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
复旦大学985工程二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解读

复旦大学“985工程”二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985工程”二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使“985”设备的申报、论证、审批、采购、验收及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85工程”设备采购必须遵循“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采购决策应民主化,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必须充分做好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申报、审批与变更第四条凡用“985工程”专项资金拟购的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含)以上),需履行申报手续: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需填报《复旦大学“985工程”二期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2、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还须递交大型仪器设备的调研报告。
第五条凡申报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需分级审批:1、单价在10万元(含)到40万元之间,由平台基地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签字同意,交资产管理处审定。
2、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由平台基地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提交“科学性、共享性和运行成本论证报告”,并经专家论证同意,交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985”平台基地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考虑到学科发展、仪器更新换代以及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允许对已申报的拟购仪器设备计划进行调整与变更,但需提前向资产管理处递交相应的变更报告,经“985”平台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对某些需通过“混合经费”形式(即除使用“985”经费外,还需使用其他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必须符合以下三条:1、“混合”经费中,“985”经费须占50%以上。
2、所购的仪器设备应主要服务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3、按照“985”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申报、论证、采购及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采购第八条“985”设备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切实做到“货比三家”并选购性价比优越的产品。
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9篇)

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9篇)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该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工会人员等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主任、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的领导、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万元以上)均应报市米购办统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校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主任签字认可,最后给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分管采购领导签字认可,最后给校长审批报销。
学校资产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资产采购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及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采购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耐用消耗品及办公用品等,但不包括投资性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三条学校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法行使采购主体权利,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效果。
第四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资产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学校领导班子是资产采购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五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应遵循科学性、标准性和程序性,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开、公正。
第二章资产采购需求管理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或单位需求学校资产采购的,应填写《资产采购申请单》,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报送资产采购管理部门。
第七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对收到的资产采购申请单进行审核,确定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和预算。
第八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在确定采购需求后,应制定采购计划,并按照规定流程报请学校领导班子审议批准。
第九条学校领导班子审议批准后,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计划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登记台账,记录采购需求的来源、内容、审批时间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对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为供应商的申请和准入提供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校资产采购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采购程序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应制定统一的采购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和有序进行。
2024年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____年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内的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
同时,要保证采购品种的质量和物资的运输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六条物资采购应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预算计划进行,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的资格证书、业绩记录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评估。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充分考虑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因素,选择性价比最佳的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审批应按照权限制度进行,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额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支付,并做好相应的财务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十二条出入库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物资的出入库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出入库操作应确保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属性的准确性,同时要注意物资的保管、储存和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物资的出库应经过核对和批准,确保发放到正确的部门和人员手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五条物资的入库应附有相应的入库单据,并进行验收和核对,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对于有损坏、失效或过期的物资,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登记。
第十七条物资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和出入库的资金来源应符合预算计划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九条资金支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校通字﹝201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文件)和《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和科技开发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复旦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单位(院系、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院系(所、中心)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以此为依据对学校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院系(所、中心)要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的请购者和使用人对所请购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学校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全过程管理,各职能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责任人依照分工履行有关职责,建立采购、领用、使用、保管、处置的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复旦大学财务处办公流程

复旦大学财务处办公流程财务处(邯郸校区)各办公室职能分布――――――――――――――――――2 财务处(枫林校区)各办公室职能分布――――――――――――――――――3一、票据领用与核销流程――――――――――――――――――――――4二、日常业务审核报销流程2.1 预借款及冲销业务―――――――――――――――――――――――5 2.2 设备/材料购置费报销――――――――――――――――――――――6 2.3 图书资料费报销――――――――――――――――――――――――7 2.4 各类修缮工程款支付――――――――――――――――――――――8 2.5 国内差旅费报销――――――――――――――――――――――――92.6 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接待费用报销――――――――――――――――10三、外汇业务处理流程3.1 因公出国(境)申请出国费用和个人换汇――――――――――――――113.2 其他用汇――――――――――――――――――――――――――12四、酬金发放流程4.1 校内职工及学生――――――――――――――――――――――――134.2 校外人员―――――――――――――――――――――――――――13五、办理离校手续流程―――――――――――――――――――――――14六、科研经费预、决算业务流程―――――――――――――――――――15七、网上查询流程―――――――――――――――――――――――――16八、一卡通结算中心职能分布――――――――――――――――――――188.1办理正式卡流程―――――――――――――――――――――――19 8.2 办理临时卡(记名、不记名)流程―――――――――――――――――19 8.3 校园卡挂失、补办卡流程―――――――――――――――――――――208.4一卡通销户流程――――――――――――――――――――――――21九、金穗卡补卡更新信息流程――――――――――――――――――――22财务处(邯郸校区)各办公室职能分布(行政综合北楼一楼)财务处(枫林校区)各办公室职能分布(一号楼)一、票据领用与核销流程二、日常业务审核报销流程2.1预借款及冲销业务2.2 设备/材料购置费报销2.3 图书资料费报销2.4 各类修缮工程款支付备注:具有代扣代交建筑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将下列资料准备齐全交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军工路1076号1号楼4楼唐经理,电话55235190)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贴印花税)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3.施工合同复印件(单位名称、金额、签章等主要页码;也需贴印花税)4.三方协议2.5 国内差旅费报销2.6 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接待费用报销流程三、外汇业务处理流程3.1 因公出国(境)申请出国费用和个人换汇3.2 其他用汇四、酬金发放流程4.1校内职工及学生4.2校外人员五、办理离校手续流程备注:1、学生非正常毕业(如中途退学、离校等)按上述流程办理;2、2009年起毕业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不需按上述流程办理。
复旦大学外贸合同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复旦大学外贸合同管理系统操作说明1.系统简介系统为优化学校采购进口货物流程而设计,目前实现了用户提交申请、职能部门审批、合同信息维护等在线操作功能,简化了原有纸质表单填写及签字盖章手续,方便用户及职能部门查看事件进度、进行数据查询及统计分析等2.系统登录共有两种登录方式:(1)进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点击“合同管理系统”,并选择“外贸合同管理系统”登录。
(2)进入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外贸合同管理”。
外贸合同管理系统首页面显示为以下页面:3.系统填写步骤3.1新增填写点击“新增填写”,进入申请表单主页面,点击底部的“保存草稿”按钮,可保存已编辑内容,下次填写时,会自动载入草稿;填写完毕后,点击底部的“保存并提交”按钮,即可成功提交。
(1)“货物信息”:可添加多条货物信息点击“添加”按钮,进入以下界面: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回到主页面。
在货物信息中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已保存的填写内容进行重新编辑;点击“删除”按钮,则删除已保存的货物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可添加新的货物信息,考虑到填写多条货物信息时,用户体验的友好性,在货物信息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一个“添加”按钮。
(2)“经费信息”:可添加多条经费信息点击“添加”按钮,进入以下界面: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回到主页面。
在经费信息中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已保存的填写内容进行重新编辑;点击“删除”按钮,则删除已保存的货物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可添加新的经费信息,考虑到填写多条经费信息时,用户体验的友好性,在经费信息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一个“添加”按钮。
3.3 我的填写在侧边栏点击“我的填写”按钮,可查看个人的申请记录信息,包含流水号、业务名称、填写时间、当前环节等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申请表单及审批信息;点击“流程图”,可查看当前流程流转的具体状态。
3.4 待办任务在侧边栏点击“待办任务”按钮,可查看当前的待办任务信息,包含流水号、业务名称、当前状态、到达时间等信息;点击“执行”按钮,进入可操作界面;点击“流程图”,可查看当前流程流转的具体状态。
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附件1: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速推进我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及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分类:(一)按经费来源渠道划分为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简称“纵向科研经费”)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科研项目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科研经费”);(二)按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的适用对象划分为国防类科研项目经费和非国防类科研项目经费;(三)按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的学科性质划分为理工医科科研项目经费和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学校为法人取得的理工医科科- 3 -研项目经费,国防类科研项目经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以复旦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五条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遵循规律,遵循科研工作规律,实施分类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二是理顺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间接经费分配和使用机制,释放创新活力;三是规范高效,明确科研资金管理和执行各方的职责,优化管理流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四是绩效导向,结合一线人员实际贡献合理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绩效,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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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物资采购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的程序,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物资包含仪器设备、家具及教学科研和办公所需的材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及行政部门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归口管理。
第二章采购原则
第一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提倡节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条采购应遵循集体议事的原则,避免个人操作行为。
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的采购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人员及专家的意见,集思广益,以求获得最大范围的合理性。
第三条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的采购一定要充分考虑其适用性、实用性以及技术上的前瞻性,要有利于资源共享。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切实做到“货比三家”并选购性价比优越的产品。
要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并接受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及群众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采购审批
第一条国内市场物资采购审批权限
1.在国内市场上采购单价小于2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原则上由用户经院系或部处(以下
称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自行采购。
2.采购单价2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物资,须填写《复旦大学购置大型精
密仪器设备申请表》,《复旦大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由用户所在院系
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数不少于3人。
论证通过后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3.采购单价40万元(含)以上,70万元以下的物资,须填写《复旦大学购置大型精
密仪器设备申请表》,《复旦大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由用户所在院系
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
论证通过后
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4.采购单价70万元(含)以上的物资,须填写《复旦大学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请
表》,《复旦大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由用户所在院系负责组织专家论
证会,专家数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
资产管理处主管人员列席会
议。
论证通过后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5.凡一次采购30台/件(含)以上同类仪器设备;一次采购单件或项目总金额40万元
(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一次采购100件(含)以上或项目总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批量办公或寝室家具以及国家规定的电梯及锅炉的采购均应按照《复旦大学仪器
设备家具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招标采购。
6.“985工程”“211工程”等有专门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进口物资采购审批权限
1.凡使用外汇并需办理进口许可证及进口免税手续的进口物资采购均应填写《复旦大
学使用外汇进口机电设备材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资产管理处,
经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2.单价在3万美元(含)以上,5.5万美元以下的进口物资审批适用本章第一条第二
款;单价在5.5万美元(含)以上,1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物资审批适用本章第一条
第三款;单价10万美元(含)以上的进口物资审批适用本章第一条第四款。
3.一次采购30台/件及以上同类进口仪器设备,或一次采购单件或项目总金额5.5万
美元及以上进口仪器设备均应按照《复旦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
施招标采购。
4.在申请采购进口物资时,必须向资产管理处如实说明该物资的用途、使用范围、资
金来源等相关情况。
凡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行管理。
在明确海关监管解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免税仪器
设备及材料转让他人或挪作他用,违者将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一条凡一次采购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物资均应签订合同。
使用外汇采购进口物资均应由我校委托外贸公司同外商或其代理签订外贸合同。
采购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合同须经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条合同是买卖双方法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契约。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合同方能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资产管理处的“复旦大学合同专用章”受学校法人委托具有法律效力,各部门的行政公章均不能用于物资采购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与技术指标、配置及附件、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及保险、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方式以及质量保证期等条款。
第四条合同由用户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同意,由资产管理处进行审查后盖“复旦大学合同专用章”。
第五章付款报销
第一条用户在支付货款时须携带采购合同,经资产管理处审核无误在经费本上盖章后由财务处对外支付货款。
若无合同则应详细提供所购物资的品名、型号、数量、金额等有关信息。
第二条用户自购材料报销时须提供正规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由商家具体写明购买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不得笼统写“办公用品”,“文具”等。
发票须有二人签名。
发票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加盖“自购材料”审核章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对单价200元人民币(含)以上,8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两用物资需办理“低值物品”登记手续,发票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加盖“自购材料”审核章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条用户在国外自行采购的零星物资报销时,须递交申请报告并附原始发票,详细说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用途,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资产管理处审核无误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对弄虚作假特别是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购置私人物品的行为,不管其经费来源一律拒绝报销,必要时应通知其所在部门加强教育。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三年二月颁布
二○一一年四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