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监管操作流程与规范

监管现场运营操作标准目录:一、名词解释二、现场操作流程三、现场运营操作要求四、质物出入库监控流程五、监管日志填写规范六、监管台帐填写规范七、报表文件制作规范八、现场凭证管理规范九、监管风险预警信号及应急办法第一篇:名词解释一、盘点定义:指定期或临时对库存商品的实际数量进行清查、清点的作业;即为了掌握货物的流动情况(入库、在库、出库的流动状况),对仓库现有物品的实际数量与保管账上记录的数量相核对,以便准确地掌握库存数量。
目的:掌握质押物的数量、重量及空间分布。
二、首次盘点定义:基于盘点操作的功能之一,标志监管项目的启动。
此项操作在出具第一份《质物清单》或《仓单》前,由我司、银行、企业,三方共同进行,确定项目的监管初始数量。
目的:确定我司负责监管的初始数量,台帐的数据起点。
三、物权凭证定义:货物的权属证明,用于确认货物的来源,确认谁对该批货物拥有所有权。
目的:明确监管货物是否属于银行所有,避免项目出现事故时银行权益受损。
第二篇:现场操作流程第三篇:现场运营操作要求一、首次盘点1、盘点要求(1)根据《监管通知书》(附件1),辨识质物品名、规格和计量单位;(2)认真计量、盘点,避免出现漏盘、重复盘点现象;(3)与出质人共同盘点,共同确认;(4)破损货物要做好登记。
2、盘点步骤(1)获取公司出具的项目《监管通知书》(附件1),知悉质押物的品名、规格、计量单位;(2)制作、打印《质物盘点明细表》(附件2),盘点表要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便于盘点;(3)根据监管区域现有的库位和盘点人员数量,划分各盘点人所负责的盘点区域,每个盘点区域必须要有企业人员陪同;(4)盘点: 严格辨识实物的品名、规格,认真清点数量,逐一在《质物盘点明细表》(附件2)上记录,所记录的质物品名和规格必须和《监管通知书》所标明的一致;(5)盘点完毕,各盘点人将盘点结果汇总,形成《盘点确认表》(附件3),然后拿给出质人签字盖章确认;(6)收集出质货权凭证:货权凭证(附件4样本)要与质押物对应,证明质押物属于企业,并且质量和数量正确。
物资储运总公司质押监管业务概况

物资储运总公司质押监管业务概况一、背景介绍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物资储存、运输及相关服务的国有企业。
作为一家专业的物流公司,物资储运总公司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其中包括质押监管业务。
质押监管业务是指当借款人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由于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物或担保,因此需要借助物资储运总公司来对其物资进行质押监管,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借款风险。
二、业务流程1. 客户咨询:借款人首先与物资储运总公司进行咨询,了解质押监管业务相关流程、要求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2. 资格审核: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对借款人信用记录、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保借款人具有质押监管资格。
3. 建档登记: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物资储运总公司签订质押监管协议。
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质押物品信息、评估价值、监管期限等重要事项。
4. 质押评估:物资储运总公司对质押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
评估过程通常包括对质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进行核查,并结合市场行情和专业知识来确定评估价值。
5. 质押监管:物资储运总公司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监管过程中,物资储运总公司负责保管质押物品,确保其安全无损,同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翻包,以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业务结算:借款人按照质押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物资储运总公司出具相应的监管证明和结算单,以便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证明质押物的有效监管。
三、质押监管业务的优势1. 减轻金融风险:质押监管业务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抵押物,降低借款风险。
2. 提高借款人融资能力:借款人可以通过质押监管来融通资金,满足企业发展和经营所需。
3. 专业化服务:物资储运总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为借款人提供高品质的质押监管服务。
4. 提高信任度:借款人通过使用物资储运总公司的质押监管服务,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其贷款申请的信任度。
四、业务案例物资储运总公司在质押监管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完成了许多质押监管项目。
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1.0目的规范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
2.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大运公司委托管理单位的质押监管业务的管理与操作。
3.0职责3.1公司金融物流事业部职责公司金融物流事业部负责《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制定和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2被管理单位职责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可在此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操作规范。
各单位主管领导对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总体控制,金融物流事业部门具体执行本办法。
4.0工作过程描述4.1机构设置及主耍职责4.1.1金融物流事业部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单位必须设金融物流事业部和专门人员从事管理和业务操作,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负责人和岗位人员。
对关键业务环节和关键岗位必须分权控制管理,合理授权。
金融物流事业部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客户的开发、合同的洽谈、合同评审和向主管领导提供签订合同的依据。
2负责库外监管场所的选择、评价和跟踪评价。
3负责合同管理和客户档案管理。
4会同质权人、出质人,必须在第一次对质物确认时对质押货物期初库存量共同进行盘点,三方在盘点记录上签字、盖章确认。
5负责出质手续、提货手续和相关单据的审核、确认和管理,负责登记《质物控制总账》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6每日调查质物市场价格,记录在《质物市场价格调查表》中,并根据合同规定负责向银行提供《质押货物价格变动通知单》。
7向每一个库外监管场所派出至少两名合格的监管人员。
8配合人力资源部测试和招聘库外监管人员并建立库外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考核。
9就质押监管业务负责与质权人和出质人的联系沟通。
统计监管收入,定期向出质人提供收费明细,并收取费用。
10金融物流事业部巡查人员对库外监管点每周巡查一次,巡查的真实结果记入《质押业务巡查表》。
库外监管点超过10个,必须配备2名以上巡查员。
11研究质押监管业务的新情况和衍生业务。
4.1.2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预测,并釆取相应的对策予以控制。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银企合作框架协议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银企合作框架协议一、背景介绍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质押物可以是企业的存货、机器设备、房产等有价值的资产。
质押融资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也具有较高的风险隐患。
为了保障银行的利益,需要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光大银行作为国内大型银行,一直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客户,并降低风险,光大银行推出了质押融资监管业务,并与企业客户签订了银企合作框架协议,以此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
二、业务介绍1. 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是光大银行给予企业客户的一种融资解决方案,企业可以通过质押自有资产,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质押物可以是企业的存货、机器设备、房产等有价值的资产。
通过质押融资,企业可以获得临时的流动资金,解决企业短期资金缺口。
2. 监管业务质押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光大银行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引入了监管业务。
监管业务是指在质押融资过程中,银行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确保企业提供的质押物真实有效,并解决掉质押物可能存在的问题,为银行提供合规性的服务。
监管业务的具体流程为:企业客户将质押物存放到银行所指定的仓库,银行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检验、登记、存储、管理等,确保质押物真实有效、质量可靠。
在还款期限到期或质押物出现风险时,银行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银行的资金安全。
三、银企合作框架协议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客户,光大银行推出了银企合作框架协议,确保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
银企合作框架协议是指银行与企业客户之间的合作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银企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范围、质押物类型、融资利率、存储期限、仓储费用、风险提示、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
通过签订银企合作框架协议,企业客户可以清楚地了解业务相关内容,避免贸然进行质押融资,降低企业风险。
四、光大银行推出的质押融资监管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并通过监管业务保障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
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一、流程及操作规范:1.业务准备阶段:(1)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评估风险;(2)确认货物或资产的价值,并与借款人达成一致意见;(3)制定质押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签订质押监管协议,双方签字盖章;(5)确保质押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监管阶段:(1)接收质押物:监管机构接收借款人提供的质押物,并对其进行验收,确保质押物符合质押监管协议的约定;(2)入库管理:将质押物进行入库登记,并进行分类和编号,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确保质押物的存放和管理安全;(3)登记押证:对质押物进行押证登记,确认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和抵押权的设定;(4)定期勘察:定期对质押物进行勘察,了解其状况和价值变化;(5)日常监管:对质押物进行日常监管,包括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6)动产权证收妥:质押监管机构应将质押物的动产权证存放妥善,并定期核对存放情况;(7)质押物的处置:当借款人出现违约或其他特殊情况时,根据质押监管协议的约定,对质押物进行处置;(8)定期报告:定期向借款人和抵押权人提供质押物的存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质押物的数量、状况和价值变动等内容。
3.业务结束阶段:(1)解押: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解除质押物的抵押权;(2)交付质押物: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及时交付质押物给借款人;(3)结算:对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核对和结算,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4)撤档:对质押物的相关档案进行撤档工作,归档质押监管业务的相关文件。
二、操作规范:1.公平公正:质押监管业务的操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2.严格审查:对借款人的资质、质押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3.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定期对质押物进行勘察和监管,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4.及时报告:定期向借款人和抵押权人提供质押物存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确保各方对质押物的了解和监控。
质押监管出库、入库流程图

云仓
(监管专员)
云仓
XX客户
盘点核对账物是否一致
提供库存报表/出入报表
出库操作
判定库存 是否降至 警戒线 是
补 货
否
出库计划
库存可能不足报告
库存预警通知
加强监管力度,书面 通知企业补货或还款
补货或 还款 还 款
库存不足报告
库存预警通知
库存金额降至监管金 额时,停止出库
未采取任何动作
审核 A
提货申请 B
质押监管工作流程—日常入库
XXX客户 云仓 XXX公司
入库通知
入库单
入库操作
盘点库存
货物相关单据 (发票、购销 合同、运单等)
收货确认完成 留存相关单据
仓单报表
评估审核
收货报表
操作信息系统 (1、系统区分
货物质押明细表
2、实体货物贴标)
质押监管工作流程—日常出库
XXX公司
(质押监管中心运营控制人员)
质押监管工作流程通知书签字盖章 收到通知书后电 话确认核实
(质押监管中心运营控制人员)
云仓
(监管专员)
云仓
XXX客户
B
放货通知书
提供出库清单
核对标签
跟踪放货情况
核对放货后库存 金额
盖章签字允许放行
安排出库操作
留存出库单据备查
提供出库单据 (签字盖章)
出库信息
出库信息反馈
操作信息系统
中储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1.1 业务模式1.1.1 库内仓单质押(II)业务库内仓单质押(II)业务属于仓单质押类型,货主先将货物存入中储仓库,然后中储为其开具仓单,货主持仓单去银行进行质押贷款。
1.1.1.1 质押形成业务经理协助拟出质人与理货部签订仓储协议,拟出质人把拟质押货物存入拟质押监管仓库;业务受理员根据业务经理提交的《目标客户拟质押融资材料汇总单》编写《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并将《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送交理货部;理货部根据《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核实、确定客户拟质押货物数量、质量后,将签字盖章的《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返还质押监管部业务受理员;业务调研员根据理货部签字盖章的《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检查客户拟质押货物的合法性,包括购货合同、购货发票、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货运单等,进口货物还应提供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完税证明和信用证。
业务调研员根据理货部签字盖章的《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对客户拟质押货物的货值进行评估,业务调研员签字盖章,并送交质押监管部经理审核;质押监管部经理审核通过后,由业务受理员将质押监管部经理签字盖章的《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送交拟质押融资银行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监管方、出质人、质权人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协议》。
质押监管部业务受理员根据银行审核通过的《客户拟质押物资仓单》开具《质押货物通知单》给理货部,要求对《质押货物通知单》上的货物进行冻结,理货部核对确认后签字盖章返还质押监管部。
质押监管部业务受理员开具《质押物资仓单》,质押监管部经理签字盖章后,由业务受理员送交出质人。
出质人核实确认《质押物资仓单》,签字盖章后送交质权人。
质权人核实确认《质押物资仓单》,签字盖章后,此笔库内仓单质押(I)业务形成。
1.1.1.2 货物置换出质人填写《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签字后提交质权人审核;质权人审核《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通过后,签字盖章,并送交监管方质押监管部业务受理员;质押监管部业务受理员根据质权人签字盖章的《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组织业务调研员对《质押货物置换通知书》中入库货物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包括购货合同、购货发票、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货运单等,进口货物还应提供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完税证明和信用证。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目录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
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一、首次出质入库(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及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及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监管物库存表》(首日须为明细)。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介绍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介绍
一、业务介绍
动产质押监管是指企业以银行认可的货物为抵(质)押申请融资。
企业将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存货交付银行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银行据此给予一定比例的融资。
此项业务有静态或动态质押两种操作方式。
静态方式下客户提货时必须打款赎货,不能以货换货;动态方式下客户可以用以货易货的方式,用符合银行要求的、新的等值货物替代打算提取的货物。
二、适用范围
1、企业所质押的动产应当具有价格及质量稳定、易保管、易变现的特点。
2、贸易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均可申请此项业务。
3、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使用融资。
三、客户利益
1、企业在没有其他抵质押品或第三人保证担保的情况下即可获取银行融资,从而可以扩大生产销售。
2、将原本占压在存货上的资金加以盘活,加速资金周转。
3、可采用逐批质押、逐批融资、逐批提取的方式,企业需要销
售时可以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也可以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提取货物。
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生产。
四、操作流程
1、银行与客户、仓储监管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银行,由银行指定的第三方进行监管;
3、银行为客户提供授信;
4、客户补交保证金或补充同类质押物;
5、银行向仓储监管方仓库发出放货指令;
6、客户向仓储监管方提取货物。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知识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知识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是指在农产品、贵金属等商品交易中,利用仓单作为质押物,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仓单质押监管和融资交易的业务。
本文将对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定义、目的、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仓单质押监管业务定义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是指以仓单为基础,将农产品、贵金属等商品作为质押物,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的业务。
该业务旨在解决农产品和贵金属等商品产业链中的融资难题,为质押物所有者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同时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督,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二、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目的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主要目的是:1. 解决融资难题:农产品和贵金属等商品产业链中,由于生产周期较长、流动性较差等原因,产生了融资难题。
通过仓单质押监管业务,可以利用仓单作为质押物,提供融资服务,解决融资难题。
2. 提高交易安全性:仓单质押监管业务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督,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性和交易的合规性,减少交易风险。
三、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流程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质押物准备:质押物所有者准备相应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并与监管机构签订仓单质押监管协议。
2. 仓单登记:质押物所有者将准备好的仓单进行登记,包括仓单号、质权人、仓库信息等。
3. 监管仓库验收: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并核实其数量、品质、存储条件等。
4. 融资审批:质押物所有者提出融资申请,监管机构进行融资审批,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等信息。
5. 融资发放:监管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将融资款项划拨给质押物所有者。
6. 监管与回补: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与质押物所有者进行定期回补交易,确保质押物价值覆盖质押金额和利息。
四、仓单质押监管业务风险管理仓单质押监管业务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监管机构和质押物所有者来说,都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1. 仓库风险管理:监管机构需要确保仓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查,防止发生仓库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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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外运久凌储运公司
动产质押存货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一、协议的签订
1、物流监管部门从集团公司正式公布的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中选择相应的合作银行开展质押监管业务。
2、签订协议(三方协议、租赁及监管协议等)应使用集团总公司与该合作银行共同制定的范本合同以及单证格式。
3、协议的编号由合作银行确定。
二、接收《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
1、协议签署后,出质人和银行共同向监管方签发《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
2、监管业务主管或监管经理接收银行和客户共同签发的《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核对其真伪,检验《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记载的协议编号、单证编号是否有效。
经审核无误后,将《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转交监管人员。
3、监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现场核查《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记载内容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如一致,在《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4、上述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一项不一致,应及时向银行和出质方签发《出质通知书(回执)》或《追加出质通知书(回执)》述明情况,并同银行和出质方商定解决方案。
三、质物入库
1、监管人员对《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现场核查一致后,由监管人员共同对质物进行清点验收。
2、在清点验收中,监管人员应当清点数目、检查质物外包
装上的记载与《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的记载是否相符。
如发现破损、污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中详细记载有关情况。
3、监管员和项目经理/区域巡查员根据《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安排并监督质物入库。
入库完毕,监管员缮制《质物进仓作业单》,回填实收质物数量、件数信息,由监管员、区域巡查员、出质人方面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4、质物入库堆放在指定区域后,由监管员制作质物标识,臵于监管区域内。
5、监管业务人员或统计人员每天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制作相应的单据报表或邮件、信息传递给有关银行和上级部门。
四、签发《质物清单》
1、监管人员根据质物实际验收情况填制《质物清单》,交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2、《质物清单》签发流程:
(1)现场监管人员填制《质物清单》(一式三份)。
(2)监管人员审核签字。
如有2名以上监管员共同管理该货物,则由其上级指定1名监管员审核签字;如仅有1名监管员,则由区域巡查员审核签字。
(3)提交质押监管协议中约定的有权签发人签发。
(4)加盖物流监管业务专用章。
(5)项目经理将《质物清单》交付银行和出质方,并留存记帐联。
五、质物保管及日常盘点
1、质物保管的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关于该质物存储保管条件的有关规定;二是满足银行要求的保管条件。
2、对于质押监管货物,监管人员应明确货物的存储货位,
设臵明显的标识,并制作质物货区货位图标明其位臵。
出质人移动质物、改变货位须经监管人员同意。
3、日常盘点:
(1)日盘点。
要求监管员每日进行30%货物的盘点,主要是针对前日有进出库变动的货品,认真做好《盘点记录表》盘点人员签字。
(2)周盘点。
每周对监管场地内货品进行一次全盘,做好《盘点记录表》盘点人员签字。
(3)月盘点。
每月最少和出质人共同对质物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盘点记录表》盘点人员和出质企业人员共同签字。
六、质物出库
(1)静态监管
监管业务主管接收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核对印章是否与《质押监管协议》的预留签章一致,并通过电话与银行指定负责人核实相关提货数量。
将《提货通知书》传真至监管点,监管员根据《提货通知书》释放质物,并填制《提货通知书》回执传真物流监管部,盖章传回给银行。
(2)动态监管
依据出质人提货要求,当质物库存高于银行最低控货线时,监管员可直接为出质人办理出库手续;当质物库存达到或者接近银行最低控货线时,监管员首先应该制止出质企业出货的行为,提醒企业应该补货或者打款提货,下属各单位凭银行下发的书面《提货通知书》办理放货手续。
(3)出库操作完毕后,监管人员填制《质物出仓作业单》,填写实出质物数量、件数信息,由监管员、出质人方面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4)监管员须对每批出监管场地的质物进行亲自清点、监磅,防止多提、错提质物。
由于监管员必须24小时入驻监管现场,夜间出货监管员应亲临现场清点,填写《夜间出库通知书》并由出质人签字有效。
七、质物臵换
1、物流监管部要根据各个监管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银行规定的最低控货量(价值)确定该项目最低控货量(价值)预警线,预警线要略高于最低控货量(价值)。
2、当库存质物存量(价值)到达预警线后,现场监管人员要及时通知出质人补充质物,以免影响客户的正常经营。
3、原则上,当日作业完毕后,现场监管人员应缮制《质物臵换单》进行质物臵换。
但在核定货值监管(即总量控制)状态下,可根据银行要求或出质方式确定质物臵换方式,在库存质物存量(价值)达到银行规定的最低控货线时,现场监管人员要停止质物出库,确保银行规定的质押最低控货量(价值)在任何情况下不被突破。
同时,通知出质人补充质物或还贷解押,当出质人补充质物或还贷后,现场监管人员要缮制《质物臵换》单,超过最低控货量(价值)部分可按上述流程进出库。
八、信息反馈与单证管理
1、监管信息统计与反馈。
当日监管作业完毕后,现场监管人员要及时统计监管信息,将货物进出存等监管信息记入《物流监管项目手工台帐》和《项目日报表》,并将当日的监管信息以邮件、传真或短信形式向银行客户经理和公司相关领导反馈,
同时,按协议规定,定期将监管信息原件送达银行。
2、单证交接及联系方式:协议履行过程中,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各种文件及单证的传递均应以原件为准。
传递方式可采用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两种,当采用特快专递时,监管公司应留存收发件收据并存档。
3、实施监管过程中使用的相关单证,监管人员必须妥善、安全保管。
做到《出质通知书》(或《追加出质通知书》)、《质物清单》、《提货通知书》等相互对应,并按照业务关系立卷管理和存放(存档保管期不得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