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 某大型工程, 由于技术难度大,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 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 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 3 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 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 订报送。 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 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 30 分,其中施工方案 10 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

10 分)、

施工总工期 10分、工程质量 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 (36个月)者得 4分,每提前 1

0 2 C 33.867 32

合格 0 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

反有关规定 ?为什么 ?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 将技术标增加到 40分,其中施 工方案 20 分

(各投标单位均得 20 分 ),商务标减少为 60 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 ?为什么 ? 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

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 l : 答:不违反 (或符合 )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 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 3家。

问题 2: 解: ( 1) 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 见表 1-2。 表 1-2 各投

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 施工方案

总工期 工程质量 合计 A 10 4+ ( 36-33) X 1 = 7 6+2+1 = 9 26 B 10

4+( 36-31 )X 1= 9

6+1X2=8 27 C 10 4+ (36-32) X 1=8 4+1=5 23 (2)

月加 1 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 4 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 6 分( 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 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 2 分,

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 1 分。

2.商务标共 70 分。报价不超过标底 (35500 万元 )的± 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 报价为标底

的 98 %者得满分 (70 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 1 %,扣 2 分 (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 ) 。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 1—1。 数据表 投标单位 报价(万元) 总工期

(月) 自报工程质量

鲁班工程奖 省优工程奖 A 35.642 33

1%,扣 1 分,每上升

表 1-1 优良

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

1 1 B 34.364 31 优良

3 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

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表1-3 各投标单位商

务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 报价与标底的比例(%)

扣分得分A 35.642 35 642/35 500 = 100.4 (100.4 —98) X 2~ 5 70 —5 = 65

B 34.364 34 364/35 500 = 96.8 (98 —96.8) X 1 ~ 1 70 —1 = 69 C

33.867

33

867/35 500 = 95.4 (98 —95.4)X 1 ~ 3 70 —3 = 67 (3) 计算各投

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表1-4 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A 26 65 91 B 27 69 96 C

23 67 90 因为B 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故应选择B 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3:

答:这样改变评标办法不会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均增

加10 分(20-10),而商务标得分均减少1 0分( 70-60 ) ,综合得分不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二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发60000m2 的住宅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国家计委批准,资金为自筹方式,资金尚未完全到位,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因急于开工,组织销售,在此情况下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随后向7 家施工单

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 3)通常情况下,哪些工程项目适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

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二

答:(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

2)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已经核准;

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4)

5)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工程不完全具备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四

某长江大桥是三峡工程前期准备工程的关键项目之一,

三峡工程施工期间承担左、 右岸

物资、材料、设备的过江运输任务,也是沟通鄂西南长江南、北公路的永久性桥梁。我国建 设大跨度悬索桥经验少, 具备该长江大桥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多, 根据这一实际情况, 决定采 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1993 年 7 月下旬,向甲、乙、丙 3 家承包商发了投标

邀请书,三峡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考察了施工现场,介绍设计情况,并及时以“补遗书”形 式回答了施工单位编标期间提出的各类问题。

在离投标截止时间还差 15d 时,三峡公司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乙、丙 3 家承包商, 考虑到该长江大桥关键是技术, 技术方案如有失误, 费用难以控制,因此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的内容调整如下:原评标内容总价、单价、 技术、资信权数分别由原来的

30%、

30%、10%、10%依次修正为 10%、40%、40%、10%,

加大了单价和技术的评分权数。

1993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0日进行评标工作。评委中邀

请了多位国内有影响的桥梁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前评标组通过了三峡公司编写的评标办法, 根据施工单位的总报价、 主要分项工程的单价、 技术方案和资信四方面来评分。 根据专家定 量打分和定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确定的排队顺序 (综合得分从高到低) 是:乙、甲、丙。 三 峡总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13 日向乙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进行合同谈判。 双方认真地 讨论了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于

1993 年 10 月

11 日签订了

施工合同。 问题: (1)该长江大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 3 家施工单位投标, 是否妥当?为什么?( 2)假设甲、乙、丙各项评标内容得分如下:

请问: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从

30%、30%、30%、10%修

正为 10%、40%、40%、10%时,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会发生怎样变化?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五 某省一级公路X 路段全长

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共分20个标段,

作从199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1)

择的;

2)

3)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 招标的;

4)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四

(1)妥当。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 3 家。

( 2)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为 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如下:

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修正为 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如下:

30%、30%、30%、 10%、40%、40%、 10%时, 10%时,

招标工

3.进行资格预审。 7 月 16 日

20 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 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 家于7月22 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 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

允许投3 个以下的标段。 4.编制招标文件。 5.编制标底。 6.组织投标。7 月28 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 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 月30 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8 月5 日,召开标前会。8 月8 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 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7.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 日,招标工

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8.8月30 日招标人与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问题:(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

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2)简述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五

(1)不妥当。合理的顺序应该是:成立招标组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2)①组

织投标班子,确定投标文件编制的人员;②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书附件等各个招标文件;③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④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⑤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⑥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

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⑦形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担保。

案例六

某国家大型水利工程,由于工艺先进,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基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业主决定仅邀请3 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工作内容确定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定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问题:

(1)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案例六

(1)题中所列招标顺序不妥。正确的顺序应当是:成立招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标底;发出投标邀请书;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

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等。

案例七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2 年3 月20 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甲、乙、丙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3月25日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4月5日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3 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该3 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经济专家1 人,技术专家1

人。招标人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被邀请的这 3 家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

案。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标指标及评分方法如下: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 万元)的± 5% 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

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入取整)。定额工期为500d,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d扣2分。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得分在资格审查时评定。

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为15%.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如下:

问题:(1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 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案例七

(1 )在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

如下:

1 )从3月25日发放招标文件到4月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这段时间太短。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4 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d.

2)开标时, 不应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6 条规定:开标时,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也不符合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 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 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2)各单位的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如下:

乙单位的综合得分最高,应选择乙单位为中标单位。

案例八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 A 、B、C、D、E

5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3年1月20日上午10: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 万元。在2003

年1月20 日, A、B、C、D 4家投标单位在上午10: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上午

11 :00 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上午10:25 时, B 单位向

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在开标过程中, 招标人发现C 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问题:(1 )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2)通常情况下,废标的条件有哪些?

案例八

(1 )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 C、E 两家标书为无效标。 C 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

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要求,为废标; 送达投标文件,按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

( 2)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

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废标的条件如下: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案例九

国家计划在长江上修建一座新型悬拉式大桥工程,

本项目采用国际设计, 工艺新颖, 施

工难度大。现就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招标人针对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了资格预审。

问题:( 1 )简述公开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的特点。

(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求有哪些? 案例九

(1)这种招标方式的优点是:投标的承包商

多、范围广、竞争激烈,业主有较大的选 其缺点是:由于申请投标人较

一般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而且评标的工作量

也较大,所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

2)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

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 4)在最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制、 个人

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案例十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

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

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规定, 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 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E 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1) 2) 3)

4) 5)

择余地,能获得有竞争性的报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 多,

况,

5)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任何单位和

了招标申请书, 得到了批准。 但是在招标之前, 该建设单位就已经与甲施工公司进行了工程 招标沟通,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向。

招标公告发布后,来参加投标的公司有甲、乙、丙三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 点及投标程序, 位在施工技术、 甲公司好一些。 竞标的结果。 20 多天后, 该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问题时, 经进行了多次接触, 中标条件和标底是双方议定的, 节,乙公司认为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

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宣布该招标结果无效。 陈述的事实属实,遂宣布本次招标结果无效。

甲公司认为,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并确认招标结果有效。

问题: 简述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应对本次招标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十

(1)施工招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如下: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或者协助投标人 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

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 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 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

三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投递了标书。 在公开开标的过程中, 甲和乙承包单 施工方案、 施工力量及投标报价上相差不大, 乙公司在总体技术和实力上较 但是,定标的结果确定是甲承包公

司。乙公司很不满意,但最终接受了这个

一个偶然的机会,乙承包公司接触到甲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在谈到 甲公司的这名员工透露说, 在招标之前, 该建设单位和甲已 参加投标的其他人都蒙在鼓里。 对此情 遂向当地建

设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乙公司所

遂起诉至法院, 请求 1) 2) 3)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接收投标文件;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发出中标通知书;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

3) 补偿; 4) 5)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其他

串通投标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 表1-1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 量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 奖 A35.64233优良11 B34.36431优良02 C33.86732合格0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

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 表1-2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施工方案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 A104+(36-33)×1=76+2+1=926 B104+(36-31)×1=96+1×2=827 C104+(36-32)×1=84+1=523 (2)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 表-3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 元) 报价与标底的比例(%)扣分得分 A35.64235642/35500=100.4(100.4-98)×2≈570-5=65 B34.36434364/35500=96.8(98-96.8)×1≈170-1=69 C33.86733867/35500=95.4(98-95.4)×1≈370-3=67(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表1-4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A266591 B276996 C236790 问题3:答:这样改变评标办法不会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

工程招投标案例

案例: 案例一:某国家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为抢工期,建设方邀请了二家承包商前来投标。开标时,由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在确立了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后,由招标办的人员会同招标单位的人员进行了评标,最后确定高于标底者为废标,余下者中标。请分析,上述背景资料的不对之处并加以改正。 错处1:国家全额投资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且投标者应不少于3家,而不能因抢工期采用邀请招标,就算邀请招标也不能二家,至少3家; 错处2: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是公证处人员的职责,而应是招标单位的职责,公证处的人员只是对程序进行公证; 错处3:招标办的人员不能参与评标,评标由评标专家及招标单位的人员进行; 错处4:高于标底者为废标不妥,应改为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案例二: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三日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些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3)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实例

案例1 授权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案情简介 2003年4月,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与B公司签订了加工定作合同,约定B公司帮该项目经理部加工橡胶制品若干,合同中特别约定:“货款必须按合同所约定的账号结算,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定作方(即A公司某项目经理部)承担。”合同履行中,A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指定账户向B公司支付了货款10万元。2003年6月,B公司业务员C(合同经办人)在没有出具书面收款授权的情况下,要求A公司项目经理部向其付款,A公司项目经理部未严格审查,以现金方式向C支付了15万元。后C从B公司辞职。B公司拒绝承认收到业务员C的15万货款,由此引发诉讼。 二、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认定,合同约定货款必须向B公司指定帐户支付,B公司未授权业务员C收款,C收款属于个人行为,因此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A公司向B公司支付15万元货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义务。 三、管理建议: 本案例反映了授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授权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签约对方单位的合同签订人(对方的法定代表人除外)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合同签订人的 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事宜。 2、合同中约定,必须支付到对方单位指定账户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将款项付到合同指定账户。若需要付到其他账 户,必须要求对方单位出具书面的委托付款书。 3、支付合同款项时,尽量通过银行电汇或者银行票据进行,不得将现金、现金支票以及收款人一栏为空白的转帐支票直接付给对方的合 同经办人。 4、代债权人向其他人付款时,必须要求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委托书。 5、分包单位的材料领用人,也必须是经过分包单位授权现场人员。如施工中由对方代理人以外的人,代领了材料,事后必须要求对方的 现场被授权人及时签字确认领用材料的数量和材料单价。 6、必须妥善保管签约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复印件或者是传真件的,一定 要注意及时索要原件。 7、原则上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留存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人、材料领用人、分包工程款的领用人、分包结算签订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案例2 分包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会被法院以非法所得收缴 一、案情简介 2003年8月,A公司与B交通设计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将某路面改造工程承包给B交通设计院总承包施工。B 交通设计院于同年9月与个人黄某签订了《某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将其总承包的工程肢解后部分分包给黄某组织的施工队施工。B 交通设计院按分包价的 4.5%提取管理费,其他一切费用及税金由黄某承担。此后,B交通设计院从黄某处收取管理费20万元。后双方因结算争议诉争至法院。 二、裁判结果 B交通设计院在与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将所承包的工程肢解分包给黄某个人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 得。”的规定,法院依法做出民事制裁决定书决定收缴B交通设计院获取的非法所得— 4.5%的管理费,同时其仍应向黄某支付剩余工程款。三、管理建议 本案例中反映出的是,分包合同中约定收取管理费所导致法律责任问题。为规避此类法律风险,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分包合同应当回避“总包单位收几个点管理费”或者“总包合同清单价下浮X%做为分包单价”之类的表述,这种约定及有可能会被人 民法院认定为非法所得,将被予以追缴,还有可能被处以罚款。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004年3月1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赣高法[2005]52号文下发的关于印发《二00四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中,更明确的指出:“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对因其超越资质而取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承包方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对间接费和其他 直接费予以收缴。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收取管理费的,对该收取的管理费部分予以收缴。” 2、分包合同的单价的约定应当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确定,并以清单列明,工作量的确定要采取根据现场施工签认工程量的方式确定。 另外,分包合同中不得出现委托分包单位施工的字样,否则诉讼中法院有可能将分包合同关系认定为委托关系,导致分包单位的对外债务 由总包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第五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案例一】 背景: 某国有资金参股的智能化写字楼建设项目,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2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 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签订合同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另外,要特别注意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按《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就是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然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习题 一、背景资料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 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 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 编制招标文件。 5 . 编制标底。 6 . 组织投标。 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 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 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 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结合背景资料试分析: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的不同点在于?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4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20日~21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得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投标案例

《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案例分析 P34—4 某市第一中学科教楼工程为该市重点教育工程,2012年10月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投资780万元,项目2013年3月12日开工。此项目施工单位由业主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奖励给某建设集团承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请回答:该项目有哪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之处? 答: 对于不需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除此之外,找遍《招标投标法》,并无一条规定授权某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批准依法应招标项目可以不招标的权利。因此。本案例中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的做法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我们发现,许多违反法律的事情涉及到了我们的政府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说明一些领导依法办事的意识是比较淡漠的。 P76—4 2011年以来,我国为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先后出台了“光电建筑一体化”和“金太阳”项目,尤其是最近推出了“金太阳”项目,总量超过600MW。这些项目的推出,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产生了巨

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当前电站系统招标中,出现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使这一阳光下的高尚项目,也蒙上了巨大的阴影。其中,有些评标办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你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论述如何发现和防止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不仅仅需要在招投标过程某一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更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标后的各个环节上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招投标的立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细化招投标监管及违规处罚的办法。 2、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赋予监管部门监管职权,加大执法力度,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严肃对其进行惩罚。 4、强化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项目报建、建设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___五个不同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山体地质情况不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规定建设二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任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项目经理;其次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3.监理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施工工艺流程,冒险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工程从施工组织到技术管理、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都没有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择承包商。 2.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请问是否正确?

3.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案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C建材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800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A楼的12~15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12~15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2.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分析

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1)按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 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2)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物质形态转化的阶段划分 1)对投入的物质资源质量的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即在使投入的物质资源转化为工程产品的过程中,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3)对完成的工程产出品质量的控制与验收:在上述三个阶段的系统过程中,前两个阶段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所投入的物质资源的质量控制对最终产品质量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在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中,无论是对投入物质资源的控制,还是对施工及安装生产过程的控制,都应当对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方面,即对施工有关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生产设备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的控制。 (3)按工程项目施工层次划分的系统控制过程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 2.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_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填报格后, 的时间(合同文本17条:隐蔽工程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 【案例一】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建设法规课程作业(案例分析)

一、某工程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的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某承包商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声明将原报价降低5%,但是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议由市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市公正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正处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之前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招标工作主要容如下: (1)发投标邀请函; (2)发放招标文件; (3)进行资格后审; (4)召开投标质疑会议; (5)组织现场勘察; (6)接收投标文件; (7)开标; (8)确定中标单位; (9)评标;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签订施工合同;

问题: 1.招标中有哪些不当之处? 2.招标工作的容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改正,并排出正确顺序。 [参考答案] 1.招标中的不当之处体现在: ①因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②一个工程不能编制两个标底,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③在招标中,业主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 ④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⑤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承包商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出补充与修正,业主不得拒收; ⑥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而不应由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 ⑦市公正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⑧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业主方面的专家最多占1/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不符合要求。 2.招标工作容中的不正确之处为: ①不应发布投标邀请函,因为是公开招标,应发招标公告 ②应进行资格预审,而不能进行资格后审,施工招标的正确排序为: (1)——(3)——(2)——(5)——(4)——(6)·——(7)——(9)——(8) 二、某国有企业计划投资700万元新建一栋办公大搂,建设单位委托了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进行该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由于招标时间紧,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单位采取部议标的方式选取中标单位,共有A、B、C、D、E五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投标,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近期在统计众多事故过程中发现,多起死亡事故中,受害人戴了安全帽,但还是被物体打击或头部撞击地面致死。 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系下颚带造成的。 案例一: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从起重机吊起的空心砖框下经过时,钢筋空心砖框将空心砖挤压破碎,其中一块空心砖碎块将这名工人的安全帽打翻掉落,另一块碎块砸中其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负责在起重机下将竹笆捆扎后悬挂到吊钩上,当竹笆吊起后,突然一片竹笆掉落下来,正好砸中其安全帽帽舌,将安全帽打翻在地,这名工人本能地后退时,不慎跌倒,后脑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在1.5米左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坠落过程中安全帽离开头部,该工人后脑部直接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国家标准《安全帽》规定,产品说明必须声明“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颏带”。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的行为时,可以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新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 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一个项目属于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你认为这个理由充分吗?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分为两种情况:不适宜招标的和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前者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分包,后者则经批准后需要邀请招标。所以,仅仅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就不招标是不适宜的。 对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这个理由是充分的。 案例二: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你怎样认为?答: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不得少于20天”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 案例三:某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9日上午9:00.但是,某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却于2006年9月9日 10:00送达。招标人拒绝该标书,理由是该标书送达的时间超过了投标有效期。你认为该理由成立吗? 答:不成立 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的认识存在误区。他认为投标有效期是一个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所投的标书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段所投的标书是无效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投的投标文件持续有效,投标有效期起始于开标的时间,也即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开始后,投标人所投的标书就不再被接收了。 此案例中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的做法的是正确的,但是提出的理由是错误的。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了某施工任务,2006年10月8日该项目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以该建筑公司不具备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20日,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这是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纵容。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摘要: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质量事故实例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 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例分析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1:工程技术方案的合理性重于报价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时间:2001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氮、磷比常规城市污水的指标高出近一倍,针对这种进水水质数据,在对现场考察时,了解到水质监测点位于一个化肥厂厂附近,水质监测是随机进行的,不是连续监测的,不具有代表性。根据了解化肥厂的污水排放量和浓度,核算城市污水水质浓度,在招标答疑中提出,但当时招标单位与项目业主没有明确答复,因此,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以此作为编制依据,否则会导致废标。 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响应招标文件,必须采用原进水水质数据,确定工程方案,并对工程建设投资、运行后的费用提出详细的数据。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对水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提出潜在的问题,对不同水质条件下工程投资、运行费用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在评标过程中得到全体专家的一致认可,最终以高于最低报价70%的价格中标。

该项目在后续的水质监测结果验证了原水质的氮、磷指标存在偏高的问题,在工程设计中进行相应调整,为工程节省了投资,降低了运行费用。 该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及作用。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污染物名称进水水质出水水质 COD 500mg/L 60mg/L BOD 5250mg/L 15mg/L SS 240mg/L 15mg/L TN 95mg/L 15mg/L TP 8mg/L 0.5mg/L NH3-N 55mg/L 5mg/L PH 8.25 6-9 案例2:过于偏重设备报价影响工程质量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设备 招标时间:2002年 工程内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规模:40000m3/d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简要分析:由于招标文件对于设备分包的不合理,没有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篇一:招投标案例含答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1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XX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XX年5月10日上午9点为投 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XX年5 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 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 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XX年5月15

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XX 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 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 A、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 处,并说明理由。 (5) 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日期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招标人自行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不妥。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理由:本案b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理由:A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 本案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不妥之一: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开标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在投标文件 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 项目在其后第二天开标不妥。不妥之二:由当地招投标监督

招投标案例与答案

案例: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因此拖延了5个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影响工期2个月。由于实际遇到的地质条件比原合理预计的复杂,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推算影响工期3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4.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参考答案: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 问题2:本事件使承包商由于意外地质条件造成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相应产生额外工程费用,因此,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问题3: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指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后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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