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12【案件字号】(2021)皖01民终53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平王二辉朱斌斌【审理法官】黄平王二辉朱斌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平平【当事人-公司】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景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蔡蕊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宋国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琪琦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景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蔡蕊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宋国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琪琦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景蔡蕊宋国庆孙琪琦【代理律所】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平平【被告】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王平平要求上海京颐公司支付其工资46437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180000元,均应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本案中,王平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上海京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对其该两项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王平平虽持有上海趣医公司3张《限制性股票股权证》,但王平平未能举证证明其与上海趣医公司共同确认的关于股票退出机制的约定,也未举证证明其持股数量及股票退出时的最终价值,故王平平要求上海趣医公司支付其激励分红款60万元,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1-5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附件四-授予通知书(含奖励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_______先生/女士:经【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定,您已正式获准成为《【XX】公司XX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公司拟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您通过【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利益的权利(“激励股权”),激励股权的性质为【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份/股票增值权】。
您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上限数量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上限数量”),相关股权的授予价格为__ _元/注册资本;如您全部认购,所需缴付的出资总计__________元。
在上限数量范围内,您有权全部认购或部分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拟授予您的激励股权。
此外,公司为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请参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公司财务部(联系人XXX)。
请注意,您的激励股权收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条款及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不时更新的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的约束,并需遵守附件所列各项约束。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人签名后的《授予通知书》和《参与确认书》原件亲自提交(外地员工以邮寄的形式)至公司人力行政部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处,并于授予截止日前将相关拟认购股权的对应出资款通过您本人的账户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以及出资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请您于汇款日当天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财务部_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
同时,财务部将在收到以上股权出资款后第一时间通知告知您本人,并在1个月内向您本人开出收据。
如公司财务部在约定时间前未收到您的出资款,将视为您已经放弃本次获授相应股权的权利。
感谢您对公司所做的贡献!期望您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通知人(盖章):【XX】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通知人(签名): 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通知书需严格保密,被通知人签名确认后,由公司负责收回。
总经理股权激励协议书

总经理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甲方:乙方:名称: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身份证地址:电话:现住址:传真:联系电话:根据《合同法》和《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本议书的前提条件(1) 乙方在年月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⑵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2限制性股份的考核与授予(1) 由甲方[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份数量。
(2) 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结束后30天内发出《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⑶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份确队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
逾期不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认通知书》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限制性股份的权利与限制⑴本协议的限制性股份的锁定期为5年,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锁定期间享有与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 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5) 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转为公司注册股。
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或董事会规定为准。
4本协议书的终止(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
中登深分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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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2011 年修订)
第一章 业务概述
一、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规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限 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提高业务运作效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证券登记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业务管理指引》和《关于个人转让 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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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垫付对价偿还业务申请表; 3、垫付方与偿还方的偿还协议(涉及自然人股东的偿还协议须公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须与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 以及股东签章的名称一致;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上的证件号码须与上市公 司股东名册上的证件号码一致。 5、相关股东的垫付股份偿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由自然人股东 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公证); 6、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 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电子数据(本公司可提供空白数据模板); 8、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经形式审核通过后,本公司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垫付对价 偿还过户登记,并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对价偿还股份变更登 记清单》交上市公司。 七、限售股份权益分派和配股登记 限售股份的送转股由本公司直接登记到持有人名下,现金红利既可 由本公司代理派发,也可由上市公司自派。 限售股份的配股既可由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报盘认购,也可通过上市
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对于发生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要赔偿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一个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方便在实践中认定毁坏财物的价格,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统一操作方法和标准,保证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对刑事案件中被故意毁坏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财物损失价格的认定。
价格认定结论仅作为公安、司法机关(以下简称办案机关)办理案件的证据材料,不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是指由于故意行为致使财物原有功能或形态发生变化导致其本身价值减少或丧失的数额。
第四条毁坏财物根据毁坏程度分为完全毁坏和部分毁坏。
完全毁坏是指毁坏财物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修复的。
部分毁坏是指毁坏财物可以修复,并且修复后能正常使用的。
第五条财物的毁坏程度应由办案机关确定,毁坏程度不明或有争议的,应要求办案机关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
第六条认定毁坏财物损失价格,应要求办案机关书面明确以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一)明确价格认定所涉及案件的性质;(二)明确毁坏财物为案件所涉及的物品;(三)明确毁坏财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启用时间及毁坏前使用情况等实物状况;(四)明确财物毁坏的部位、范围;(五)明确无法维修需更换的项目;(六)价格认定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办案机关未能明确相关情况的,可不予受理。
第七条价格认定机构应与办案机关共同进行实物勘验,必要时应有相关专家参加。
勘验结果与办案机关提供资料不符的,价格认定机构应中止价格认定,并要求办案机关书面予以明确。
办案机关不能或不予明确的,价格认证机构可终止价格认定。
股权控制确认函

股权控制确认函尊敬的[受托方全称]:我方作为[委托方全称],在本函中确认与[受托方全称]之间关于[公司名称]的股权控制事项。
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公司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对[公司名称]的股权进行管理和控制。
具体事项如下:1.我方委托[受托方全称]负责[公司名称]的股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变动的确认、股东持股比例的调整、股份转让的协调等。
2.[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需保证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始终以[公司名称]的利益为先。
3.在[股权控制人]的管理下,我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执行相关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4.如受托方在管理股权过程中,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名称]利益的行为或情况,需及时向我方报告,并协助我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
5.我方委托[受托方全称]代表我方行使[公司名称]的股东权益,并保证支持和执行[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的决策。
6.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如协商未果,则可提起诉讼。
本股权控制确认函为双方间的法律约束文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双方可就股权控制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和修订。
请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在下方签署确认,以表明双方同意并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一份股权控制确认函的范本,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确保在使用文档前对内容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6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尊敬的股东:根据我方经营需要,我方拟将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另一方,特此通知如下:一、转让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股东姓名)股权持有情况:持有(公司名称)股份(持股比例),共计(持股数量)股。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价格)元整,双方约定于(具体日期)通过(具体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股权转让完成日期:双方约定于(具体日期)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五、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若对以上内容有任何异议或疑问,请在(具体期限)内书面通知,逾期视为同意。
特此通知。
转让方:受让方:以上为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如涉及具体股权转让事宜,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撰写和修改。
希望双方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手续,达成共识。
祝双方合作愉快,事业成功。
第2篇示例: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尊敬的股东:根据我方股权转让意向,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一、转让方及转让股权情况转让方:(公司名称)转让股权:持有贵公司(公司名称)(股权比例)的股权三、转让条件1. 双方同意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2. 转让方保证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或质押。
3. 受让方同意承担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金额),双方同意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
五、转让手续1. 双方应在签署本通知书后,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2. 转让方应将相关股权证书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六、其他约定1. 本通知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若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机构/法院)解决。
七、通知方式本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如有任何争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的事项,请及时与对方联系,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公告 - 法律文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公告-法律文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A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________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_____%。
现接该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签字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_____万股转让给B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后,A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_____%,为本公司第六大股东。
特此公告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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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
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和《深圳市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兹通知如下:
1.被通知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2.通知日期:-----年---月---日
3.通知内容:获得公司限制股数量:-----股
4.行权期限:本限制股的行权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5.行权价格:---------元/股
6.相关条款:
a) 被通知者必须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保密协议书》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b) 被通知者需要在最迟----月---日前交付以上限制股数量股权金额的5%作为定金,逾期不交定金者视为放弃本限制性股份。
c) 本限制股的锁定期为从本通知日至-----年------月----日。
d) 被通知者需要遵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深圳市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国家相关制度/法律,因违反以上制度/法律的,公司将无条件收回限制股,并不做任何补偿。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通知者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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