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第五节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只征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从价定率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方式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视同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意:(1)核算的顺序;(2)组价的应用;(3)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也按上述顺序确定销售额
销售方式
具体类型
税务处理
举例
1.折扣折让方式
(1)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价格折扣: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
销售价款3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285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300×17%
(2)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额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全部分发给本企业职工。
(1)如果产品不含税售价480元,如何确定销售额?
(2)如果为新产品,无产品售价,如何确定销售额
解析:
(1)产品不含税售价480元,
销售额=450×480
(2)无产品售价
销售额=450×380×(1+10%)
甲企业为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乙企业为钢材生产企业,现在甲企业将市场售价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换取乙企业售价为50万元的钢材。双方各自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企业:销项税额——万元;进项税额——万元
乙企业:销项税额——万元;进项税额——万元
5.包装物押金
注意区分押金与租金
一般货物
①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税会实务】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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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采掘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会计规定与税法在收入方面的差异主要是时间性差异,本文主要就特殊交易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在税法和会计规定上的差异作一个比较。
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定价公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售后回购已涉及有形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在销售环节确认收入并核算销项税金,实际回购环节核算进项税金,增值税款通过发票载明金额进行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尽管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表述不同,实际上两者的处理原则、处理方式是一致的,即凡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交。
增值税专项辅导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计税,不允许扣除旧货收购 价
❖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 不含增值税价款,计算征收增值税。
❖ 【例题·计算题】(2008年)某首饰商城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 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 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 0.03万元;
案例:
❖ 资料:某商场(一般纳税人)代销商品,按零售 额的10%收取手续费3.6万元,纳税人自行计算应 纳税额3.6×17%=0.612(万元)。
❖ 要求: 1.分析该商场的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2.应如何计算其应纳税额?
解析:
❖ 应纳营业税:3.6×5%=0.18(万元) ❖ 应纳增值税:3.6÷10%÷(1+17%)
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营业税。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8项)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
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
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 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视同销售实现。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注意: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
第4章 增值税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掌握增值税的基本制度, 掌握增值税的基本制度,重点掌握增值税的 计算方法,包括销售额、销项税额、 计算方法,包括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额的确定,熟悉税法关于应纳税额计算的各 额的确定, 项规定,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 项规定,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
4.2.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特殊规定——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1 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②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 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 的除外; 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将自产、
4.2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4.2.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4.2.2 纳税人
4.2.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供的加工、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 材料, 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 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 费的业务; 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2019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30讲_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则、核定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的

第3单元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要素考点4: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则(★★★)P129销售额,通常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1.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应当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题目给出的金额含增值税,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如何换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2)如何判断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含税?①题目通常会明确交待是否含税,请考生认真阅读题干;②价外费用属于含税收入;③商业企业零售价通常为含税价;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金额”栏内注明的金额(考试中称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不含税金额;⑤需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缴纳增值税的包装物押金,属于含税收入。
【案例1】某百货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向消费者销售洗衣机100台,零售价为1160元/台。
已知,洗衣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解析】该百货商店上述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60×100÷(1+16%)×16%=16000(元)。
【案例2】甲商业银行M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第3季度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6491.44万元。
已知,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解析】M支行第3季度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计算的销项税额=6491.44÷(1+6%)×6%=367.44(万元)。
2.价外费用的识别(1)价外费用(或称“价外收入”,属于含税收入),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属于价外费用的有()。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销售额的确定(二)

第07讲销售额的确定(二)6.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折扣方式销售(记忆小贴士:看“票”,同票余额;不同票全额)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旧换新方式销售(记忆小贴士:金银实际收取额,非金银按新货销售额)①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②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记忆小贴士:不扣还本支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记忆小贴士:双方各按购进和销售处理)①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②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直销方式销售(记忆小贴士:谁卖谁交)①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②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包装物押金。
(1)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无论怎么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税;(2)啤酒、黄酒和其他非酒类产品: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并入征税;【提示1】“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提示2】区别于租金,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提示3】押金为含增值税收入要换算。
特殊销售方式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1)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销售折扣:按照全额计税,折扣额作为财务费用。
(3)实物折扣:按照正品的销售额和赠品的销售额合计作为计税销售额。
(4)销售后返现:按照销售时收取的销售总额计税。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政策要点:除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外,其余以旧换新业务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有偿收回的旧货物,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价格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要点:双方为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而没有进项税额;双方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抵扣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会计上应当按照非货币交易原则处理,双方确认收入的实现。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1)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是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2)一般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押金的一般规定处理。
(4)对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答案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是(D)。
A.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B.外购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C.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商店为服装厂代销连衣裙【解析】选项ABC: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2.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是(B )。
A.销售电力B.销售不动产C.进口小汽车D.修理汽车【解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不动产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3.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A )。
A.银行销售金银B.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C.邮政部门发行报刊D.饭店销售现场消费的食品【解析】选项B: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选项C: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选项D: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征收增值税,销售现场消费的食品,征收营业税。
4.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表述正确的是(B )。
A.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折扣额一律不得冲减销售额B.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C.纳税人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增值税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按照扣除旧洗衣机的收购价格以后实际收取的价款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选项C: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不再计征增值税;选项D: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应按照新洗衣机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洗衣机的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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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征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从价定率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方式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视同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意:(1)核算的顺序;(2)组价的应用;(3)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也按上述顺序确定销售额
销售方式
具体类型
税务处理
举例
1.折扣折让方式
(1)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价格折扣: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
销售价款3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285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300×17%
(2)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额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全部分发给本企业职工。
(1)如果产品不含税售价480元,如何确定销售额?
(2)如果为新产品,无产品售价,如何确定销售额
解析:
(1)产品不含税售价480元,
销售额=450×480
(2)无产品售价
销售额=450×380×(1+10%)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计算此业务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解析:
(1)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1+17%)×17%=(万元)
(2)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7%)×5%=(万元)
金银首饰
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3)销售折让
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2.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008年计算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万元;
解析:
销项税额=(93600+2000)÷(1+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6.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见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规定
7.视同销售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甲企业为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乙企业为钢材生产企业,现在甲企业将市场售价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换取乙企业售价为50万元的钢材。双方各自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企业:销项税额——万元;进项税额——万元
乙企业:销项税额——万元;进项税额——万元
5.包装物押金
注意区分押金与租金
一般货物
①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