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及铝合金折弯性能检验标准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标准

8.4.1 一般要求
试验使用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模截面的试样。样坯的切取位置和方向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8.4.2 试样的宽度
试样宽度应按照应相关标准产品要求
8.4.3 试样的厚度
试样厚度应按照应相关标准产品要求
8.4.4试样的长度
试样厚度应按照应相关试验装置(设备)要求的长度。
0.1 修内容
生效日期
1
全 部
A0
初次发行
2012-07-01
1、 目的:
为了保证铝合金(铝型材)材料的来料质量和满足制程中各项工艺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2.1本规范规定了铝合金(铝型材)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标准。
2.2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外购的所有的铝合金型材材料。
T6:固溶处理后施以人工时效处理,目的在提高材料的强度及尺寸稳定性,适用于冷加工。
7.1.4 工艺性能:
表8 6063工艺性能
工
艺
性
能
密度
2.69
热加工温度
490~510℃
融化温度
655℃
切削加工性%
50
有良好的强度,热态下塑性良好,冷态下,切削加工性好,易焊接,耐蚀性好。良好的抗腐蚀性、韧性,易于抛光、上色膜,阳极氧化效果优良。
2、在抛光完工后,以目力测试检验产品表面,表面的沙孔或杂质点等缺陷影响到外观装饰性的,这样的不良产品按退货处理。
6、 检验方法
6.1 铝合金型材的随机抽样检验按相关抽样规定。
6.2 铝合金型材的外形截面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长度尺寸用卷尺测量;圆弧面用R规测量。
6.3 铝合金型材的不圆度用游标卡尺对称测量管外径三处,以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表示。
铝板检验标准及方法

铝板检验标准及方法
铝板的检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通过肉眼观察铝板的表面是否有划痕、凹陷、氧化、颜色不一致等缺陷。
2. 尺寸和形状检验:包括对铝板的长度、宽度、厚度、平直度、角度等进行测量和检验。
3. 物理性能检验:主要是对铝板的机械性能(如拉伸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和物理性能(如密度、热导率等)进行测量和检验。
4. 化学成分检验:通过对铝板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合金成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 表面处理性能检验:主要是对经过表面处理的铝板进行评估,包括耐蚀性、耐磨性、耐热性等。
铝板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肉眼检验:通过直接观察铝板的表面和外观,检查其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有无划痕、凹陷等缺陷。
2. 尺寸和形状测量:通过使用尺子、卡尺、角度测量工具等对铝板的尺寸和形状进行测量,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拉伸试验:将铝板样品置于拉伸试验机上,逐渐增加载荷,测量拉伸过程中的应变和应力,以确定铝板的拉伸强度、屈服强度和延伸率等机械性能指标。
4. 化学成分分析:通过使用光谱仪、质谱仪等仪器对铝板样品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合金成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 表面处理性能测试:使用化学试剂、盐雾腐蚀试验机等工具对经过表面处理的铝板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耐腐蚀性能、耐磨性、耐热性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可能会根据铝板的应用领域和国家/地区的标准要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铝板检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标准和方法。
铝及铝合金质量检验标准定稿

I
Q/9S 103—2004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防科工委预研课题搅拌摩擦焊工艺技术研究项目的要求和搅拌摩擦焊技术特点及 质量控制要求制定的。
目前(2004年6月),国内尚无铝合金搅拌摩擦焊质量检验的统一标准。本标准的颁布,将为中国 搅拌摩擦焊中心及与其合作的相关院校、厂所在铝及铝合金搅拌摩擦焊质量控制方面提供依据。
铝及铝合金搅拌摩擦焊质量检验标准给出了上述系列铝合金产品搅拌摩擦焊接头质量技术要求,包 括:焊缝表面质量、内部质量、焊接接头力学性能、焊接缺陷的修补、质量检验规则和方法以及资料性 附录零件焊接质量检验记录表等内容。
本标准由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国搅拌摩擦焊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国搅拌摩擦焊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栾国红、马翔生、孙成彬、柴鹏、季亚娟。
焊接塌陷
当δ≤10 当δ>10
≤0.2 ≤1.0
≤1.0 或 0.1δ ≤1.5
≤1.5 或 0.15δ ≤2.0
备注:1.δ为焊件厚度 2.两个数取其较小值
铝及铝合金折弯性能检验标准

产品折弯性能检验标准
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折弯性能的检验与判定。
2.检验方法
按图1中的示意利用折弯机进行折弯性能的检验,目测观察或使用10倍放大镜观察弯曲面的纹路特征,比对折弯缺陷的标准定级图片进行判级。
90度折弯
图1 折弯示意图
3.折弯性能分级标准
级别折弯标准图片说明
1级无裂纹
特征:无裂纹,弯曲面光洁
2级
变形纹
特征:弯曲面为铝板变形产生的皱纹,光泽不明显
3级
细裂纹
特征:弯曲面光泽明显,裂口宽度裸视不明显,用10倍放大镜观察明显,裂口间断、细小。
4级
裂纹
特征:弯曲面光泽明显,裂口宽度裸视明显,裂口连续延伸或弯曲面裂口密
集。
5级
严重裂纹特征:弯曲面裂口宽度严重
4折弯判定标准
4.1根据标准图片,折弯3级判定为合格,4~5级判定不合格。
4.2标准图片中选择的是典型照片,在实际判定中,出现在两级之间的情况,可以描述为“2级偏重或3级偏轻”。
5其他
5.1 检验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一个轧制大卷抽检一次,折弯曲面沿轧制方向(纵向)。
5.2 记录
检验结果记录在质检《折弯性能记录表》上,折弯样品保存3个月,折弯样品必须拍摄照片存档,存档时间为1年。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标准

轴线保持在垂直于弯曲轴的平面内。
8.3 试验设备8.3.1一般要求弯曲试验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a)配有两支辊和一个弯曲压头的支辊式弯曲装置,见图1b)配有一个V型器具和一个弯曲压头的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见图2c)虎钳式弯曲装置,见图3图1图2 图38.3.2支辊式弯曲装置8.3.2.1 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定。
支辊和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8.3.2.2除非中有规定,支辊间距离L应按照式(1)确定:L=(D+3a)±a/2 (1)8.5.3试样弯曲至规定弯曲角度的试验,应将试样放于两支辊(见图1)或V形模具(见图2)上,试样轴线应与弯曲压头轴线垂直,弯曲压头在两支座之间的中点处对试样连续施加力使其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可以采用图3所示的方法进行弯曲试验。
试样一端固定,绕弯曲压头进行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弯曲试验时,应当缓慢地施加弯曲力,以使材料能够自由地进行塑性变形。
弯曲时,试验速率应为(1±0.2)mm/s.当使用上述方法如不能直接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可将试样置于两平行压板之间(见图4),连续施加力压其两端使进一步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图4 FF8.6. 试验结果的评定:L 试样长度mm9.3原理垂直于金属管纵轴线方向对规定长度的试样或金属管端部施加力进行压扁,直至在力的作用下两压板之间的距离达到相关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值(见图5a和图5b)。
如为闭合压扁,试样内表面接触的宽度应至少为标准试样压扁后其内宽度b的1/2(见图5c)图59.4试验设备9.4.1试验机(可采用是冲床或钳工虎钳台)应能将试样压扁至规定的两平行压板之间的距离。
压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压板的宽度应超过压扁后试样宽度,即至少为1.6D。
压板的长度应不小于试样的长度。
9.5 试样9.5.1 试样长度应不小于10mm,但不超过100mm。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标准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标准8.2 原理:弯曲试验以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横截面试样在弯曲装置上经受弯曲塑性变形、不改变加力方向,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弯曲试验时,试样两端的轴线保持在垂直于弯曲轴的平面内。
8.3 试验设备8.3.1一般要求弯曲试验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a)配有两支辊和一个弯曲压头的支辊式弯曲装置,见图1b)配有一个V型器具和一个弯曲压头的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见图2c)虎钳式弯曲装置,见图3图1图2 图38.3.2支辊式弯曲装置8.3.2.1 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定。
支辊和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8.3.2.2除非中有规定,支辊间距离L应按照式(1)确定:L=(D+3a)± a/2 (1)注:此距离在试验期间应保持不变。
8.3.3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模具的V形槽其角度应为(180°-a)(见图2),弯曲角度a应在相关产品零件图中规定。
模具的支承棱边应倒圆,其倒圆半径应为(1~10)倍试样厚度。
模具和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并具有足够的硬度。
8.3.4 虎钳式弯曲装置装置由虎钳及有足够硬度的弯曲压头组成(见图3),可以配置加力杠杆。
弯曲压头直径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
8.4. 试样8.4.1 一般要求试验使用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模截面的试样。
样坯的切取位置和方向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8.4.2 试样的宽度试样宽度应按照应相关标准产品要求8.4.3 试样的厚度试样厚度应按照应相关标准产品要求8.4.4试样的长度试样厚度应按照应相关试验装置(设备)要求的长度。
8.5 试验程序特别提示:试验过程应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8.5.1试验一般在10℃~35℃的室温范围内进行8.5.2按照相关产品的规定,试样在给定的条件和力的作用下弯曲至规定的弯曲角度(见图1、图2和图3)8.5.3试样弯曲至规定弯曲角度的试验,应将试样放于两支辊(见图1)或V形模具(见图2)上,试样轴线应与弯曲压头轴线垂直,弯曲压头在两支座之间的中点处对试样连续施加力使其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

类别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制定日期2012-05-23技术文件页次Page 9 of 15a)弯曲试验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b)配有两支辊和一个弯曲压头的支辊式弯曲装置, 见图1c)配有一个V型器具和一个弯曲压头的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 见图2虎钳式弯曲装置, 见图3图1图2 图38.3.2支辊式弯曲装置8.3.2.1 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定。
支辊和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8.3.2.2除非中有规定, 支辊间距离L应按照式(1)确定:L=(D+3a)± a/2 (1)注: 此距离在试验期间应保持不变。
8.3.3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模具的V形槽其角度应为(180°-a)(见图2), 弯曲角度a应在相关产品零件图中规定。
模具的支承棱边应倒圆, 其倒圆半径应为(1~10)倍试样厚度。
模具和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并具有足够的硬度。
8.3.4 虎钳式弯曲装置装置由虎钳及有足够硬度的弯曲压头组成(见图3), 可以配置加力杠杆。
弯曲压头直径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 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
8.4.试样类别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制定日期2012-05-23技术文件页次Page 11 of 15F8.6.试验结果的评定:8.6.1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评定弯曲试验结果。
如未规定具体要求, 弯曲试验后不使用放大镜观察, 试样弯曲外表面无可见裂纹应评定为合格。
8.6.2 以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规定的弯曲角度作为最小值;若规定弯曲压头直径, 以规定的弯曲压头直径作为最大值。
8.7 试验报告a)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b)本标准编号;c)试样标识(材料牌号, 取样方向)d)试样的形状和尺寸e)试样条件(弯曲压头直径, 弯曲角度)f)与标准的偏差g)试验结果评定9.铝型材管材压扁试验(GB246-2007)9.1 范围规定了测定圆形横截面金属管塑性变形能力的压扁试验方法, 包括显示其缺陷。
铝材检验标准

铝材检验标准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 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第十一条试验方法(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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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折弯性能检验标准
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折弯性能的检验与判定。
2.检验方法
按图1中的示意利用折弯机进行折弯性能的检验,目测观察或使用10倍放大镜观察弯曲面的纹路特征,比对折弯缺陷的标准定级图片进行判级。
图1 折弯示意图
3
4折弯判定标准
根据标准图片,折弯3级判定为合格,4~5级判定不合格。
标准图片中选择的是典型照片,在实际判定中,出现在两级之间的情况,可以描述为“2级偏重或3级偏轻”。
5其他
检验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一个轧制大卷抽检一次,折弯曲面沿轧制方向(纵向)。
记录
检验结果记录在质检《折弯性能记录表》上,折弯样品保存3个月,折弯样品必须拍摄照片存档,存档时间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