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二府三司制度
唐到宋的变化

唐到宋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
1. 政治制度的变化:唐朝实行中央集权制,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宋朝则实行二府三司制,相权得到加强,皇权相对削弱。
宋朝还实行了科举制度,选拔官员的途径更加公平,社会流动性更强。
2. 经济发展的变化:唐朝时期,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而宋朝时期,经济重心逐渐转移到南方。
宋朝的商业和手工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货币经济更加发达。
3. 文化艺术的变化:唐朝文化以诗歌为主流,而宋朝则以词、曲、赋等多种文学形式并存。
宋朝的绘画以山水画、花鸟画见长,艺术风格更加注重写实。
宋朝的科技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活字印刷术、火药等。
4. 社会风气的变化:唐朝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妇女地位相对较高,而宋朝受理学影响,社会风气趋于保守,妇女地位降低。
5. 民族关系的变化:唐朝时期,民族关系较为复杂,民族融合程度较高,而宋朝时期,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战争频发。
两府三司制度

两府三司制度两府三司制度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行政组织体制,既是封建皇权集中的一种重要表现,也是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府即指的是政府的两个最高行政机构,即内阁和外阁,而三司则指的是最高行政机构下的三个负责治理国家财政、军务、刑事的部门,分别为户部、兵部和刑部。
内阁和外阁是两府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是古代中国国家中央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由统治者亲自指挥和管理。
内阁位于京城,担负着制定国家政策、领导各部门、执掌军务等职责。
而外阁则位于都城之外,主要负责处理外交事务、与外国进行沟通和交流。
户部是三司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是管理和调配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包括负责征收税收、管理国有土地、监督管理农业生产、统筹国家财政预算等。
户部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国家财政的平衡和稳定,确保国家财政的正常运作。
兵部是三司中的另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是管理国家的军事和军事后勤事务,包括招兵买马、编制军队、设立边防、制定军事战略等。
兵部在军事方面的职能非常重要,它确保了国家的军队能够有效地组织、训练和战斗,保卫国家的领土安全。
刑部是三司中的最后一个部门,其职责是管理国家的刑事司法和法律事务,包括审判刑事案件、制定刑法、维护社会秩序等。
刑部的重要职能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环境。
两府三司制度的实施可以实现国家政权的集中和高效运作,有利于统一决策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内阁和外阁以及三司部门的设立,使得政府的各个职能得以明确划分,保证了国家的财政、军事和司法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同时,两府三司制度也体现了封建皇权的特点,统治者能够亲自管理和控制政府机构,对国家政权拥有直接的影响力。
然而,两府三司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点。
首先,由于两府和三司部门的权力高度集中,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贪污腐败的问题。
其次,由于制度的刚性和僵化,难以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要。
再者,两府三司制度导致政府决策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容易导致错误决策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中国古代史重要概念解读(二)

中国古代史重要概念解读(二)1、中国古代选官制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大体经历了先秦的世官制(贵族世代继承)、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官吏察访推荐中央任命)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分科考试选官),反映选官由血缘到推荐德性才能再到公平考试选拔的标准变化,体现官吏的任免越来越集中到中央皇帝手中,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体现,也体现统治集团治国理政水平素质的提高。
2、二府三司:宋代中央机构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合称“二府三司”。
宋代,增设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政权,增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政权,中书门下增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通过机构分权,削弱了宰相权力,加强了皇权。
3、防弊之政:北宋之时通过防微杜渐确保政治格局与统治秩序稳定的政治措施。
第一原则是收权,即将地方权力收日中央,从制度上保证藩镇割据局面不再复现,包括“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第二原则是分权,即使各层权力机构的权力趋于分散,令其互相牵制,防止专擅,包括分相权、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等;第三原则是重文轻武,大力抬高文官、士人地位,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鼓励台谏言事,强化监察工作,逐渐形成了“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和“与士大夫治天下”的传统“家法”。
4、分化事权:中国古代为加强集权而采取的措施。
唐沿袭和完善隋的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分权,明确中央机构的职权和决策程序,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
在地方,包括转运司在内,先后设立平行的四个路级机构,合称“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以达到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便于中央集权。
5、澶渊之盟:公元1004年秋,辽国君主亲率大军南下深入宋境,宋真宗因宰相寇准的力劝至澶州督战。
宋真宗也赞同议和,于1005年1月与辽订立和约:辽宋约为兄弟之国,宋每年送给辽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匹,宋辽以白沟河为边界,因澶州在宋朝称澶渊部,故史称“澶渊之盟”。
宋朝的措施

宋朝的措施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时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期。
在这个时期,宋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国家的治理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全面地介绍宋朝采取的措施。
一、政治措施1.设立三司、六部制度三司制度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负责监督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事务。
六部制度包括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分别负责官员任命、礼仪规定、财政收支管理、军队组织管理、刑法执行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事务。
这两个制度的实行使得宋朝政府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
2.推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宋朝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使得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得到了发展机会,并且提高了官员素质。
科举制度还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因为官员都是通过考试选拔而来,而不是通过世袭或者其他方式。
3.设立保甲制度保甲制度是宋朝政府为了维护社会治安而设立的。
按照这个制度,每个村庄都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成年男子成立保甲,负责维护当地的治安。
这个制度有效地缓解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提高了社会稳定性。
二、军事措施1.推行兵役制度宋朝实行兵役制度,每户人家都要派遣一名男子服兵役。
这样就能够确保国家有足够的军队来维护边疆安全和内部稳定。
2.加强边防建设宋朝在边境地区加强了城池和堡垒等防御工事的建设,以应对外族侵略。
同时还加强了对边境地区的巡逻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应对敌情。
3.改革军队编制宋朝改革了军队编制,将原来的“千户”、“百户”等职务改为“指挥使”、“都监”等职务,并且增加了军队的组织层次和管理体系。
这样就能够更好地管理军队,并且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三、经济措施1.实行均田制宋朝实行了均田制,即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配土地。
这个制度有利于减轻贫富差距,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土地利用率。
2.发展手工业和商业宋朝发展了手工业和商业,特别是纺织业、造纸业、陶瓷业等传统产业获得了迅速发展。
商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南方的水运贸易更是繁荣。
《北宋的政 治》 讲义

《北宋的政治》讲义一、北宋的建立与统一北宋的建立者是赵匡胤,他通过陈桥兵变夺取了后周的政权,建立了宋朝,定都开封,史称北宋。
赵匡胤称帝后,相继平定了南方的多个割据政权,如后蜀、南汉、南唐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基本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赵匡胤在统一过程中,采取了先易后难、先南后北的策略,这一策略体现了他对当时局势的准确判断和战略眼光。
南方的割据政权相对较弱,且经济繁荣,攻占南方不仅能够增强北宋的实力,还能为后续攻打北方提供充足的物资和财政支持。
二、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1、收兵权赵匡胤深知唐末以来藩镇割据、武将拥兵自重的危害,因此在建立北宋后不久,就通过“杯酒释兵权”的方式,解除了禁军将领的兵权,并将禁军的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分别由三衙和枢密院掌管。
同时,实行更戍法,定期更换禁军将领和士兵的驻地,使得“兵不识将,将不识兵”,防止将领与士兵形成深厚的关系,从而避免了武将专权的局面。
2、削相权在中央,北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
这样,宰相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3、制钱谷在地方,北宋取消了节度使收税的权力,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称为知州。
同时,设立通判监督知州,二者互相牵制。
此外,北宋还在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的财赋收归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
4、重文轻武北宋统治者推行重文轻武的政策,重视文官的选拔和任用,提高文官的地位,压制武将。
通过扩大科举取士的规模,大量选拔文人担任官职。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但也导致了军队战斗力的下降。
三、北宋的政治制度1、二府三司制北宋的中央政治制度是二府三司制。
二府指的是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枢密院是最高军事机构。
三司指的是盐铁、度支、户部,负责财政管理。
这种制度使得权力分散,相互制约,加强了皇权。
2、科举制度北宋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实行糊名法和誊录法,增加了录取名额,提高了进士的地位。
二府三司制论述

二府三司制论述一、引言二府三司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组织形式,起源于唐朝并在后来的几个朝代中得到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组织结构、职责职权、优缺点等方面详细探讨二府三司制。
二、历史背景二府三司制在唐代初期被首次建立起来,是根据当时政治和经济形势的需要而制定的。
在唐朝开元年间,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开始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为了更好地协调地方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二府三司制应运而生。
三、组织结构二府指的是尚书省和门下省,其下分别设有尚书和侍郎等官员,负责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三司指的是工部、户部和刑部,这三个部门分别负责经济、财政和刑法方面的事务。
二府和三司之间相互独立,但又相互配合,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政治机构。
3.1 尚书省尚书省是二府中的一部分,主要负责处理内政和外交的事务。
它由尚书、侍郎、尚书郎等官员组成,负责起草和审议各类文件,监督地方的行政和政治工作。
3.2 门下省门下省是另一部分二府,主要负责处理军事和司法的事务。
它由尚书、侍郎、御史中丞等官员组成,担当着监察和审判的职责,同时也负责国防和军事安全的事项。
3.3 工部工部是三司中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经济建设和管理。
它的职责包括铸造货币、修筑水利、处理工艺品等方面的事务。
户部是负责财政和税收的机构,它的职责包括征收税款、管理财物、编制户籍等方面的事务。
3.5 刑部刑部是负责司法和刑法的机构,它的职责包括审判犯罪案件、制定刑法政策和管理监狱等方面的事务。
四、职责职权二府三司制中各个机构有不同的职责和职权,协同合作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1.尚书省:负责起草和审议各类文件,监督地方的行政和政治工作,同时也负责处理外交事务,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形象。
2.门下省:负责处理军事和司法的事务,监察和审判犯罪行为,同时也负责国防和军事安全的事项。
3.工部:负责经济建设和管理,铸造货币、修筑水利、处理工艺品等方面的事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宋元时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制度

宋元时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制度知识点一宋元时期的政治制度(一)宋朝的政治制度1.中央:二府三司制宋初中央设“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使宰相职权。
为制约宰相,后来增设枢密使掌管军事,设置三司使(盐铁、度支、户部)掌管财政,设参知政事为副丞相。
这样就分割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君主专制加强。
2.地方(1)军事上,收精兵:剥夺主要将领的兵权,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禁军。
强干弱枝。
(2)行政上,削实权:废除地方上节度使的权力,派文臣担任地方官(知州),设通判监督。
重文轻武。
(3)财政上,制钱谷:地方赋税设转运使监管,一小部分留作地方开支,其余由中央掌控。
中央集权加强。
(二)元朝的政治制度1.中央(1)设中书省;中央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
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并直辖河北、山西、山东等地。
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权势一度扩大。
(2)设枢密院和宣政院:在中央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宣政院管理藏族地区事务。
2.地方地方上实行行省制度,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拥有行政、经济、军事大权,但受中央节制。
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知识点二宋元时期的经济(一)宋朝的经济1.农业(1)经济重心南移:魏晋南北朝以来,由于北方战乱,大量人口南迁,促进了南方开发和经济发展。
宋朝时,经济重心转移到江浙地区。
(2)耕作技术:江南逐渐形成了稻、麦轮作的一年两熟制和一年三熟制。
(3)土地制度:宋初“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两极分化加剧,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
(4)灌溉工具:北宋出现高转筒车。
2.手工业(1)制瓷业:宋朝时,中国制瓷技术大放异彩,瓷窑遍布全国各地,并出现了五大名窑。
景德镇成为著名的瓷都。
(2)纺织业:宋朝丝织品的品种繁多,织锦吸收了花鸟画中的写实风格,图案生动活泼。
3.商业(1)发展概况:商业环境宽松,城市中市、坊界限打破,草市更加普遍,商业空前繁荣。
法制史各种制度

法制史各种制度法制史各种制度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分权互相牵制是宋代初期中央机构改革的特点。
以二府三司共治国事。
二府指,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前者是宋的最高行政机关,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利,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长官,长官并不统兵。
三司指,三个中央理财机关:盐铁司掌工商收入、兵器制造;度支司掌财政收支、粮食漕运;户部司掌户口、赋税和榷酒。
三司长官又称“计相”。
神宗年间,进行官制改革,裁汰三司归并户部,恢复了三省六部制原有权力,以三省长官出任宰相,宰相重新执掌行政、财政和军政大权,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
宋代地方行政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上独力处理和应付事变的能力随之削弱。
地方上,新设路一级地方政权,权力一分为四,其长官为,经略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使,称为四司,互不统属而互相监督。
路下设府、州、军、监为直属中央的同级行政机关,以州为主。
州一级行政长官实行三年一换和籍贯回避制,并另置通判,与之联署公文,以分知州之权,故有监州之称。
宋代的科举取士是选拔官吏主要的途径。
(1)参考范围扩大。
大大放宽了应试者的资格,僧道之人也可以参加考试;(2)皇帝亲自选考的殿试成为常制,所有考生都成为皇帝的门生。
(3)创造了糊名、誊录和回避等考试方式,防止舞弊。
(4)改变唐只考诗赋的做法,进士科增加了经义等内容,还设有明法科。
宋代的官制中,官、职、遣互有分别,官只代表品级和俸禄的高低,职是文官的荣誉虚衔,差遣才是实际的职事。
形成此官任彼事,彼官任此事的局面。
官员的考课:对地方州县官实行四善三最。
四善是: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非懈。
三最是,治事之最、劝课之最、抚养之最。
考课一年一次,三年为一任。
考课的方法主要有:磨勘制,即磨勘转官,定期根据政绩决定升迁。
1. 唐朝官吏的主要来源有两种:科举和门荫。
2. 参加科举的考生有各级官学的学生,经学馆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徒;又有地方州县的贡生,经州县解试合格者,称为乡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宋朝二府三司制度
宋朝二府三司制度:
“二府”为枢密院、政事堂;“三司”为度支、户部、盐铁。
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
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代设“中书门下”掌握实权,但仅有民政权,设于内堂,称政事堂,是中央的行政机构,长官为宰相,为了限制宰相的权力,又另设副宰相“参知政事”与宰相共同议政,使宰相不能专权。
宋初把均实行政权从宰相的手中分出来,设立枢密院,掌握全国军事。
枢密院和宰相的政事堂并立“对掌大权”,号称“二府”。
枢密使和宰相的职权平等,凡军机要务,宰相无权过问。
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气,分别向皇帝奏事。
皇帝利用两者之间的异同,直接控制军权和政权。
二府是宋朝在唐朝政事堂的基础上所作的改进,使得政权和军事权的分离,另外又将财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分割出来而设置了三司:度支、户部、盐铁掌管全国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亦称“计相”。
这些措施使得军、政、财三权分立,互不统属,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
官名。
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与支调。
三国时期,曹魏军屯的编制,以营为
生产单位,其上为度支都尉、度支校尉、度支中郞将。
度支中郞将亦隶于
大司农。
魏文帝设度支尚书寺,晋及南朝宋、齐、北朝北魏、北齐均设度
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隋初沿之。
文帝开皇三年改称
民部,为六部尚书之一。
唐初避太宗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下有度支
郎中。
至宋代,度支使与户部使、盐铁使,总领全国财赋,合称三司使。
度支命名下设有副使、判官等。
元明不设三司,事权归于户部。
《.宋书
百官志上》:“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
晋初有
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江左则有祠部、吏
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为五曹尚书。
”《旧唐书.职官志二》:“[户
部]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又“度支
郎中一员,从五品上......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
通途之利。
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
速。
”《新唐书.杜佑传》:“历金部郎中,为水陆转运使,改度支兼和
籴使。
”参见“三司使。
”参阅《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
1、原意是量入为出。
旧指管理财政收支的官。
2、指财政。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
户部起源源先于秦《周庄》记载此职为“地官大司徒”;秦为“治粟内使”,两汉称“大农令”和“尚书民曹”,三国至唐称“度支”“左民”“右民”等,唐永徽年初因避讳太宗皇帝世民名讳改称“户部”,五代至清光绪末年,改“户部”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
目录
1官署名
2部首名
3乡名
4日本姓氏
目录
1官署名
2部首名
3乡名
日本姓氏 4
收起
编辑本段官署名
户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的地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
主吏人上书事。
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依功作,当工官之任。
三国魏置左民尚
书,掌财政。
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
惠帝时有右民尚书。
东晋及宋、齐
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
后魏、
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
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
卿。
隋初称度支部,开皇三年改为民部。
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
高宗显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咸亨元年复为户部。
光宅元
年改为地官,神龙元年复故。
后历代沿称。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
掌天下唐代户部一般设有
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
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
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
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
龙朔年间曾改户部曰,度支曰司元司度,金部曰
司珍,仓部曰司庾。
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
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
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例如清代户部总的执掌是管理全国
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财政等事宜,其机构按地区划分为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14个清吏司,并设有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处、内仓等机构,办理八旗俸饷、捐输等事。
其部内的行政事务则由南、北档房、司务厅、督摧所、当月处、监印处分别管理。
隶于户部的机构还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进行官制改革,将
户部改为度支部,并将财政部并入。
户部遂废。
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其职位相等于现在的主管财政、税收、民政、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国务院副总理。
官名。
其职由《周礼》地官司徒演变而来。
汉朝置尚书郎4人,其一人主财帛委输。
魏文帝时,置度支尚书寺,专掌军国支计。
到隋朝改为民部。
唐改称户部尚书。
显庆元年(公元656年)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为户部尚书。
宋、元、明、清沿而未改。
户部尚书主管全国户口、赋役方面的政令。
侍郎掌稽核版籍、赋役实征等会计统计工作。
其日常工作有为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以鱼鳞图册、黄册为根据,抑制豪民兼并;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草地养马放牧;以电种召佃尽地利;对多年积欠赔累可根据情况给予蠲免;根据各省收支情况,调剂余缺;差役的减轻免复;对灾区贫老的抚恤救济,对有功人的赏赐;权量市籴,评估物价;征收山泽坡池、关市、坑冶之税;赡军输,督漕运,赡及转输屯种,开中以实边,和百官俸禄支给;定期编造户口册籍,调整户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减变化;对隐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为及时给予制止、纠正。
明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
碑》:“寻,推公(袁可立)南户部尚书,因勒俾致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