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问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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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务犯罪特征及侦查策略

女性职务犯罪特征及侦查策略

女性职务犯罪特征及侦查策略作者:江瑜颜翔来源:《犯罪研究》2016年第05期我国女性犯罪比率和数量都呈上升态势,职务犯罪已与情感类犯罪、侵财类犯罪并列成为女性犯罪的三大类型。

2009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女性职务犯罪案件220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916人,在J省某市,2010-201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4件177人,其中有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9.7%。

预防和查办女性职务犯罪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学特征通过对J省某市35名女性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的分析研究,发现她们的职务犯罪呈现出“三二三”特征:(一)三集中:犯罪主体身份、年龄和涉嫌罪名较为集中1.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集中。

在查处的35位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单位领导9人,普通干部20人(其中从事财务工作的高达13人),个体经营户6人。

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比例较大,分别占25.7%和37.14%。

有研究人员做过统计,在女性职务犯罪集中的贪污罪案件中,90%的女性是会计或出纳。

2.中青年年龄段人员集中。

35人中,35岁以下的6人,35岁至50岁的24人,50岁以上的5人。

35-50岁之间的女性涉嫌职务犯罪比例较大,占68.57%。

与其他犯罪嫌疑人有不正当情人关系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处于这一年龄段。

这一特征也折射出该年龄段的职业女性所承受的特有的社会压力。

职业女性社会定位要求她们一方面要与男性共同抢占社会资源,扮演出女强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夫教子打理家政,扮演好妻子母亲的角色,角色之间的张力容易导致职务犯罪。

3、涉嫌罪名集中。

J省某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近五年来查处的35位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涉嫌贪污11人,受贿12人,挪用4人,行贿9人,单位行贿1人,其中2人涉嫌贪污和挪用两个罪名。

(二)二突出:共同犯罪、权色交易现象比较突出1.上述我们查办的35人中,25人涉嫌与他人共同犯罪。

深圳“权色女局长”再被收监 曾常调男警出差(图)

深圳“权色女局长”再被收监 曾常调男警出差(图)

深圳“权色女局长”再被收监曾常调男警出差(图)“她不仅贪财,而且好色,经常调遣模样周正的年轻男干警与其一道出差,绯闻不断,也被称为权色局长……”曾经权倾一时的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女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于2004年10月被深圳市纪委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一审获刑15年。

但在2007年1月,仅仅羁押不超过三年的安惠君就违法保外就医,得以监外执行刑期,直到此事去年暴露,今年7月再次遭收监。

为其操作保外就医的妹妹安惠莲涉嫌行贿等罪名,今年10月在河北邢台被起诉。

口碑极差在任时利用调整干部之机大肆向下属敛财,派出所所长、副所长等职位明码标价安惠君,河北定州籍,1955年9月1日出生。

她1996年开始主持深圳罗湖公安分局的全面工作,此后接任分局局长、区政法委书记,系副局级干部,2003年调离公安系统,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

公开报道显示,安惠君在任时口碑极差,被传利用调整干部之机,大肆向下属敛财,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明码标价。

她不仅贪财,而且好色,经常调遣模样周正的年轻男干警与其一道出差,绯闻不断,也被称为“权色局长”。

2004年10月,安惠君受贿罪案被深圳市纪委移交给检察院立案侦查。

次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安惠君利用其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区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职务之便,通过操纵下属人员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元1000元和137厘米SONY背投彩色电视机、64厘米SONY彩色电视机各一台。

据介绍,行贿人中有15人均为安惠君在罗湖公安分局的下属。

法院判定,鉴于被告人安惠君在司法机关未掌握犯罪事实前,尚能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且最终退清全部赃款,故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保外就医河北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证实安惠君2007年1月25日违法保外就医,重获自由安惠君系2004年10月左右遭到羁押,按此计算,安惠君服刑的时间应该到2019年10月。

女性职务犯罪实证分析和防范路径

女性职务犯罪实证分析和防范路径

女性职务犯罪实证分析和防范路径作者:朱以珍叶晓晨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3年第02期从近五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2008年~2012年),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并不大,但涉案金额总计近1.3亿元,其中犯罪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有10例。

有鉴于此,女性职员(官员)利用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侵害国家机关管理职能的现象有多发的趋势,预防和控制女性职务犯罪迫在眉睫。

一、女性犯罪基本情况近五年来,徐汇法院审理的女性犯罪案件总体上呈现上升态势:2008年犯罪数量为135件,占全年犯罪总数的10.46%;2009年为194件,占全年总数的13.18%;2010年为153件,占全年总数的11.97%;2011年为163件,占全年总数的12.43%;2012年为220件,占全年总数的14.77%。

五年以来,女性职务犯罪分别为4件、15件、14件、12件、21件,分别占当年职务犯罪总数的7.69%、25.00%、18.42%、27.91%和36.84%,总体呈上升态势。

66件女性职务犯罪中,职务侵占案41件、贪污案6件、受贿类案件4件、挪用资金案7件、挪用公款案3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4件、私分国有财产案1件。

二、女性职务犯罪特点(一)主体特点1.文化特点:学历高而法律意识淡薄。

女性职务犯罪主体的学历普遍较高。

此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学历愈高愈有机会参与较高层面的管理工作,随之而来的犯罪手段也愈“高明”。

72名罪犯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文化14人,大专学历28人,高中文化9人,中专文化11人,共占女性职务犯罪87.50%,而职高、初中和小学文化的仅为9人。

高学历、专业知识丰富却不意味着具有法律意识。

从目前调查来看,极少数人了解法律知识,或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

>>> 安徽法院网 -理论研讨 - 刑事审判[ 关闭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不仅在数量上日趋上升,犯罪的类型及实施暴力犯罪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且对社会危害性和危害程度日趋增强。

凤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15件20人,占受理案件数5.3%。

2010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20件26人,占受理案件数7.5%。

2011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39件45人,占受理案件数11.9%。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责任和道德问题的认识模糊。

甚至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对其法律上的职权和职责也认识不清,对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年来该院受理的女性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66人,占女性犯罪总数的72.5%,高中文化程度的25人,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大多数女性对其犯罪行为存在模糊认识。

二是不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该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大,导致部分人员的金钱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们不是想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钱财,而是想不劳而获,一些农村女性以及生活比较贫穷的女性为钱财而铤而走险。

女性犯罪类型中,涉及财产的案件占大多数,如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三年共受理25件,占女性犯罪的33.8%。

另外,部分女性好逸恶劳,心存一夜暴富心理,一部分犯罪分子也正是看中了其暴富心理,从而拉拢女性加入犯罪组织。

此类情况,2009年有1件、2010年2件、2011年有4件。

三是家庭原因和感情纠葛。

在面对家庭变故,特别是第三者插足破坏家庭时,许多女性往往不惜以牺牲他人的生命来捍卫家庭,从而引发血案、命案。

该院受理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中,因感情纠葛而引发的女性犯罪2009年有2起、2010年2起、2011年有5起,分别占同类案件的3.3%、4%和8.2%。

另外,在两性恋爱关系中,许多女性往往把感情看得比男性重,很容易受到不良男性朋友的唆使、诱导而单独或共同实施作案,甚至为了所谓的爱情不惜搭上性命。

上半年通报查处12名女性官员

上半年通报查处12名女性官员

上半年通报查处12名女性官员其中6人担任地市县(区)要职,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43岁最年轻新京报讯本月9日,江苏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扬州市环保局局长(被查时任职,下同)金秋芬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初步统计,金秋芬系今年以来,被中纪委、省级纪委通报的第12名被调查女性官员。

12人中,6人担任地市县(区)要职,包括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江西会昌县委书记傅春荣、安徽无为县副县长汪梅琴、荆州市委副秘书长陈虹、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黄雅香;另有2名厅局级,分别为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赵杏娥、曾任四川红十字会巡视员的文家碧。

其余4人中,除金秋芬外,另两名任委办局领导的是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金渊、内江市住建局纪委书记吴小红。

还有一人来自国企,为曾任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的杨国玲。

12人中,最年轻的是生于1971年的杨晓波。

杨国玲和文家碧则均年满60周岁,都是退休后被立案调查。

目前,杨国玲、黄雅香、金渊、文家碧等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被控受贿、贪腐。

另8人还在调查中。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人士3月发表的文章提出,女性职务犯罪率快速增长的态势明显。

最近5年,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去年前11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比2009年全年上升33%,且犯罪类型以贪污贿赂居多。

梳理女官员贪腐4个关键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等受访专家认为,近年来,女性职务犯罪已延伸到党政要职的“大贪”。

女性职务犯罪人数快速增长,既有制度缺失等因素,也与反腐力度加大有关。

而与男性官员相比,女性官员的犯罪动机、方式等,也稍有区别。

【关键词·心态失衡】12人中,原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金渊被控与原嘉兴市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调研员姚金明通谋。

嘉兴市检察院通报称:金渊与姚金明通谋,利用姚金明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牟取利益。

类似案例还有2009年被判死刑的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工委书记潘玉梅案等。

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

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

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主要表现形式有数据显示,近5年来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去年前11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比2009年全年上升33%。

当女性官员也腐败的时候,她们对党和国家的腐蚀作用,并不比男性官员小。

总的来看,女性官员腐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色谋权。

在一些男性官员拥权贪色抱红颜的时候,一些女性官员为获得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富,更善于以色谋权拥知己,主动利用对方的权力攫取利益,或者积极配合男性贪腐犯罪行为。

如,曾被称为三湘第一女巨贪的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屡屡利用色相,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升至副厅级的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仅用了10多年时间。

又如,近日被中纪委通报的山西**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和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均被指与他人通奸,这是中纪委首次对女性贪官用此表述,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也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慎待手中的权力,不能以色谋权。

二是为情所累。

相对于男性而言,为兼顾家庭和工作,女性的付出会更多一些。

尤其是身处官场的女性,当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常常会为了家庭和子女的发展铤而走险。

如原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触犯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一案正是源于为家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与李启红相比,原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云案更为典型。

郭宝云离异后,把儿子当成感情寄托,为扶持儿子发大财贪污受贿93万多元,违法违纪为子女牟利近3000万元,于2004年被判刑18年。

三是为美而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为了能让自己青春永驻,一些女性官员在美丽面前变得毫无抵抗力,大肆谋取不当利益来为美丽投资,导致美容腐败现象频发。

如,**市原国税局女局长刘光明,不仅为了留住容颜花费大量钱财去美容,而且前后花500万元去香港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费就达50万元,使得旧貌换新颜,平添了许多以色谋权的资本。

又如,原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杨苹利用担任经济二处处长和农业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共受贿70.8万元,杨苹将其中的55.8万元用于美容,约占受贿款的八成。

对女性职务犯罪的调查

泰山区检察院对2000年以来立查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女性职务犯罪有以下特点:1、犯罪率低于男性,犯罪数额少于男性据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15.7%;而同期女性涉嫌职务犯罪总额占男性的18%,其中女性犯罪个案数额最多者为23万元,而男性犯罪最高的达315万元,可谓“小巫见大巫”。

2、人员主要集中在财务部门据统计结果显示,在女性职务犯罪中,从事出纳、会计、财务主管、银行储蓄员等与财务有关的职业的女性占了女性职务犯罪人数的80%以上,这一特点决定了女性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贪污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很少。

据统计结果显示,女性贪污犯罪占女性职务犯罪立案数的58.8%,挪用犯罪占35.3%,而受贿犯罪仅占5.9%. 3、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女性一旦涉足职务犯罪,极容易被忽视,加上爱面子和胆小怕事的本性,女性实施犯罪后的惧怕心理会比男性更为强烈,她们会想方设法加以掩盖,因此女性犯罪具有更大的隐蔽性。

如某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董某,中共党员,其丈夫在监察部门工作,该董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万余元,案发后其单位同事都感到惊讶。

4、犯罪者文化水平偏低据统计结果显示,女性涉嫌职务犯罪者中,大专以上高等教育者只占29.4%,而大多数女性犯罪嫌疑人仅受过中专或高中教育,文化水平的偏低导致其自我控制力弱,容易受物质利益的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

如某酒店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的邢某,只有初中文化,在负责清欠的过程中,看到大量的资金通过自己的手,再加上其情人甜言蜜语的哄骗和自己控制力弱,致使邢某走上犯罪道路。

5、基于情感因素而致犯罪者为数众多在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基于母爱、情爱而引发犯罪者占有较大比重。

在立查的案件中,为使家庭致富而犯罪者占38.6%,如某厂财务科长张某,其丈夫下岗在家,家庭生活比较拮据,为让丈夫干买卖挣钱,贪污公款2万余元,被法院判刑;为子女聚敛钱财犯罪者占14.3%,例如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黄某为了供其儿子上大学,攒钱买房子,受贿6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为给情人购买高档用品犯罪者占6.2%,如某酒店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的邢某为给其情人购买高档衣物等用品,利用负责清欠工作的职务之便,侵吞公款2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女性犯罪嫌疑人被讯问的行为表现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通常有着良好的家庭和工作环境,基本上属于单位和家两点一线的传统妇女,社会经历比较单纯,涵养相对较高,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的整个过程也是其诚实与谎言、责任与逃避的道德交锋的过程。

如犯罪嫌疑人卢某大学毕业后即到本单位工作至今,并成为该单位的中层干部,有着人人羡慕的职业和家庭。

因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传唤后,心情既害怕又矛盾,供述罪行时吞吞吐吐,全盘否认怕说自己认罪态度不端正,丧失从宽处理的机会,全部交代又不甘心,想观望侦查人员到底掌握了自己多少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侦查人员通过层层引导,挤牙膏式的耐心讯问,最终突破口供,获得第一手的证据。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对于检察机关的调查抱有侥幸心理,既不全部承认也不全部否认犯罪事实,在不确定对方确实掌握自己罪行时,不会轻易供认或者全部供认。

在行为上通常表现为双腿交叉,目光空洞,不愿意与侦查人员正面对视。

回答问题缺乏积极主动性,时常低头不语,但眼神闪烁,手上常有卷衣服边或搓纸巾等小动作。

(二)表演型。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以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居多,浓妆艳抹,穿戴时髦,一般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经历和复杂的人际关系,经常接触社会不同层次的人,虽然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有一定程度的知识面和社会阅历。

如涉嫌行贿人李某,高中毕业后来京务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干起,20多年后已经是某私企老板,社会经验相当丰富。

其在被检察机关调查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手捂胸口,轻蹙双眉,大谈自己的创业艰辛和婚姻家庭的不幸,当侦查人员一切入正题时,或避而不答,左顾而言他,或沉默不语,面带痛苦状,不向司法机关透露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问题,时而情绪亢奋、时而悲观绝望。

对与案件有关的实质性问题非常谨慎,尽量不答或少答,却能主动讲述自己的家庭琐事,诸如父母生病,孩子上学等,一方面博得讯问人员的同情,另一方面分散讯问人员的注意力,拖延审讯有效时间。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前者一般性格外向、急躁、自控能力较差,后者一般性格较为冷静、遇事有主见。

副处级女干部调查报告

副处级女干部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一名副处级女干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以下是调查结果的详细内容:1. 个人背景被调查对象为一名副处级女干部,现任某单位的副处级职位。

她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能力和素质。

2. 工作表现在过去的几年中,被调查对象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

她工作勤恳、认真负责,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她在处理工作事务时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团队合作。

3. 业务能力被调查对象在所任职位的业务知识储备较为丰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

她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在新任务和挑战面前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4. 协调能力被调查对象在协调工作方面表现出色。

她能够与上级、同事和下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她善于倾听他人意见,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冲突和分歧。

5. 领导能力被调查对象在担任副处级职位期间,展现出良好的领导能力。

她能够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为团队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她注重团队成员的发展和激励,能够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 个人品德被调查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她坚持遵守纪律和规定,诚实守信,严守保密制度。

她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被调查对象作为一名副处级女干部,具备优秀的工作表现和扎实的业务能力。

她拥有出色的协调、领导和沟通能力,且品德高尚。

她的能力和素质在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组织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最后,我们建议继续对其进行培养和激励,更好地发挥其能力和潜力。

试析女性职务犯罪问题

1 % ; 贿 罪 2人 , 1 % 。 5 受 占 0

女 性 职 务 犯 罪 案 件 的基 本 特 点
5赃 款 去 向 固 定 。 女 性 职 务 犯 罪 所 涉 数 额 多 少 不 一 , . 差 异较大 . 者达 5 多 0余 万 元 。 者 有 2万 元 , 其 犯 罪 所 得 的 少 但
21 0 0年第 2期 ( 第6 总 2期)
理 论 观 察
The r tc o e i Obs r fon e va i
No .2, 201 0 S ralNo 2 e i .6
试木 女性职务犯 罪 问题 斤
史 谈
( 京 市 昌平 区人 民检 察 院 . 京 北 北
[ 摘
1 20 ) 0 2 0
要 ] 务犯 罪 是 社 会 发展 历 程 中不 可 避 免 的 产 物 , 职 女性 职 务 犯 罪 更 具 有 与 一 般 职 务 犯
罪 案件 不 同 的特 点 。要 针 对 女 性 职 务 犯 罪 的 特 点 , 真 剖 析 女 性职 务 犯 罪 的产 生原 因 , 加 强道 认 从
( ) 观 方 面 的 原 因 一 客
1犯 罪 年 龄 集 中 。涉 嫌 职 务 犯 罪 的 2 . 0名 女 性 的 平 均 年 龄 为 4 . 岁 . 龄 结 构 呈 现 出 集 中 化 的 趋 势 , 要 集 中 于 24 年 主 3 4至 4 5岁 之 间 . 达 1 多 3个 , 6 % 的 比 例 . 说 明 职 业 女 占 5 这 性从 2 0岁 之 后 参 加 工 作 , 3 在 5至 4 5岁 期 间 经 过 奋 斗 会 拥 有 一 定 的 官 职 地 位 . 可 以 说 这 一 时 期 是 其 职 业 生 涯 的 黄 金 时 期 . 也 成 为 女 性 职 务犯 罪 的 多发 时段 。 但 2身 份 构 成 单 一 。构 成 职 务 犯 罪 的 重 要 条 件 : 是 犯 罪 . 一 主 体 身 份 需 为 国 家工 作 人 员 ; 是 其 有 利 用 职 务 上 主 管 、 二 管 理 、 手 公 共 财 物 的 权 力及 方 便 条件 等便 利 的行 为 。 统 计 经 从 数 据 看 , 行 职 务 犯 罪 的 女 性 身 份 构 成 比 较 单 一 , 在 国 家 施 或 机 关 或 国 有 事业 单 位 工 作 , 在 国有 大 型 企 业 工 作 , 为 单 或 或 位 主 管 人 员 , 为 掌 管 人 、 、 等重 要 职 能 的实 权 人 员 。 或 财 物 例 如 .0 名 女 性 职 务 犯 罪 者 中 有 5人 是 单 位 主 管 人 员 , 有 1 2 O 人 是 单 位 出 纳 或 会 计 等 财 务 人 员 , 占 女 性 职 务 犯 罪 的 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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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问题调查作者:徐苏林来源:《检察风云》2015年第11期在人们心中,女性往往是温顺与善良的代名词,然而2000年以来,我国社会变革与转型进程加快,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家庭因素的影响,少数女性官员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不良现象,失去了正确把握自身的能力,为了满足金钱和物质的贪欲,铤而走险,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贿赂,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的青年女性又占相当大的比例。

东城区位于北京的核心区域,辖区内部委等国家机关相当多。

东城区检察院的调研显示,2010年至2012年,在该院立案查处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大部分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是在30岁至50岁之间发生的。

而这些女性涉案人员,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

而50岁以上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多是单独完成。

北京市检察机关2004年至2014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女性337人,涉案金额高达8.7亿元。

涉案女性中53%在30岁以下。

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17人,处局级干部46人。

女官员,本应是官场的一道靓丽风景,但贪腐起来也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态势,随着一批女性官员“前腐后继”地倒下,令人惋惜的同时,也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的突出特点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的相关调查报告,除了权力失衡、管理疏漏、监督乏力等同样是导致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的根本所在外,女性官员职务犯罪还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犯罪率逐年增长,犯罪数额越来越大。

据海淀区检察院的统计结果显示,虽然职务犯罪案件总体上女性涉案人员所占比例远远小于男性,但突出的问题是近年呈现一种增长的态势。

2014年,该院立案侦查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13.7%,比2013年增长两个百分点。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涉案金额呈增大的趋势,2002年以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个案数额最多者不超过百万元,到2006年以后犯罪出现了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数额。

会计出纳与分管该岗位的女性官员占八成。

根据发案行业的分析来看,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特点决定了犯罪分子的职业特点为掌管权力,特别是对财、物有管理权的职业,而女性所特有的细致、耐心等性别特征使她们更适合从事这些财物保管或管理工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会计、出纳或财务经理岗位多为女性担任,这种岗位的特殊性为女性职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契机。

犯罪嫌疑人王某,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北京市某医院担任计财处主管兼会计,负责本单位退休职工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

自2006年从一张1000余元的虚假票据入账开始,王某用这种方式将30余万元的医药费装入自己口袋。

海淀区检察院的一项统计显示,会计、出纳犯罪在整个女性官员职务犯罪中的比例已占80%,绝大部分是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

这些女性多处于管理公共财产的重要岗位,其经手管理的资金相对集中。

犯罪手段单纯。

东城区检察院的调查表明,其中30岁以下的女性约占嫌疑人总数的20%,其犯罪手段较为单纯,主要是利用单位监管不力、财务漏洞进行犯罪。

如担任某国家部委下属出版社发行科科长的女干部颜某,利用单位财务不备份出版合同、出版费收取监管不力等漏洞,私自向外地出版单位收取出版费用后予以侵吞,涉嫌构成贪污犯罪。

情令智昏成犯罪重要诱因。

在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基于母爱、情爱而引发犯罪者占有较大比重。

在海淀区检察院查办的案件中,为使家庭致富而犯罪者占33.3%,为子女聚敛钱财犯罪者占13.3%,为给情人购买高档用品犯罪者占6.7%,为满足个人虚荣心而犯罪者占20%。

例如某公司业务员黄某为给情人购买高档衣物等用品,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侵吞公款达16万元。

30岁以上的女性犯罪占“主流”,共同犯罪多。

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近年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30岁以上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约占总数的七成左右。

这些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大多是共同犯罪,利用社会关系谋利特征明显,有半数以上利用了与某些比自己层级较高的男性官员的不正当关系。

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比如金钱至上、关系至上等不良观念。

在对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心理的研究中发现,除了一般犯罪的心理因素外,受情感支配而致犯罪的占较大比重。

这一点通过追查赃款的去向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

很多女性官员职务犯罪者将其贪污、挪用得来的钱财大部分用于丈夫、孩子或恋爱男友、情人身上,供他们投资、做生意,甚至赌博、挥霍上,用于个人挥霍的仅占小部分。

与男性相比,女性更易受情感支配而失去理智,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是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

女性官员犯罪增长的主要原因通过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是社会大环境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碰撞下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究其原因,除了管理、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缺陷外,以下因素也不容忽视:心理失衡、贪欲驱使。

贪利是人性的弱点,面对诱惑女人更难把持。

某些女性官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梦想自己一夜致富成为“人上人”,由于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心理失衡,从而陷入犯罪泥潭。

为筹集资金,她们利用手中权力,大肆贪污挪用公款。

如28岁的陈某是某国有企业财务主管,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可用公款为私人投保,便很动心。

后来由厂长王某决定,陈汇款2万余元至保险公司,分别为王妻及自己交纳了个人养老保险费。

为掩人耳目,陈又要求保险公司开具货运保险收据,经王签批后,从财务报支。

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清理公款私保,这时陈某完全有机会退回公款,但一个“贪”字使她将保险公司退回的保险费1.2万余元占为己有。

贪慕虚荣,不计后果。

由于受家庭教育的影响,绝大多数女性一向勤俭持家,对花钱谨小慎微,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级的提升,一些女性官员受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滋生了一种盲目攀比的心理,没有钱,但是又要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于是就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管理的资金。

如某煤炭公司财务科长29岁的李某采取开假发票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30余万元,用于购置手机、汽车及大量名牌时装和化妆用品归自己享用。

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侦办的美容系列贪污、受贿案中,北京市卫生局、中石化、国家某科研所、北京住总集团、华北计算科学研究所等多家单位的女性官员相继坠入“美容深渊”,案情波及多个行业。

13起系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都处于40岁至50岁的年龄段,在各自单位虽然岗位重要、事业有成,但在私人生活中却有着相同的美容“嗜好”。

据检察机关不完全统计,13起案件中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的“美容瘾”都极大,每个人在美容会所的消费记录均高达数百次。

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查办发生在美容会所里的系列贪污、受贿案件,共立案13件,其中12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女性,另一起是北京城建集团原副总刘某为情人出资美容的共同贪污案,13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局、处级干部,涉案人员之多、波及行业范围之广,均为京城历史之罕见。

畸形婚恋情的影响。

女人感性,所以多情。

旧时代女子的至高价值体现就是为情而生死相许。

时代进步,不再有那种人身依附关系,追求平等爱情并理智对待,成为了女人获取事业成功,进而拥有幸福生活的前提。

但是当今有些女性官员深陷畸形的情感泥潭,不惜为其丈夫、情人或恋人“雪中送炭”,最终也将自己送入犯罪的深渊。

原某杂志社财务科长徐某挪用公款一案就是个典型案例:29岁的徐某为了满足其情人王某的用款需要,在未经单位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300万元的公款用作质押担保,为情人贷款240万元,贷款到期后,因为情人无法偿还贷款使得作为抵押的300万元公款至此有去无回,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法制观念淡薄。

少数单位忽视对在职女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一些女性官员不学法,不懂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促成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关键因素。

有些女性官员在职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逐步形成了极端的利己主义人生观,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进而不择手段弄权捞钱。

在贪污贿赂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阶下囚。

经调查,虽然女性官员职务犯罪者文化水平普遍不低,许多还是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但法制观念淡薄的程度常常令人惊讶。

如:某国有公司总经理陆某虽然拥有硕士学历,但她因贪污被抓获后,一直大声喊冤叫屈:“公款不落入自己的腰包和口袋就不算贪污”、“公款送给他人不算贪污”……对待法制学习、政治学习,一些女性常常认为“过得去就行”,疏于学习导致许多人在落网后还会说出“惊人之语”。

顾小家的心理。

在个别女性犯罪人员心目中,家庭是第一位的,一不图事业有成,二不图个人穿戴,只图小家庭日子越过越红火。

但是由于自己的收入与某些单位或个体业主的高收入相比悬殊,持起家来显然力不从心,遂产生谋求工资外收入的欲望。

如某事业单位财务科长肖某,在招待费、维修费上加大支出,涂改票据,贪污公款5万多元用于给家人办保险、买房及给孩子买生活用品。

侥幸的心理。

有些涉案女性官员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一般不容易被发现,即便被发现也可以凭借女性“弱势群体”的优势,用眼泪和忏悔乞求单位的同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不了受到行政处分而不必担心被移交司法机关。

例如某水务系统科长27岁的贺某挪用客户3万元现金被单位查出,贺某经一番活动后仅作了检讨便过关。

次年贺某又因挪用5万元现金被单位记大过,后经群众举报才移交司法机关。

适应环境形势变化能力差。

少数青年女性不能适应竞争的要求,为体现其自身价值不惜采取犯罪手段。

女性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少数女性为了不被淘汰,为了实现个人目标,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从法律上讲,我国女性与男性在政治、经济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生活中女性要完全达到法律规定的那种地位尚有差距。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女性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在社会地位、分配差距的比较中,心态严重失衡,为钱财所驱使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可以说,难以克服自身弱点是个别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长期以来,封建残余思想的毒害造成一些女性眼界不宽,影响了她们判断事物、分析问题的能力。

同时,由于女性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一定社会压力下,个别人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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