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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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代理

代理

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一)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不得越权代理; (二)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不得擅自 转委托他人; (三)代理人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尽勤勉与 谨慎的义务; (四)代理人必须正当行使代理权,而不得滥 用代理权。
二、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民法
案例1 书法作品风波

某市甲酒店为了装修酒店,请乙题字5幅,乙满口答 应。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时间完成作品,就让自 己的几个学生以自己的名义代做了3幅,自己仅题了2 幅交给了该酒店。由于其学生的作品与乙的风格相差 很大,水平也远不及乙,结果代做的事被该酒店经理 发现。双方发生纠纷,甲酒店只同意支付2幅字画的 报酬,并要求乙承担因为耽误装修给宾馆造成的损失。 甲则坚持认为自己已交付了作品。试问,该纠纷该如 何解决?
二、隐名的间接代理


①委托人行使介入权 (a)介入权的行使条件与法律效果。合同订立后,如果受托 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 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此即委 托人的介入权)。委托人一旦行使介入权,则该合同的法律效果 “直接归属于”委托人,委托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此时,第三 人也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b)介入权的阻却事由。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 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委托人不得行使介入权,该合同 只能对受托人和第三人直接发生效力。如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 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自由权。
二、隐名的间接代理(《合同法》第403 条)

(一)特征 ①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 三人订立合同; ②第三人于订约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 之间存在代理关系; ③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合法有效。

2024法硕-民法学-代理

2024法硕-民法学-代理

2024法硕-民法学-代理●概述●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或者自己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特征●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1)代理人须有代理权,代理权的产生或因委托,或因法定和指定,没有授权属于无权代理;●(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等;●(3)代理人在进行代理行为时,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可视具体情况而决定表示内容,这与中介人相区别。

①中介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充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而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人。

②中介人不得代委托人签订合同,此是与代理人不同之处。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前者为直接代理,后者为间接代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1)代理主要是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如代签合同、代为诉讼等。

●(2)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人算账、代人抄写等只能是一种事实行为,它不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不是代理。

●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包括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受,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

●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

●分类●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划分标准●代理权的来源不同。

●具体内容●委托代理●概念●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代理形式。

●内容●(1)委托代理一般是在委托合同基础上,由被代理人直接授权给代理人。

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规定

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规定

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规定核心内容: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共有八个条文,内容主要包括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的形式、无代理权代理的后果、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等。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规定。

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

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

第二节代理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大家也许都知道,代理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

由于大多数需要参与诉讼的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或者没有时间亲自处理,所以会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最新颁发的民法总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代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代理啊详细解答,请看下文。

大家也许都知道,代理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

由于大多数需要参与诉讼的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或者没有时间亲自处理,所以会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最新颁发的民法总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代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代理啊详细解答,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代理?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而此种行为的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承担。

因此,代理关系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由于各国关于代理的理论基础、立法模式、种类和具体内容并不相同,国际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发生法律适用问题。

绝大多数国家区分代理内部关系、代理外部关系和代理权分别确定其法律适用规则,但做法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对代理权的法律适用,各国有以下不同做法:(1)适用被代理人住所地法或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2)适用主要交易合同的准据法;(3)适用代理人行为地法;(4)适用代理人营业地法或居所地法;(5)适用代理权实施地法。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二、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记忆口诀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记忆口诀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记忆口诀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中,《工程法规》是重要的科目之一。

众多的法律法规条文和规定,往往让考生感到头疼。

为了帮助大家更轻松地记忆和掌握这些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记忆口诀。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民商经刑,行政环保劳,知产与三国,诉讼加非诉”这句口诀可以帮助我们记住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诉讼法和非诉讼程序法。

二、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地方性法规自治,单行条例和规章,国际条约也在内”这个口诀能够让我们清晰地记住法的各种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还有国际条约。

三、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看根本,上位高于下位法,特别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呀,法律行政法规大,地方性法规靠后啦”通过这个口诀,我们能轻松理解和记住法的效力层级的相关要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四、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不能少,财产经费要确保,名称组织和住所,能够独立担民事”此口诀有助于我们牢记法人成立需要满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条件。

五、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有代理权,以被代名义行事,后果归被代承担,三方关系要理清”用这个口诀可以快速记住代理具有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以及代理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这些特征。

六、代理的种类“委托法定和指定,代理分类要记清”这句简单的口诀帮助我们记住代理主要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三种类型。

七、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期满事务完,取消辞去完,代理人死完,法人终止完”这个口诀概括了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包括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以及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10章 建设工程代理与物权制度

第10章 建设工程代理与物权制度

第十章建设工程代理与物权制度单选题1.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让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答案】C2.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答案】C3.施工企业向某律师出具的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

下列与诉讼有关的行为中,该律师享有代理权的是()A.放弃诉讼请求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C.提起上诉D.提供证据【答案】D4.根据《物权法》,下列不适合作为质押财产的是()A.汇票B.仓单C.建设用地D.应收账款【答案】C5.关于表见代理,正确的是()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B.本人承担的表见代理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C.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答案】B6.关于委托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代理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B∙数人为同一事项的代理人,若无特别约定,应当分别行使代理权C.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应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应由被代理人单独承担责任【答案】C7.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 土地承包经营权B.地役权C.土地使用权D.土地所有权【答案】B8.甲将其房屋卖给乙,并就房屋买卖订立合同,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也未实际交付。

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答案】B9.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B∙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其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C.代理人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代理人对该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代理人可以对被代理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代理【答案】A10.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分别是()A.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转委托关系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转委托关系【答案】A11.甲施工企业与乙材料供应商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施工企业请求乙材料供应商交付货物,乙材料供应商请求甲施工企业支付货款,则甲施工企业和乙材料供应商行使的权利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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