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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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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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劳动力的协议。

第四条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雇主不得设置额外的不合理条件或要求劳动者放弃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强制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双方的名称、地质;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6.劳动者享受的休假、休息等福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八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第九条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经济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得到治疗、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监督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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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劳动者的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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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宪法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完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境内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以劳动和劳动报酬为内容的协议,劳动者为一方,用人单位为另一方,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应当通过协商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收到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事宜,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或者无固定期限的。

1.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情况下可以订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确需使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确需临时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招用初次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或者其他有就业困难的劳动者的。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后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无故不到岗三天、劳动者重大失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继续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再适用。

第十一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为30天,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章: 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动者,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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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解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循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条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违反本法的行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得侵犯。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有条件:1.劳动者应当具备劳动能力;2.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真实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有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因合同约定情形发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期限劳动合同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以确定的工作期限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过期后,劳动合同不解除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和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最低保障。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劳动者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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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家庭式企业雇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样享有劳动合同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财产,侵害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五条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限制或者剥夺。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劳动关系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协助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八)劳动纪律和考核办法;(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十)劳动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与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金、抵押财产的,应当从法律产品的角度审视并解决此问题。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或者克扣其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或者其他方式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或者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分配、挪用、侵占、私分企业的财产等。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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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行为标准,公平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处理的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分配、职工教育和培训、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但是,下列劳动关系除外:(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采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的。

(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四十四小时的。

(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存在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七)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目录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目录劳动合同。

目录劳动合同是为满足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多、工种、工作岗位相对固定、需经常变动劳动力的需要,统一约定某些劳动合同条款和待遇。

目录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相应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款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生效条件。

第八条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除遵循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外,还应当经劳动者认可。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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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完整版(实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平公正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平公正地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五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六条【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保险性】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附加的保险。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报酬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解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劳动报酬的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用人单位变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任务,不得降低劳动者的报酬。

第十八条【劳动报酬与劳动质量的关系】劳动者的报酬应当与其劳动的数量、质量、效益等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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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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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 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实现 劳动过程的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劳动合 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 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条款进行 的修改或补充。 (二)条件 (三)程序:1.提出要求 2.做出答复 3.签订协议
案例分析

李师傅在北京某公司工作十年,劳动合 同一年一签,到第十一年双方续签劳动合 同时,李师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公司不同意。公司要求只能签一年期 劳动合同,否则将不与李师傅续签劳动合 同,李师傅为了保住工作,只好与公司又 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第十一份劳动合 同期满后,公司未与李师傅续签劳动合同。 李师傅以公司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为由,要求确认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


从农村来江苏打工的小王被机械厂录用, 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机 械厂以双方系事实劳动关系为由,提前一 个月书面通知小王终止双方的事实劳动关 系。 问题:你认为机械厂能否与小王解除劳动 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 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二)按照工作时间划分 劳动合同可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 日制劳动合同。
第五节 劳务派遣制度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是指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与接 受派遣的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签订 劳务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 位的指挥和管理,以获取一定收入为目 的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


二、严格规制劳务派遣单位 (一)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 (二)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角色和地位 (三)规定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向劳 动者收取费用

2007年9月,小朱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 期,小朱提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而该公 司却认为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小朱的服 务期还未满,小朱应继续为该公司工作。 如果小朱一定要离开该公司,就应该按照 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 小朱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已届 满,合同当然应该自然终止,不知道自己 是否要依据培训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若要 承担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订立劳动合同中的法律责任 (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三)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四)劳务派遣中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一)违约责任 (二)赔偿责任 三、政府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小王于2006年6月份入职北京一软件公司, 软件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二年期限的劳动合 同,合同约定月薪为人民币3000元,合同 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乙方(劳动 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向甲方(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0元,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小王觉得该 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想解除劳动合同, 但又担心要承担违约金,所以一直未向公 司提出。

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 与江苏省徐州市某区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 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 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 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 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 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1500元,给付经济补偿 3200元;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 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责任

林先生在A私营公司已经六年多了,月工资为 1500元。因为公司改变了经营范围,有几个岗位 均不适合林先生工作,林先生在公司没有具体事 情干,就打杂,哪里需要人手就去帮忙。公司出 钱对林先生进行业务培训,可是林先生仍然不能 适应工作的需要。赵经理找到林先生谈心。公司 认真协商之后,要求与林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林先生认为公司的提议有道理,故而同意与公司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赵经理认为林先生是个好人, 对公司有过贡献,觉得解除合同后有些过意不去, 决定给林先生2000元作为慰问金,林先生表示感 谢公司的厚爱,非常满意地离开了公司。后来, 林先生听朋友说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到 公司补助三个月的工资4500元,林先生就去找赵 经理协商不成,便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劳动仲 裁委员会。林先生的申请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国庆节前,齐小姐一肚子气离开了南京某 科技公司:她在公司做满3个月试用期后, 又被“考察”了3个月,等于“试用”了两 次。最后老总告诉她,“你不适合这份工 作”,将她轻松踢走。 问题:你认为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2004年9月,小朱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一 家外资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公 司为了提高小朱的工作技能,2005年9月, 该公司把小朱送到日本进行专门培训3个月, 并与小朱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在 接受培训后,小朱必须 再为公司工作4年, 在这4年里小朱如果要离开该公司,必须赔 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但是,公司与小 朱并没有重新修改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订立 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 1.主体合法 2.目的和内容合法 3.程序 合法 4.形式合法 (二)公平原则(三)平等自愿 (四)协商一致(五)诚实信用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意志的限制性 3.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 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 5.劳动合同是双方选择确定的 6.劳动合同是有偿的合同 7.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的规定 8.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期 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 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分为法 定解除和协商解除。
永远签不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2006年8月小丽高职毕业后,应聘在上海某实业 有限公司任设计师助理,当时劳动合同的服务期 是1年。今年8月28日,小丽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1年,但合同的用人单位却是“上海某贸易有限公 司”。此后小丽得知,明年1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 立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丽还了解到, “实业公司”和“贸易公司”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他注册“贸易公司”的目的就是用来和员工签劳 动合同。只要员工每年在这两家公司之间轮换签 订劳动合同,员工就永远签不到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得知真相后小丽很生气,不知该怎么办?

鉴于劳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小 包工头向39位民工出具了工资欠条凭证, 监察大队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民工 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民工 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认定工资欠条凭证 具有法律效力,责令该建筑工程项目部全 额支付工资。5月26日,被拖欠工资的民 工悉数拿到了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第七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作用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 立劳动关系, 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确认 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 2.劳动合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 手段和工具 3.劳动合同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 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 4.劳动合同是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的一项基础保障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劳动合同 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支付违 约金的责任,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义务, 小王看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后,认为自己的情况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金责任的情况, 于是咨询如下问题: 1、我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 效?2、我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同意,我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 金?

三、严格规制用工单位 (一)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劳动条 件和标准 (二)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劳动标准 按用工地标准执行 (三)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机 构

四、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一)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二)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五、对劳务派遣的一般性规定 (一)规定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签 订劳务派遣协议 (二)规定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程序

(一)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四)解除合同的程序: 1.提前书面通知 2.征求工会意见 3.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含义 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主体 资格消失,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 的制度。 (二)条件 (三)程序: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 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提议 (二)协商 (三)签约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及处理 (一)确认 (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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