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有关团队建设方案9篇

有关团队建设方案9篇团队建设方案篇1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我校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我校的学术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我校教研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努力创新的科研人才和团队从事开拓性和原创性研究,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创新团队建设目标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特别是对全市乃至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或影响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力争通过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的建设,培育一支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大学术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队伍。
二、创新团队的申请条件1.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2.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一般可以现有的课题研究小组为依托来组建,也可自行组建。
3.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
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以3-5人为宜(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
同等条件下,对负责人及多数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4.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5.创新团队所在系、部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三、创新团队申报与审批1.学校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
2.根据学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实践的需要,由学校确定重大研究领域或重点研究方向,或由学术创新团队申报人自选研究方向。
3.由申报组建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向教务科研处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1)创新团队人员构成与学术研究能力;(2)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3)创新团队的研究思路和工作计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04.01•【文号】中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2010年4月1日中发[2010]6号)现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实施《人才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人才规划纲要》,深刻理解《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深刻理解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人才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抓紧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目录序言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一)指导方针(二)战略目标(三)总体部署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体制机制创新(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四、重大政策(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三)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五)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六)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八)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九)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五、重大人才工程(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文化名家工程(六)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九)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十一)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十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六、组织实施(一)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三)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人才规划纲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4.29•【文号】教社科厅函〔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教社科〔2023〕3号),决定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和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建设目标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
创新研究方法手段,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首批计划遴选认定3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
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申报条件(一)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二)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
2020年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双创人才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类、高技能创新类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取得发达国家医师执业资格卫生创新人才、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5.申报企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6.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少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省以上部门或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7.对全职引进特别优秀的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人才(创业类已获得地方较大资助、创新类薪酬较高,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可不受年龄、学历学位限制破格申报推荐。
对特别优秀的外籍创业人才,在任职、代持股上可破格申报推荐。
破格推荐需经设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列入重点推荐名单。
8.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申报对象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要有一定比例。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候选人姓名
李兆丰
候选人职称
教授
学科领域
食品科学技术
依托单位
江南大学
研究取得成果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博士后,兼任中国粮油学会玉米深加工分会秘书长、中国农学会食物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产业分会常务理事。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017)和霍英东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2012)资助,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12)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16),以及江苏省“双创博士”资助对象(2014)。近五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2项、青年1项)、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特助)等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发表SCI论文50余篇,其中第一/通讯SCI论文28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6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3项;完成核心技术转化10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淀粉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颁发的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成果创新奖、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奖项。
二、创新点
1.面向粮食安全这一重要应用,提供数据采集、存储、及智能计算的系统性研究成果和整体解决方案。
2.融合物联网、及大数据计算等新技术,为粮食这一传统学科注入新的活力,也为粮食安全溯源系统的设计与应用打开新的思路。
3.利用数据挖掘和大数据计算技术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有望在大数据应用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粮食大数据结构化描述和语义关联:为支持外部数据爬取、数据汇聚和搜索等基础应用,本部分通过研究基于语义网技术的粮食领域本体构建方法,进而提出高效的异构数据语义关联计算方法,研究内容具体包括:粮食智能应用需求分析和语义描述模型、粮食领域本体模型和语义关联高效计算方法、异构数据通用倒排索引构建方法等。
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到2020年,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是:1.设立科学家工作室。
为积极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支持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努力造就世界级科技大师及创新团队。
2.造就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养和支持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引领相关行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
3.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向科技型企业,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4.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50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通过给予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地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任务,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5.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难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人才特区。
二、实施原则1.坚持与科技、教育规划相衔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工作的紧密结合。
教授(正高)二三级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

教授(正高)二三级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摘自校发[2014]28号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教师系列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一、教授各级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 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得到本领域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履行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 申报教授二级岗位,一般应受聘教授三级岗至少满一个聘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聘期合同中年度及聘期各项任务要求,聘期考核称职;申报教授三级岗位,一般应受聘教授四级岗至少满一个聘期,圆满完成聘期合同中年度及聘期各项任务要求,聘期考核称职。
一般不越级申报。
(二)教授二级岗位业绩申报条件申报教授二级岗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任教授16年及以上,教授三级岗任满两个聘期,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潜心育人、治学严谨,学术造诣高、学术影响大,为所在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师生和同行公认,并在以下某个或某些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1)在人才培养方面,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在主干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培养各类人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获得校内外同行公认的。
(2)在科学研究方面,对接国家、行业战略需求,主持并带领团队完成多项国家级项目,并取得一批优秀成果(含在本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著作、获授权发明专利、省部级及以上获奖等)。
(3)学科(专业、团队、平台)建设方面,在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及博士点等申报和建设中有重要贡献,或长期围绕学科及团队建设,在引育优秀人才、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学科影响力等方面做出诸多贡献。
(4)社会服务方面,对接行业、领域需求,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有重大技术成果实现转化并在行业内广泛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行业、领域内公认的权威专家;或长期担任社会学术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在促进学术交流、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同行公认的影响力;或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得到国家或社会认可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3•【字号】唐政办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关于印发《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办字〔2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3日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试行)》(唐发〔2018〕19号)等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市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承担重点工程、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够代表全市一流创新水平的优秀本土人才。
从唐山市外引进的人才,需全职在唐山工作2年以上。
第三条组织实施“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列入我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培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年选拔20名左右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其中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不低于50%。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唐山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人才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人才遴选、计划项目管理、经费预算、资助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