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当经过环保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第六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制和填写。
第七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保存至少5年。
第八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及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弄虚作假。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章转移联单的编制和填写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转移联单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和包装情况;2.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信息;3. 危险废物的转移日期、转移方式、运输工具及装载量;4. 危险废物的目的地、处理方式和处理单位信息;5. 签发人、接收单位和承运单位的签字、盖章以及有效日期;6. 其他必要的附加信息。
第十二条转移联单应当由转移交付单位编制,经过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核实后进行填写。
第十三条转移联单应当采用机打或者电子版方式进行填写,不得手写或者涂改。
第十四条转移联单上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应当反映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转移联单上发生的任何错误或者遗漏,责任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更正。
第十六条转移联单中的所有签字、盖章和日期均应由对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执行。
第十七条转移联单上的有效日期必须合法有效,过期的转移联单不得使用。
第三章转移联单的报备和保存第十八条转移联单应当在废物转移之前,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给国家环保部门。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联单管理,规范运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与供应商、客户、承运商等相关方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联单管理。
第三条定义1. 联单:指公司内部或与外部相关方签发的有关货物运输的单据,包括提货联单、运输联单、收货联单等。
2. 联单管理:指对联单的签发、填写、核对、存档等相关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能力公司相关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联单管理的基本能力,并且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职责1.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
2. 运输人员负责填写、核对和存档联单。
3. 相关部门负责联单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签发联单第六条签发联单的程序1. 根据货物运输的需要,相关部门向供应商、客户、承运商等签发联单。
2. 联单的签发包括提货联单、运输联单、收货联单等。
第七条签发联单的内容1. 联单必须包括货物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
2. 联单还应包括运输方的信息,如承运商名称、联系方式、车牌号等。
3. 联单还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联单的审核1. 联单在签发前,相关部门应对其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一致。
2. 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以向供应商、客户、承运商等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填写联单第九条联单的填写1. 运输人员在收到联单后,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填写时要认真核对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条联单的签字1. 运输人员和收货人在进行货物交接后,必须在联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2. 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并在联单上注明争议事项。
第十一条联单的复印1. 运输人员在联单签字确认后,应及时复印一份作为备份。
2. 复印件应存档,并与原联单一同归档保存。
第四章管理联单第十二条联单的管理1. 相关部门负责对签发的联单进行审核、归档和管理。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并指导企业在进行货物或物资转移时的联单管理流程,确保转移过程的规范化、合规化和高效化。
联单是转移过程中的必要文件,用于记录货物或物资的来源、去向、数量和状态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署确认,以确保转移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落实。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或与外部单位进行货物或物资转移时,包括但不限于:1. 仓库内部的货物转移;2. 仓库与生产线之间的物料转移;3. 企业内部不同场所之间的物资转移;4. 企业间的货物或物资调拨、交接等。
三、联单管理流程1. 转移发起(1) 转移发起方提前准备好转移计划,包括转移的货物或物资、数量、转移目的地等信息,并填写转移申请表;(2) 转移发起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如仓库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提交转移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如库存清单、出库单等;(3)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转移申请表和支持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转移。
2. 联单编制(1)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移后,转移发起方根据批准的转移计划,编制转移联单;(2) 转移联单内容包括:货物或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转移方向、转移日期等;(3) 转移联单必须由转移发起方填写完成,并由转移发起方及相关责任人签署确认;(4) 转移联单一式两份,原件由转移发起方留存,副本由接收方保管。
3. 转移执行(1) 转移发起方按照转移计划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整理、包装、标记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货物或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性;(2) 转移发起方将货物或物资交给指定的转移人员,由其携带转移联单,前往目的地执行转移任务;(3) 转移人员在转移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联单与货物或物资的一致性,并定期向转移发起方汇报转移进展情况。
4. 转移验收(1) 接收方在收到货物或物资时,必须核对货物或物资与联单的一致性,确保数量和质量无异议;(2) 接收方可以对货物或物资进行进一步检查或测试,如有需要,可以将检查或测试结果记录在联单上;(3) 接收方在确认货物或物资的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在联单上签署确认,并将联单副本归还给转移发起方。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三、制度内容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在危险废物产生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目的地等。
(3) 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信息,并在签字确认之前认真检查。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保存(1)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在1年内保存相关纸质文件。
(2) 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在验收完成后将转移联单归档并保存至少3年。
3.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督管理(1)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2)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2)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十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十一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前一运输单位须将联单各联交付后一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后一运输单位必须按照联单的要求核对联单产生单位栏目事项和前一运输单位填写的运输单位栏目事项,经核对无误后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并签字。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转移联单管理,提高转移联单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保证转移联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转移联单的登记和备案第一条转移联单是指转移危险废物的执法人员在转移过程中填写的转移废物的详细信息和交接内容的记录单。
第二条转移联单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涉及到废物的种类、数量、转移单位、运输方式、接收单位等信息都必须填写清楚。
第三条转移联单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每份转移联单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三章转移联单的保存和保管第一条转移联单是转移危险废物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和保管。
转移单位要将转移联单保存至少五年。
第二条转移联单必须存放在防火、防水、防尘和防腐蚀的地方,同时要防止遭到损坏或丢失。
第三条转移联单的保存和保管工作由转移单位负责,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保管。
第四章转移联单的审核和审查第一条转移联单的审核由环保部门负责,包括对转移联单所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转移联单须在转移过程中进行审核,转移单位负有配合环保部门进行审核的义务。
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有权要求转移单位进行整改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转移联单的审查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对转移联单进行审查,包括核对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有权拒绝审查或要求转移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章转移联单的报表和统计第一条转移联单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进行报表和统计。
包括每月的转移废物数量、种类、去向等信息。
第二条转移联单的报表和统计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送。
如有迟报或漏报的情况,环保部门有权要求转移单位进行补报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转移联单的批准和备案第一条转移联单需要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才能通过。
环保部门主要对转移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二条转移联单经过环保部门的批准后,必须进行备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确保环境保护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等所有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一)填写要求1. 转移联单的填写应准确、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或留白。
2. 本联需打印至少两份,一份由发货方保留,一份由收货方保留,如有需要可打印更多份备份。
(二)内容要求1. 发货方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 收货方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 转移日期:具体标明转移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4. 危险废物的载体和数量:详细描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容器类型等。
5. 危险特性:准确描述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易燃、易爆、有毒等。
6. 转移方式:标明是通过道路、铁路、航空或水路进行转移。
7. 转移装置和装卸设备:如有特殊要求或需要特殊装置和装卸设备的,请在此项中详细说明。
8. 包装和标识要求:准确描述危险废物的包装和标识要求,确保转移过程中的安全。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签字(一)签字要求1. 发货方和收货方均需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相关内容。
2. 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的职权和责任,确保签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签字顺序1. 发货方应在转移联单上最先签字,表示确实为本公司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
2. 收货方应在转移联单上签字,表示接收危险废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存档(一)存档要求1. 转移联单应按照转移日期的顺序进行存档,确保便于随时查阅。
2. 存档的联单应妥善保管,确保不被篡改或丢失。
(二)存档期限1. 存档期限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少于5年。
2. 存档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六、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复核(一)复核要求1. 转移联单的复核应由专人进行,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____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国家环境保护____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____局长解振华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____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____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第1页共4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2)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详细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来源、转移目的地等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2.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转移容器或包装,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转移容器或包装必须标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相关警示标识。
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随废物一同运输,并在废物到达转移目的地后由转移接收单位签字确认收货。
接收单位应对废物进行接收登记,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管理部门需申请获取联单。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在转移前3日内向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预计的到达时间。
第五条规定,每当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一车、船(次),须填写一份联单。
若一车、船(次)包含多种危险废物,每种废物应分别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指出,产生单位需在联单的产生单位栏目中准确填写,并盖章。
经运输单位验收签字后,保留联单第一联的副本,将联单第二联交给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联单第一联的正本及其余联应随同危险废物交给运输单位。
第七条中,运输单位应如实填写运输单位栏目,遵循国家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抵达指定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的第一、二、三、四、五联交给危险废物的接受单位。
第八条规定,接受单位应对照联单内容对危险废物进行核实接收,真实填写接受单位栏目并盖章。
接受单位须在接收危险废物后的10日内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的副本交给产生单位,由产生单位保留作为档案,同时在2日内将联单第二联的副本送交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接受单位应将联单第三联交给运输单位存档,将第四联自留作为档案,且需在接收危险废物后的2日内将联单第五联送交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若在验收中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或包装方式与联单不符,接受单位应及时向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二)根据要求,我将保持内容的含义不变,并以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语言风格进行改写,结果如下:分五联,联单编号采用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1. 第一位与第二位数字代表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2. 第三位与第四位数字则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3. 第五位与第六位数字用于标识危险废物的具体类别代码。
4. 剩余四位数字则由负责发放空白联单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依据危险废物转移流水号进行依次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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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固体法》第59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市等环保部门危
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
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
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
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3)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转移备案表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
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4)针对公司作为危废接收单位,对外来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危险废物的运输
目前公司危废运输时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在转移时应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填写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的接收
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
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交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安环部存档。
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⑶、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⑷、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⑸、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⑹、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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