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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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合同索赔案例及解决方案

经典合同索赔案例及解决方案

经典合同索赔案例及解决方案一、案例背景。

甲建筑公司和乙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造写字楼的合同。

合同规定,写字楼必须在18个月内完工,总造价为5000万。

甲公司按照计划开始施工,但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

二、遇到的问题及索赔情况。

1. 地下文物发现。

在基础挖掘阶段,施工人员发现了地下有古代墓葬群。

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立即介入,要求暂停施工进行考古发掘。

这一停就是3个月。

甲公司的索赔:甲公司认为这是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他们的工期延误和额外成本增加。

他们向乙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延长工期3个月,并且补偿这3个月内工人闲置、设备租赁闲置等额外费用,共计300万。

乙开发商的态度:乙开发商觉得这是甲公司施工时的意外情况,不应该由他们全部承担。

他们认为甲公司在施工前应该做更详细的地质勘探。

解决方案:经过双方协商,找来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仲裁机构查看了双方的合同条款,发现合同中有关于“不可预见的地下文物发现”的条款,规定这种情况下工期应顺延,并且由开发商承担一定比例(80%)的额外费用。

最后乙开发商同意给甲公司延长工期3个月,并且补偿240万的额外费用。

2. 设计变更。

在施工到一半的时候,乙开发商突然要求更改写字楼的外立面设计,由原来的玻璃幕墙改为石材幕墙。

这需要甲公司重新采购材料,调整施工工艺,并且会导致工期延误。

甲公司的索赔:甲公司计算后,要求乙开发商补偿材料差价100万(因为石材比玻璃幕墙材料贵),并且延长工期2个月,同时要求补偿这2个月内的管理费用50万。

乙开发商的态度:乙开发商认为甲公司报价过高,他们觉得工期只需要延长1个月就够了,而且材料差价没有那么多。

解决方案:双方重新找了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和工程顾问对变更部分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材料差价为80万,工期确实需要延长1.5个月,管理费用为40万。

最后乙开发商按照这个结果对甲公司进行了补偿。

3. 恶劣天气影响。

在施工期间,遇到了百年一遇的暴雨天气,持续了1个月。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案例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案例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案例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有这么一个建写字楼的工程项目,甲方是个大公司,想建一个超酷炫、超现代化的写字楼来彰显公司的实力。

乙方呢,是一家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公司。

双方签了合同,合同里把工程范围、工期、价格啥的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二、合同变更的情况。

1. 设计变更。

工程开始没几个月,甲方的大老板突然去国外考察了一圈,回来就觉得写字楼的外观不够大气,想在大楼外面加一些很酷炫的玻璃幕墙装饰。

这可就和原来的设计不一样了。

乙方一听就有点懵,这意味着要重新采购材料,调整施工计划。

乙方就和甲方说:“大哥啊,您这突然来这么一出,我们之前的安排可全乱套了。

这得加钱,而且工期也得延长。

”甲方也觉得自己有点理亏,就说:“行吧,咱们商量商量。

”最后呢,双方重新签了一个合同变更协议。

协议里明确了甲方要为这个设计变更多付一笔钱给乙方,而且把工期延长了两个月。

这就好比你让厨师按照菜单做菜,结果菜炒到一半你说要加新的食材,还得重新调味,那肯定得给人家加钱,还得让人家多花点时间不是。

2. 工程范围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又觉得地下停车场的车位规划得太少了,想增加一些停车位。

这就涉及到要重新挖掘地下空间,加固结构等一系列工作。

乙方就很无奈地说:“您这是看到啥改啥呀,这工程范围一变,我们的人力、物力都得重新调配。

”于是,乙方算了一笔账,把增加工程范围所需要的成本,包括材料、人工、设备租赁等费用都列了出来,给甲方看。

甲方经过审核后,同意增加这笔费用,并且调整了整个项目的竣工日期。

三、索赔的情况。

1. 天气因素导致的索赔。

这个项目施工期间,不巧遇到了一个百年一遇的暴雨季节。

好多天都在哗哗下雨,工地都快成池塘了。

乙方的施工设备都被水淹了一部分,而且因为天气原因,工人也没法正常施工,好多天都只能停工。

乙方就觉得自己太冤了,这又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于是就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说:“您看这老天爷不给面子啊,我们的损失可大了。

设备得维修,工人停工也得给工钱啊。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土建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导致原定的设计方案无法实施,必须进行设计变更。

面对这一情况,甲方及时与乙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乙方根据新的设计要求,重新编制了施工方案,并计算了因设计变更增加的成本。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进行如下变更:1. 工程量的增加: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了10%,相应的工程造价也增加了1000万元。

2. 工期的延长:受设计变更影响,工期需延长3个月。

3. 材料费用的调整: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需要使用更高标准的材料,材料费用相应增加500万元。

4. 人工费用的调整:由于工期延长和工程量增加,人工费用相应增加300万元。

在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了工程合同变更协议,并对原合同进行了修改。

合同变更协议明确规定了变更后的各项条款,包括增加的工程造价、延长的工期、调整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等。

在执行新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发现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实际成本超出了预期。

为此,乙方向甲方提出了索赔请求,要求补偿超出预期的成本。

甲方对乙方的索赔请求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

最终,甲方同意了乙方的索赔请求,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索赔款项。

此案例中,甲乙双方在整个合同变更与索赔过程中表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和合作精神。

甲方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乙方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乙方在面对困难时没有逃避责任,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变更和索赔请求。

双方通过协商,公正客观地处理了合同变更与索赔问题,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工程变更索赔典型案例

工程变更索赔典型案例

在严谨的合同条款中,寻找变更索赔突破口1.案例背景(1)案例项目情况简介××(49.5MW)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位于××山脉北段,海拔为3400m。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施工与电气安装施工(电气一二次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

其中:①土建施工主要包括:中控楼,35kv配电室、检修间与油品库房、设备间、消防水泵房、室内外装修、室内外设备基础、接地工程、升压站围墙、道路硬化与电缆沟施工、地下污水、室内外消防、生活给排水系统施工等;②电气安装施工主要包括:2台110kV主变压器、110kV GIS、35kV开关柜、防雷接地工程、一二次电缆等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试验。

××(49.5MW)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合同工程造价总额1697.8万(2)变更的必要性:①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原招标清单工程量与施工蓝图存在很大的差异,对整个项目的创效造成很大难度。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分项工程漏项;(暖通工程、生活太阳能热水系统、生产用房照明、动力配线等分项工程)B.工程量不足;C.招标工程比施工蓝图要求标准程度低;(中控楼外装修标准档次提高)。

②工程施工期间正处于雨季高峰期,受连续雨天天气影响造成2012年7月份升压站站址东北侧山体出现大面积山体滑坡、站内生产区出现深度达2m大面积淤泥地质。

我项目部在清理滑坡土石方与场地内淤泥地质换填的施工中,投入大量人力机械,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大大增加了施工成本。

③因当地村民阻工、其他施工单位阻工堵路、业主设备运输堵路造成的我项目部施工材料无法与时运至现场造成现场停工。

④现场发生技术变更的项目较多,但现场变更多为单个工序发生变更,比较繁琐但变更涉与的费用不高。

2.情况分析(1)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本节内容均为招标文件、合同、招标技术条款原文摘抄)①特殊说明:综合楼所属宿舍、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主控制室、培训室、活动室等所配置的电暖器由承包方负责采购安装。

施工合同变索赔案例

施工合同变索赔案例

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案例一、背景某工程项目是一项以住宅为主的大型综合体建设项目,位于我国某市中心区域。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幼儿园等多元化功能。

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由某建筑公司承担施工任务。

二、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进度、投资等各方面的要求。

合同中规定了工程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程序、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等。

同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三、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业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导致工程变更频繁。

以下是本项目中的几个主要变更事项:1. 业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增加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

2. 业主方要求在项目中增加一所幼儿园,占地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

3. 由于政策调整,项目周边的交通规划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入口位置需要调整。

四、变更索赔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向业主方提出了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的索赔。

以下是建筑公司提出的索赔内容:1. 针对商业综合体的增加,建筑公司提出了额外施工费用5000万元、材料费用3000万元的索赔。

2. 针对幼儿园的增加,建筑公司提出了额外施工费用2000万元、材料费用1000万元的索赔。

3. 针对项目入口位置调整,建筑公司提出了额外施工费用1000万元、材料费用500万元的索赔。

五、变更索赔处理1. 业主方对建筑公司的索赔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建筑公司的索赔请求合理。

2. 双方就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达成一致,业主方同意支付建筑公司额外施工费用共计8500万元,材料费用共计4500万元。

3. 双方确认了工期调整方案,建筑公司同意按照业主方的要求,确保项目整体竣工时间提前1个月。

六、总结本案例中,建筑公司成功地对工程变更提出了合理的索赔,获得了业主方的认可。

这主要得益于建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索赔,同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

合同变更工程索赔案例

合同变更工程索赔案例

合同变更工程索赔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需求变更,要求乙方对部分设计进行调整,这导致了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难度的提升。

面对这一情况,乙方首先与甲方进行了沟通,指出由于合同范围的变更,原有的工期和成本已无法满足新的工程要求。

乙方据此提出了索赔请求,包括延长工期、增加工程款以及相应的间接损失补偿。

甲方则认为,合同变更是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所致,且乙方应有能力预见并承担此类风险,因此不同意乙方的全部索赔要求。

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乙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将此事提交至仲裁委员会。

在仲裁过程中,乙方提交了详细的工程变更记录、成本增加的凭证以及工期延误的相关证据。

甲方则提供了市场分析报告,试图证明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市场需求的变化可以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但甲方未能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点,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应当预见到此类变更。

同时,乙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是基于实际产生的额外成本和合理的工期延误,因此,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因合同变更导致的直接成本增加部分,并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

至于乙方要求的间接损失补偿,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仲裁委员会未予以支持。

此案例表明,在工程合同变更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并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后果。

对于承包商而言,应及时记录变更情况,合理提出索赔,并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请求。

对于业主来说,应在合同中预留适当的变更空间,并在变更发生时及时与承包商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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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订立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0天。

在合同中规定:
(1)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拖后1天罚款5000元。

(2)分项工程发生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该分项工程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1.1)。

(3)人工费为16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5元/工日,机械台班为500 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综合费率为30%。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注意: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批准,不等于监理工程师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不当,进度控制失控造成的损失!]计划工期为150天。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业主提供的场地未能准备好,使工作A和工作B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0天和10天,由此造成人工窝工8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

TF ,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使其作业时间增加了12天,并由此造成增加人工80个工日,材料费5万元,机械台班增加20个。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3000 3m 增加到4000 3m ,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 天。

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55 元/ m³m [因为这里是一个综合单价,所以不另加综合费]。

[ TFe =30 ]
事件4:F 为一个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原勘察报告中没有说明的较深的软土层,施工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配合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由设计单位对原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直接费8万元,因对F进行地质复查和处理,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6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事件5: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机械故障,使工作D的作业时间延长了15天,由此造成人员窝工3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

D TF ]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采取了加快施工措施,使I 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了12天,由于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为3万元。

最终工程完工,实际工期为183天。

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上述事件中,各项事件能得到的工期补偿各为多少?为什么?总工期补偿多少?
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多少?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施工单位得到的奖励(或罚款)为多
少?
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总额为多少?
[解]
1.事件1:
工作A 可以索赔工期20天,因为 A 为关键工作且属业主原因;工作B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因为B为非关键工作且大于作业时间延长值;费
用索赔:80×25+30×50
事件2:
工作C不可以工期索赔,因为C为施工单位自身原因;
事件3:
可以提出补偿要求,由于设计变更使作业时间增加10天,因为,工期不延长。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3m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3m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
[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
工作E 的作业时间增加为[(4000/3000)×30-30]=10,不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因为E 虽为非关键工作但此时有总时差-10=20大于其作业时间延长值;
事件4:可以索赔,因为是地质条件的变化且F为关键工作,工期索赔10天,费用索赔:[50×
160+80000]×130%+60×25+15×50]
事件5: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施工方自身原因;
事件6: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通过施工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

所以,总工期补偿20+10=30天。

2.
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150(原合同工期)+30(总工期补偿)=180 天。

所以,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为(183-180)×5000=3×5000=15000元。

3.
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款有:
事件1:80×25+30×50=3500元
事件3: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 3m
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 3m
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
事件4:
(50×160+80000)×(1+30%)+60×25+15×50=116650元
施工方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
3500+53625+116650=173775元
施工方可得到的实际费用补偿为
3500+53625+116650-15000=158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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