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跟投管理规则

项目跟投管理规则
项目跟投管理规则

长沙瑞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跟随投资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内部员工跟随投资行为,实现员工对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共担机制,根据投资业务规范、合伙企业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跟随投资的范围

1、项目范围:本办法所指的项目是指公司对外开展的不良资产投资项目;

2、人员范围:公司投决委员会成员、项目团队及公司除投决会成员与项目团队成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3、跟投类型:跟随投资资金类型按照项目资金结构为劣后级资金跟投。

第三条跟随投资的原则

1、项目团队成员、项目推介人、投决会投赞同票的成员属于强制跟投的范围;公司除强制跟投以外的其他员工属于自愿跟投的范围。

2、跟投款项由员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如强制跟投人员不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必须寻找其他合格投资者直接投资劣后级,自愿跟投人员也可选择寻找其他合格投资者直接投资。(注:①跟投或对外募集资金将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②对外募集的资金按公司激励制度进行激励。)

3、公司将向跟随投资人员提供投资决策所必要的项目信息,跟

投人员应对所有项目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有因疏忽或故意造成项目信息泄露的,公司有权视情况取消其跟投资格;因泄露信息给公司项目投资带来损失的,公司有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跟随投资由公司代为持有股权或者员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投资,相关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并根据操作要求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件及《保密协议》。

5、公司主动管理项目及联合管理项目跟随投资,需要遵守相关项目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

第四条跟随投资的比例

1、根据项目及投资额度,员工整体跟投额度原则上为公司总投资额度的1%-5%。

2、强制跟投人员的跟投比例不得低于员工整体跟投额度的50%,其中项目团队及项目推介人的占总强制跟投额度的比例不应低于60%,项目经理与项目推介人不应低于30%(如选择对外募集资金,则按合格投资者最低投资标准至少募集100万)。

3、自愿跟投人员在强制跟投人员跟投后,参与剩下的总跟投额度,若因自愿跟投比例较低导致总跟投额度不足的,差额部分由强制跟投人员进行分配,如对外募集资金已可补足差额部分亦可。

4、、项目经理自行开发的项目源,项目来源人及项目经理原则上必须跟随投资,跟随投资的最低限额为 5万元,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第五条跟随投资额度的分配

1、跟随投资额度在总额内由高到低分配依次为:项目经理与项

目推介人或项目来源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投决会成员、公司其他成员。

2、在以上原则基础上,在各群体内部按照可投资额度按平均分配到每一位员工。

3、本人分配的认购额度为自愿跟随投资上限,本人额度使用不完时可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其他人员或由其他人员自愿认购。

第六条跟随投资项目的退出

1、员工以公司代为谈判的同等条件与公司同时退出。

2、如有员工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退出,在有其他员工认购的情况下可转让份额,如无法转让持有份额则须继续持有并承担跟随投资的全部风险和收益。

第七条跟随投资员工的离职

1、鉴于员工跟随投资属个人在充分考虑收益风险基础上的独立投资决策,故员工跟随投资之行为不因员工离职、解聘、退休等因素而受到影响。

2、员工离职后的退出原则同样以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员工离职后跟随投资协议之相关法律文件继续有效,员工继续承担跟随投资的全部风险和收益。

第八条工作安排

1. 员工跟随投资的前期额度分配及相关法律手续,以及后期相关行政、法务事宜的协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2. 投资期内被投资项目的相关经营信息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定期向员工进行披露。

3. 跟随投资的资金管理、退出及相关税务统筹由财务部负责协调落实。

4. 项目经理需全程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xxxxx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2) 第四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xxxxx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xxxxx以及下属子集团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2)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权、债权)、 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3)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以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四条xxxxx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xxxxx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子集团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xxxxx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审核后,由xxxxx董事会最终审批同意。投资项目预算经xxxxx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xxxxx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然后由集团总裁最终审批。 第六条所有预算外投资项目必须经xxxxx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xxxxx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投资项目在资金支出时还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 1目前xxxxx将所有投资权上收为集团总部的,随着集团管理的正规化,xxxxx可有选择性地将投资权下放到各子集团,可限额进行管理。

员工跟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华董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范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 2适用范围 2.1项目范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17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 2.2人员范围 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 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 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跟投模式 3.1投资结构 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 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 财务部负责管理。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 工推举产生。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 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 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 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华董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 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3.2权责约定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 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 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 (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姓名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 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跟投员工享有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建议权, 项目公司有义务向本项目跟投的全部员工及时准确披露项目经营状况。4跟投人员及其权益 跟投比例(项目跟投比例包括招拍挂项目和收并购项目) 员工跟投比例表 序号职级/对象跟 投 类 型项目 跟投 比例 备注 集团 1总裁强 投 3%3% 2其他副总裁强 投 1%每人1% 3中心总经理强 投 %每人% 4中心常务副总、副总经 理 强 投 %每人% 5中心总监强 投 %每人% 备注:集团派驻项目资金财务部负责人在区域跟投;集团总监及以上要求强投,其他人员选投。 项目 1项目公司总经理强 投 1% 2项目副总、市场营销负 责人、拓展负责人、资 金财务负责人 强 投 % 3融资、设计及成本负责 人 选 投 % 4其他核心岗位人员选 投 剩余 部分 项目跟投比例3% 备注: 1、项目3%为项目固定的跟投比例,强投比例为下限值,项目公司总经 理有项目内部选投比例的分配权,总比例要求达到3%; 2、集团拓展获得的地块,则项目拓展负责人非强投。 地摘牌日为准),转正人员名单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提供;项目强投人员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PE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业务跟随投资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降低公司投资业务风险,强化投资业务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随投资”(以下简称“跟投”)是指参与跟投的公司人员(以下简称“跟投人员”)出资,通过公司代持的方式,共同参与投资的行为。跟投人员在项目退出后,根据跟投出资额在公司总出资额(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及代持金额)的占比承担公司在该项目所对应的损失,并参照XXX的相关管理办法分享收益(不含管理费收入,具体参考标准详见第二十五条)。 第三条跟随投资的基本原则: 1、公司与个人风险共担。公司与个人按投资比例承担损失,提高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操作中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 2、公司与个人收益共享。个人应按投资比例享有分配门槛收益的资格,同时根据基金收益率分段设计跟投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分配关系,激励参与人员的业绩提升积极性。 3、参与度与跟投比例挂钩。跟随投资是风险管理的手段,也是激励的方式,鼓励项目人员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同时参与了项目操作、资金支持、项目支持等环节的,应累加计算跟投份额。

4、能力与跟投比例挂钩。跟投份额挂钩员工薪点,倡导业务能力高低决定项目贡献度的文化,促进员工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股权投资项目。 第二章跟投人员 第五条跟投人员仅限于公司内部人员及关联企业中参与项目的人员,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两部分。 第六条强制跟投人员包括负责项目的项目组及项目审查团队高级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以及公司规定必须参加跟投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强制跟投人员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明确持反对意见的,可免除强制跟投义务。 第八条自愿跟投人员为符合监管规定且经公司允许的人员,包括立项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企业参与项目的人员。 第九条公司内部跟投人员原则上应为高级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员,其他人员若对项目做出巨大贡献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业务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可参与跟投。 第三章跟投比例 第十条公司跟投项目分为三类,一类是一般股权投资类,设门槛收益,公司收取管理费,分享超额收益;二类是风险投资类,不设门槛收益,不收取管理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 E投资项目管理制度1.总则 1.1.为了保证PE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实现PE投资资金的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1.2.本制度为根据PE投资项目的特点而制定,在项目投资、日常管理和退出等关键环 节的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明确PE投资小组成员对投资企业项目管理的责任分工,为项目经理提供明确、统一的操作指引。 1.3.本制度为应结合先前制定及批准的《PE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制度共同实行。 1.4.本制度在PE投资小组范围内执行。 2.项目管理模式 2.1.对已投资项目采取项目经理制的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是负责跟进日常投资管理工作。其使命是把握项目动态信息、预警和化解项目风险、维护股东投资权益、提升项目价值。 2.2.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应主动地、动态地发现、分析投资项目的日常营运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投资项目保持良好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项目动态情况,负责收集汇总所负责项目的经营、财务数据; 对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表现进行分析,按规定要求,按照PE投资报告路线及时提交必要的报告; 根据我司在项目中的控制和影响程度,对涉及管理项目的重大决定等方面,项目经理应尽量掌握充分资料,提出操作意见; 协助项目提升股东价值; 执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指令安排的其他工作。 2.3.项目经理的职权 在执行上述项目经理职责方面,项目经理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包括沟通信息、收集资料及提出建议等。涉及投资项目重大决策事项时,应形成报告,在小 组集体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报有关领导审批。

2.4.项目经理的素质要求 工作态度积极、富于团队精神; 学习能力强,能尽快熟悉、掌握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 工作技能强,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资本市场知识、投资环境知识和综合管理能力等; 良好的沟通协调技能。 3.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 3.1.根据对相关项目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监控项目发展里程碑的落实情况,掌握重大 资本开支,把握资本市场契机,适时退出,以保证投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提供重要信息、决策依据和建议; 3.2.统筹分析投资企业信息 投资企业信息内容(根据对项目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尽量执行) ?财务信息:包括各月度的管理报表、季度/半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季度/年度预算、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业务信息:与业务发展相关的资料,如业务发展策略、业务发展计划、资本开支计划、收购兼并计划、业务/投资/收购兼并进度报告等; ?项目信息: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投资结构、重大业务合同文件等; ?人事变动:项目骨干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人事任免、去留及产生的影响; ?公司事务信息:与投资企业业务存续活动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材料; ?股东变更信息:投资企业股东名单和变更情况; ?行业及外部资料:包括行业分析报告、法规和政策、竞争对手分析和动态、技术变化情况等。 企业和行业信息收集 ?项目经理应经常性地与投资企业保持联系,通过实地调查和拜访、电话联系、书面报告、会议、或经由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等多种途径,获得投资企业的 信息;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一、总裁会议:根据《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二、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 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三、拟销售建筑面积:在总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 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四、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 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五、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六、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 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七、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八、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 资项目公司,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项目公司、两方合资项目公司、多方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公司为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两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两方合资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项目合作方多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多方合资项目公司。 十、项目投资决策会:公司投资部门召集董事长、总裁、公司主管投资高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十一、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公司运营部门召集总裁、公司相关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定位、设计、营销、成本)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 (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 (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股权投资项目跟投制度

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跟随投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内部员工跟随投资行为,实现关键人员对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共担机制,根据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跟随投资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项目跟随投资包括对公司投资项目的以下几种跟随投资范围: 1、项目投资经理及其团队跟随投资; 2、内部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员工主动自愿跟随投资; 3、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其他相关机构成员主动自愿跟随投资; 4、非本公司员工项目推介人跟随投资,项目推介人投资额根据双方协商另定,原则上不占用员工跟随投资的额度。 三、跟随投资的原则 1、项目跟随投资是公司为员工提供之投资机会,且为个人独立做出之投资决策,以主动自愿为原则,风险自担,盈亏自负。 2、跟随投资款项全部由员工个人自筹资金支付。个人资金可在公司投资后一个月内到位。对于自愿投资的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3、公司将向跟随投资人员提供投资决策所必要的项目信息,跟投人员应对所有项目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有因疏忽或故意造成项目信息泄露的,公司有权视情况取消其跟投资格;因泄露信息给公司项目投资带来损失的,公司有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跟随投资由公司代为持有股权,相关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并根据操作要求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件及《保密协议》。 5、公司受托管理基金及联合管理基金跟随投资,需要遵守相关基金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 四、跟随投资的比例 1、根据项目及投资额度,公司分配给内部的整体跟投额度原则上为项目总投资的 3-10%。 2、由公司提供的项目源,项目组成员选择自愿跟随投资。 3、项目经理自行开发的项目源,项目来源人及项目经理原则上必须跟随投资,跟随投资的最低限额为5万元,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五、跟随投资额度的分配 1、跟随投资额度在总额内由高到低分配依次为:项目核心团队、董事会成员、执委会成员、其他相关机构成员、其他项目相关成员。 2、在以上原则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项目可跟随额度的不同比例及实际情况统筹分配相关人员的具体跟随投资额度。

2019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2019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集团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促进员工由职业人向事业人角色转变,与集团事业共同成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将项目运营效益与跟投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集团成立“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运营副总、工程副总、营销副总、财务副总及项目负责人。在实施中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集团另 行公布。 第四条“项目跟投委员会”对员工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员工跟投项目,在投资决策、投资管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利润分配、投资进退、纠纷解决等“跟投”制度涉及的所有问题拥 有最终裁决权。 第五条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时,应将“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享有最终裁决权写入合伙协议,如有争拗,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按照相关法律解决。 第三章跟投项目 第六条跟投项目范围适用于集团2018年12月31日后新拓展的销售型项目。 第七条如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制度规定的跟投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必须经过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不执行本制度。 第四章项目合伙人与金额 第八条项目合伙人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其中,自愿跟投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申请成为强制跟投人员或者自愿跟投人员。 第九条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 第十条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项目合伙人合计持有跟投项目股权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跟投项目合伙人的跟投,满足强制跟投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的,方可由自愿跟投合伙人进 行跟投。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推进项目成就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凝聚公司核心高管、核心管理员工及技术工作人员,建立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 第二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更充分激励公司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参考市场通行做法,特制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员工跟投计划,一类为董监高跟投计划。跟投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真正实现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公司推行的员工跟投计划和董监高跟投计划(以下统称为“跟投计划”)将通过分别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跟投企业(为跟投计划成立的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为“跟投企业”)形式予以实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由第五条和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人员担任。 第五条员工跟投计划根据跟投项目人员的分工,具体分为三类投资人: A类投资人——投资核心高管、项目经营管理层、项目核心利益相关人员;

B类投资人——项目运营各业务线负责人、项目立项核心关键人; C类投资人——项目核心员工、项目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员工跟投计划中参与人员按照A类>B类>C类的原则确定权利义 务标准。 A类投资人:必须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 B类投资人:选择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二优先购买权; C类投资人:自愿跟投;在超募时,需在满足A、B类投资人跟投额度后的剩余额度内进行跟投。 参与员工跟投计划的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第四条约定的普 通合伙人GP组成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企业”)。 若前述参与员工跟投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的职位发生变动时, 普通合伙人GP将遵照以下原则对有限合伙人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员工跟投企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因跟投员工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公司员工跟投计划要求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已投资的跟投项目的所有权益均继续存续,但退休后或职位变动后将不再投资新的跟投项目。该员工已投资的跟投项目全部完成财产分配后,其应从员工跟投企业退伙; 2、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有员工因从公司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该员工应立即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GP,并立即退出员工跟投企业。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

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 投制度

CONTENTS目录 一、跟投项目范围 (1) 二、跟投管理机制 (1) 三、跟投额度 (1) 四、跟投人员 (2) 五、跟投本金的进入及返还 (2) 六、跟投收益分配 (3) 七、风险保障 (3)

一、跟投项目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原则上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实施跟投,确因项目类型、性质不适合开展跟投的,应经公司党委会审批同意。 二、跟投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是项目跟投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跟投管理办法须经公司党委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负责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授权公司二级单位和项目公司按照跟投管理办法实施跟投相关事宜。公司委托中介机构每年年中集中开展项目跟投审计,对跟投过程及结果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时通过通过抽检、督察等形式确保跟投管理办法落地并合法合规开展。 三、跟投额度 每个项目跟投资金不超过该项目经营资金峰值的5%;同时根据项目经营资金峰值大小,每个项目跟投资金最低不得低于200万元。合资项目跟投额度上下限需按照地产公司方在项目中的权益比例折算。

四、跟投人员 项目公司负责人、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由项目公司负责人提名的本项目公司关键骨干员工,项目公司隶属的二级单位负责人,二级单位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直接相关投资拓展人员为必须跟投人。其他项目公司员工及项目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员工可自愿跟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部员工,以及持有型物业运营单位的人员不可参与跟投。 五、跟投本金的进入及返还 跟投资金应在项目土地成本缴纳超过50%的时点(收并购项目为交易对价缴纳超过50%的时点)后9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项目银行账户内。跟投人需自筹跟投资金。资金来源须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得为跟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与借款。 项目经营资金峰值开始回落后,保证资金存量富余,可以随项目经营资金逐渐回正同步启动跟投本金返还。截至项目整体累计经营现金流回正当季度,最多返还员工80%跟投本金;至项目模拟清算(项目签约销售面积达90%)时返还剩余跟投本金(前提条件需项目模拟清算IRR大于可研IRR,若项目模拟清算IRR小于可研IRR,剩余跟投本金应延迟至项目销售结转率达到90%且预计项目不亏损时返还)。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修订记录

1目的 为了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集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共同成长,促使各级经营者从项目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经营项目,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利己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最新年起所有地产类新拓展项目。 2.2跟投人员限为本集团员工,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类。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集团执董会:是监督和指导本制度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 4.2经营发展部:是本制度及其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执行归口机构。 5关键活动描述 5.1投资架构及出资管理 5.1.1本制度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架构进行运作。跟投人的投资份额为单个项目的虚 拟股权,跟投人优先享受项目收益分配但无项目决策表决权。 5.1.2单个项目的股权总份额:按照项目启动会所确认的项目资金峰值作为项目股权总份额。跟 投人投资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人投资份额之外的项目股权份额由集团出资。 5.1.3项目跟投人投资总份额:单个项目所有跟投人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股权总份额的 5%—10%(具体跟投资金峰值比例由项目启动会决策)。 5.1.4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项目所在一线公司总经理及项

目负责人等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其他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25万。自愿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万。 5.1.5跟投人认购的跟投份额超出公司限定额度时,除强制跟投人员所认份额外,原则上以个人 缴款先后顺序确定跟投人资格,最终认定资格方案由执董会确认。 5.1.6对于自愿跟投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5.1.7跟投资金缴纳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启动会后30个自然日内。具体按每个项目的操作方案 执行。 5.2项目收益分配模式 5.2.1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0时:集团高管以下员工执行保本原则,由集团确 保对跟投人所投入资金支付本金;集团高管则按风险共担、共负盈亏原则(不保本),跟 投人年化收益率按项目年化收益率执行。 5.2.2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0%小于等于8%时:所有跟投人年化收益率均按项目年 化收益率执行。 5.2.3当项目结算时项目年化收益率大于8%时:为了更好的激励跟投人员为项目创造超额收益, 在跟投人按股权比例所应获的收益外,对超出8%的超额收益部分集团将给与额外激励。 对集团高管和高管以下员工的跟投人收益分别按以下公式执行: (1)集团高管以下员工收益: 跟投人收益率 = 项目年化收益率 +(项目年化收益率 - 8%)* 1 (2)集团高管收益: 跟投人收益率 = 项目年化收益率 +(项目年化收益率 - 8%)* 2 ●项目年化收益率 = 项目净利润/项目资金峰值/投入本金回收周期 ●投入本金回收周期:跟投资金缴纳截止日至投入本金全部回收日的时间(折 算为年)。 5.3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及结算 5.3.1当项目累计净现金流为正时,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经集团总裁办公会同意,集

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Q/S 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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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提高投资决策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3职责 3.1 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责: 3.1.1负责审核批准投资项目申请、合同及项目经费预算。 3.1.2负责建立项目评审组,负责任命新设立项目或对外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负责组织协调按计划完成投资项目的实施,保障项目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高的收益或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3.2 项目评审组职责: 3.2.1负责对项目经理提报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论证后对投资项目申请出具审核意见。3.2.2负责对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核评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3.2.3负责听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投资项目完工的总结、评估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3.3 项目经理职责: 3.3.1负责向公司提交《投资项目申请》,由投资项目评审组和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项目的评估审核。 3.3.2负责组织编写《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必要性、总投资、市场调研报告及分析、资金来源及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的计划进度、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效果,投资的风险及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3.3.3 负责组建项目组,制定《投资项目实施推进计划表》,根据投资项目实施总时间将投资项目所有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间,并对项目组人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4项目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组人员按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在预算额度内,以较低的风险,实现预定的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和战略目标。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Array制度 贵州中财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创投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3)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4) 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6)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7)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10) 第七章附则................................................................ 12DFrIgUg。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11) 9t1gdD3。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2) 2l1Mthx。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3) OegEfdb。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或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激励XXX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或“公司”)项目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更好的绑定决策团队及项目团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股东权益,遵循法律法规和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坚持权责对等,利益绑定。投资流程各关键环节相关个人跟随国有资本投资,使国有资本投资风险收益转化为相关个人的风险收益,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员工投资行为权利与投资责任对等,形成国有资本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核心员工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进退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三)坚持稳步推进,强化监督。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跟投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经理办公会作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项目跟

投方案的审批。 第四条企业规划管理部负责项目跟投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跟投对象、跟投总金额、跟投人员、跟投金额、跟投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 第五条企业规划管理部负责跟投项目管理及日常执行。 第三章跟投项目类型 第六条非市场化、长期股权投资类业务原则上不参与跟投。 第七条公司根据市场化运作开展的固收类、风投类、二级市场定增等项目,由经理办公会审批决定是否参与跟投。 第八条跟投项目原则上仅限由XX集团项目团队负责运作的项目,如XX集团有特殊规定或审批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跟投人员及出资要求 第九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强制跟投人员、自愿跟投人员。 (一)强制跟投人员为对外投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包括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团队成员。 (二)自愿跟投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除项目分管领导)、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 第十条跟投人员合计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金额的10%。单一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投资比例不超过1%。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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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 XX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及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办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评审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投资团队跟投管理办法

2013年投资团队跟投管理办法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增强基金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同时增强投资团队的稳定性,特制定此办法。 一、要求投资团队跟投的基金类别:拟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 VC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证券型基金比照执行。 二、团队跟投人员 指直接主导项目尽职调查,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起着重大影响的人员,主要指项目投资经理和投资助理及主管投资业务的分管领导 三、跟投方式 1、项目投资经理及投资助理必须跟投其保荐的项目; 2、投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必须跟投基金; 四、跟投人员的投资约束 1、跟投人员的投资不得提前赎回; 2、基金跟投人员的收益分配按跟投协议约定的执行。 3、试用期员工可以不跟投。 五、跟投比例和金额 1、团队总体跟投比例及金额与基金材料所要求的一致。 2、强制跟投人员每次跟投的最低金额标准如下: 2.1跟投基金的人员对每只基金的跟投标准: 公司主管投资副总裁及以上员工不得低于5万元 基金规模低于1亿时,跟投金额最低标准按五折计算。

2.2跟投项目的跟投标准: 项目组对每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投资额的0.18%,对项目融资类基金,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原则按五折计算,金额超过5亿元的,单独处理。 如项目组人员中包括试用期员工,总的跟投金额可按六折计算。 六、团队跟投按公司《久银公司项目跟投借款管理办法》之规定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七、员工因跟投基金需要向公司借款的,按《久银公司项目跟投借款 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八、符合强制跟投的人员不履行跟投责任时,对应的投资项目奖金为 零。 十一、长期不跟投的强制跟投人员的处理 属于强制跟投的人员连续两次不履行跟投义务的,公司可以根据投资部门人员配置情况将其降职、降薪、免职或辞退。 十二、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02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跟投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2020年3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跟投项目 (3) 三、跟投人员 (3) 四、跟投方式 (4) 五、分配管理 (4) 六、退出管理 (5) 七、附则...............................................5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制定《xx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设计规范化、科学化的项目跟投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统一到同一战线上,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加快周转、提升利润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定义释义 (一)销售型项目:持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且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 (二)资金峰值:项目开发全期间,累计负净现金流的最大值。 (三)累计经营性现金流回正:现金流量表中各期净现金流量的数值逐年相加之和,经营性收益覆盖前期开发的成本,不含贷款。 二、跟投项目

第四条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投资的销售型项目应当参与跟投。合资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参与跟投,但不对合作方开放。 第五条旧改、收并购等分外项目,在本制度生效前已获取且尚未开工的,经跟投管理机构同意,可列入跟投范围。 三、跟投人员 第六条跟投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及其对跟投项目的业绩负责的关联程度与严重程度,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种类型。 对项目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核心管理人员须强制跟投,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本部营销/投拓/设计/成本业务条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项目所在区域公司经营班子、营销/投拓/设计/成本业务条线主要负责人;项目所在城市公司经营班子、营销/投拓/业务条线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等。 除上述需强制跟投的人员外,允许股份本部、区域公司、城市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自愿参与跟投。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跟投。 第七条根据公司管控模式与授权体系的变化,公司将适时调整强制跟投人员范围。 四、跟投方式 第八条跟投资金总额不超过资金峰值的5%。 第九条为提高投资回报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控制,跟投收益与项目净利润、资金峰值、毛利率、IRR挂钩。 第十条跟投资金由跟投人员自行筹措,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跟投人员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 第十一条通过资管计划等合规的投资方式实施跟投。 五、分配管理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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