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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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基础知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基础知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4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基础知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为300美元,权利金为5美元,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为280美元,则该期权的内涵价值为()美元。

A.-25B.-20C.0D.5【答案】 C2、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方式免除履约责任,而不必交割实物。

A.交割实物B.对冲C.现金交割D.期转现【答案】 B3、某股票当前价格为88.75港元,该股票期权中内涵价值最高的是()。

A.执行价格为92.50港元,权利金为4.89港元的看跌期权B.执行价格为87.50港元,权利金为2.37港元的看跌期权C.执行价格为92.50港元,权利金为1.97港元的看涨期权D.执行价格为87.50港元,权利金为4.25港元的看涨期权【答案】 A4、若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为2960点,无套利区间为40点,当股指期货的市场价格处于()时,存在套利机会。

A.2940和2960点之间B.2980和3000点之间C.2950和2970点之间D.2960和2980点之间【答案】 B5、世界上最主要的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是()。

A.芝加哥期货交易所B.伦敦金属交易所C.芝加哥商业交易所D.纽约商业交易所【答案】 C6、2008年9月,某公司卖出12月到期的S&P500指数期货合约,期指为1400点,到了12月份股市大涨,公司买入100张12月份到期的S&P500指数期货合约进行平仓,期指点为1570点。

S&P500指数的乘数为250美元,则此公司的净收益为()美元。

A.42500B.-42500C.4250000D.-4250000【答案】 D7、某投机者预测10月份大豆期货合约价格将上升,故买入10手大豆期货合约,成交价格为2030元/吨。

可此后价格不升反降,为了补救,该投机者在2000元/吨的价格再次买入5手合约,当市价反弹到( )时才可以避免损失。

(不计手续费等费用)A.2010元/吨B.2020元/吨C.2015元/吨D.2025元/吨【答案】 B8、某执行价格为1280美分/蒲式耳的大豆期货看涨期权,当标的大豆期货合约市场价格为1300美分/蒲式耳时,该期权为()期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附件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表)(模板)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系描

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否□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交易编码
*名称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否□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交易编码
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1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
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进行申报,但第
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本人声明:不存在因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因素而对他人的期货交易进行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关系而导致本人的期货交易被他人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分仓的方式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额而超量持仓的情形。

本人承诺:所做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愿意配合交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明白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承诺人:
承诺日期:
7。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1.金融期权的功能包括()。

[2013年12月真题]Ⅰ.长期投资Ⅱ.发现价格Ⅲ.套期保值Ⅳ.筹集资金A. Ⅰ、ⅡB. Ⅲ、ⅣC. Ⅱ、ⅢD. Ⅰ、Ⅳ【答案】: C【解析】: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伸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2.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4月真题]Ⅰ.本罪侵犯的客体包含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的财会报告Ⅱ.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严重损害股东的行为Ⅲ.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Ⅳ.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A. Ⅰ、Ⅱ、ⅢB. Ⅰ、Ⅱ、ⅣC. Ⅰ、Ⅲ、ⅣD. Ⅱ、Ⅲ、Ⅳ【答案】: C【解析】:Ⅱ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的行为。

3.以下不属于影响股票价格的行业因素的是()。

[2014年9月真题]A. 行业可持续性B. 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C. 抗外部冲击能力D. 管理层质量【答案】: D【解析】:常见的行业因素有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行业的可持续性、抗外部冲击的能力、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劳资关系、财务与融资问题、行业估值水平。

D项,管理层质量属于公司经营状况因素的影响。

4.公募债券的特点有()。

[2014年9月真题]Ⅰ.持有人数多Ⅱ.发行量大Ⅲ.流动性好Ⅳ.对象一般限定为机构投资者A. Ⅰ、Ⅱ、ⅢB. Ⅰ、Ⅱ、ⅣC. Ⅰ、Ⅲ、ⅣD. Ⅱ、Ⅲ、Ⅳ【答案】: A【解析】:公募债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

公募债券的发行量大,持有人数众多,可以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流动性好。

私募债券,募集对象为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承诺书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承诺书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承诺书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期货市场监管,落实实名制要求,促进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报备工作的规范化,现向您揭示实际控制关系相关内容:以下情况属于实际控制关系的情况:一、行为人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二、行为人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三、行为人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对他人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七、行为人对两个或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上述内容如实对自身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关承诺:一、本人/本机构知悉并承诺遵守交易所关于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有关规则及要求,合法合规参与期货交易,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二、本人/本机构承诺若符合交易所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将会在签署经纪合同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填写实际控制关系报备信息,完成实际控制关系报备。

若开户时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但未来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时,也将及时履行申报等相关义务。

三、本人/本机构承诺愿意配合交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知晓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督促期货经营机构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公开销售或者非公开转让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服务,适用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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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经营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或者提供适当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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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办法》、本指引及其他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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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资者分类第五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信息,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一)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二)问卷调查;(三)知识测试;(四)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等。

第六条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

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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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第八条符合《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向经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

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九条符合《办法》第八条(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者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机构投资者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本机构的投资经历等;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实际控制关系管理办法

实际控制关系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负责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和交易监管工作。

交易所与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建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对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条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本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交易所对其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管理。

客户还应当接受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对其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管理。

第二章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第四条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第五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市场监管,落实实名制要求,促进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报备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报备工作,汇总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等上报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形成跨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名单,对期货市场报送的实控账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监控中心与期货交易所建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对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章信息报备第五条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的客户应当在签署经纪合同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实际控制关系报备。

实际控制关系的控制人和被控制人都应当通过各自开户期货公司填写实际控制关系报备信息。

第六条实际控制关系的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应按要求分别申报,监控中心将对未申报客户所在期货公司进行提醒,1期货公司应要求客户于接到通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报备。

第七条客户报备实际控制关系应通过开户期货公司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见附件1),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监控中心要求将申报表存档备查,并向监控中心寄送原件。

同时登录期货公司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表扫描件。

第八条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的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期货交易所报备,并由期货交易所将相关报备信息发至监控中心。

第九条境外交易者通过相关开户机构,即期货公司、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境外中介机构等进行报备,期货公司、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向监控中心报备;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报备,由交易所将相关报备信息发至监控中心。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按照监控中心要求上报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如网络接入地址、终端硬件及其地址等信息。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4.04.28•【文号】•【施行日期】2014.04.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通知各证券公司会员:为适应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增强反洗钱自律规则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协会在持续跟踪调研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和《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等两项反洗钱自律规则修订合并为《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经征求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以及行业意见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以发布。

附件: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4月28日附件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三条证券公司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指引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日常业务运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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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一)。

第五条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第六条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可以通过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

如果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果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附
件二)。

交易所对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所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不清楚、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相关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第七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督促在本公司开户的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并将该表作为客户资料妥善保存。

第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指派专人通过交易所系统录入开户人申报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并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录入信息与开户人申报信息一致。

第九条对于不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信息、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配合报备工作的开户人,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第十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整改,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一)未及时、准确、完整向开户人传达本指引相关规定;
(二)未及时、准确、完整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更新;
(三)纵容、诱导、怂恿、协助开户人进行虚假申报、隐瞒事实真相;
(四)未妥善保存客户资料;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指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指引自2011年3月14日起实施。

附件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表)(模板)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系描

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否□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交易编码
*名称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
关系描述(请简要描述报告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关系)
是否参与过期货交易? 是□否□如果是,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会员名称交易编码
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1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
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进行申报,但第
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合规声明及承诺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本人声明:不存在因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因素而对他人的期货交易进行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关系而导致本人的期货交易被他人实际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分仓的方式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额而超量持仓的情形。

本人承诺:所做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愿意配合交易所及相关期货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完全明白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交易所的处理措施。

承诺人: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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