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小学学校2023-2024学年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学校2023-2024学年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XXXX小学学校2023-2024学年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关心关爱贫困学生的成长,促进我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各班主任组长对学校资助工作负首责,副组长协调资助各方面工作。

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学校贫困生状况;按照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分配资助指标;受理学生申请、社会咨询以及来电来访;初步审定资助对象;管理和发放资助款物;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协助开展社会性捐赠;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它相关工作。

二、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1、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2、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学习和生活窘迫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a.孤儿。

b.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c.低保、建档立卡或特困家庭子女。

d∙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调查摸底。

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

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调查表学校存档。

3、评审。

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政策,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

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6、发放资助资金。

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发到学生手中,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1、前言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高资助制度与制度执行水平,切实发挥好学生资助制度的应有作用,我校制订了《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明确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目标、职责、任务和考核要求,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资助工作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重要体现,是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师生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践行落实“三全育人”的过程之一。

为全面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资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以提高学生资助质量,满足学生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的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实施目的本实施方案的实施目的如下:1.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满足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的需求。

2.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推动校内外校企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3.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高学校的社会形象,切实保障学校及学生群体根本利益,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3、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其资助内容和办理程序均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4、实施内容4.1 奖惩体系建设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资助奖惩体系。

对资助纪律、学习成绩等各方面都进行奖惩,以激励优秀学生做出更好的表现。

4.2 确定资助标准编制本校学生资助标准,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形式、资助周期、资助标准调整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4.3 资助申请与审核学生提交申请资料,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材料的核查以及情况的了解,负责对学生资助审核,并及时发放学生资助。

4.4 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义务救助、困难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服务体系。

对有长期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社会补助和帮助,以达到兜底保障的效果。

4.5 管理机制完善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資助管理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定期组织学生资助督查、评估工作,及时通过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推广学生资助政策和管理制度,使学生得到更好的服务。

学生资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一些贫困地区和家庭中,仍然存在着一部分学生因家庭困难无法继续接受良好教育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生资助专项工作应运而生。

二、目标。

学生资助专项工作的目标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从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的资助政策体系。

通过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各界合作的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书本费等。

2. 完善资助对象认定机制。

建立健全的资助对象认定机制,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公正性,同时加强对资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资助资金管理。

对资助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出现浪费和挪用等问题。

4. 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5. 加强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助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资助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3. 加强社会资源整合。

充分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五、预期效果。

通过学生资助专项工作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提高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总结。

学生资助专项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重要工作,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引言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发展人力资源的重要举措。

然而,当前我国学生资助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拨款不足、管理不规范等。

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有必要制定一份相应的实施方案,以改善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2.原则:公平、规范、透明、科学。

三、具体措施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a.政府层面应加大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的充足。

b.学校应优化财政支出,增加学生资助的预算,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运行。

2.完善学生资助政策:a.统一制定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政策的明确、规范和公正。

b.将学生资助政策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支持贫困家庭和优秀学生。

c.为特殊困难群体制定差别化资助政策,并加强对这些群体的关爱和帮扶,例如孤儿、残疾学生等。

3.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a.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b.强化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严格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并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监督。

同时,建立失信学生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学生进行约束和处罚。

4.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模式:a.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学生资助工作,拓宽资助渠道。

b.建立学生资助项目库,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

c.推行线上申请和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性。

5.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指导:a.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预期成效1.提高教育公平。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学生资助工作将更加公平和规范,降低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同而导致的教育机会差距。

2.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给予优秀学生适当的奖励和激励,并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学生资助工作将推动学生的积极发展,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中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保障中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公平,2024年国家决定继续实行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中学学业。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助学金的公正、公平发放,加强监管,提高政策执行效力。

二、资金来源与分配1.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资金。

2. 资金分配:(1)中央财政拨款: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按照教育资源的地域分布、中学生口径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地方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中央财政拨款进行分配,确保资金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社会捐赠:鼓励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学事业,通过开展募捐活动,筹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4)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自愿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与评定标准1. 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2)诚信守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诚实、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学习成绩: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现,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要求。

(4)无其他资助:申请人家庭无其他形式的资助或奖励。

2. 评定标准:(1)综合评价: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分级评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将申请人分为一、二、三级,分别享受不同档次的助学金资助。

四、申请与发放程序1. 申请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及其家庭准备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2)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评定表格。

(3)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提交的评定表格,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准确。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成为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

由于一些家庭的经济困难,许多学生无法继续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将持续实施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享受教育机会,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进一步提高家庭的经济状况,培养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的实际需要,确定不同层次的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将根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确保公平性。

三、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1. 学费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国家将全额或部分资助其学费。

资助金额将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型和地理位置而有所不同,以确保公平合理。

2. 生活费资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将提供必要的生活费资助。

生活费资助金额将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实际需求而确定,以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图书和学习用品资助:国家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图书和学习用品的资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4. 奖学金资助:对于在学业、品德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国家将设立奖学金,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5. 培训资助:国家将为一些有特殊才能和潜力的学生提供培训资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长,并提供机会接受专业的培训。

四、资助申请和审查流程1. 资助申请: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资助。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家庭经济证明、学生成绩单等。

2. 资助审查:当地教育部门将组织专业的评审团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资助标准和资助需求进行评估和排名。

审查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资助发放:根据审查结果和资金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将确定资助名单,并向获得资助的学生发放相应的资助金。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前言学生资助工作是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一环,也是学校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资助政策与目标1.资助政策1.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实践能力强的学生,每年发放2次。

1.2校内资助:针对因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临时救助、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方式。

2.资助目标2.1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学习等问题,保证其正常学业进程。

2.2 激励学生成才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二、资助申请及审核1.资助申请1.1 国家助学金:学生需在每年3月底之前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业成绩单等。

1.2 校内资助:学生可随时向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社工等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说明具体困难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资助审核2.1 国家助学金:学校资助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并将名单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后公布。

2.2 校内资助:学校有专门的困难生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学生自身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三、资助管理与操作1.资助发放1.1 国家助学金:学校资助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资助名单进行核实,一经确认无误后,由学校财务处进行发放。

1.2 校内资助:学校在审核通过学生的资助申请后,将资助款项打入学生银行账户,也可直接购买资助物品、代付学费等方式实现资助发放。

2.资助跟踪管理2.1 国家助学金:学校资助处将按照规定流程跟踪资助发放情况,定期了解学生学业及生活状况,并做好资助效果评估。

2.2 校内资助:学校将建立资助情况信息记录系统,对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实时更新,注重资助效果跟踪与评估。

四、资助宣传与评估1.资助宣传1.1 学生推荐:将学生评选、先进事迹宣传与资助宣传相结合,将获得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等学生进行表彰,并宣传其感人事迹,鼓励更多人关注与参与学生资助工作。

小学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小学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小学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在我市全面实施,资助对象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提高资助工作透明度,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3. 建立健全资助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1. 资助对象:全市公办小学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资助程序1. 申请受理: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资助名单。

3. 公示:学校将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审核审批:学校将资助名单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5. 资金发放: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资金直接划拨至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资助金发放给学生家长。

四、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2.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和标准,认真开展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金发放及时。

3. 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积极参与资助申请。

4. 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资助档案,对资助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资助工作有据可查。

5. 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加强对各学校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资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

五、保障措施1. 加强政策培训。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各学校资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建立资助工作考核制度。

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院学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计财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学生处长(兼)
副主任: 负责资助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资助措施、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资助资金的发放,对各系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公示和上报,受理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开展资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系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系全体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学生分会生活部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审核班级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并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受理本系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 政治辅导员
成员:全体班团干部和不少于班级学生总人数以上的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议,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和上报。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认定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级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等程序,通过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表)
、认定标准:根据我省规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学生实际,参照学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三、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年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分以上,上学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综合表彰的;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同年级同专业前名,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⑸注重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第一,两个以上素质拓展模块有新的积分(不含毕业班最后一学年)。

、评审和发放
⑴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⑵每年月下旬,学院受理学生申请(见附表)。

各系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月中旬前报学生处。

⑶评审工作于当年月底前完成。

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并在全院公示。

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⑷学院于月底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⑸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及比列
每人每年元,奖励人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⑶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分以上,获院级以上综合表彰;
⑷学年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以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⑸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学年经所在系和学院认定并备案)。

、申请、评审和发放
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⑵每年月下旬,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按各系学生总人数确定比例及奖励名额。

⑶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见附表),各系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月中旬前报学生处。

⑷学院于当年月底前完成评审,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并在全院公示。

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⑸学院于每年月底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⑹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及比例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元,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元;二档元;三档元。

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在校生总人数额核拨的总金额,原则上分别按各系上年度末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名额。

、基本申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分以上;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含补考成绩);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学年经所在系和学院认定并备案)。

()各档次国家助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①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
Ⅰ.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分以上;
Ⅱ.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内,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Ⅲ.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内。

②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
Ⅰ.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内,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Ⅱ.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以内。

③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三档国家助学金。

、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每年月下旬,学院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人数确定各系受助学生比例和人数。

()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见附表),于当年月中旬前经各系评审,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

()学院于当年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助学金按个月发放,并按月或一次性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评审办法见《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四)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限当年学生适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认定的在校生适用);
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