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总结:行政法常用15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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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

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

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2016年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二)行政法必须记忆的数字及记忆方法1. 公安派出所可以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记忆方法】伍佰真有派(伍佰为台湾歌星,谐音500)。

2.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中只涉及了一个数字30,记住一个其他的也就搞定了。

例如,规章备案时间为公布后30日内。

【记忆方法】30(三菱)牌的汽车拉着一车规章去备案。

3.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记忆方法】武林(50)大会在千年(1000)鼓刹少林寺召开。

4. 治安管理处罚对公民做出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记忆方法】一清二白,一,事实清楚,二,200以下。

5. 许可听证过程(1)当事人被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20日内组织听证会;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记忆方法】三个数字连起来,5207,我爱你老婆,隔壁老宋的节奏啊,心疼宝宝。

6.治安管理处罚听证范围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处罚听证的过程为(1)当事人被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会时间无具体规定(3)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记忆方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处罚就处罚。

7.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8. 需要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是6个月,税收处罚是5年)。

【记忆方法】一推六二五,过了时效我才懒得管。

(当然,一推六二五是有些地方方言,如果不理解,该方法作废)9.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间应为30日,情况复杂,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0日。

10.信息公开的时间,主动公开为信息形成之日20日内,申请公开为15日,经批准可再延长15日。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01、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法]摩莱里:《自然法典》,第72页02、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汉密尔顿03、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迈克尔.D.贝勒斯04、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05、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张文显06、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07、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0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埃尔曼09、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

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10、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美]L .亨金点评:权利是现代法律之精义,权利本位理论则是现代法学之潮流。

人权同样是司法审判的目标与归宿,尤其是当法官面对法无明文规定之疑难案件时,更应当以保护弱势者的权利为原则。

11、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点评:司法独立不仅是指法院独立,更重要的是指法官独立。

2020行政法主观题考前佛脚7页纸(李佳版)考点汇总资料

2020行政法主观题考前佛脚7页纸(李佳版)考点汇总资料

2020行政法主观题考前佛脚7页纸(李佳版)行政法:第一天1.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得抵触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无授权,则无行政”。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义务的行为,应当具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授权。

1.合理行政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情况不同,任何差别对待都是合理的。

平等原则要求差别要符合理性。

差别对待要与事情的本质属性之间具有正当的、实质的连接关系。

比例原则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裁量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必须具有正当性;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实现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1.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是指为保证公民的知情权,除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当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活动应当公开。

公众参与:①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尤其是听取直接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②行政机关未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陈述、申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

(注意:“等”字,如没收32台电脑,数额较大,可以申请听证。

)公务回避:①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②在听证前已经参与处罚案件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听证主持人。

1.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了某种利益的正当合理信赖,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该行为,确实需要改变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或补偿。

构成要件:①存在授益性行政行为;②当事人对此行为产生了信赖利益;③利益具有正当性,值得保护。

不存在通过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诱使行政主体作出行为的情况。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口诀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口诀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口诀以下是十个关于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的口诀:口诀一:合法行政像轨道,依法依规来引导小朋友们呀,听好了。

合法行政就像是火车跑的轨道一样重要。

行政机关做事情,就得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

第一呢,行政机关不能自己乱规定一些事儿,法律没让做的就不能做,就像火车不能随便开到轨道外面去。

第二呢,法律规定要做的,就得好好去做,不能偷懒。

这就好比火车必须沿着轨道行驶,这样整个社会这个大火车才能稳稳当当向前跑,不会乱了套。

要是行政机关不按照法律办事,那可就乱啦,就像火车出轨,会造成很大的危险和混乱呢。

口诀二:合理行政要公平,恰如其分像天平合理行政这个原则可有意思啦。

就像是天平称东西一样,要公平公正呢。

第一,行政机关做事得考虑相关因素,不能乱考虑那些不应该的东西。

比如说,给小朋友分糖果,就应该看小朋友的表现、人数这些该考虑的因素,不能看谁的衣服漂亮就给谁多一些。

第二呢,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要适当,不能太过分。

就像天平两边要平衡,不能一边放了很多东西,另一边只有一点点,那样就不公平啦。

所以行政机关做决定的时候要像天平一样,公平合理,大家才会信服。

口诀三:程序正当按步骤,就像游戏守规则程序正当这个原则啊,就像咱们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

第一,行政机关做事情得公开透明,就像玩游戏的时候大家都能看到游戏的进展一样。

比如说行政机关要做个决定,得让大家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能偷偷摸摸的。

第二呢,要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这就好比玩游戏的时候要听听小伙伴们的想法。

最后,还要回避那些可能影响公正的情况,就像玩游戏的时候不能自己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样才能保证程序是正当的,整个过程才是公平公正的,大家玩游戏才开心,行政机关办事大家也才会满意。

口诀四:高效便民求速度,贴心服务像暖炉高效便民这个原则呀,是为了让大家能方便地办事。

第一呢,行政机关办事要讲效率,不能慢吞吞的。

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售货员要是半天都不给你拿东西,你肯定会不高兴的。

李佳总结:行政法常用15句话

李佳总结:行政法常用15句话

李佳总结:行政法常用15句话李佳老师总结的行政法答题大前提套路(李佳:案例题也是填空题,只需插入相应的句子,比讨论题好。

)1.行政诉讼被告是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二)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必须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益关系。

3.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四、被告人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的除外。

5.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六、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惯常居住地和受限制的人身自由。

七、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具体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单方面行政权力行为。

八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审理对象)9.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十、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自由实施临时限制或者临时控制其财产的行为,避免伤害,控制危险的扩大。

十一、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2.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判,必须适用,不能拒绝适用。

法院应当参照规章进行审判,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参照规章进行审理,并将规章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以适用。

2023众合法考行政李佳背诵版

2023众合法考行政李佳背诵版

2023众合法考行政李佳背诵版
对于2023年众合法考行政法的李佳背诵版,其内容可能涉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等核心知识点。

以下是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简要概述,供您参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等。

1. 合理行政: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证据进行决策,避免主观臆断和任意裁量。

同时,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和行使裁量权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即采取的措施应当必要、适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

2. 程序正当: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例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应当进行咨询、听证等程序,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高效便民: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遵循效率原则,尽可能简化程序和缩短时限,以便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服务。

例如,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4. 诚实守信: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隐瞒真相或欺骗当事人。

同时,行政机关应当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 权责统一: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或不当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李佳老师的课程或书籍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新行政法解读-李佳

新行政法解读-李佳

新行政法解读-李佳李佳佳——2014行政法修正案解读一、立案难扩大受案范围,从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延长起诉期,管辖制度改革二、审理难首长出庭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行政民事交叉领域,完善再审制度三、执行难完善判决制度,强化执行手段有些内容看似轰轰烈烈,其实雷声大,雨点小。

有些内容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是润物细无声。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2012年李佳总结行政法必考考点(二)

2012年李佳总结行政法必考考点(二)

2012 年李佳总结行政法必考考点(二)一、行政法中涉及期限的除外条款。

二、含有“也可以”三个字的法条(听过逆向思维的课程的同学应该懂得这个法条的可考性)。

1. 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

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2.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3.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4.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5.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6. 起草规章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

7. 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布是为了征求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8. 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机构经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9. 审议规章草案时,由法制机构作说明,也可以由起草单位作说明。

10.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11.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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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老师总结的行政法答题大前提套路
(李佳老师:案例题也是填空题,只需要把相应的语句套进去就好,这个方法比做论述题还好用。


1.行政诉讼被告是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必须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

3.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4.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中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5.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7.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回答受案范围的时候需要用到)
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一审审理对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审理对象)
9.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10.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1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2.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判,必须适用,不能拒绝适用。

法院应当参照规章进行审判,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参照规章进行审理,并将规章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
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以适用。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13.授权是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形式给行政机关之外的社会组织行政职权,赋予其一定的行政主体资格。

委托的机关与受委托组织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公法代理关系,不产生新的行政主体。

14.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5.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是:(1)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合乎法定职权范围;(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
正确;(4)符合法定程序;(5)不滥用职权。

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以上 5 个要件就是合法的,将得到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的支持。

否则就构成违法,将被撤销、变更。

(本资料著作权归李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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