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广北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办法.doc

广北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办法为了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为我社积极拓展和稳定优良客户提供条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贷款利率定价指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利率定价和优惠返息。
第二条、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一)、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
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二)、市场化原则。
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规范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合规原则。
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
(四)规范管理原则。
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条、贷款利率定价和返息方法(一)、利率定价条件:在广北县农村信用社现执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按照借款人在本社存款日平余额、自有易变现的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实行利率优惠定价。
1、贷款发放时利率定价条件(1)对借款人在本社存款实行利率优惠定价:①借款人贷款发放前在本社近三个月的存款日平余额在5万元以上且达到贷款金额的20%(含)-30%的客户,贷款利率在现执行贷款利率的同档次基础上优惠0.15‰定价;②借款人贷款发放前在本社近三个月的存款日平余额在5万元以上且达到申请贷款金额30%(含)-50%的客户,贷款利率在现执行贷款利率的同档次基础上优惠0.3‰定价;③借款人贷款发放前在本社近三个月的存款日平余额在5万元以上且达到申请贷款金额50%(含)以上的客户,贷款利率在现执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优惠0.45‰定价;(2)对借款人自有优质资产抵押的实行利率优惠:借款人用自有房产、商业门面、厂房、地皮抵押,且抵押足值,变现能力强的客户,贷款利率在现执行抵押贷款利率的同档次基础上优惠0.3‰定价;(3)对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定价:对符合条件由投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借款人, 贷款利率在现执行保证贷款利率同档次的基础上优惠0.3‰定价。
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银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蒙银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本着“服务‘三农’,发展自身”的宗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的实际经济水平和******蒙银村镇银行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二)贷款利率的定价与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信用社承担的风险与预期资金回报相匹配,风险越大贷款利率越高;(三)对同一客户的同一种贷款利率,应按遵先原则执行,即先发放的贷款执行的利率与前笔贷款利率保持一致。
第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由借款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中长期贷款可在合同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短期贷款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但其折合成利率的水平不得超出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蒙银村镇银行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利率浮动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贷款法定利率基础上的浮动,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均为最高限。
第五条凡经******蒙银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其贷款利率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贷款利率的浮动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蒙银村镇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0.9,2】,即贷款最低下浮幅度为10%,最高上浮幅度为100%,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具体浮动幅度如下:(一)贷款利率上浮1、对农牧户的种植业、养殖业贷款利率在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2、对乡镇企业贷款利率在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70%,其中:农产品加工业贷款利率在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60%;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贷款利率在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80%;4、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在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90%;(二)贷款利率下浮贷款利率的最低下浮幅度为10%,但有下列情况的贷款利率不得下浮:1、借新还旧贷款2、借款人曾经发生逾期还款行为第七条用于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小额农户贷款、******蒙银村镇银行员工贷款,原则上应给予利率优惠。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相关规定,为适应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政策,按照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发展战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贷款执行利率均为年利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各分支机构。
定价规则第四条我行贷款利率按产品类别和金额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进行加点后得出实际执行利率。
每月20日9时30分前发放的贷款参照上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9点30分后发放的贷款参照本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第五条一年期以内贷款参照一年期(LPR)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参照五年期(LPR)利率。
一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对年对月对日按照调整日当天五年期(LPR)利率进行调整。
第六条农户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参照LPR利率增加200-250个基点。
其中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50个基点。
2.非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在信用村农户同类型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个基点。
3.一般农户贷款执行自然人贷款利率。
第七条公职人员消费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15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35个基点;2.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85个基点;3.50万元以上贷款利率参照自然人贷款利率执行。
4.原集团客户或工资代收代发的公务员消费贷款利率在同期上浮基点数的基础上,下调50个基点执行。
最新信用社(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信用社(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本着“服务‘三农’,发展自身”的宗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县的实际经济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指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贷款。
包括农户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农业经济组织(企业)贷款和其他贷款等;㈠农户(含城镇居民)贷款:指对农户(含城镇居民)个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和个人消费的贷款。
包括种养殖业贷款、农户发展生产贷款、农户日常生活消费贷款、农户子女助学贷款等;㈡农村工商业贷款:指对农村各类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和小型项目建设发展的贷款;㈢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指对各种农业经济组织发放的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农业科技研发等项目的贷款;㈣其他贷款:指以上三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三条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㈠合规经营原则: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㈡服务三农的原则:支持三农发展,对涉农贷款体现利率支持。
㈢利润最大化原则: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
作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始终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
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营业务,存贷利差是农村信用社利润的主要来源。
因此,农村信用社在进行贷款定价时,必须首先确保贷款收益足以弥补资金成本和各项费用,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㈣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贷款利率的定价与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信用社承担的风险与预期资金回报相匹配,风险越大贷款利率越高;㈤差别化原则:确定贷款利率价格水平时,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担保状况、综合回报、银企合作情况、入股额度、贷款期限长短等情况,实行差别利率,并对入股社员贷款、农户子女助学贷款、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xxxx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本着“服务三农,发展自身”的宗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村镇银行的政策要求,结合齐河县旳实际经济水平和本行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本行发放的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个人贷款:指对个人发放的用于工、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农户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第三条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二)贷款利率的定价与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本行承担的风险与预期资金回报相匹配,风险越大贷款利率越高。
(三)对同一客户的同一种贷款利率应按遵先原则执行,即后发放的贷款执行的利率与前笔贷款利率保持一致。
第二章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本行设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主任由行长担任,成员由前、后台副行长、合规风险部、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等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本行贷款定价政策和利率执行水平,负责下发和修改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
贷款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办公室主任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2、根据国家利率政策和本地区发展情况负责提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拟定最优惠贷款利率及利率定价浮动方案,并报管理委员会审定;3、根据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分析、研究和预测利率态势,及时调整、完善贷款利率管理政策及更新利率定价因素,及时调整参考利率。
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x村镇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人民币个人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加强人民币个人贷款利率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以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个人贷款利率(以下简称个贷利率),是指xxx村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业主以及符合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规定借款对象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利率.。
第三条个贷利率定价管理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原则。
总行对个贷利率定价实行统一管理,授权市场发展部根据所辖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辖内个贷利率定价实行管理。
(二)风险收益最优化原则。
以风险定价为核心,以不同种类个贷产品风险水平为基础确定利率水平,在确保成本补偿基础上,争取收益最大化。
(三)差别化原则。
充分考虑客户综合贡献度及客户关系,实行差别化定价。
(四)市场导向原则。
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维护个贷业务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四条市场发展部是全行个贷利率定价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对所辖经营单位的地域特色、产品特性、担保方式、同业产品利率定价等综合评定后,制订本行具体个贷产品标准利率,,在本行统一实施;(二)监督、检查所辖经营单位个贷利率的执行情况;(三)向行办会报告本行个贷利率定价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同业个贷利率信息。
第三章个贷利率定价管理第五条利率标准的制定(一)市场发展部应结合本区域同业竞争及本行实际,制定本行各类个贷产品的执行利率标准。
(二)市场发展部提出,计财运营部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审核后,经行办会审议通过,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行文发布执行。
第六条个贷利率执行(一)个贷利率定价管理权由市场发展部负责实施,市场发展部根据产品特性、客户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担保方式等制定出的利率标准为全行个贷利率执行的最低下限。
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ⅩⅩ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综合疥疮效益,增强竞争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利率定价是指农村合作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成本、风险等因素,结合实际确定贷款利率水平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企业贷款、自然人借款和其他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商业性助学贷款等。
(三)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定价基本原则(一)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原则。
指贷款利率的确定要能够覆盖经营管理贷款所付出的成本、承担的风险和期望的资本回报,在有效管理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市场化定价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要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
(三)差别化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应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品种、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等,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
(四)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
各项贷款利率必须在规定的浮动区间内浮动,即在[0.9~2.3]区间内进行浮动。
(五)规范管理原则。
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授权、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农村合作银行辖内办理贷款业务的各基层支行。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授权第六条贷款定价管理体系由合行董事会、合行贷款利率定价委员会和基层支行贷款利率定价小组三级机构组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某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了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实现本行效益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通则》、《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本行发放的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个人贷款;指对个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等。
(三)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第三条本行贷款利率定价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合规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市场化定价原则、风险匹配原则、差别化定价原则和规范管理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是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二)成本效益原则是指贷款利率定价要以效益为中心,在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实现贷款利息收益最大化;(三)市场化定价原则是指贷款利率定价要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四)风险匹配原则是指贷款利率定价要充分考虑贷款的风险因素,对于风险程度较低的贷款应采用较低的利率,反之则采用较高的利率;(五)差别化定价原则是指贷款利率定价应根据不同的客户对象、贷款品种、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和在本行的日均存款等市场竞争因素,在精细化核算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六)规范管理原则是指各客户部及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本行贷款定价管理体系由贷款定价管理委员会、各客户部及支行二级机构组成。
(一)贷款定价管理委员会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主任由行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副行长、合规风险部、业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等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本行贷款定价政策和利率执行水平,负责下发和修改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
(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业务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法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2、根据国家利率政策和本地区发展情况负责提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拟定最优惠贷款利率及利率定价浮动方案,并报管理委员会审定;3、根据市场部门提供的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分析、研究和预测利率态势,及时调查、完善贷款利率管理政策及更新利率定价因素,及时调整参考利率,同时由业务管理部按月公布指导利率。
4、组织、指导、实施贷款利率定价政策;5、组织有关贷款利率定价的调查研究;6、负责受理各客户部及支行上报的低于贷款利率定价水平的贷款的审查、审批;7、其他贷款利率的管理工作。
(三)各客户部及支行是贷款利率定价的执行者,贯彻执行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在权限范围贷款利率定价第五条贷款利率定价分个人贷款、企事业单位贷款、特殊贷款三类,分别确定不同的定价标准。
第六条贷款利率定价的计算规则:将贷款利率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各项因素量化成上浮比例,计算出贷款的参考利率。
贷款利率定价基本公式为:贷款执行利率=基准利率*(1+浮动幅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利率定价因素及上浮比例(一)利率定价因素1、借款人身份(10分)公务员10分;事业单位员工大中型企业高管8分;通信、传媒、电力、烟草、科教文卫、金融、交通水电、律师、会计师等行业8分;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6分;普通农户4分。
2、借款人信用状况(25分)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的25分;有一次欠息记录20分;有一次以上欠息记录的15分;有一次贷款逾期记录10分;有一至三次贷款逾期记录(含)的5分;有三次贷款逾期记录的不得分;有贷款展期记录的10分;与银行未发生过关系无信用记录的15分。
(以前年度按揭贷款逾期,近一年内无逾期发生的可不计在内)3、担保方式(25分)房产抵押25分;其他资产抵押10分;AA级以上企业保证20分;AA级以下企业及担保公司保证15分;公务员及大中型企业高管保证20分;事业单位员工保证15分;其他保证10分。
4、日均存贷比(40分)存贷比100%的40分;存贷比60%(含)以上的30分;存贷比40%(含)以上的20分;存贷比20%(含)以上的10分;存贷比低于20%的不得分。
注:存贷比超100%部分按比例加分,计算公式:(日均存款-贷款)/贷款*405、附加分(10分)事业单位局级干部加10分;科级干部加5分,其余不加分。
(二)上浮比例第八条企事业贷款利率定价因素及上浮比例 (一)借款人分类(5分)适度支持客户5分;维持原有额度客户3分;逐步压缩客户1分;清收退出客户0分。
(二)借款人所属行业(5分)被列入本行重点支持类行业客户5分;适度支持行业客户3分;限制类行业客户1分;退出类行业客户不得分。
(三)担保方式(25分),注:客户授信总额中有不同担保方式的,利率按不同担保方式分别计算。
单笔贷款保证及抵押并存的,按抵押计算。
质押:金融机构股权质押25分;收费权质押20分;仓单质押15分;有价单证质押20分。
抵押:房地产抵押25分;设备抵押15分;其他动产抵押10分。
保证:AAA级企业保证25分;AA级企业保证20分;A级企业保证15分;BBB级企业保证10分;BB级企业保证5分;B级企业及信用贷款不得分;担保公司保证15分;互保5分;关联企业担保不得分。
注:上条所指关联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1)控股50%以上;(2)二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经营者)为同一人;(3)股份占比虽不到50%,但二家企业的高管层有50%以上为相同人组成;(4)其他应认定为关联企业的。
(四)日均存贷比(40分)存贷比100%的40分;存贷比60%(含)以上的30分;存贷比40%(含)以上的20分;存贷比20%(含)以上的10分;存贷比低于20%的不得分。
注:存贷比超100%部分按比例加分,计算公式:(日均存款-贷款)/贷款*40(五)信用等级(15分)AAA级企业15分;AA级企业12分;A级企业9分;BBB级企业6分;BB级企业3分;B级及以下不得分。
注:新建企业按实收资本评分。
实收资本500万元(含)以上的15分;实收资本300万元(含)以上的12分;实收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的9分;实收资本100万元(含)以上的5分;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得2分。
(六)信用状况(15分)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的15分;有一次欠息记录10分;有一次以上欠息记录的5分;有一次贷款逾期记录5分;有二次贷款逾期记录(含)的3分;有三次贷款逾期记录的不得分;有贷款展期记录的5分;与银行未发生过关系无信用记录的10分。
(七)附加分(5分)对本行有特殊贡献的加5分,基本结算户加3分。
(二)上浮比例第九条借款人日均存款额计算 (一)借款人上年度在本行多个存款账户(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存款积数的合计数除365为该借款人存贷挂钩的日均存款数(开户不足一年的,按开户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保证金存款按65%计算存贷挂钩存款数。
(二)以企业或公司名称开户的借款人,该企业(公司)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上的存款数,为该企业(公司)存贷挂钩的存款数。
该企业(公司)的关联企业或其他客户(含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的存款账户也可作为其存贷挂钩的存款数,但挂钩的客户必须为无贷户。
(三)农户、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名义开户的借款人,其配偶的个人存款账户及其他客户(含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的存款账户也可作为其存贷挂钩的存款数,但挂钩的客户必须为无贷户。
(四)业务管理部负责建立存贷挂钩账户的管理,挂钩的存款账户数必须经业务管理部确认。
(五)除借款人自身及关联人的存款账户外,凡要求列入挂钩的其他存款账户,业务人员必须说明挂钩的理由,并经业务管理部确认。
(六)所有账户只能挂钩一次,已挂钩的账户后不得再作为其他客户的存贷挂购数。
(七)新准入客户允许按承诺的日均存款数来计算存贷挂钩数,次年续贷时,对上年日均存款未达到承诺数额的,在本年测算日均存款数中扣减上年不足额。
第十条特殊贷款的利率定价(一)下列贷款按同档期基准利率执行1、本行存单质押贷款;2、农户粮、棉、油贷款;3、助学贷款。
(二)农产品加工、经销、运销的农户贷款利率按上述测算利率的85%执行,最低不低于同档期基准利率;(三)家庭工业贷款、下岗人员创业贷款按上述测算利率的80%执行,最低不低于同档期基准利率;(四)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按上述测算利率的80%执行,最低不低于同档期基准利率;(五)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按上述测算利率的85%执行,最低不低于同档期基准利率;(六)汽车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利率按该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本行职工个人消费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
(八)贴现利率由业务管理部根据贴现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得低于再贴现利率水平。
(九)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利率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十)其他需利率优惠的特殊情况。
第四章贷款利率定价程序第十一条贷款利率定价的程序(一)调查客户经理在收到客户的借款申请后,应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的要求,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调查,收集贷款利率定价的各项因素的信息资料;(二)测算根据客户经理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按照第七、八条规定的计算规则,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贷款利率定价菜单计算客户贷款的参考利率。
客户经理根据测算出参考利率,作为与客户谈判的基础。
如有第五章中下浮情形的,则提出利率优惠的意见,按本办法权限规定经最终审批人审批的利率为最终执行利率。
(三)报价各客户部及支行的客户经理要以参考利率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状况予以报价,总的原则是在市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获得相对高的利率水平。
(四)议价客户若是不认可客户经理报价,借贷双方可以议价,议价原则是确保不突破本行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贷款利率尽可能贴近市场水平。
(五)定价最终确定的贷款利率应严格控制在授权范围贷款利率定价的审批第十二条各客户部及支行在贷款利率定价时原则上不得低于参考利率,如特殊情况需低于参考利率的,由各客户部及支行提出申请理由,按规定的权限报批。
第十三条对第十条规定的特殊贷款利率,统一由有权审批人审批确定。
第十四条凡执行下浮利率的,一律报本行行长审批。
第十五条特殊贷款利率下浮后的最终贷款执行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该贷款的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