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品的评价与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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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价值评估指引

反担保价值评估指引

反担保价值评估指引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反担保价值评估指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担保公司担保项目的反担保价值认定,提高评估效率,保证反担保价值的评估质量,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评估,是指担保公司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三、评估工作遵循真实、科学、谨慎、独立的原则。

1.真实性——评估工作中所运用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2.科学性——各公司评估师或专员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并结合当地评估时点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合理;3.谨慎性——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凡是可能的费用或是损失应给予充分估计,而对可能的收入或得利尽量少记或不记,让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

4.独立性——评估活动不应受他人的影响。

四、担保集团内各运营公司评估人员进行反担保价值评估时,应当遵守本指引。

第二章操作准则一、评估人员执行资产评估工作时,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二、评估程序通常包括:1.接受担保业务部门委托;2.明确评估工作基本事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状况、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限制条件和重要假设、有效期、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3.编制评估计划;4.现场调查、数码摄影;5.收集评估资料;6.评定估算;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8.工作底稿及电子版评估报告的归档。

评估人员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

三、评估人员在执行评估工作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各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四、评估人员执行评估工作时,应当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风险管理是指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合同执行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保前风险调查与评估、保中风险监督与防范、保后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三条公司在正确处理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与防范担保风险关系中,应坚持以下担保原则:(一)审慎原则。

只为能提供和担保额度相当或更多反担保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

(二)分散原则。

对单一客户的担保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独立审核的原则。

对外担保和为股东相关企业担保是否担保的审核,担保评审会都以上述审慎原则依据判定风险,独立做出结论。

包括对股东相关企业否决担保或增加反担保,并对已担保的客户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担保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本公司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二)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三)借款用途必须是合作银行和公司认可的,如流动周转、增加经营用固定资产、购买机械设备、原材料、支付货款等,但不能用于还债、炒股等央行政策禁止的项目。

第五条对以下企业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一) 有资信不良记录者;(二) 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三) 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四) 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担保的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均可向公司或由所在地区监管部门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七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1、营业执照(副本)*2、验资报告*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明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我们公司担保业务的稳健发展,降低业务风险,提高担保业务质量,保证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反担保措施的制定反担保措施的制定主要在实地察看阶段落实,通过调查了解企业可用于抵押质押的各种财产、权利,与企业管理人员的沟通设计反担保措施。

对于审批通过的担保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批意见逐一落实要求的反担保措施。

要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可操作性以及制约性,不能提出无操作性无制约性的反担保措施,积极创新和开拓新的反担保措施,不能有效监管的动产不能想当然的设计为质押反担保。

二、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使用公司风险管理部提供的版本,未经法律人员审核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设计、更改合同条款。

我公司确定版本的业务用合同协议文本,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接受企业提出的更改要求。

责任划分:业务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所用合同文书合规合法性负责;风险管理部对审查的合同文书合规合法性负责。

三、合同签订顺序①担保项目审批通过→②签订委托担保合同→③出具担保意向函(注1)→④签订反担保合同及相关监管协议、法律文书、交付履约保证金→⑤向银行签发保证合同(注2)→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⑦签发放款通知(注3)注1:不使用我公司担保意向函版本的,④提到③前,即出具担保意函向后必须承保的业务,必须在出具担保意向函前落实反担保手续。

注2:在银行的担保合同中或银保委托担保合同中必须约定:银行接到我公司书面通知后方可发放贷款/办理承担,不能约定的必须采取其他控制措施保证能够落实⑥后签发正式合同。

注3:签发正式保证合同、放款通知盖章前,审核人员必须核实履约保证金、评审费是否到账,未收足相关费用的一律不得盖章。

四、反担保措施的类型可以采取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收取履约保证金;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单位或个人反担保;保证金帐户控制、资金监管、封闭运行;采取存货、银行资金三方监管等其他形式的反担保措施。

可根据申保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某担保公司关于规范反担保措施设置的指导意见

某担保公司关于规范反担保措施设置的指导意见

某担保公司关于规范反担保措施设置的指导意见担保公司关于规范反担保措施设置的指导意见设立反担保是防范担保项目风险的基本手段。

反担保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对借款企业履行还款义务的约束力度,关系到担保项目代偿后的追偿工作的难易度和最终实现债权的程度,为规范反担保措施的设置,切实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根据公司的业务实践情况,特制定相关的指导意见如下:第一条关于反担保方式的选择(一)选择反担保的基本要求1、选择反担保方式应当首先遵循“合法、有效”的原则。

2、选择反担保方式应当依次考虑保障度、效率和成本等因素。

3、在同一项目中,一般应当采取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多种反担保方式。

4、在同一项目中,至少应当有一项核心的反担措施。

5、不具有优先权或者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反担保措施只能作为辅助的反担保措施,不纳入对反担保整体方案的可行性评价之中,有重大效力缺陷的反担保措施可以不列入反担保方案。

6、采取体系合作的项目的反担保,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所在地(市、县)担保机构采取再担保或保证反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二)选择反担保的具体要求1、反担保人为借款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内部决议并且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2、反担保人为个人且已婚的,一般情况下其配偶应同时作为反担保人(合同乙方)。

如有其他的家庭财产共有人,也应征得其同意,禁止接受未成年人提供的担保。

3、不论借款主体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原则上均应当设置个人保证反担保(国有企业设置个人保证反担保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放宽),反担保人的范围可根据借款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为股东、经营管理者、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个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但一般情况下应当既包括控股股东,又包括主要经营管理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

4、借款企业有紧密关联企业且与之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关联交易、资产转移与资金往来关系的,应当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此类关联企业的保证反担保。

借款企业提供其他单位的保证担保的,担保单位应当具有切实可行的担保能力。

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管理办法

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风险管理是指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合同执行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保前风险调查与评估、保中风险监督与防范、保后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三条公司在正确处理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与防范担保风险关系中,应坚持以下担保原则:(一)审慎原则。

只为能提供和担保额度相当或更多反担保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

(二)分散原则。

对单一客户的担保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三)独立审核的原则。

对外担保和为股东相关企业担保是否担保的审核,担保评审会都以上述审慎原则依据判定风险,独立做出结论.包括对股东相关企业否决担保或增加反担保,并对已担保的客户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担保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本公司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二)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三)借款用途必须是合作银行和公司认可的,如流动周转、增加经营用固定资产、购买机械设备、原材料、支付货款等,但不能用于还债、炒股等央行政策禁止的项目。

第五条对以下企业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一) 有资信不良记录者;(二)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三)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四) 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担保的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均可向公司或由所在地区监管部门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七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1、营业执照(副本)*2、验资报告*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明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4、贷款证*5、资信证明*6、企业《章程》*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浅谈担保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落实

浅谈担保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落实
参 考 文 献
押的票据及权利的规定等 。 在我 国的《 担保法》 务无条件怃 索 即1) 、 寸的反担保 函, 而不接受附有 《 物权法 》 , 中 对其合法性 的依据 进行 了详细 的 限制条件 的反担保 函。反担保 函应是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 。 受益人扣款 的权利 。 银行作为 反担保 解释。 ・ 反担保物和权利 的权属进行审查需要查 看 函的受益人 , 应要求反担保人承诺 , 在银行代 申 有关权属凭证 ,证明反担保措施的提供者足反 请人履行 了债务后 , 应在一定时 间内对银行履 担保标 的拥有者 ;如果不属反担保措施提供者 行其担保债务 ; 到期不履行 的, 允许银行从其在 人所有 , 要核实担保标的共有人是否 同意进 银行开立 的任何 帐户中扣 划。这样银行就可 以 行有关处 置。如不 同意 , 要另辟蹊径 , 不能存在 通过 司法程序 , 取得扣划其款项 的权利。 反担保 函的有效期 。反担保是对可能产生 的申请人对 权利瑕疵 。
含 乡、 、 镇 以及村企 业的厂房建 筑物 、 也有林 木、 船舶 、 车辆和企业的设备。 抵押物 的办理也是有 专业 的部 门受理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 由登记 当 日开始。
质押反担保措施 ,质押反担保措施有 以下 两种 : 动产质押反担保措施 : 质物移交于质权 将 人 占有 。出质人和质权 人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质 押合 同。合同移交质物时生效。 权利质押反担保措施 :是指 自权利凭证 的 交付 , 自行办理登记 , 要 或者履行 一定 的手续 , 根据种类不同 , 权利质押条件 也不同。 同的生 哈 效 即交付权利凭 证之 日 开始。 1 反担保措施设置的必要性 2 在反担保措施 中我 国依法设定 了反担保措 施 的抵押权 和质押权 ,在反担保措施 巾已经粗 略解读 。质押权和抵押权都是 围绕我 国现行 的 法 律制度 制定的 , 反担保措施是 为了约束签 订 合 同的双方如果 不能按期 履约 , 便可 以执行 预 先 设定的反担保措施 。对 于企业而言 这样 可以 严格保证 自己的名誉 , 降低担保机构 代偿的风 险, 对担保人 而言 , 也是履约 合同 的一个保 证 。 所以 , 押权 和质押权等 反担保措施 可以最大 抵 限度的保护担保机构的利益。 1 3反担保措施 的审核 对 于反担保措施 , 要对反担保措 施的价值 进行评估 , 估以前 , 在评 要审核反担保人 和反担 保措施是否合法 , 审核担保标 的权属 。 审核反担保人 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需 要有几个方面 的规定 , 人的规定 、 保证 可以抵押

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

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

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一、引言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担保业务中所涉及的担保品进行评估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担保品评估与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担保品的真实、有效性,以减少信用风险并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本文将以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为主题,探讨其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二、重要性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对于担保业务的开展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评估担保品的价值和可流动性可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客观评估,减少信用风险。

其次,担保品的管理有助于提高担保品的利用率和价值,促进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最后,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和标准,可以提高担保业务参与方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三、主要内容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担保品评估担保品评估是担保品管理的第一步。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担保品的价值和可流动性,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供客观依据。

评估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价值法、成本法或收益法等多种方法,具体方法需根据担保品的性质和市场状况确定。

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担保品的真实价值,并由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2. 担保品登记担保品登记是担保品管理的基础环节。

担保品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担保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登记的内容包括担保品的基本信息、权属证明以及相关的评估报告等。

登记的方式可以采用电子登记、纸质登记或者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担保品监管担保品监管是担保品管理的关键环节。

监管的内容包括对担保品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包括担保品的价值变动、抵押物的风险情况、担保物的抵押范围等。

监管的方式可以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以及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方式。

监管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担保品的变动情况,避免担保品价值的下降或丢失。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目前在担保品评估与管理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借款人和债权人往往对担保品的价值和风险认识存在差异。

反担保措施解读与评估方法

反担保措施解读与评估方法

反担保措应用于机器设备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企业整体评估等。
计算公式
有关参数的确定
(1)评估值= 重置成本-贬值 (实体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功能性 贬值)
(2)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估算方法:重置核算法
物价指数法
功能价值法 贬值估算 : 1使用和自然力作用而形成的贬值 2性能更好的替代物出现 。 3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造成的贬值 成新率的确定 :现行价值与其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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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解读与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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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法
主要应用于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存货
等 前提条件:(1)存在一个发达的资产交易市场。 (2)影响价值的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评估的程序:
(1)明确评估反担保标的; (2)进行市场调查、寻找参照物,收集市场信息; (3)分析、整理资料; (4)比较、调整差异,做出价值评估结论。


l 反担保的概念和特点
l 反担保的分类和设定原则
l 反担保的评估方法
l 几种常见的标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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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解读与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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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担保的概念和特点
担保机构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 为了分散和化解风险而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的担保措施 。
目的:保护自身利益,分散和控制风险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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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解读与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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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设定原则
l A考虑:变现能力、可操作性、制约能力
l B考虑: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 l 反担保物的种类
l (1)变现能力较强的反担保:房产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车辆及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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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品的评价与管理措施
一、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要注重的几个问题
1、坚守一个基本准则:稳健经营
2、把握两个基本要求:①担保的主体要合规
②反担保的措施要有力
3、处理好两个基本关系:①处理好与合作银行的关系
②处理好与担保户的关系
二、反担保的措施要有力
1、反担保措施选择的原则
①反担保物选择应以容易评估、容易变现为原则。

②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

一切反担保措施的设定,必须能够触动债务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加大客户的违约成本,防范道德风险。

③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量身定做,实行反担保措施组合打包。

④反担保措施的设计应以分析客户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为前提。

反担保措施仅仅是一种补充保障,但绝对不是主要的还款来源,要把握好第一还款来源与补充还款来源的辩证关系。

2、主要反担保种类
①一般反担保方式。

主要指房产、土地、原材料、产品等不动产抵押,机器设备、车辆等动产抵押,要通过登记机关认定登记、公示,具备对抗第三人效力,及存单、仓单、提单、保证金等质押。

②特殊反担保方式。

为融资担保机构重点研究和探讨的主要反担保方式。

在金融信用环境逐渐完善的背景中,由其他有实力的企业提供信用反
担保,已成为融资担保机构的主要反担保形式。

三、特殊反担保方式如何设立
1、与融资担保户有产权关联的企业不能单独提供反担保;
2、反担保企业的净资产必须大于担保额,否则不具备担保资格;
3、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企业提供反担保的可以一家;
4、净资产在15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户,允许相应的具备足够担保能力的企业一家提供反担保;
5、净资产在1500万元以下,年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户,原则上要有相应的具备足够担保能力的企业2家以上提供反担保;
6、融资担保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个人要追加签署反担保书;
7、反担保企业的全体股东(或董事会)必须做出同意反担保的决议书。

8、特殊反担保方式设立时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事前要告之,反担保方有知情权。

②担保主体不是非常优秀,担保项目把握不准时,更要求反担保人要强有力,最好不要由现有的担保户提供反担保。

③反担保群体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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