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重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等各层次学生。
第三条重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重修管理应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对所有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二)鼓励进步原则:通过重修制度,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三)严格规范原则:重修管理应严格规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第二章重修对象及范围第四条以下学生可申请重修:(一)因个人原因未通过课程考核的学生;(二)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缓考或免修课程的学生;(三)因课程安排不合理,学生申请调换课程,经学校批准后需重修的学生;(四)其他经学校批准需重修的学生。
第五条重修范围包括:(一)公共基础课程;(二)专业基础课程;(三)专业核心课程;(四)实践教学环节;(五)其他学校规定的课程。
第三章重修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重修,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二)学院审核申请,对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批;(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重修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生;(四)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按时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七条学生申请重修,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重修申请表;(三)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缓考或免修课程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重修考核与成绩认定第八条重修考核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方式与原课程相同。
第九条学生重修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的成绩,并计入总学分。
第十条学生重修考核成绩不合格,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再次重修。
第十一条学生重修课程成绩,计入学生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
第五章重修费用第十二条学生重修课程,应按规定缴纳重修费用。
中南大学日常管理制度

中南大学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南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大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学科研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南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等各个方面。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规章制度。
2. 公平公正: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实行公平、公正的管理。
3. 服务为先:以满足教学科研需求,提升教育质量为宗旨,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四、学术管理1. 学术自由: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有学术独立与自由。
2. 学术诚信:严禁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规范。
3. 学术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标准,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
五、教学管理1. 课程设置:依据教育教学规划,合理设置课程。
2. 教学质量:加强教师教学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学管理: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定期评估教学效果。
六、科研管理1. 课题申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2. 科研经费:严格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确保经费合理利用。
3. 科研成果:加强科研成果评审,提升科研水平。
七、实验室管理1. 实验规范:遵循实验室安全规范,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2. 资源共享:推动实验室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3. 设备管理:加强实验室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八、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合理分配财务资源。
2. 费用报销: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规范费用报销程序。
3. 财务监督: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合规。
九、行政管理1. 绩效考核:建立行政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2. 人事管理:遵守人事规章制度,规范人事管理程序。
3. 行政效能: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十、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来源: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网转载日期: -03-28核心提示:新闻资讯频道所转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使用。
本文《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来源于网络并非原创内容,请读者以官方内容为准,如果您发现本资料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内删除该资料,以保障您的知识产权。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在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新生应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登记表》,领取研究生证和校徽。
研究生要积极投保各种人身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第三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审核,可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因故不能按期到校学习,出具有关单位证明,经审核,确系情况特殊者;(二)自愿到工矿企业、学校等基层部门工作锻炼,有接收单位者;(三)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医院诊断在1年内可治愈的。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1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第五条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必须在保留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提出入学申请,同时附上新生所在地(单位)对其在保留入学期间的鉴定;因病休学者应同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状况诊断证明。
课程重修实施方案

课程重修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学生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学生在某些课程上无法达到学校的要求,需要进行课程重修。
因此,制定课程重修实施方案,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修对象1. 学习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学生;2. 学习态度不端正,导致成绩较差的学生;3. 学习能力较弱,需要加强学习的学生。
三、重修课程安排1. 课程选择: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重点安排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的重修内容。
2. 课程时间:重修课程将安排在学期末或寒暑假期间进行,以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
3. 课程内容:重修课程将围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具体问题展开,重点突出学习重点和难点,帮助学生夯实基础,提高学习成绩。
四、重修教学组织1. 教学组织:学校将组织专业教师负责重修课程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方式:采取小班授课或一对一辅导的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
3. 教学辅助:学校将提供相关教学辅助材料和资源,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
五、重修考核评价1. 考核方式:重修课程将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2. 考核标准:学校将根据重修课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3. 考核结果:学校将根据学生的重修成绩,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六、重修效果跟踪1. 效果评估:学校将对重修课程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2. 学生跟踪:学校将对参加重修课程的学生进行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态度变化。
3. 教师反馈:教师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
七、总结课程重修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重修课程,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夯实基础,还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的提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南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49号一、辅修专业设置及学分要求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学业优良、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的课程。
1.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包括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外贸英语、法学等专业,并将根据社会需求逐渐扩大辅修专业的范围。
2.辅修专业所修课程须覆盖该辅修专业所归属的主修专业中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及必要的实践环节。
3、辅修专业学分总数为20-24个学分,获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20个学分,辅修专业证可核算为全校性选修课学分4个。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一)申报辅修专业学习的条件1.全日制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按上课时间所在年级计算)。
2.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主干课程全部及格,学有余力。
(二)申报程序1.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南大学辅修专业学习申请表》,交学籍所在学院。
2.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3.本科生院审核后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推荐辅修学生。
4.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完成对申请者的测试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本科生院。
5.本科生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公布最终名单。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辅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学生人数达到30人以上)、插班听课、自修辅导等形式组织教学。
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单独编班上课的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假期进行。
2.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制定辅修专业的培养计划、选派任课教师、管理辅修课成绩和安排实践环节,按学期将学生的辅修课程成绩登入《中南大学辅修成绩登记册》,并在辅修专业学习结束后,将辅修专业的学生成绩单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3.辅修专业于每年6月底报名,9月份正式上课。
每届辅修专业首次开课两周内为试听期,试听期间可以申请调整辅修专业,试听结束后不得变动。
4.学生按辅修专业培养计划选定辅修课程后,按照辅修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缴纳辅修专业的学习费用。
高校重修管理制度

高校重修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高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学生对于学习和成绩也愈发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生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学习压力过大无法顺利通过某些课程,需要进行重修。
针对这种情况,高校需要建立起适当的重修管理制度,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维护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二、重修管理的意义1. 保障学生的权益。
重修制度的建立可以让学生在因故未能通过课程考核时有权利进行重修,避免因此影响学生的升学和毕业。
2. 促进教育教学质量。
重修制度的建立可以迫使学生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反思,从而提高他们的学术能力和学习兴趣,也能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 维护学校声誉。
建立合理的重修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学生进行非法作弊等行为,从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教育环境。
三、重修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重修资格的获取学生在未通过某门课程的考核后,可以向学校申请重修资格。
申请条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1)在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达到一定的标准线;(2)在该门课程的学习进度上和其他同学没有明显落后;(3)重修学习期间要求对上次考试的试卷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提出明确的学习计划。
2. 重修学习进程学生获得重修资格后,需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
学校可以针对不同课程和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
学生需要按照计划进行自主学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导老师汇报学习情况。
3. 重修考核方式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与其他学生一致,主要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和学术表现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内容和标准需要与原来的考核标准保持一致。
4. 重修成绩的处理学生通过重修后,学校需要将新的成绩与原来的成绩进行比对,取得最终评定成绩。
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在成绩单上注明该门课程是重修成绩,并将原来的成绩标注为“重修无效”。
5. 重修期间的其他要求学生在重修期间需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违反学校纪律,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得好成绩等。
四、重修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重修的次数和时限学校需要规定学生可以进行重修的次数和时限。
实践教学重修方案(3篇)

第1篇一、背景及意义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需要进行重修。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能够真正掌握实践技能,特制定本实践教学重修方案。
二、重修对象及范围1. 重修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因个人原因、考试不及格、课程设置调整等原因需要进行实践教学重修的学生。
2. 重修范围:包括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重修原则1. 公平原则:对所有需要重修的学生一视同仁,确保重修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效果原则:注重重修效果,确保学生能够掌握实践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3. 因材施教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重修方案。
4. 责任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四、重修流程1. 学生申请:需要重修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重修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重修条件。
3. 制定重修方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重修方案,包括重修内容、时间、考核方式等。
4. 实施重修:学生按照重修方案进行实践学习,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等环节。
5. 考核评估:对学生的重修成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重修效果。
6. 成绩认定: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认定学生的重修成绩。
五、重修内容与方法1. 实验重修:(1)重修内容:包括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实验操作等。
(2)重修方法:教师进行集中讲解、现场示范,学生进行操作练习。
2. 实习重修:(1)重修内容:包括实习岗位、实习任务、实习要求等。
(2)重修方法:联系相关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3. 实训重修:(1)重修内容:包括实训项目、实训要求、实训标准等。
(2)重修方法: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
4. 毕业设计(论文)重修:(1)重修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研究方法、论文撰写等。
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课程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教本科课程考核的管理。
凡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包括理论教案和实践教案)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三条考核方式(一)课程考核采用笔试、大型作业、撰写论文(报告)、口试、实验、设计等方式,或者几种方式相结合。
考核方式由开课系(所、中心)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确定,任课教师应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
(二)考核时间一般为分钟。
第四条试卷命题(一)命题工作由系(所、中心)负责实施。
要求考教分离,并采用试卷库、试卷库命题。
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不得有重复试卷的两套试卷,一套用于期末考核,一套备用。
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建立健全命题、审题制度,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系(所、中心)主任审定签字。
公共基础课要求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命题以课程教案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试卷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优化、题量与难度适当,具有较高的信度和良好的区分度,期望值控制适中。
(三)教师不得指定考核重点或划定考核范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核内容。
(四)鼓励和支持学院建设试卷库和试卷库,对已建立的题库要做好维护与更新工作。
(五)教案要求相同,教案进度基本一致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核。
公共基础课实行统考。
(六)补考采用备用卷,要求与期末考核相同,不得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第三章试卷管理第五条试卷格式(一)全校采用统一的试卷格式(在本科生院网页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政字[2008]56号
邯郸学院课程重修治理方法
实行课程重修制度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完善课程重修治理,规范操作过程,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条重修范畴
学生每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实行缴费重修的制度;选修课程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另选其他相应课程。
第二条重修方式
1.组班重修。
公共课、基础课考核不及格人数达30人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达15人以上者,由学校利用课余时刻统一组班重修。
具体操作方法: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编班、下达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落实考试;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开课系(院、部)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课表和考试。
2.插班重修。
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考试。
3.导读重修。
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时刻若与正常上课时刻冲突,或受学年限制等缘故而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但必须与低年级同时、同卷考试。
第三条办理程序
1.每学期期末,由学生所在系(院、部)向学生公布该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
2.学期开学第8周前,各系(院、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有条件重修的课程名称、学分、重修方式并通知参加重修的学生。
3.学期开学第8—9周,需重修的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学生所在系(院、部),学生所在系(院、部)签署意见。
4.学期开学10—11周,申请重修的学生带系(院、部)签署意见的《课程重修申请表》,到学院财务处交纳重修课程的重修费。
5.凭收据于第12周到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
教务处需按课程登记申请重修的学生名单,并按照重修人数确定学生的重修方式,并将重修学生名单送达有关教学单位,组班重修的学生由有关教学单位进行组班。
6.教务处向重修学生下达重修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院、部)留存,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院、部)送达重修学生,一份教务处留存。
7.开课教学单位下达重修课程任务书,各开课系(院、部)按照任务书要求,落实任课教师并通知其做好上课预备工作。
第四条考试组织
1.不管参加何种方式重修的学生,均应无条件遵守《邯郸学院学籍治理规定》,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组班重修考试:在课程终止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
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和学科基础课由开课学系(院、部)安排并及时通知重修的学生。
3.导读重修考试:第1—6学期的课程与下一年级的相同课程同堂、同卷进行,第7学期的课程在相邻的下一学期18周前由教务处或各系(院、部)统一组织进行。
4.在上述2、3条规定时刻之外,学校不举行其他形式的重修考试。
第五条重修次数与缓考规定
1.关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在校期间学校给予两次重修机会。
2.只要学校为某一课程提供了重修机会,学生无故未重修者,均视为自动舍弃该次机会。
如因专门缘故确不能参加该次重修考试者,须在考前持有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3.经批准同意缓考的课程在最临近的一次重修考试时刻内进行,届时不参加者按缺考论处。
第六条重修缴费标准
重修按课程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学制内总学费/该专业总学分×重修课程学分(元)。
第七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方法公布之前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院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本方法规定进行重修。
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讲明。
2008年10月6日
主题词:课程重修治理方法
邯郸学院办公室2008年10月7日
(共印50份)
附件1:
200 —200 学年第学期课程重修汇总表
系:
附件2:
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3:
课程重修通知单
班级学号姓名:
请认真阅读本通知。
签名确认后,在规定时刻内,持本通知单到学生所在系(院、部)办理注册手续。
(本单由各系(院、部)留存)本学期你申请参加课程的重修,按照学院课程重修治理规定,经审核同意你的重修方式为:跟班重修□课程重修班□自学答疑重修□,请你按以下要求办理重修手续:
1、于月日前,到所在系办理重修听课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取消本学期课程重修资格。
2、跟班重修期间,要服从所在班的治理,认真听课,并按要求完成作业、实验、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学习,参加课程重修考核。
3、自学答疑重修要服从辅导教师的安排,按要求提交自修笔记、完成作业、实验、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学习,参加课程重修考核
教务处
年月日
学生签名确认
附件4:
邯郸学院课程重修任务书
系(院、部)
按照课程重修治理方法,下列学生申请本学期重修,请开课系(院、部)按照批准的重修方式确定重修任课教师,并安排学生进行重修。
教务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