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勘察记录簿员必备)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岩土工程勘察行业一系列相关规的颁布,对岩、土的鉴定和编录提出了新的规定,描述容和精度要求也更加严格,公司原编制的工程地质勘察岩土现场描述规程,已经不能满足现今野外工作的需要。为了推行和适应现行国家标准,统一规我院野外描述的程序和容,指导岩土工程勘察基础工作,保证取得第一手资料的详实、准确、可靠,特编制本技术规程。

本规程由总则、岩石描述、碎石土描述、粘性土及粉土描述、特殊土描述和附录等章节组成。容主要包括描述员的工作职责和常见岩土的鉴定描述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目次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2)

1.2 量尺记录………………………………………

1.3 取样与测试……………………………………………

1.4 地下水…………………………………………………

1.5 探井验收及编录………………………………………

2 岩石描述………………………………………………………

2.1一般规定………………………………………………

2.2岩石的鉴定与描述………………………………………

3 碎石土描述………………………………………………

3.1一般规定………………………………………………

3.2碎石土的鉴定与描述………………………………………

4 砂土描述……………………………………………

4.1一般规定………………………………………………

4.2 砂土分类与描述………………………………………

5 粉土描述

5.1一般规定………………………………………………

5.2 粉土的鉴定与描述…………………………………

6 黏性土描述……………………………………………………

6.1一般规定………………………………………………

6.2粘性土的鉴定与描述…………………………………

7 特殊性岩土描述……………………………………………………

7.1 湿陷性土…………………………………

7.2 红粘土…………………………………

7.3 软土…………………………………

7.4 混和土…………………………………

7.5 填土…………………………………

7.6 多年冻土…………………………………

7.7 膨胀岩土…………………………………

7.8 盐渍岩土…………………………………

7.9 风化岩和残积土…………………………………

7.10 污染土…………………………………

附录A

附录B 现场记录表

附录C 触探试验记录表

ccgec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1 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野外描述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基础容之一,应客观反映所揭露的地层属性和层位的分布,正确记录描述岩土对象的形状、特征及包含物等,为业资料分析整理提供准确完整的第一手资料。

1.1.2从事现场描述的人员为描述员,应持证上岗。一般由具有工程地质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包括在职和退休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应通过本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1.3 以我院名义从事的描述员工作,必须使用院统一的记录纸和相应的表格标签。描述记录一律使用铅笔,不得用橡皮擦拭,需要改正时,可将更改容划一横杠,把正确容在旁边写出。土(岩、水)样标签或回次卡可使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

1.1.4记录应在钻探进行或井探过程中同时完成,记录容应包括岩土描述、地下水观测及钻进过程记录。记录表应符合附录B、附录C的要求。

1.1.5 钻探现场记录表的各栏均应按钻进回次逐项填写。在每个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填写,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一行记录。野外描述应容齐全,所有记录栏目都要留有印记,不得出现漏项,严禁事后追记,注意保持记录的整洁。一个钻孔(探井)描述完成后,描述员首先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的责任栏上签字,及时送交项目技

术负责人。现场记录不得誊录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用橡皮擦拭涂抹修改。

1.1.6岩土定名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分类标准的规定。描述术语及记录符号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鉴定描述以目测、手触方法为主,可辅以部分标准化、定量化的方法或仪器(包括袖珍贯入仪、点荷载仪、孟塞尔色标、砂土粒度样模等)。

1.1.7关于钻进过程的记录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的钻进方法、钻具名称、规格、护壁方式等;

钻进的难易程度、进尺速度、操作手感、钻进参数的变化情况;

孔情况,应注意缩径、回淤、地下水位或冲洗液位及其变化等;

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编号、深度位置、取样工具名称规格、原位测试类型及其结果;

钻探施工时间,岩芯采取率、RQD值等;

其它异常情况。

1.1.8钻探成果

钻探成果应包括下列各项:

野外描述记录;

岩土芯样;

1.1.9野外作业开展之前,技术负责人应向包括描述员在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说明该工程技术要点,施工条件和注意事项,预计的勘探点深度和数量,取样和测试要求等,并将收集了解到的场地地层、地下水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介绍。

在现场描述过程中,描述员如发现异常(如遇溶洞、人防或特殊地层等),应及时把情况反馈给技术负责人。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勘探孔,每回次应完整保留孔取得的岩土样品,并填写回次卡,标明

样品的名称和回次深度,按先后顺序存放在岩芯盒中,终孔后,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弃。

1.2钻探知识

1.2.1钻孔规格

1.2.1.1钻孔口径和钻具规格应按附录A选用。

1.2.1.2 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108mm,仅需鉴别地层的钻孔,口径不宜小于36mm;在湿陷性黄土中,钻孔口径不宜小于150mm。

1.2.1.3深度超过100m的钻孔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包括定向钻进、跨孔法测量波速,应测斜、防斜,保持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对垂直孔,每50m测量一次垂直度,每深100m允许偏差为±2°。对斜孔,每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允许偏差应根据勘探设计要求确定。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采取纠斜措施。1.2.2 钻进与护壁

1.2.2.1钻进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遇到卵石、漂石、碎石、块石等类地层不适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冲击等方式钻进。

(2)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二重或三重管钻进取样。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对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外径75mm的双层岩芯管钻头。

(4)在湿陷性黄土中应采用螺旋钻头钻进,亦可采用薄壁钻头锤击钻进。操作应符合“分段钻进、逐次缩减、坚持清孔”的原则。

1.2.2.2对可能坍塌的地层应采取钻孔护壁措施。在浅部填土及其它松散土层中可采用套管护壁。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粘性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在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浆液护壁。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1.2.2.3钻进中应保持孔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能通过钻头向孔底通气通水,防止孔底土层由于负压、管涌而受到扰动破坏。

1.2.2.4预计采取原状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钻孔,应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及其它相应的测试标准的规定钻进。

1.2.3采取鉴别土样及岩芯

1.2.3.1在土层中采用螺旋钻头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

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在主要持力层中或重点研究部位,回次进尺不宜超过0.5m,并应满足鉴别厚度小至20cm的薄层的要求。

1.2.3.2在水下粉土、砂土层中钻进,当土样不易带上地面时,可用对分式取样器或标准贯入器间断取样,其间距不得大于1.0m。

取样段之间则用无岩芯钻进方式通过,亦可采用无泵反循环方式用单层岩芯管回转钻进并连续取芯。

1.2.3.3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在软质岩层中不得超过2.0m。岩芯采取率应逐次计算。完整岩层岩芯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芯采取率不宜小于65%。

对需要重点研究的破碎带、滑动带,尚应根据工程要求提高取芯率,必要时尚应进行定向连续取芯。

1.2.3.4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据均应丈量获取,累计量测允许误差为±5cm。

1.2.4地下水观测

1.2.4.1钻进中遇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为测得单个含水层的静止水位,对砂类土停钻时间不少于30min;对粉土不少于1h;对粘性土层不少于24h。并应在全部钻孔结束后,同一天量测各孔的静止水位。水位量测可使用测水钟或电测水位计。水位允许误差为±1.0cm。

1.2.4.2 钻孔深度围有两个以上含水层,且钻探任务书要求分层量测水位时,在钻穿第一含水层并进行静止水位观测之后,应采用套管隔水,抽干孔存水,变径钻进,再对下一含水层进行水位观测。

1.2.4.3因采用泥浆护壁影响地下水位观测时,可在场地围另外布置若干专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这些钻孔可改用套管护壁。

1.3量尺记录

1.3.1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以及全风化或强风化地层,每回次钻进0.5米左右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米,中等风化~未风化岩石回次进尺不宜超过

2.0米,每回次记录一次。当出现变层时,应准确记录分层界线。

1.3.2回转钻进进尺控制可采用机上余尺法,任一时刻孔底深度D用下式计算:

D=S-L-H ……………………………①

式中S—钻具总长(m),包括机上钻杆、钻杆、钻头(或取土器、标贯器)和各种接头的长度总和;

L—机台高,孔口表面至钻机转盘顶面的垂直距离(m);

H—机上余尺,钻机转盘顶面至机上钻杆顶端的距离(m)。

1.3.3 冲击钻进进尺深度控制可采用刻度标记法。从钻头开始,在吊锤及钢丝绳上,自下而上每隔0.5米用粉笔或其他标记物做出明显连续的标记。起钻前,量测孔口至地面以上第一

个标记线的距离,当次孔底深度等于累计标记线尺寸减去该距离。

1.3.4 每回次起钻之前,必须量测机上余尺或刻度距离,以便随时掌握当次的孔底深度;如果某一回次深度发生变层,则变层界线为孔底深度减钻头底端至变层部位的高度。记录分层界线精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米,对于土层中的夹层,当厚度大于0.5米时,应单独分层。

1.4取样和测试

1.4.1为取得高质量的土试样,应根据钻进地层,使用适合的钻进方法和取土器。在取样之前,认真检查刃口的完整性,铁皮(塑料筒)安装牢靠到位。国目前常用的取土器的规格及性能见表1。

1.4.2 对黄土类土,土样直径不应小于120mm,其他类别的土样不小于108 mm。采用冲击钻进时,取样前宜使用120 mm取土器进行清孔,并保持孔底干净,残留的虚土厚度不应大于5 mm。

从钻孔(探井)取出的原状土样,应即刻封存;能够及时(当日或次日)送达实验室的土样可用胶带封存,否则应使用蜡封。封土时注意将填写完整的土试样标签粘贴在取土筒的侧面(避开取土筒的闭合缝),字迹上端为土样的上方。同时在描述记录表右侧栏中填写土样编号和取土深度,如有其他情况,可在备注栏中标出。

在土样的存放和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晒、防冻、防摔、防振、防上下颠倒。

表1.3

注:1.面积比Ar是反映取土器质量性能的指标;Ar=取土器最大截面和土样截面之差与土样截面的比值;

2.土试样质量等级按所取土样的扰动程度划分。Ⅰ级—不扰动;Ⅱ级—轻微扰动;Ⅲ级—显著扰动;Ⅳ级—完全扰动。

砂层中的扰动样可用土样筒或塑料袋保存,选择样品时要注意试样的代表性,可采用四分法采样,每件试样数量不宜少于2kg(标贯样品除外)。

岩石试样可在钻探岩芯中选取,要注意样品在所属地层中的代表性,一般应取自层位的中上部;以抗压试验为主要目的的样品,每件不得少于3块(段),直径不小于89mm,高度不小于直径的二倍。对软质岩和极软岩试样,应及时进行蜡封,以防止软化崩解。

1.4.3钻探中的测试项目主要包括标准贯入试验和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试验的结果应单独填写在专用的记录表中。试验时地面以上余尺不宜超过1.50m,每次试验前,认真检查标贯器刃口或圆锥探头锥尖,如发现卷刃、崩口或变形,应及时更换。

标准贯入试验时,孔虚土厚度不得超过10cm,从孔底深度算起,先预打0.15m,然后分三次分别记录0.10m的锤击数,并记录下该次试验的钻杆长度(包括标贯器)。试验完成后,描述员应将标贯器打开,认真观察标贯器样品的属性特征,在记录表中作出相应的描述。当技术要求需要判定液化时,应对标贯器中有效的样品进行编录保存,与其它样品一并送实验室进行筛分(颗分)试验。

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连续贯入,并用手扶正以保持探杆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宜保持在15~30击/分钟。现场记录容包括:钻杆长度,打击击数,地下水位(水下试验时)。打击击数记录可选用下列二种记录方式中的一种:对于较难贯入的碎石土和密实的砂土,可采取0.10m为一记录单位;中密~松散的砂土,宜采用一阵击的记录方式,一般情况下,取5击为一阵击,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按②式换算成0.10m贯入量的锤击数

N63.5

N63.5=10*n/△s ……………………………②

式中n—一阵击的锤击数(击)

△s—一阵击的贯入量(cm)

1.5地下水试样的采集

钻探过程中揭露出地下水,应及时记录初见水位,终孔后对钻孔加以保护,在24小时后量测记录地下水位。如存在多层地下水时,要采取隔水措施,分层测量地下水位。

当技术要求中有采取水样项目时,一般场地取水样数量不少于2件,建筑群不宜少于3件。取水容器应使用相同水质的水清洗干净,一件水样按二瓶分装,每瓶不少于500毫升,在其中的一瓶中投放2~3克石粉。贴上标签密封后,24小时送试验室。

1.6 探井

本规程中的探井包括探井、探坑、探槽等由人工或使用机械挖掘完成的勘探点。探井的描述由技术负责人或描述员在井完成,遵循先描述后取样的工作顺序,用皮尺自上而下量测各层位界限,直接观察并记录下土层性状和原位特征,描述完成后,有选择地在井壁上采取具有代表性的Ⅰ级土样,土样可采取大块状,用胶带缠封后即刻送实验室,如果不能保证送验时间,应使用土样筒封存;每件土样数量依试验项目而定。一般不少于2筒;

探井描述和取样完成,并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当探井处于基础影响围时,需分层回填夯实。

人工挖掘探井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井下人员要佩带安全帽,在砂土、碎石土等松散地层挖掘时,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米,否则,应采取护壁措施。

2 岩石

2.1一般规定

2.1.1岩石钻进时应选用适宜的钻头和钻进工艺,以提高岩芯的采取率。除2.2节记录容外,尚应描述以下现场钻探反应:钻进难易程度和进尺的快慢,是否漏水及循环水的返水情况,钻进的平稳性;使用的钻头规格,套管口径及下置深度等。

2.1.2岩石中钻进每回次描述一次,对软岩和极软岩以及强风化、全风化的各类岩石,每回次进尺不得超过1.0m,并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在可溶岩地层中,当在预计的深度发现岩溶时,应钻入岩溶以下完整岩石

3.0m。

2.2 岩石的鉴定与描述

钻探中对岩石的描述信息,主要从取出的岩芯中获取,辅以区域资料的收集和钻探场地周边的踏勘调查结果。对于不同的岩石,描述记录的容应有所侧重,一般情况下,岩石描述的容有:地质年代;地质名称(岩性);颜色;风化程度;坚硬程度;主要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要重点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2.2.1 地质年代:指岩石形成时所属的地质时期,划分的程度可根据了解的区域资料情况酌情掌握。如古生界(代)、二叠系(纪)、燕山期、寒武系(纪)徐庄组等。该项容记在描述记录表左侧成因年代栏中,不属于必须记录的项目,如描述员缺乏区域资料时,也可以空缺。

2.2.2地质名称:专指岩石的野外定名,根据岩芯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等特征确定。例如石英砂岩、安山岩、斜长角闪片麻岩、花岗岩等,记录在岩土名称一栏。

2.2.3 颜色:指新鲜岩石断口处的颜色,如紫红色、深灰色等;如为中性非均一颜色,按次要色在前,主色在后的排列描述,如灰白色、黄褐色等。

2.2.4 风化程度:岩石的风化程度一般划分为六个等级,未风化、微风化、中等风化、强风化、全风化、残积土,国有的系统分级略有不同。划分岩石风化程度的测试试验指标是波速比K v和风化系数K f。野外鉴定标准如下表:2.2-1。

表2.2-1

注:1.波速比K v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度之比;

2.风化系数K f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3.花岗岩类岩石可用标贯击数划分:N≥50为强风化;50>N≥30为全风化;N<30

残积土。

2.2.5 坚硬程度:反映岩石的岩性、结构、矿物及胶结成分、风化程度的一个综合性特征,共分为5个等级,野外定性鉴定参见表:2.2-2。

表2.2-2 坚硬程度

等级

岩芯定性鉴定代表性岩石

硬质岩坚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敲击时震手,

难以击碎,基本无吸水反映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

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砂岩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弹,敲击稍

觉震手,击碎较难,有轻微吸水反映

1)微风化的坚硬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

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软质岩较

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较容易击碎,

泡水后用指甲可刻出引痕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未风

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锤击声哑,无回弹,敲击处有凹痕,

易击碎,泡水后用手可掰开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中等风化~强风

化的较软岩;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砂岩、泥

质砂岩等

极软岩锤击声哑,无回弹,敲击处有较深凹

痕,手可捏碎,泡水后可捏成团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2.2.6完整性:是对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描述,主要取决于岩体中各类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可描述为5个等级: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在现场钻探时,主要视岩芯的完整性,参照岩石质量指标RQD而定。

2.2.7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应分别按表

3.2.21~表

3.2.23 执行。

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执行。 2 当岩体整程度为极破碎时可不进行坚硬程度

分类。

2.2.8当缺乏有关试验数据时,可按本规附录A 表A.0.1 和表A.0.2 划分岩石的坚硬程度和完整程度。岩石风化程度的划分可按本规附录A 表A.0.3 执行。

2.2.9当软化系数等于或小于0.75 时,应定为软化岩石: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特殊结构或特殊性质时,应定为特殊性岩石,如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盐渍化岩石等。

2.2.10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

2 )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

3 )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3.2.6 执行。

2.2.11对地下洞室和边坡工程,尚应确定岩体的结构类型。岩体结构类型的划分应按本规附录A 表A.0.4 执行。

2.2.12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级和V级的岩体,鉴定和描述除按本规第6.5条~第6.7条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软岩和极软岩,应注意是否具有可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

2)对极破碎岩体,应说明破碎的原因,如断层、全风化等;

3)开挖后是否有进一步风化的特性;

岩石质量指标RQD(Rock Quality Designation)是用75mm口径金刚石钻头,每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或等于10cm的岩芯段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该项指标在现场取芯后用尺实际量测计算得出,记录在岩土特性一栏中。量测时必须严格区别岩石自然断裂和由钻进及取芯操作引起的断裂,新鲜的不规则的断裂面应忽略不计,断块纳入完整岩芯的长度中计数。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RQD=75 90)、较差的(RQD=50 75)、差的(RQD=25 50)和极差的(RQD<25)。

2.2.13 结构、构造:岩石的结构和构造受成因类型所控制,现场描述时可观察岩芯断口处的特征而定。常见岩石的结构、构造参见附录4。

3 碎石土

3.1一般规定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为碎石土。野外描述的容有:名称,成因类型,颜色,密实度,颗粒形状,颗粒级配及百分含量,充填物的性质及充填程度,颗粒的风化程度,如果是在探井中,尚应描述碎石土的结构等。

3.2碎石土的鉴定与描述

3.2.1名称:钻探时对所取出的样品进行目测或尺量,必要时可用称重器械称重,视其粒组含量、重量百分比和形状,按由大到小的累计含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其名称。其分类标准参见下表:3.2-1。

表3.2-1

注:泥浆钻进时,样品中的粒组含量要考虑水循环过程中较细颗粒的损失。

3.2.2 成因类型:碎石土的成因主要有:冲积、洪积、冰(水)积、崩积、坡积、残积等。在不容易单独划分时,亦可描述为复合类型成因,如冲洪积、残坡积等。野外鉴定主要根据钻探样品的磨圆度和母岩成分,并参考勘探点所处的地貌单元部位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冲洪积成因的碎石土,经过水流的冲刷和搬运,都有一定程度的磨圆,以圆形、亚圆形为主;坡积碎石磨圆度较差,多呈次棱角状或棱角状;残积碎石则全部为棱角状。另外,从碎石土的岩石成分上判断,冲洪积碎石经过长距离的搬运,成分比较混杂,包含多种不同的岩性,

坡积碎石岩性与附近山体岩性相同,而残积碎石与下伏母岩成分完全一致。

3.2.3颜色:碎石土由于岩性不一,充填物成分混杂,有时往往不容易确定出特征颜色。在此情况下,应描述其最具有代表性的颜色。如果颜色杂乱难以分辨,可描述为杂色。

3.2.4密实度:在工程意义上,密实度是碎石土最重要的特性之一。按松散、中密、密实三档描述。现场鉴别可从可钻性(可挖性)和样品骨架颗粒总质量两方面判断。如果钻探过程中同时进行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应结合打击击数综合确定。见下表:3.2-2。

表:3.2-2

注:N63.5和N120均为修正后的击数。

3.2.5颗粒级配:碎石土的颗粒级配是指其构成的粒径大小及各种粒径土的搭配关系。野外描述可划分为:级配良好,级配一般,级配不良三个档次。在钻探中对取得的样品颗粒构成进行目测,(在探井中可直接观察井壁上土中各不同粒组的分布情况),当粒径大小极不均匀,

颗粒尺寸的围很大且存在大量中间尺寸的颗粒时,鉴定为级配良好;当在观察对象中某一尺寸的颗粒占绝对优势(级配均匀),或颗粒尺寸在一个围,但缺少某些尺寸的颗粒(不连续级配),可定为级配不良;介于二者之间时,描述为级配一般。

与颗粒级配相对应,描述应记录出碎石土的一般粒径和最大粒径(可用围值表示,单位:mm)。

3.2.6颗粒形状:按四种类型划分,见表:3.2-3。

表:3.2-3

3.2.7 母岩成分及风化程度:母岩成分是指与其定名相对应的颗粒岩性,当母岩成分混杂时,应描述其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风化程度专指构成碎石土骨架颗粒的风化状态,共分为五档。上述两项鉴定标准详见第二章的有关规定。

3.2.8 充填物的性质及充填程度:碎石土中充填物情况记录在现场记录表的“其它性质”一栏,当充填物为砂土时,应描述其填充程度(完全充填,不完全充填);如果充填物为黏性土或粉土,描述其状态或湿度以及其它特殊性质。当充填物含量小于5%时,可用少量表示,否则要按各类填充物所占重量估计其百分含量。

3.2.9碎石土的结构、构造:该项容在钻探时无法鉴定,如果是在探井(槽、坑)中,或是对野外的天然露头进行描述,可参照表:3.2-4进行鉴定。

表:3.2-4

4 砂土

4.1 一般规定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小于0.075mm(或0.1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的土为砂土。野外特征呈散粒状,无塑性。按其粒组含量可分为砾砂、粗砂、中砂、细砂、粉砂五个类别,以累计含量从大到小最先符合者确定,见下表:4.1-1。

表:4.1-1

砂土野外描述的主要项目有:名称,颜色,湿度,密实度,矿物成分,颗粒形状和颗粒级配以及包含物等。

4.2 砂土描述

4.2.1颜色:单一颜色的砂土不常见,复合颜色按主色在后次要颜色在前的顺序描述,如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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