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庭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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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尊敬的法官:
我代表被告就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进行陈述。

首先,我要明确表示,我的当事人坚决否认上述指控,并坚持认为他的行为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以下是我为被告提出的几点辩护意见:
一、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要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 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2.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 扰乱金融秩序。

二、被告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 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我的当事人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活动,也没有对外吸收任何存款。

他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提供咨询服务,并未涉及金融业务。

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未经批准吸收公众存款。

2.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我的当事人并未吸收任何公众存款。

他提供的咨询服务,是基于客户的自愿支付,而非吸收存款。

此外,他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 扰乱金融秩序
我的当事人并未进行任何金融活动,他的业务活动并未对金融秩序造成任何影响。

因此,他的行为也不构成扰乱金融秩序。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并未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他的行为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因此,我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我的当事人无罪。

谢谢。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职业]
[日期]。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辩护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辩护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辩护词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在此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辩护。

在此,我们衷心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以下是我们的主要辩护观点:一、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性1. 被告承认在案件中所涉及的行为,但坚决否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

被告认为,其在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并未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且在资金使用上并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并不符合这一法律定义,因为在整个过程中,被告并未扰乱金融秩序,也未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关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1. 被告在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并未故意虚构项目、隐瞒事实,也没有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

相反,被告是为了完成项目投资,才采取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

2. 被告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关于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1. 被告的行为并未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在案件中,所有投资者均表示已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且被告至今未有违约行为。

2. 被告的行为并未扰乱金融秩序。

在整个过程中,被告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未对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四、关于被告的处罚1. 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故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同时,被告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因此,我们请求法庭在判决时,充分考虑被告的悔罪表现。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法庭依法审理本案,公正、公平地作出判决。

在此,我们再次感谢法庭对本案的关注和审理。

辩护人:(签名)[[今天日期]]。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尊敬的各位出庭观察人员:首先,我代表被告在本案中列席,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辩护。

在此,我愿意就被告的行为提出以下几点抗辩理由,希望法庭能够对被告给予公正的判断。

首先,我们要重申的是,被告并未有意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项涉及金融领域的严重犯罪,其犯罪要件包括主观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而被告并未有意通过非法手段吸收他人的存款。

事实上,被告是出于经济困难的境况下才进行资金的集资活动,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个人和企业的财务困难。

被告并没有故意违背法律、欺骗公众或者欺诈他人,其行为并无故意犯罪的主观动机。

其次,被告并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有持续组织的非法吸收行为;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然而,被告所进行的资金集资活动并不违背国家法律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被告也没有进行长时间的、有组织性的非法吸收行为。

此外,在本案中非法吸收的资金并不属于特别巨大的范畴,并未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最后,被告在案发过程中积极退还债务,已经主动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

被告出于对于资金集资活动的合法性的判断错误,并非是出于故意犯罪的目的。

一旦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便立即停止了上述行为,并积极主动采取了各种措施退还吸收的存款,与相关交易方进行沟通解决纠纷。

这一系列行为反映了被告对于错误行为的认识,并表明了被告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决心。

在此,我再次强调被告并未有意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在最后,我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对于被告的无罪辩护提出支持。

谢谢!。

我的无罪辩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的无罪辩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的无罪辩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概述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或者使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罪行事实
我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我对此完全无辜。

以下是我辩词的关键点:
1. 缺乏违法意图:我作为一名合法的金融从业者,我从未有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在吸收公众存款时,我始终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法操作。

2.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在吸收公众存款时,始终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我从未超越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吸收存款。

3. 数额较大的问题:指控中提到了数额较大的要求。

然而,我吸收的存款金额并不超过合理的范围,与我从事的金融业务相符。

我从未以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存款。

4. 证据不足: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我的有罪。

他们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指控,仅凭猜测和假设。

根据法律原则,我应该被视为无罪。

辩护观点
基于上述事实和辩词要点,我提出以下辩护观点:
1. 我是合法从业者,从未有意违法。

2. 我遵循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未经批准吸收存款。

3. 存款金额并不超过合理范围,与我从事的金融业务相符。

4. 检方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我的有罪。

结论
根据以上辩词和辩护观点,我坚信自己无罪。

我从未有意违反法律,始终遵循规定进行合法操作。

我请求法庭公正地审理此案,对我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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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words)。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辩护陈述
背景介绍
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在本案中进行辩护。

本案涉及公众存
款非法吸收罪,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的观点和辩护理由。

证据分析
我们首先对起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

然而,我们发
现起诉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证据不明确,缺乏直接证据来证明被告有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证人证言
我们呼吁法庭对证人证言进行进一步审查。

在本案中,起诉方
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和不一致之处。

这使得证人证言的可信
度受到质疑。

我们要求法庭对证人进行进一步的追问和交叉询问,
以确认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法律解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和目的,才能构
成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

在本案中,被告没有明确的故意和目的非
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我们坚信被告只是在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与客户进行资金往来,并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合法经营
被告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一直以来都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经
营活动。

被告从未有过违法行为的记录,也从未有过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的行为。

我们坚信被告是一家诚信经营的企业,不存在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的动机和行为。

无罪辩护
根据我们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解释,以及被告过去的经营记录,我们认为被告无罪,应当被无罪释放。

我们请求法庭对我们的辩护
陈述进行认真考虑,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感谢法庭的聆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发言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发言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请各位注意,本文中不在文中重复使用相同的标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归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的行为。

这是一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虚构理财项目、高额回报等手段吸引公众存款的行为,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些犯罪分子常常利用人们对高收益、低风险的财富诱惑,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迷惑公众,进而诱导他们将资金交付给自己。

他们往往以大肆承诺高额回报、夸大财务实力为手段,吸引公众的注资,实施非法占有行为。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危害性。

一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受害者投入资金后,很难如期获得回报,甚至可能本金付之一炬,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这种罪行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金融体系的信用基础,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最后,我们要重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打击与预防。

对于犯罪行为,我们不能等其发生之后再去惩治,而应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给予公众更多的合法渠道和信息透明度,减少受害者的发生。

此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落地,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与纠正力度,形成对潜在犯罪分子的震慑效应。

在总结时,我们应该认识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公众和金融市场带来的严重危害。

只有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增加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谢谢大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材料范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材料范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材料范文尊敬的[报案机关名称]:您好!我叫[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具体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今天我来报案,要举报[被举报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这事儿就像一场大骗局,把我们这些老百姓坑得够呛,下面我就详细说说这事儿。

一、案发经过。

# (一)怎么被吸引的。

大概在[具体时间,例如20XX年X月]的时候,我经朋友介绍知道了[被举报方名称]。

当时朋友说得可好了,说这个[被举报方是公司就说公司业务,如果是个人就说个人相关事情]可赚钱了,就像发现了一个宝藏一样。

他们到处宣传说自己有一个特别厉害的投资项目,这个项目听起来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诱人。

比如说,他们声称投资[具体金额],每个月就能得到[具体回报率]的高额回报,而且还说这个投资非常安全,有各种听起来很靠谱的保障。

我当时就有点心动了,毕竟谁不想让自己的钱生钱呢?就像看到了一个装满钱的口袋,就差伸手去拿了。

# (二)具体参与过程。

在这种巨大的诱惑下,我就开始和他们深入接触了。

他们的工作人员特别热情,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围着我不停地介绍这个项目。

我问了很多问题,他们都回答得头头是道,现在想想,那些都是骗人的鬼话。

他们说这个项目是和[编造的高大上合作方,如果有就写真实的]合作的,有很强的实力背景。

然后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在[参与时间],我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具体金额]元钱投了进去。

他们还很正式地给我签了一份合同,当时我还觉得挺靠谱的,就像拿到了一张通往财富的门票。

# (三)发现不对劲。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按照合同约定,我应该能按时收到利息的,但是钱却迟迟没有到账。

我就给他们打电话,刚开始他们还找各种借口,比如说资金周转有点慢啦,银行那边出了点小问题啦,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在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

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就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对劲儿,这就像闻到了一股臭味,知道有东西烂掉了一样。

吴祖辉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

吴祖辉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

吴祖辉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
(标题)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祖辉犯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庭审终结,现予
以判决如下:
一、案件事实和证据
被告人吴祖辉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服务,被告人吴祖辉利用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公众投资者。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祖辉实
际吸收了大量公众存款,并非法占有使用。

以下为相关证据:
1.证人证言:多名投资者作证,证实他们曾向被告人吴祖辉所在公司
投资。

2.银行转账记录:银行提供的资金流向记录表明,大量资金流向了被
告人所在的公司账户。

3.公司账目:调查人员在被告人所在公司查获的账目材料证实被告人
非法占有投资款项。

据此,法庭认定被告人吴祖辉受理了公众存款,并非法侵占了投资人
的款项。

二、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被告人吴祖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非法集资活动,吸收了大量公
众存款,涉案金额巨大,并且其行为已经构成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量刑建议
被告人吴祖辉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利用其职务之便,违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非法占有,其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严惩。

同时,考虑到其在案发后积极退还一部分受害人投资款的行为,可以适度从轻处罚。

四、判决如下
对被告人吴祖辉犯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万元。

对其非法占有的涉案款项予以追缴,并及时退还给受害人。

以上即为判决结果。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陪审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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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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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庭笔录
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7日上午8点30分至17点50分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六楼(公开审理大法庭)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徐丽莉、杨胜兰检察官及助理等6人
被告人王平等30人(杨伟刚为第23号被告人)。

辩护人舒丹律师等50多人。

审判员吴珊榕(女审判长)年凯、吴丰敏
书记员罗静(女)等4人
审事先已经召开二次庭前会议,有关核实身份、申请回避等程序性问题没有提出异议,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吴珊榕(女)年凯、吴丰敏,出庭人员名单,本庭直接进入调查阶阶段。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分别宣读起诉书、追加起诉决定书、变更起诉决定书。

审请公诉人明确犯罪总金额?
公犯罪总金额4,664,760,030,01元;归还客户本金为2604,113,530.00元酒托女的犯罪金额为2182395元;为归还客户本金为2,060,646,500.01元
审庭前会议已经明确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罪名有异议的提出来,有没有?
下面一片沉默,无人应答。

审我现在逐一询问,叫到谁,谁举手答应。

按照事前的规定,以起诉书排列的被告人的次序编号,辩护人与之相对应。

被告人的前、后均粘贴醒目的号码。

座位也是编号的,按号入座。

审判长从第1号一一点名询问到最后30号,第23号被告人及辩护人无异议,大多数回答是无异议,有少数回答有异议,审判长下令全部被告人退庭,进行个别询问。

第一个个别询问的是1号被告人王平。

审你有什么异议,请提出来。

王我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是在国家准许的范围类从事金融经营,只是由于公司资金链发生问题无法正常经营。

辨我只问一个问题,公司的相关的具体经营行为你是否都知道?
吴不知道,都是下面的人各自做自己的业务。

公公司的负责人是谁?
王是我。

公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你决定的吗?
王有的是,有的不是,有些是公示董事会决定。

第二个个别询问的是3号被告人徐波。

审你有什么异议,请提出来。

徐沉默不语。

审请书记员记录下来,沉默。

审你有没有固定工资,底薪?
徐有底薪。

审公司老板是谁?
徐王平。

审你认不认识他们?
蒋认识,1号就王平。

第三个个别询问的是7号被告人黄伟。

第四个个别询问的是9号被告人肖凯。

第五个个别询问的是11号被告人样瑞闹。

第六个个别询问的是13号被告人孙俊。

个别询问完毕,全部被告人又全部回到法庭。

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审举证、质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无争议的,可以不说,有争议的要举证。

公诉人按照起诉书被告人的顺序,依次是王平、王松、徐波、李丽等30人、“逐次宣读证据目录,1,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2,受害人的陈述;3,证人证言;4,银行转账帐单、5,现场勘查笔录;6,司法鉴定意见书;7,抓获经过;8,投资合同和报案材料。

每宣读一组证据,审判长就逐一询问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证意见。

公诉人举证质证完毕后,审判长就要求被告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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