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汉孝产业园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合集下载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8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协议类型:PPP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履行期限:18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中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涉及各类用地的具体比例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 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协议审议情况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7月取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浙江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临2018-160号公告)。

根据上述《成交确认书》及双方协商,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了《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 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披露的临2018-026号公告)。

1。

华夏幸福:关于中金-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中金-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2019年10月10日召开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11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金-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的临2019-185号及临2019-186号公告、2019年10月11日披露的临2019-191号公告和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临2020-028号公告)。

中金-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通过簿记建档,本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证券已经得到全额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由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

截至2020年3月19日,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9.1亿元,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项计划认购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大信浙验字[2020]第00008号验资报告。

现认购资金已达到本专项计划募集规模,本专项计划于2020年3月19日成立。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实际兑付日为该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ppp融资案例

ppp融资案例

案例一:随州殡仪馆PPP项目融资交易结构剖析一、湖北随州殡仪馆PPP项目概况殡仪馆项目位于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新殡仪馆(含公墓)共征地29.3公顷,拟投资9000万元,计划2到3年时间搬迁殡仪馆。

随州市现只有一个很小的殡仪馆,公墓也只有白云山公墓,当时投资1000万建设,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而周边地市都有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和公墓,所以市政府决定新建殡仪馆和万安公墓。

2013年,随州市政府决定由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成立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负责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因国家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多次发文要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分类治理、整顿政府融资平台,将政府融资平台的政府信用彻底剥离,让融资平台成为完全的市场化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在此背景下,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无融资能力继续向项目业主——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再次背景下,市政府遂采取PPP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完成该殡仪馆项目,确保按期运营。

殡葬项目是政府公共事业性质项目,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与特许经营性,尤其在广大县域区域内,因国家实行殡葬改革,严禁火葬,因而殡葬经营管理的经济价值更加突出,盈利前景较好,属于使用者付费,且付费收入完全能够覆盖PPP项目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很好PPP 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划分和风险分担机制,授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经营或者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实施特许经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可经营性,风险可分担;项目建设运营的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能够物有所值,即与传统政府投资模式相比,社会资本参与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或者有效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运行机制、优势及风险华夏幸福2002年在固安县率先探索产业新城开发性PPP 模式,为政企合作开发产业新城提供了优秀范例。

党的十八大以后,华夏幸福的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迅速扩张,目前已布局于全国60余个区域,业务版图覆盖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郑州、武汉等全国15个核心都市圈、 13个省级行政单位,在我省周边的湖南、湖北、浙江、安徽、广东均有产业新城合作项目。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 模式也得到了得到各级政府广泛认可。

河北固安产业新城、江苏溧水产业新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产业新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产业新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产业新城五个项目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

其中,固安产业新城还入选全球60个可持续发展PPP案例。

京津冀都市圈非京长三角都市圈上碑.南亭.杭辩.合度粤港澳都市国广州.漏圳篙潜都市圈郑州,直汉,成都图i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国内布局情况一、运行机制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是以实现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以产业开发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运营等综合开发服务,社会资本承担主要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责任,投资回报与绩效挂钩的创新性PPP模式。

(一)运作机制在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中,政府是园区开发建设的决策者,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质量实施监管,并专门设立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接相关事务。

华夏幸福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接受合作区域所在地方政府的委托,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开发协议,设立项目公司,为区域提供包括规划设计与咨询、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以及城市运营服务共六大类、全流程的一体化运作综合解决方案。

其中,产业发展服务是核心,具体包括华夏幸福在委托区域范围内进行的产业定位、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招商引资、投资服务、产业升级等服务。

图2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运行机制(二)回报机制地方政府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至地方财政后,按照约定比例留存,剩余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通过安排预算支出,作为支付公司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并完善各项收支手续,以保障公司各项服务费用的顺利支付。

孝感方特施工中标单位

孝感方特施工中标单位

孝感方特施工中标单位(最新版)目录1.孝感方特施工项目概述2.中标单位介绍3.中标单位的优势4.项目意义及影响正文孝感方特施工项目位于我国湖北省孝感市,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建设施工项目。

近日,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已经揭晓,以下是对该中标单位的详细介绍以及项目意义的解析。

一、孝感方特施工项目概述孝感方特施工项目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建筑、市政、园林等。

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预计建设周期为 3 年。

项目旨在提升孝感市的城市品质,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二、中标单位介绍中标孝感方特施工项目的单位是湖北建工集团。

湖北建工集团是一家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

该集团曾承建过多个大型项目,具有良好的业界口碑和社会影响力。

三、中标单位的优势湖北建工集团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孝感方特施工项目,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丰富的施工经验:湖北建工集团成立以来,已经承建了数百个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

2.专业的技术团队:集团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具备高水平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能力。

3.良好的口碑:湖北建工集团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曾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

四、项目意义及影响孝感方特施工项目的实施,将对孝感市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项目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其次,项目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最后,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促进孝感市与其他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城市竞争力。

总之,湖北建工集团中标孝感方特施工项目,将有利于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孝感市的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2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2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27号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转报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请示》(鄂发改财贸〔2019〕259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9.6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高新区棚改二期工程项目(春尚高层、魏站、吴龙湾)。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四、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五、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在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完毕。

期间,如按照有关规定需更新财务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继续符合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报我委备案。

邓爱华、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邓爱华、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邓爱华、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15【案件字号】(2021)鄂09民终88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石仁礼汪书力张杨玉【审理法官】石仁礼汪书力张杨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国林;杨火清;许三红;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天屿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当事人】许国林杨火清许三红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天屿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许国林杨火清许三红【当事人-公司】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天屿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建华湖北谛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建华湖北谛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建华【代理律所】湖北谛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许国林;杨火清;许三红;湖北天屿湖生态文旅有限公司【被告】湖北汉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邓爱华等371人提交的证据是照片打印件,没有提交原始载体,无法核实照片的真实性,汉唐物业公司对邓爱华等371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故本院对邓爱华等371人提交的证据不予采信。

汉唐物业提交的三组证据与本案事实关联程度不高,邓爱华等371人对汉唐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认可,故本院对汉唐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予采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法定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特别授权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在建项目转PPP模式的案例分析——以孝感市文化中心为例

在建项目转PPP模式的案例分析——以孝感市文化中心为例
三、项目合作主体
孝感文化中心项目是在建项目转 PPP 模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 期土建工程由孝感市城投公司发包,中交四公局承建。转 PPP 项目后,孝 感文化中心项目的实施机构是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建 设期内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项目公司孝感 市金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由孝感市城投公司以其本项目部分权益(含 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资(以资产出资约占注册资本的 49%)设立,超出城 投公司出资部分为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采取债权融资取得(以现金出资 约占注册资本的 51%),中选的社会资本则是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孝感 市金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孝感市文化中心转 PPP 模 式后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等工作。各合作主体之间如下图所示。
六、经验总结
通过孝感文化中心项目的案例,我们还可以总结出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科学的资本来源可以避免二次招标 通常来说,成立项目公司后会面临施工单位二次招标问题。但结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如社会资本方有施工能力可以不再进行 施工招标。为此,孝感文化中心的项目公司可以直接委托社会资本方中 交四公局为施工单位。 (二)合理的注资方式可以促进项目推进 通过对在建项目进行等值评估的方式实现在建项目转 PPP 模式,以 实物出资的方式解决注册资本问题,一方面避免了国有资产交易税费问 题,另一方面简化了操作程序,有利于项目的工作推进。 (三)合同的延续促进法人主体平稳变更 在采取 PPP 模式后,将由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以及竣工验收及办理产权证。项目通过采取原服务商、城投公司、项 目公司签署三方合同的形式,由项目公司承接原法人主体(城投公司)的 权利与义务,以此保证了本项目法人变更的无缝对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29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汉孝产业园
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协议类型:PPP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协议履行期限:27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中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涉及各类用地的具体比例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 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
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协议审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12月取
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汉孝产业园PPP项目的成交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的临2018-285号公告)。

根据上述《成交通知书》及双方协商,公司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8 年12 月25 日签署了《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汉孝
产业园PPP 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协
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 年2 月2 日披露的临2018-026 号
公告)。

二、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甲方: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项目概况
甲方将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称“合作区域”)
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北至复兴大道、盛家湾、金背山村,南至祝站镇行政边界、临空区横五路,西至孝汉大道、野猪湖畔,东至祝站镇区、临空北东外环路。

合作区域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履行政府职能、主导重大事项决策、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实施项目监管。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乙方负责投入资金进行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合作排他性与合作期限
1、在本协议项下双方的合作是排他性的,非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可撤销或变更。

2、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7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公司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合作区域内独资成立专门从事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

(五)乙方收取服务费用的对外项目和结算方式
1、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服务费,具体包括建设成本和合理回报两部分,合理回报按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的15%计算。

2、就土地整理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服务费用,具体包括土地整理服务成本和合理回报两部分,合理回报按土地整理服务成本的15%计算。

3、就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

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按照合作区域内入区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

4、就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等费用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

5、就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等费用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但不超过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6、结算时间
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费用,甲方应于具体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后60日内完成结算;当年土地整理服务费用,甲方应于乙方土地整理服务支出实际到位的下一季度完成结算;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用,每年结算不少于两次,末次结算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运营管理维护服务费用等,甲方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

(六)资金来源和保障
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原则,甲方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即扣除上缴中央、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后的收入),按照约定比例留存后的剩余部分依法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通过安排预算支出,作为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并完善各项收支手续,以保障乙方各项服务费用的顺利支付。

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财政收入是指合作期限内合作区域内的单位与个人经营活动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原有企业原址产生的税收收入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含专项收入和专项基金等)。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需要融资时,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甲方或其职能部门予以全力支持;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办理或为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争取各项最优惠的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