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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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教学教案

[课程引入]

引入:

1.法律的属性是什么?

(1)讲述法律属性的体现;(2)讲述法律的属性对于民航法发展的意义。

2.互动:你对法律有多少了解?你接触过吗?你能说说法律之渊源?

3.总结:所谓法律渊源,它本身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是指法律来源于什么。民用航空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要讲清楚法律的渊源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现在一般都将法律的渊源看做是法律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

4.那么民航法学的由来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带着这个疑问走进今天的课堂。

5.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

[教学内容]

民用航空法概述

思考:(1)民航法的由来是什么?

(2)民航法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1.民航法的渊源:

民用航空法的渊源是指民用航空法来源于哪里。航空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依照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民航法学》的渊源主要包括《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协定》《国内法及法院判例》《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法》《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国际民间航空组织通过的决议》《国际间合同性协议》等法律文件。

2.发展阶段

民用航空法的发展经历萌芽时期、形成与完善时期以及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三个阶段。从民航空法在国外的发展与在国内的发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民航法的组成

民用航空法主要由国际条约、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国内法及法院判例等组成。

1.国际条约: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也是国际法主体间相互交往的一种最普遍的法律形式。其名称包括:条约、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宣言等。

视频:国际条约是什么。

(2)国际条约介绍

①1929年10月13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是一项有关航空运输规则的专题性公约,分5章41条,对国际航空运输的范围、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曾经过多次国际会议

讨论修改,每次修改都有附加的议定书。中国于1958年7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视频:乌克兰总统感慨所有国际条约都是废纸。

②1944年12月7 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是涉及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领域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公约,分22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与《芝加哥公约》同时签订的还有两项协定,即《国际航空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于1974年2月15日承认了该公约,同时参加了该组织的活动。

③1963年 9月14日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分7章26条。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

④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共14条。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

视频:非法劫持航空器罪是什么。

⑤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共16条。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蒙特利尔公约》。

2.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

国际法虽然源于国际条约,但也不排除国际惯例作为国际民航法的渊源。当没有条约规定的时候,惯例就成为了适用的规则。国际惯例形成适用的规则有一个过程,一旦惯例被国际社会接受和承认,便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

3.国内法以及法院判例

在有关航空活动中,如在航空刑事法、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民事责任、空中相撞责任、产品责任、机场人员的责任等问题时只能适用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同时《华沙公约》以各国法院的判例,对公约的解释和阐明具有重大影响。

4.我国民航法律体系的构成

我国民用航空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民航法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层次,法律效力依次减小。但是,鉴于民用

航空的特殊性,建立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所以除了特别行政区某些特殊具体事项外,不需要制定地方性航空法律法规。所以,我国民航法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内容齐全、层次分明、和谐协调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涵盖了运行管理、人员训练、适航管理、机场管理、人员管理、航空器维修等多方面的内容。

5.其它形式

民用航空法的来源除了国际公约、各国法院判例、国际惯例外,还有:

(1)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如ICAO和IATA的立法或准立法活动;

(2)区域性多边条约、决议、条例,对国际航空法的发展也做出过有益的贡献;

(3)国际间合同性协议有时也是航空法的渊源,如国际航空公司之间的多边联运协议等。

6.课堂小结

(1)民航法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2)现在国际上影响力比较大的国际条约包括什么?

二、民航法的发展历史

1.发展阶段

民用航空法的发展经历萌芽时期、形成与完善时期以及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三个阶段。下面从民航空法在国外的发展与在国内的发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视频:在土耳其乘坐热气球旅行。

1)民航法的萌芽时期

1783年11月21日,人们使用蒙哥尔费气球首次载人飞行获得成功,这一成功象征着人类开始征服空气空间,被载人了航空发展史册。1784年, 法国巴黎便发布了治安法令,规定未经警察当局批准,禁止气球升空,这一法令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

1889年,法国政府邀请欧洲19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了第一次讨论航空法的国际会议,但由于各国对航空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意见分歧,这次会议及其后的几次会议均未产生任何成果。

视频:七次热气球事故。

1902年,在国际法学会的布鲁塞尔年会上,法国著名法学家福希尔提出了人类第一部航空法典的建议草案:《浮空器的法律制度》。

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基蒂•霍克试验成功一种机动的重于空气的飞行器械—现代飞机的雏形。三年后,在欧洲,布莱里奥驾驶第一架飞机飞越了英吉利海峡,震惊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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