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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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则

2023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则

2023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则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1.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设置:公司财务处根据业务量及档案资料数量,必须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2. 会计档案的交接(1) 每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交档案管理人员。

次年3月20日前,将上年各类帐簿等档案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所交资料作详细的登记,必须写明交接日期,资料名称,并经移交人员签章。

(3) 应入档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装订整齐,印章齐全,手续完备,完整无缺。

3. 会计档案的保管(1)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报表、其他等分类存放在专柜里,同时按时间、卷号顺序排列,并定期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对破损霉变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2) 财务处由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为25年,总帐及各种明细帐为15年,月(季)、半年度会计报表为3年,年度会计报表为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为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其他会计资料至少应保管3年。

四、会计档案的保密1. 会计档案必须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损毁、散失和泄密。

2. 凡查阅会计档案,要在指定地点翻阅,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财务处领导批准,复制的内容要妥善保管,严禁口传、转借,更不能丢失,应在查阅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查阅人员共同签章。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1. 财务处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需用资料的依据,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阅毕应交档案管理人员放回原处。

2. 公司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3. 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列明查阅项目的详细内容,经财务处长批准,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走。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具有凭证、审计、统计、参考等作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确保全面、准确、及时。

各部门应按以下要求收集会计档案:1. 各类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2. 与会计业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3. 电子会计档案。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排序:对每类会计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排列;3. 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立卷,并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会计档案应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 会计档案的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等条件;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档案的查阅应严格审批,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2. 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簿,并妥善保管查阅资料;3. 会计档案的复制、摘抄等利用方式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九条会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第十条会计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一条企业领导对本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相关凭证和其他与财务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会计规范和本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守保密、准确、完整、有序的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并配备专职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告并接受领导的指导。

第九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保守会计档案的机密,不得泄露会计档案的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凭证的收集工作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及时收集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制,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账簿的整理工作制度,确保会计账簿的及时整理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整理,保证账簿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真实、及时发布。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报表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023年公司财务管理档案规章制度(通用5篇)

2023年公司财务管理档案规章制度(通用5篇)

2023年公司财务管理档案规章制度(通用5篇)2023年公司财务管理档案规章制度(通用5篇)1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和及财政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包括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齐全,无缺漏;(三)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四)便于利用原则:便于查阅、复制和提供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整理和修复工作;(四)负责会计档案的查询、复制和提供利用;(五)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汇总表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四)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三)确保会计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八条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一)月度会计档案应在次月10日前归档;(二)年度会计档案应在次年的2月底前归档。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会计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条件的专用档案室;(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024年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2024年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2024年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一、凡公司各个基层单位、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各基层单位、部门领导应重视各自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四、归档内容1、凡是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原始文件材料(文字、图表、声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各基层单位、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3、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单位有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有特殊保存价值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4、股东会、董事会、年度工作会议、总裁办公会、项目论证会、业务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的成套文件材料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等。

5、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6、请示与批复文件。

7、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参考价值的考察报告,重要工作汇报材料等。

8、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来自外单位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9、员工花名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入离公司记录、劳动合同(协议)、薪酬制度,以及职务任免、职级评定、绩效考核、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每年4月做归档封存。

10、财务预决算、财务凭证、财务账簿、相关财务往来协议、合同等。

以上资料以3至5年为期限视情况做存档。

11、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各基层单位、部门批准执行的规章制度。

12、企业历史沿革,包括企业简介、大事记、反映企业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宣传册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月度(或季度)的工作综述、项目动态等文件材料的定稿,编印的企业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企业报、企业杂志等)的定稿、样本。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会计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记录财务信息。

第四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保密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建档和保存第六条公司将财务会计类文件定为财产,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会计类文件的证实和保存事及其操作要求如下。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设立之时建立会计档案,通过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微型胶片档案等形式进行组织。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会计档案管理系统,按照财务会计类文件的重要性、业务规模、分类管理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会计档案资料的时限,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规范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和借阅记录,记录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严格保密会计档案信息,禁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和借阅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人的证件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制度,确保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无用、过期、无法使用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会计档案的清晰、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留会计档案转移的相关记录,明确转移原因、转移时间、转移方向和负责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税务申报表等。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齐全,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

(四)有效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收集会计档案:(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据、付款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

(三)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四)财务分析报告、税务申报表等。

第五条公司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时间顺序、编号进行整理。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当逐页编号,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三)会计档案的装订应当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公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二)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三)对会计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公司会计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会计档案应当办理查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会计档案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三)查阅会计档案后,应当及时归档。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

(二)经公司领导批准,认为可以销毁的。

第九条会计档案销毁程序如下:(一)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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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荐一、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

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荐范文二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

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6)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年(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3)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年(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七、会计档案的借阅(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八、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推荐范文三1.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设置:公司财务处根据业务量及档案资料数量,必须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2. 会计档案的交接(1) 每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交档案管理人员。

次年3月20日前,将上年各类帐簿等档案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所交资料作详细的登记,必须写明交接日期,资料名称,并经移交人员签章。

(3) 应入档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装订整齐,印章齐全,手续完备,完整无缺。

3. 会计档案的保管(1)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报表、其他等分类存放在专柜里,同时按时间、卷号顺序排列,并定期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对破损霉变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2) 财务处由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为25年,总帐及各种明细帐为15年,月(季)、半年度会计报表为3年,年度会计报表为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为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其他会计资料至少应保管3年。

四、会计档案的保密1. 会计档案必须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损毁、散失和泄密。

2. 凡查阅会计档案,要在指定地点翻阅,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财务处领导批准,复制的内容要妥善保管,严禁口传、转借,更不能丢失,应在查阅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查阅人员共同签章。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1. 财务处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需用资料的依据,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阅毕应交档案管理人员放回原处。

2. 公司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3. 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列明查阅项目的详细内容,经财务处长批准,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走。

4. 查阅会计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要爱护档案,保证所查档案的完整与整洁,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划线。

5. 借阅资料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天。

经批准借出的会计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归还时,严格履行检查制度,不能有缺损、涂改、遗失,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六、会计档案的归档1.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因公司无专职档案部门,财务会计档案在财务处保管一年后,移交公司综合处保管。

)2. 财务处的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必须按规定期限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公司综合处。

3. 会计档案移交时,经办人和档案接收人必须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4. 移交综合处后的会计档案,执行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 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处会同财务处共同编制销毁清册,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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