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
机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4篇)

机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保证国有财产的安全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的配置和管理第二条机关车辆的配置应按照部门或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用途进行选择,并经过批准和备案。
第三条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登记和档案管理、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等。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机关车辆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务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第五条机关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下列条件:1. 根据工作需要使用;2. 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安全规定。
第六条机关车辆的出车应经过申请和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七条机关车辆的行驶路线应尽量规划合理,避免超负荷使用和不必要的行驶里程。
第四章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八条机关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九条机关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质量可靠。
第十条机关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费用应按照财政制度和规定支付,不得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流动车辆的管理第十一条机关车辆的流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车辆的申请、审批和监控等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的流动管理应按照职责和需要进行划分,确保车辆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六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三条机关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资格,并且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安全规定,确保驾驶安全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事故和违章处理第十五条机关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确保车辆的维修和追责工作。
第十六条机关车辆违章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第八章资金的管理第十七条机关车辆使用的资金来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报销,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机关车辆的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合规性。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便利管理、节省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当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平安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平安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精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别状况用车必需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支配、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支配调度。
车辆调度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支配,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需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转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支配状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支配。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大事等紧急状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担当。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准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提高运营效率,制定本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所拥有或使用的车辆,包括机动车、摩托车等。
三、车辆购置与登记1. 事业单位购置车辆前,应进行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确保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
2. 车辆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及性能要求。
3. 车辆购置后,须及时进行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四、车辆使用与保养1. 车辆使用应符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违停等违法行为。
2. 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确保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3. 车辆须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况良好,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
4. 车辆保养和维修费用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报销。
五、车辆出行与差旅费用1. 车辆出行应事先报备,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2. 出差时,车辆使用费用应按照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报销,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3. 驾驶员在出行中应确保车辆的安全,并注意节约使用油耗和公务费用。
六、车辆年审与保险1. 车辆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年度审验,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 事业单位应按时缴纳车辆保险费用,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障车辆使用安全。
七、违规与处罚1.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驾驶员和使用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纪律处分。
2. 驾驶员在操作车辆时出现严重违规或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会导致其驾驶资格被取消。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并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操作程序。
如上为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遵守该规定,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车辆,确保安全、高效和规范的车辆运营。
同时,驾驶员也应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努力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节约运行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车辆购置1、单位购置公务车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购置车辆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选择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3、车辆购置应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进行,严格执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
三、车辆使用1、公务车辆应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驾驶,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2、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和紧急工作任务的用车需求。
3、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应提前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4、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
5、公务车辆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应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1、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应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厂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
2、车辆维修和保养应遵循“先审批、后维修”的原则,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保养时,驾驶员应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维修保养项目、预算费用等信息,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超过预算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4、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车辆保险1、公务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2、车辆保险的购买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费用应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用途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只能用于公务目的,禁止私人使用或用于商业活动。
2. 领用和分配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领用和分配程序,包括领用人员的资格和申请程序。
3. 车辆的使用记录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使用要进行记录,包括车辆使用时间、目的、里程数等信息。
4.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要按照一定的计划和程序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5. 车辆油耗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油耗要进行监控和管理,防止过度消耗资源。
6.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遵守交通规则、合理行驶、避免违章行为等。
7. 执法和违规处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的执法程序和违规处理措施,以保持车辆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8. 资产管理:规定车辆作为事业单位的资产,需要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车辆的年度盘点和报废程序等。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具体的事业单位和车辆管理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车辆购置和配备:规定事业单位购置车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审批权限、车辆数量控制、购车经费来源等。
同时还规定了车辆的配备情况,如保险、车辆执照等。
2. 车辆管理责任:规定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一般由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定期检查等。
3.车辆使用权限:明确哪些人员有权使用事业单位车辆,以及使用车辆的条件和限制。
一般要求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经过审批才能使用车辆,并且使用车辆需要与工作任务相符,不得乱用或私用。
4.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出车登记、使用配额、行驶范围、使用期限、车辆保养维修、加油加气等。
同时还规定了相关的管理流程,如出差用车申请、用车审批、日常用车报销等。
5. 车辆巡查和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车辆进行定期巡查和考核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使用。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使用范围1.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单位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
2.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 事业单位车辆使用包括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和其他特定用车。
三、车辆管理责任1. 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或组织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3. 车辆管理人员应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保险购买和驾驶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4. 驾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要求进行驾驶,确保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车辆使用要求1. 车辆使用应符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2. 车辆使用应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资源的不当利用。
3. 车辆使用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目的地或用车用途。
4. 车辆使用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5. 车辆使用应注重节约能源,合理控制车速,减少油耗和排放。
五、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
2. 车辆保养应由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确保保养质量和安全性。
3. 车辆保养应及时记录,包括保养项目、保养时间和维修内容。
六、车辆安全管理1. 车辆安全是事业单位的重要责任,应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
2. 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及时检查和维修。
4. 车辆驾驶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和车辆安全知识。
七、车辆管理信息化1. 车辆管理应逐步实现信息化,建立并完善车辆管理系统。
2. 车辆管理系统应包括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保险信息、维修记录等。
3. 车辆管理系统应具备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为车辆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
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
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
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
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
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车辆管理的主要职责第四章车辆的选配与配备第五章车辆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车辆的运营与调度第七章车辆的安全与保险第八章车辆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的事业单位车辆包括公务车、工程车、科研仪器车等。
2024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详解

2024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详解公务用车作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工具,其管理规定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及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2024 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一、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2024 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和运行公务用车的单位。
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厉行节约、保障公务、规范管理、公开透明。
厉行节约是指在满足公务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购置和运行成本,避免浪费。
保障公务则要求确保公务用车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规范管理强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要求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处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车辆配备标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是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4 年的规定中,车辆配备标准根据单位的性质、职能、人员编制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用车标准相对较高,而基层单位的用车标准则相对较低。
同时,对于车辆的排量、价格、车型等也有明确的限制。
例如,一般公务用车的排量不得超过 18 升,价格不得超过 18 万元。
特殊工作需要的车辆,如执法执勤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等,其配备标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制定,但也必须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车辆购置管理公务用车的购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首先,单位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配备标准,提出购置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购置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购置。
在购置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节能环保的车辆。
同时,要加强对购置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
四、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为加强本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车辆的使用效率,压缩经费开支,确保公务用车的“规范、安全、节约”,根据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与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
必须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个保证”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
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
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
单位领导用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
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
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
如果公务或事务较紧急也可以先出车后登记。
2、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
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1、途中维修。
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需要进行临时维修时,应事前电话报经单位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归队后由乘车人证明,机关办公室验收后予以认可并补办相关手续。
2、在市区内维修(保养)。
在市区内维修(保养)应事前填写报修单,由分管主任审核后报单位主任审批,经批准后凭报修单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送修时,必须有中心两名人员在场;维修时,驾驶员应尽量在场监督维修;维修好后,驾驶员对修理项目及质量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
维修经费由机关办公室、财务科凭报修单及原始维修结算单到维修点统一办理结帐手续,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销。
3、审批权限。
单车一次维修费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批准。
所有车辆维修费均有单位主任签字报销。
各车辆的维修费用单独登记,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车辆确需补充随车用品(如香水、车用腊、空气清新剂、坐垫等)时,由驾驶员向单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去购买。
5、机关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维修点、洗车点、大宗油料订购费及有关车辆行驶的手续,由中心主任按照“货比三家”原则具体办理。
6、驾驶员的差旅费、小额外购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经单位主任审核签字后,每半个月报销一次。
四、油料购买与供给1、单位所有车辆采用“一车一卡”和“三对口”方法对油料进行管理,即每辆车建立一个单独的加油卡,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和结算,不得将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转送或转卖给他人。
2、机关办公室定期凭《派车单》和《用车登记簿》登记统计,对派车单里程、行驶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对口”考核,每月汇总一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请示单位主任作出处理。
3、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底到供油发卡网点统计各车耗油情况,测算下月购油量或燃油补助费用,及时办理购油或燃油补助拨款有关手续,并合理分拨到各车。
五、司机职责与管理(一)驾驶员职责驾驶员应在单位主任的领导下自觉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为单位服务的思想,保证安全行车,热情服务,爱惜车辆,遵章守纪,争当文明驾驶员。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禁酒令,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严禁酒后上岗或驾驶车辆。
3、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精心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应在各自岗位待命,做到随叫随到,热情周到,准点出车,安全行驶,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5、驾驶员的休假原则上按照休假计划实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间,其车辆须交由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认真钻研驾驶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尽量节约油料,降低耗费。
7、出车返回后,应检查车辆状况,做好再次出车的各项准备工作,晚上必须将车辆进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驾驶员的管理驾驶员的管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由机关办公室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组织实施。
平时考评,主要由机关办公室依据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政治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专业技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有关精神,讲评工作情况,增强大家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节约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年终测评,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进行,由单位全体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
1、测评项目分为思想道德、驾驶技术、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和综合素质等五个方面内容。
2、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凡综合素质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驾驶员。
3、凡经综合考核(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定为不合格的驾驶员,予以批评教育,不享受驾驶员有关福利与奖励。
5、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驾驶员调整工作或停驾。
6、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岗位后当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驾驶员按停职待岗处理。
7、驾驶员全年发现三次(含)以上酒后驾驶现象的即为不合格。
8、凡当年有40%以上的驾驶员经民主测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职大会上作出说明;有50%以上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并不享受单位当年年终相关奖励。
(三)驾驶员的聘任1、单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驾驶员,聘期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
聘任驾驶员原则上依单位在职人员为主,报请单位主任批准。
2、聘任驾驶员要签订驾驶员责任书与服务承诺书,由机关办公室入档备案。
3、拟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男性,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遵纪守法,自愿车辆驾驶工作。
身体健康,适应本中心日常用车及应急用车的需要,驾龄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驾驶员应遵守单位和各单位(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按照本规定进行奖罚和测评。
六、驾驶员奖励与处罚(一)奖励1、行车公里奖。
每季度结算安全公里奖一次,由机关办公室统计各车辆行驶安全公里数和奖励金额(每公里按0.1元计提),由办公室上报,分管主任审核,单位主任审批后实施。
2、车辆安全奖。
凡年度内实现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均可奖励,经费从保险公司返还奖励额中列支(保险公司有返还即奖,无返还时则自动取消该项奖),年终由机关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3、加班补贴。
在岗驾驶员平时加班(含双休日)每天补助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值班安排表发放。
确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长假中,出车执行市场巡查、督查等任务的按实际天数(不超过法定假日)计发补贴。
(二)处罚1、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不服从调度、不服从管理、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变相消极怠工的;不恪守职业纪律,散布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乱填乱报发票或索要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各项奖励,责成如数退还所报发票的金额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费用款。
2、年度内,一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1个月的奖金福利,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二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3个月的奖金福利和6个月的行车安全公里奖,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三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责令停驾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贴、奖金和福利。
3、驾驶员公车私用的或未按本规定出车的,予以诫勉提醒。
4、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的,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福利补贴。
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按照“有责要赔,无责不赔”的办法予以处罚。
具体如下:(1)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将车辆擅自借与他人驾驶造成损失的,费用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一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年的各项奖励,并按照责任大小,对应赔偿系数,对公共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一次性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00元),凡一次性赔偿超过2000元,责令停驾待岗半年,取消当年的各项奖励,待岗期间待遇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
赔偿额(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元)-保险公司理赔额(元))×赔偿系数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单位机关、各定向配置车辆单位(部门)参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