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标采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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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在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其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进一步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一、背景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对于促进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经济活力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实力较弱,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常常面临着资源匮乏、资金困难等问题。

政府采购作为一个庞大的市场,如果能够合理利用,将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和其他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政府采购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不仅涉及到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更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因此,通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仅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还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引导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措施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1. 设置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市场需求和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政府采购设置了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鼓励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2. 完善中小企业准入条件。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应对中小企业参与采购的准入条件进行适当放宽,为中小企业提供参与竞争的机会。

3. 设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与融资对接平台。

为中小企业搭建政府采购与融资对接平台,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压力和创业难题。

4. 强化中小企业培训和技术支持。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采购中,应及时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效果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完善建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完善建议

消费日报/2010年/5月/19日/第C02版观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完善建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吴长军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很多困难,急需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

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与安排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

如何合理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用有效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效应,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经济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品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法理依据公共财政经济理论依据。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必然要求。

公共经济学原理认为:政府在安排财政支出计划时,必须遵循社会公共利益原则,重视促进国家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据统计,我国目前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生产总值、70%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近60%的销售收入和出口额、税收的40%以上和75%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力量,对促进就业、活跃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信息化水平低,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水平落后,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具有公共政策功能的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理应为中小企业公平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供最为有效的保障。

国内法律政策依据。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公平合理分享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向中小企业倾斜,优先安排采购。

因此,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政策功能之一。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哺育和壮大中小企业市场主体,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

第二章促进中小企业参预采购的政策措施第四条采购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预采购活动,提高中小企业在采购市场的参预度和竞争力。

第五条中小企业在采购活动中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权利,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应当公开、透明、公正地对待中小企业。

第六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简化中小企业参预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资料和程序要求,减少中小企业参预采购过程的时间和成本。

第七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应当优先选择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中小企业提供的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赋予积极倾斜。

第八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应当对中小企业进行定向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参预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三章中小企业采购示范项目的实施第九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采购项目作为中小企业采购示范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参预。

第十条中小企业采购示范项目的采购方式可以采用限制性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四章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第十一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不得通过恶意分包、拆分采购项目等方式,规避对中小企业的承接。

第十二条中小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有权进行投诉,并对不公正待遇、欺诈行为等进行举报。

第十三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中小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并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采购机关和采购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中小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企业等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不合用于国际贸易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促进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第三条支持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

第四条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优先选择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第五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明确各自的权责,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第六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人要求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合理设置标书要求和标的分割。

采取限价或者限额方式采购的,应当分别确定中小企业的中标价格或者数量。

第三章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第八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标准要公正、科学、合理,评审程序要规范、透明,评审结果要公开。

第九条中小企业因不得已而不能履行中标合同的,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人提出申请。

经政府采购人允许,可以延期履行或者解除中标合同。

第十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的货款和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接受中小企业供货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应当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时付款。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中小企业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虚报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情况或者限制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赋予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最后修改日期:[填写日期]一、背景[介绍政府采购的重要性,以及制定该暂行办法的背景和目的]二、总则1.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依法纳税;(2)注册资本不超过2000万元;(3)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

三、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合理比例向中小企业拆分,鼓励中小企业联合投标。

2.第四条对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确定后,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赋予优惠:(1)对中小企业的评审得分,在同等条件下加分,促进中小企业参预采购;(2)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1.第五条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应当配备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和中标公示等功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扶持。

2.第六条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应当允许中小企业自行注册,并提供相应的匡助和指导,以便中小企业参预政府采购。

五、监管措施1.第七条有关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乱纪、失职溺职,影响中小企业参预的,应当依法追究义务人的责任。

2.第八条监察机关应当定期检查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附则1.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第十条本办法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定。

七、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的任务和职责,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开、透明和合法。

中小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不超过2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查询、交流等服务平台。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洁范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洁范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以政府采购为目的进行的招标、评审、定标、计划、合同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年度营业收入和净资产额不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

第二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第四条: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一)归类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报批时,区分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对于同等条件下的中小企业,优先采购。

(二)财政扶持:对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获得的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

(三)专门类别:政府采购项目中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采购类别,引导中小企业参与。

第三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措施第五条:政府应构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提供培训: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府采购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的采购能力。

(二)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和项目信息。

(三)减轻负担:简化中小企业的报名、资格审查等手续,减轻中小企业的行政负担。

第四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中小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第八条:中小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积极参与政府采购,保证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报告将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了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参与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1. 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为履行公务需要,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满足政府机关工作需求的手段,更是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工具之一。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政府采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政府采购是一种可靠的市场机会,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订单,增加企业的产能和就业机会。

其次,政府采购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政府采购项目通常要求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符合一定标准,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机会。

再次,政府采购还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形成与制定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此后,各级政府相继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办法,包括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录、鼓励政府采购单位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等。

然而,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虽然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但在具体的实施环节中,出现了执行力度不够、程序复杂、操作繁琐的情况。

这给中小企业的参与和竞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次,政策执行结果不尽如人意。

尽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出台已有多年,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仍然较低,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机会和利益。

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3.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参与情况为了了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参与情况,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和分析。

浅谈中小型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策略

浅谈中小型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策略

浅谈中小型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策略摘要:本文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政府信息化发展状况及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及战略策略管理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化项目特点进行分析,通过对照政府采购的目标、制度从多角度进行了明确的对比,总结出政府信息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对照科学分析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自身状况和各方面条件,从中寻找中小型科技企业与政府采购双方共赢的途径。

关键词:中小科技企业政府采购现状途径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好转,我国中小型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尤其是近几年来,无论在行业收入状况、企业数量还是从业人数都连创历史新高,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由于企业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技术创新能力低等原因,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还受到很多的制约。

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全球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发展可谓举步维艰。

一、中小型科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现状分析政府采购是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虽然《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实施应当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情况却不容乐观。

中小型企业由于的经营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履行政府采购项目的总体能力不足。

因此,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尤其是科技行业的基本上都没有资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更难以与大型企业进行“同场”角逐和竞争,从而导致不少中小型企业无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与业务份额。

尤其是新产品新技术的采用机会少之又少。

2003年《采购法》实施以来,全国每年都有几千亿元的政府采购大单,而能真正吃到这些政府采购蛋糕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较大规模的供应商,不少的中小企业几乎就与政府采购业务无缘,它们只能看着大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市场上进进出出而发出各种“悲观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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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标采购策略
中小企业现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推动创新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有限、底子薄且缺乏相关的政府采购经验,致使其不能顺利中标。

基于此,本文从五大方面探讨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标的采购策略,以期提供参考和借鉴。

标签:中小企业;政府投标;采购策略
0 引言
随着我国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重视程度的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1]。

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正式颁布与实施,进一步表明中小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政府公开招标。

虽然政府制定了一些对中小企业进行优惠的采购政策,也给中小企业预留了一定的采购份额,但是,中小企业受资金和规模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缺乏相关的政府采购经验,导致其在实际的政府釆购公开招标过程中不能顺利中标。

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的关键是对政府采购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深入研究,并充分运用参与政府采购的相关策略。

因此,企业要想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掌握相关的投标策略。

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策略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有助于规范中小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提高其中标率。

1 选择投标项目的策略
1.1 判断投标资格
中小企业若想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应该安排专人对相关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进行定期关注,招标公告会写明企业参与招标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主要分为两类:第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及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对相关领域的企业主体设置行政许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企业投标资格有不同的要求,主要有资质证书、行业准入及许可证等形式,如国家强制性要求的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第二,采购部门在对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对参与该项目投标企业提出的类似拟投入设备、人员和项目业绩等资格要求,另外,还包括《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提出的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全部符合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分析竞争力
1.2.1 分析自身能力
投标企业应重点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初步评审表”、“技术要求响应表”和“用户需求”,判断企业是否有相应的竞争力。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很多项目均利用
综合评分法对企业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技术、价格和商务三方面,分别占据不同比例。

所以,中小企业必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产品和服务、技术设备、人员结构等因素,从投标的可行性、中标后的履行能力和项目整体效益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尽量选择在本企业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且中标率较大的项目进行投标。

1.2.2 分析市场竞争格局
信誉、技术、经验、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比拼是企业进行投标竞争的核心。

采购商品所属行业不同,竞争程度也不同。

招标项目具体需求不同,业主在招标采购时注重的条件和评价标准也不同。

政府采购的要求是满足业主的需求且物美价廉。

因此,准备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在了解行业情况的基础上,对其他潜在投标企业从价格、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竞争对手在类似项目中的投标报价和采取的投标策略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对竞争格局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

2 投标报价策略
2.1 价格分权重
在政府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项目采购中,如果投标企业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技术和信誉等指标均等,则低价者中标。

但公开招标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大多数情况下价格分的权重仅为30%,所以中小企业应该明白不是价格低就肯定能中标,切记不要因为过于注重低价而忽略其他条件。

2.2 投标报价技巧
政府招标采购鼓励合理低价中标。

为避免恶性价格竞争,投标报价既不能低于成本价,也不能高于预算,投标企业必须明确说明报价的各项成本和利润构成。

由于政府往往只采购一项服务或一种货物,其投标报价构成一般比较单一。

当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数量不同的货物项目进行采购时,可以采取工程项目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法,若中标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

投标企业应该在综合权衡自身和其他竞争对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报价,若投标企业在技术和商务部分都能获得较高评分,且其他竞争对手实力不强,此种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反之,若得分偏低,切不可报过高的价格,否则无法中标。

3 技术需求响应策略
3.1 技术需求响应的要点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一般会对关键的技术指标做出硬性规定,若投标企业在资格审查中没有全部满足,将被废标。

对于一些潜在投标人数少和项目金额较小的小型政府采购项目,为避免出现没有通过资格审查造成供应商不足而废标的问题,资格审查只要求提供技术需求表,没有对其是否全部符合做出硬性规定。

一般情况下,评分项值较大的是技术响应情况,在评分细则中基础分的基础上,
逐项对技术指标打分,出现负偏离会被扣取相应分值,尤其是带星号(*)的重要技术指标,若出现偏离将被否投标。

许多招标文件并未对正偏离的技术指标做出加分规定,即使加分,其分值也小于负偏离所扣分值的绝对值。

3.2 技术需求响应的误区
一些中小企业错误地认为,既然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有正偏离也有负偏离,那么其所加分值和所扣分值将相互抵消。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负偏离对投标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比正偏离带来的正面影响要大得多。

4 编制投标文件的要领
4.1 基本编制要求
投标过程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编制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制。

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要求一般包括: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有效期、重要的技术标准和规格、投标报价等内容。

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章完整,避免非技术性废标。

投标企业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切忌为了中标而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涉事企业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与政府采购。

电子版招标文件要按照要求的格式上传。

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固定装订,要有页码,且提供规定数量的正本和副本,还要注明。

应对投标文件编制技术和资格审查等内容的索引表,以方便评标委员会翻阅,避免漏审。

4.2 相关注意事项
招标企业在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时,会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等资格证件,以待备查。

需要注意的是,在投标文件中应该提供与相关证件的原件一致的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声明函、授权书等原件外,招标企业在评审结束后应将相关证书及资质证件的原件还给投标企业。

投标文件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不仅不能撤销,还要被保存十五年,整体来看,证书原件和资质证件不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所以,对于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评分项,评审结束后投标企业如没有将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将不赋分。

5 参与投标过程注意事项
5.1 开标前注意事项
企业决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后,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并且认真研读,若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涉及违背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内容,或评分规则不合理等问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企业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被拒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
为准,所以要及时查询到账情况。

5.2 开标评标过程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现场,如对唱标人说明的相关事项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

当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相关事项做出澄清说明时,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澄清说明。

切记,投标人不能主动澄清说明相关事项,更不能利用澄清、说明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3]。

5.3 中标公示后注意事项
评标结束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关注相关公告,并对公告内容进行重点关注,避免其存在不合理和不合法之处。

6 结束语
综上,中小企业要想提高参与政府投标的中标率,则必须加强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研究,深刻理解和把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内涵,努力提高编制投标文件的水平。

此外,还要避免参与恶性竞争,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合理运用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策略。

参考文献
[1] 谢春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策略[J].招标采购管理,2016,04: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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