上海 -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沪房管修[2012]67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房管修〔2012〕67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为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积极回应市民群众提出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改善居住条件的诉求,依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计划立项工作(一)申请计划所需资料申请人在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增设电梯项目实施计划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增设电梯申请报告(申请人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申请人;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为申请人)。
2、增设电梯征询所有相关业主或公房承租人的意见结果(包括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征询情况及涉及影响相关权利人的征询情况)。
3、经公示通过业主等征询的增设电梯改造初步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改造方案包括:拟改造小区或房屋的基本情况;拟改造小区或房屋初步设计方案及图纸;拟改造小区或房屋设计依据的法规、技术标准;拟改造小区或房屋供电等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是否能满足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改造资金、电梯运行资金、维护保养资金等筹措方案)。
(二)计划立项程序相关区县房管局在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包括对业主等征询意见结果进行七天公示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1、编制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下发申请人;2、申请人依据实施计划向相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建设等审批手续;3、申请人完成相关审批后,向区县房管局提交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区县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4、市房管局经审核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
上海地方标准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上海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摘要:一、引言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要求三、使用管理单位的确定的基本原则四、委托管理协议的签订与资料移交五、电梯使用登记与变更登记六、使用管理职责与日常管理七、维护与保养八、新增建(构)筑物维护保养九、资金筹集十、应急处置十一、委托管理协议与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十三、总结正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老旧住宅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解决老年人和行动不便居民的出行难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1/T 1415-2023),为加装电梯的实施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既有多层住宅的数量不断增加,其中许多住宅因为没有电梯,给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带来了极大的生活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此次发布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加装电梯的实施和使用管理。
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要求标准明确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要求,包括电梯类型、电梯规格、电梯性能等方面。
此外,还对电梯的选型、安装位置、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三、使用管理单位的确定的基本原则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标准规定了使用管理单位的基本原则。
使用管理单位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资金筹集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四、委托管理协议的签订与资料移交在电梯加装完成后,使用管理单位与电梯厂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使用管理单位需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电梯厂家,确保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顺利进行。
五、电梯使用登记与变更登记电梯安装完成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确保电梯的合法使用。
六、使用管理职责与日常管理使用管理单位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梯的清洁、维护保养、故障排查等,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上海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上海增设电梯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需求也日益凸显。
其中,老旧小区缺乏电梯设施已经成为制约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此,上海市政府决定加大力度,增设电梯,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增设电梯的必要性。
老旧小区多为多层住宅,由于历史原因,建筑结构设计并未考虑到电梯的安装,这导致了居民上下楼的不便,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残障人士和携带婴幼儿的家庭来说,上下楼更是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因此,增设电梯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可以大大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
1. 方案选择。
增设电梯的方案选择应充分考虑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包括建筑结构、居民需求、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因素。
可以采取外挂电梯、楼梯间电梯、庭院电梯等多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宜的方案进行实施。
2. 资金筹措。
增设电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筹措是实施方案的关键。
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投入、居民共同出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增设电梯工程的顺利进行。
3. 施工安排。
增设电梯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因此施工安排是实施方案的重要环节。
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居民意见征集。
在实施增设电梯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征集居民意见,听取居民的建议和意见,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增设电梯的意义。
增设电梯不仅可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居住环境,还可以促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增设电梯的意义重大,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
四、总结。
上海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更新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方案,妥善安排施工,征集居民意见,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引言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对于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电梯作为现代化居住环境的重要配套设施,对于老旧多层住宅缺乏电梯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居住的一大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制定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居住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一、加装电梯建设的必要性及其优势1.解决老旧小区“最后一公里”问题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旧小区内的老居民和孩子们的行动能力日益受限,他们常常面对“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加装电梯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为老人和孩子们带来更方便、更安全的生活环境。
2.提高房屋价值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速,居民对于住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就要求现有居民楼前期投资比较大,而加装电梯的建设则能够大大提高房屋的价值,为老旧小区的房屋增值。
3.促进居民和社区的和谐发展加装电梯后,不同业主之间的交流交往也将更加方便。
同时,社区的交流也将更加紧密,增强了社会的归属感,为社区的和谐发展打下基础。
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根据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对于老旧小区的加装电梯项目有着严格的规划和审批流程:1.规划阶段首先,将对小区的地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及承重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加装电梯前底部结构的安全性。
其次,根据小区内居住人群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具体设计方案。
2.技术评估阶段在技术评估阶段,要进行小区地基、管线、结构和机房等需要评估的方面,也需要申请相关部门的技术专业执照。
3.验收阶段在报备施工前,还需要进行结构改造、装修和安装、机械设备调试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作。
三、保障居民权益在加装电梯建设过程中,应该着重对居民权益进行保护,让他们充分掌握工程进展的情况,并及时获取施工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居民的沟通,让居民全面了解社区的工程进展,防止工程带来的生活困扰;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物业管理,确保物业实施合理参与,加强工程监督和质量控制,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青盈街办〔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关于印发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房管修〔2011〕187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联〔2021〕10号)、《2021年度青浦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切实解决老年人出行困难等问题,现就推进盈浦街道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为宗旨,按照“政府扶持、业主自愿、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系统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切实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坚持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为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构建起职责明确、关系清晰、流程优化、落实高效的加装电梯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以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合力、更高的质量予以推进。
结合城市精细化工作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在前期开展可行性评估及全面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先易后难、意见统一程度等情况分步分片分阶段有序推进,争取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能装尽装、应装尽装。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为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街道成立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曹秋龙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陈爱明、叶岚任第一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陈锦花、陆广军、喻晓东、邱漪琼任副组长。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试行)编制说明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目次1 总则 (1)2 总平面 (1)3 建筑 (1)4 结构 (3)5 机电设备 (3)6 其他 (4)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条文说明 (12)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1 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7•【字号】沪浦南府〔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浦南府〔2022〕4号新城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特制定《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并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7日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浦综联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推动南汇新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组织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强化宣传引导,政策支持,持续推进本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苗挺南汇新城镇党委书记朱旭明南汇新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韩莉南汇新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瞿丽红申港社区党委书记王琳芦潮港社区党委书记潘仁钧综合社区党支部书记成员:成健康党政办公室主任XXX铭城镇建设办主任徐丽霞城镇规划办主任赵佳伟社区建设办主任王晓妆计划财务办主任李彬房管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加装电梯办公室,XXX铭任主任,李彬任副主任,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日常指导、推进工作。
上海-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地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就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地原则.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地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地,应当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由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地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申请人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进行代建.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制定初步方案.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地,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先行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地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担方案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申请项目计划.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地情况下,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地区(县)房管局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区(县)房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计划.项目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区(县)房管局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设计方案.申请人凭区(县)房管局下发地实施计划及区(县)规土局要求需提供地其他资料,向所在地地区(县)规土局申请核定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按照区(县)规土局核定地规划条件,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并向区(县)规土局送审设计方案,同步征求涉及地消防、环保、卫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门地意见.、签订相关协议.由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地全体业主分别签订增设电梯改造协议.改造协议应当包括:同意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保养费用分担方案以及其他需要约定地重要内容.申请人应当按照第二条第三款地规定,同步书面向相关权利业主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明示加装电梯方案,及加装后在日照、绿化等方面产生地影响等内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改造协议全部签订、相关权利人完成意见征询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规土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施前,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报建报监手续,并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组织实施.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拟进行地电梯安装情况告知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土局申请竣工验收或备案.增设地电梯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经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五、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完成增设地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六、增设地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增设电梯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在相关权利人地房地产权证上予以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地,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地权利和义务.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地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等,科学规划,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相关规划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本着简便高效地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地有关审批和备案工作.街道(镇)、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地优势,积极做好居民地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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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就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3、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当
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
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由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
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
申请人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进行代建。
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
1、制定初步方案。
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的,申请人可以自
行或委托实施单位先行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电梯运行维护保
养分担方案等内容。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
2、申请项目计划。
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所
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区(县)房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计划。
项目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区(县)房管局
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
3、编制设计方案。
申请人凭区(县)房管局下发的实施计划及区(县)规土局要
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向所在地的区(县)规土局申请核定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
按照区(县)规土局核定的规划条件,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增设电梯设
计方案,并向区(县)规土局送审设计方案,同步征求涉及的消防、环保、卫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门的意见。
4、签订相关协议。
由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别签订增设电梯
改造协议。
改造协议应当包括:同意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案、电
梯运行维修保养费用分担方案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
申请人应当按照第二条
第三款的规定,同步书面向相关权利业主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明示加装电梯方案,
及加装后在日照、绿化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5、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改造协议全部签订、相关权利人完成意见征询后,申请人
按有关规定向区(县)规土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实施前,申请人按有关
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报建报监手续,并在申领建设工
程施工许可证后组织实施。
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告知
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竣工验收备案。
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规土局申请竣工验收或备案。
增设的电梯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监督检验合格,并经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五、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完成增设的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
保养。
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
维护保养。
六、增设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增设电梯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区(县)
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在相关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上予以注记。
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积极开展试点探索,
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等,科学规划,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相关规划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批和备案工作。
街道(镇)、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