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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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一、工程变更管理的意义1.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变更管理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对工程方案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提高工程效率:及时调整工程方案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工程重复和浪费,提高工程实施的效率。

3.降低工程成本:通过工程变更管理,可以及时调整工程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从而降低工程的总成本。

4.优化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工程方案可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延误和问题,有助于优化施工进度,确保工期的完成。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1.变更的发起:变更的发起可以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提出。

变更的发起应包括提出变更的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内容、变更后工期和成本等信息。

2.审核评估:审核评估环节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对变更后工期、成本、质量等的影响分析和评估。

3.变更的批准:审议评估结果后,由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对变更进行批准。

批准应包括批准变更的内容、变更工期和变更成本等信息。

4.变更的实施:变更的实施由项目团队进行具体操作。

实施过程中,应对变更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严格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操作。

5.变更的记录:变更的记录包括变更的原因、过程、结果等信息。

变更记录应被保存,并随时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办法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常见的一些相关办法如下:1.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2.成立变更评估委员会:为了提高变更评估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可成立变更评估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对变更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3.加强变更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衔接:变更管理与项目管理密切相关,应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确保变更管理能够与项目进度和成本管理相匹配。

4.健全变更管理的文件和记录:建立健全的工程变更管理文件和记录,包括变更申请书、变更方案、变更审批文件等,以备核查和审计。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新要求、出现设计错误、外部环境条件产生变化等,可对工程进行必要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项目内容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审批权限第三条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合同明确的有效施工图纸发生的实质内容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现场签证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除有效施工图纸以外的、合同工程量清单未包含或清单虽包含但数量不明确的、需要施工现场通过签证予以确认的其它工作内容而引起的变更。

第四条为便于管理,按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金额大小,工程变更分为:(一)一般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在不超过10万元的变更;(二)重要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三)重大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现场代表,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控制、审核工程变更。

第六条一般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重要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审核后,总经理批准执行;重大工程变更,总经理还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三章设计变更第七条工程项目应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公司提出,但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公司负责人员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申请单,同时应随附变更文件提交监理单位和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

变更文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二)变更的原因或依据,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质量变更、合同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效益原则:变更应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程序性原则: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章变更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变更范围:(一)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二)进度变更:包括工期调整、施工计划调整等。

(三)质量变更: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变更。

(四)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

第五条变更类型:(一)重大变更: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一般变更:不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一)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及变更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变更审批:(一)重大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二)一般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八条变更实施:(一)项目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变更。

(二)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审批要求。

第九条变更验收:(一)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将变更情况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变更责任:(一)变更申请单位负责变更申请的编制和提交。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程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变更设计活动。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一)按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工程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重大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结构形式等重大设计原则的变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较大变更:指对工程局部方案、工程数量、工程材料等进行较大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3、一般变更:指对工程局部细节、施工工艺等进行的较小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影响较小的变更。

(二)按照变更的提出主体,工程变更设计分为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使用功能和效益。

(三)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

(四)尽量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变更设计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期效果。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需要优化,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附变更设计文件。

(三)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为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和实施方案。

(四)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变更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修改、补充等;(二)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的调整;(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工程量、工程期限等的修改;(四)其他变更: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项的调整。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有必要进行变更,且变更后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二)变更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三)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重大工程变更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包括技术需求变化、设计失误、市场环境变化等,常常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然而,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变更设计管理流程1. 变更设计提出当项目需要变更设计时,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变更需求、原因、影响等相关资料。

2. 变更设计评估变更设计申请提交后,专门的评估小组应对变更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以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3. 变更设计讨论与审核在评估通过后,变更设计申请将提交给项目相关方进行讨论与审核。

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他们应对变更设计的细节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和商议,并形成共识。

4. 变更设计实施经过讨论与审核后,变更设计方案将被确认,并由设计单位按照新方案进行工程设计的具体实施。

5. 变更设计文件备案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后,变更设计相关文件应进行备案,以便后续工作的跟踪和管理。

三、变更设计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变更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科学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建立在科学技术和工程理论的基础上,确保设计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3. 一致性原则变更设计应与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理念和目标相一致,确保变更设计与原设计的衔接与协调。

4. 审批制度原则变更设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降低项目风险。

5. 和谐共赢原则变更设计的管理应以和谐共赢为目标,通过协调与沟通,实现各方的权益保护和利益最大化。

四、变更设计管理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能够增强项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项目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并提高项目的竞争力。

2. 挑战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资金、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变动和调整,需要在管理中加以合理的控制和协调。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2. 安全可靠:变更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3. 经济合理:变更应充分考虑投资效益,尽量减少损失;4. 科学有序: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变更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范围包括:1. 设计变更: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的修改;2.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进行的调整;3. 监理变更: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提出的调整建议。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分类:1. 必要变更: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确需进行的变更;2. 非必要变更:因管理不善、施工错误等原因,非必须进行的变更;3.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与审批: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解决方案;2. 审批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批意见。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明确变更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等;2. 实施过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3.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四章变更费用与工期第八条变更费用:1. 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2. 变更费用应在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变更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变更工期:1. 变更工期应在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2. 变更工期调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3年月日起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加强建设成本控制,针对工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工程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原则第三条鼓励优化设计、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条实行审批制,严禁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自行变更的行为。

严禁利用工程变更提高设计标准、改变功能、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扩大规模、增加工程造价。

变更原因必须充分、合理,内容详实、准确。

如果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变更联络单(表C02)后附工程造价,作为暂估价;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在变更文件后附工程变更造价,作为暂估价。

关于房建项目,由项目管理公司综合考虑控制工程投资额,如出现投资额超概算现象需及时提出.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时需考虑控制变更造价。

工程变更相关费用按照招投标文件的合同内容或其它有效文件进行核定,最终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额为准。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第五条工程变更分类(一)一类变更。

对合同中经政府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主要结构及重大设计方案等方面做出的工程变更,或累计工程变更核增(减)费用大于主体工程造价3%或大于10万元的工程变更均属重大工程变更,即一类变更。

(二)二类变更。

累计工程变更核增(减)费用小于主体工程造价3%且小于10万元的工程变更属二类变更。

(三)特殊变更.因特殊原因、应急情况及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总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或提前所引起费用增减属特殊变更,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工程变更审批原则第六条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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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节总则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

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

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二、设计单位职责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补充设计。

三、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和上报;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会或进行现场确认;3、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复的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职责1、编制工程变更初步方案,参加方案论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严格按批复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方案组织施工;3、工程实施前必须认真进行图纸审核,尤其是与既有旧桥、旧路面顺接的工程,在施工前须认真核对,对图纸上的差、错、碰、漏要及时发现和上报;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需优化设计的或设计不合理的工程项目应及时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对现场发生的需签证的工程及时提出签证申请。

第四节工程变更的类型、等级及审批权限一、工程变更类型包括:新增变更、数量变更、结构变更、单价变更、位置变更等。

二、工程变更等级划分为:重大变更(200万元以上)、大型变更(100~200万元以内)、一般变更(20~100万元以内)及普通变更(20万元以内)四个等级三、工程变更审批权限:重大变更由贵安建投公司董事长组织处理;大型变更由贵安建投公司总经理组织处理;一般变更由贵安建投公司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处理; 普通变更由贵安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处理。

第五节工程变更要求一、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相关的技术标准,不降低、随意抬高原设计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批准的设计概算或预算,不得延长施工期限和降低使用功能。

二、工程变更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依据,避免主观片面,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

三、当工程变更涉及资金、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重大变更时,应该报有关部门落实相应措施。

第六节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一、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程序为:1、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单位现场核实情况。

2、监理单位现场核实并要求施工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告知业主现场代表,业主现场代表现场确认后,并报部门领导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初步分析研究,并估算该项变更费用,同时可组织设计编制2-3个方案待后续会议研究,并形成初步工地会议纪要。

3、业主工程管理部按照变更估算金额大小确定变更审批权限,报权限领导或部门。

由相应权限的领导或部门组织召开工程变更专题会议确定是否变更或确定具体变更方案。

贵安建投公司相应部门、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如需要)、设计、勘察(如需要)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时参会,并形成《工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原则上由监理单位负责草拟(必须连续编号),报贵安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再由监理单位统一发文。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重大的工程变更,应组织新区财政、审计、经发、建规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共同研究确定变更方案。

4、设计单位应按照《工地会议纪要》确定方案并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及技术性资料。

原则上设计单位在2天内提供变更图纸及技术性资料,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变更的时限视具体情节而确定。

5、业主代表负责跟踪确认变更图纸及技术性资料,收到变更图纸及相关资料须书面确认后当日转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在收到变更资料及监理指令后,即可进行组织施工。

7、施工单位原则在《工地会议纪要》及相应的变更图纸、技术性资料收到后7天内开始申报工程变更费用资料,包括《工程变更申请单》和《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8、工程变更资料准备齐全后先报设计单位签认,设计单位原则上应2天内完成签认。

9、经设计单位签认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主要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按会议确定的方案进行编制《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并审核其中的工程量和价,取费是否准确、合理等,原则上监理单位在2天内完成审核。

10、经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工程变更资料转报贵安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主要审核该项工程变更的真实性以及《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中的工程量的准确性。

原则上在3天内完成审核。

11、经贵安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完毕后,再报贵安建投公司合同计量部审查,合同计量部主要根据合同及相关计量计价依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中的单价及取费,同时审查变更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原则上在5天内完成审查。

12、经贵安建投公司合同计量部审查完毕后,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贵安建投公司相应领导审批。

13、变更申报资料业主审批结束且施工完成,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下达工程变更令,并送建设单位备案。

14、工程变更令建设单位备案盖章后即可进入计量拨付流程。

二、在特殊情况下,在变更会议确定方案后,工程可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立即动工。

三、如涉及变更工作量较大,经贵安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且该变更申报资料经贵安建投公司合同计量部审核确认,可先行计量。

原则上只计取完成并经签认部分70%以内的工程款。

第七节变更资料要求一、工程变更资料应能完整的反映该设计变更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设计变更图纸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

二、工程变更图纸统一用A3或A3加长纸,图片资料要规范清晰。

三、图表资料的签署要齐全,签署意见应详细、具体、明确,严禁签署类似“情况属实”等模棱两可的意见,一定要表明同意与不同意意见。

四、申报资料中核对更正时,不得涂改原设计文字,可另附页修改,并注明更正部门和个人签字。

五、变更资料的编号按照项目进行分标段编号。

七、工程变更资料必须齐全,其装订顺序和内容如下:1、工程变更令2、工程变更申请单3、工地会议纪要4、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5、工程变更工程数量计算资料6、变更工期资料(如有)7、工程设计变更图8、相关原设计文件、原始变更数据、批复、以及其他作为该项设计变更的支撑资料9、照片及影像资料八、工程变更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和签认,审批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及合同计量部各存一份、监理单位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

九、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部门都应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作为计量资料上报,按报批权限的部门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十、工程变更的批准文件及工程变更图表资料及检验签证与试验凭证应妥善保管,装订成册,验收时列入技术档案移交。

第八节工程变更单价合同原则确定的单价中已有相应或类似单价的,应以该单价来估价;如无相应或类似单价,可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可由施工单位提出单价,报监理单位,再报建设单位审核后,暂按该单价进行变更、签证计量计价,最终按审计、财政审定确认的单价执行。

第九节处罚措施及其他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图,工程设计变更按现场确定的时间提供设计变更图纸。

如因设计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影响工程施工;如因勘察、设计单位过失或过错等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如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相互串通造成甲方的损失,我司均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及相关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二、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设计变更时,对每项工程内容都应进行现场复查、核实,保证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和数量准确性。

如因监理单位审查不严,造成甲方损失,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对其择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施工单位在上报设计变更时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施工单位对所报的变更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报的工程费用外,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十节其他一、本办法后面所有表格的填写顺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按程序逐级填写。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建设单位。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变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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