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陕政发[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陕西,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和西部经济强省的跨越,省政府制订了《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陕发〔2006〕16号),全面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陕西,实现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和西部经济强省的跨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3115”科技创新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创新型国家战略,结合我省实际建设创新型陕西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省“十一五”时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整合资源,重点突破,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自主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和大专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基础引领作用,把我省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持续发展优势。
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集成科教资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科技园区带动辐射,科技成果规模转化,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努力建设创新型陕西。
科技部关于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国科发政[2017]173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7.06.15
【实施日期】2017.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科技部关于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名单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科技部开展了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确定314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附件1)、67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附件2)、20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附件3)和33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附件4)入选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特此公布。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入选名单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科技部
2017年6月15日
附件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名单
(共314名)。
2016年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须提供与陕西省境内企业签订共同申报的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的合作协议。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专项资助我省的应用基础研究,把握科学技术前沿,推动原始性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既出成果,又出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加强我省科学技术研究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资助类别分为面上、青年和重点三类。
面上、青年人不超过5万;重点10万。
面上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且男性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016年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项目类别
项目定位
资助类别
申报额度
申请者要求
申报注意
科技攻关
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资助类别分为
资助类别分为工业、农业和社发三类
软科学研究计划
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
资助类别分为重点和面上两类。
面上不超过5万;重点10万。
须提供与陕西省相关的事业单位或政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市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重要影响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推广。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陕科政发〔2016〕207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培养一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和科技中介等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
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业导师的选聘第三章创业导师的职责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五章附则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0号),建设创业导师队伍,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现结合创新创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创业导师”)是指具备专业专长、实践管理能力,向创业团队、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提供导向性、专业性、操作性创业帮扶的创业指导专家。
第三条陕西省创业导师纳入省人才推进计划,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管理,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陕西创业学院)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创业导师的选聘第四条创业导师坚持自愿参加、公益服务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公开选聘、动态管理的选聘机制。
第五条创业导师包括:1.科技创业人才,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归国人员,外籍专家等;2.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能力的学科带头人、研发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等;3.科技金融人才,包括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创业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私募股权基金、众筹融资平台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4.科技中介人才,包括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5.其它从事创业孵化、科技推广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

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简介陕西省科技厅自2016年启动了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旨在促进陕西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项目的重点是加强科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制造技术,培育高端人才,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项目目标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目标为:•加快陕西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提升陕西省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互进;•推进陕西省科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陕西省科技创新环境优化;•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支持多学科交叉融合;•增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商业化。
项目内容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科技重点领域加强陕西省科技重点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
科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陕西省科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性能计算、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
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包括博士后流动站、特聘教授等。
多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多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加强学术交流,培养多领域复合型人才。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加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成果截至2020年底,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已累计支持1000多个项目,涉及投资300多亿元。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合作研究成功研发出一种新型绿色农药,被评为2020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陕西某企业成功研制出一种高效蚊香,产品远销海外,成为一种非常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
未来展望陕西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和市场导向,以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的目标为导向,搭建科技创新的平台,培育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陕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陕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12月6日陕发[2011]15号)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高端人才。
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对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1、组织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用5-10年时间,重点培养和引进2000名掌握核心技术资源、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其中,实施陕西“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300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实施新世纪“三五人才”计划,从现有人才中遴选500名重点领域顶尖人才;实施“青年科技新星”计划,扶持400名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引进并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0名、引进并进入陕西“百人计划”(含30名具有国际影响的外国科学家)的高层次人才500名、特聘“三秦学者”岗位的专家学者100名。
同时,引进2万人次外籍专家来陕工作,执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1500个;建成2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重点领域:——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指南(一)重点项目选题指南(10—20万元)1、陕西省科技管理政策及创新服务职能转变研究调查研究陕西省科技创新机构对科技创新服务政策的实际需求,提出陕西科技政策突破新需求,构建出面向创新服务需求的陕西省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基本框架,引导科技管理职能向创新服务职能转变。
从科技管理与创新、科研项目全链条管理、成果产出与转化、科研人员激励等方面在政策改进、服务职能转变的角度提出实现科技创新服务职能的实践路径。
2、创新型省份建设评价体系研究在充分调研、剖析其他地区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成功经验、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要求,构建适合我省特点的创新型省份评价指标体系,总结提炼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区域结构调整的有效举措、成功案例、示范工程,包括光机所和有色院模式、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模式、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
提出一批国家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措施、政策、机制。
3、陕西省科技资源要素研究与分析摸清科技资源“家底”,从科技项目、人才团队、科技成果、园区平台四个维度,系统梳理我省各领域科技资源。
建立“项目—人才—成果—平台”清单。
研究提出按照创新的全链条做好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的统筹衔接,协同部署省级科技计划、人才计划、平台计划的实施路径,促进科技与经济、成果与产业对接。
4、陕西省人才计划(项目)体系研究围绕陕西省现有人才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厘清陕西省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定位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对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总体需求与结构需求供给途径路径、需求与供给差距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深入研究分析我省在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先导产业等领域人才现状结构,提出围绕产业部署创新的人才需求,和围绕创新部署产业的人才需求,就建立相互衔接的人才计划(项目)体系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5、陕西省军民融合区域科技创新实践路径研究针对陕西省军民融合的发展现状,分析我省军民融合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问题,提出实现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的进行创新模式实践路径,制定出适合构建成熟的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环境,包括军民融合发展的科研人才培养制度、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并构建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结构化的组织机构关系以及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形成健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相关体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6]46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08
【实施日期】2016.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6〕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完善我省博士后管理方式,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进一步为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和工作环境,培养、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后科研人员来陕创新创业,结合国家赋予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以及近年来我省博士后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来陕工作博士后人才的支持力度
对前来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全职),由省
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全职),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各设站单位招收的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全职)或外籍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省财政每人每年再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上述人员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二、鼓励博士后潜心投入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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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刘艳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7
王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8
张旭辉
西安科技大学
29
李兰云
西安石油大学
30
白占涛
延安大学
31
王进富
西安工程大学
32
卢光跃
西安邮电大学
33
张红
陕西中医药大学
34
秦鸿雁
第四军医大学
35
杨剑
第四军医大学
36
吴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37
张旻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56
戴鹏高
陕西佰美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57
朱晨辉
陕西巨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8
杨志刚
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9
朱煜
陕西群力电Hale Waihona Puke 有限责任公司60张伟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四研究所
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拟入选对象名单
序号
名称
依托单位名称
1
陈斌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一
西安交通大学
3
李磊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
朱波峰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
5
黄攀峰
西北工业大学
6
王海鹏
西北工业大学
7
张开富
西北工业大学
8
刘明雍
西北工业大学
9
杨小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
华进联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7
池强
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
48
高晓峰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49
张照伟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50
李飞
西北化工研究院
51
赵民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
权宗刚
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
53
郭敏
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
54
张军华
陕西省林业研究中心
55
付宝全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
李建辉
陕西省人民医院
39
宋友桂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40
袁志友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41
谢小平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42
胡炳樑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43
任军荣
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
44
潘长平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5
汪强兵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46
尹成先
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
11
赵敏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2
梁继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3
朱樟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4
陈晓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5
蒲永平
陕西科技大学
16
汤伟
陕西科技大学
17
曹睿
陕西师范大学
18
陈华鑫
长安大学
19
汪海年
长安大学
20
张瑞
西北大学
21
龙晓平
西北大学
22
王仲孚
西北大学
23
马海霞
西北大学
24
王磊
西安理工大学
25
方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