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更新改造中公众参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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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_基于扬州旧城更新实践

旧城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_基于扬州旧城更新实践

参考文献: [1]汪志强. . “民主化” 的更新改造之路——对旧城更新改造中公众参与问题的思考. 城 市规划. (7) . 2002 [2]陈锦富. 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 城市规划. (7) . 2000 [3] 理查德・ C ・博克斯. 公民自理: 引领 21 世纪的美国社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4]龙腾飞, 施国庆, 董铭. 城市更新利益相关者交互式参与模式. 城市问题. (6) . 2008 [5]唐文跃. 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与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 (9) . 2002 [6]徐善登, 李庆钧. 论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民主价值. 理论与改革. (2) . 2009 [7]钱欣. 浅谈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城市问题. (2) . 2001 [8]约翰・克莱顿・托马斯.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 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结合扬州的旧城更新公众参与实践, 分析、 探索当前我国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并从三个方面较为具
◆政法论坛
过程中并非如此, 社区人力资源遭到闲置、 冷落, 仅有 9. 5%的居 民反映政府与居民经常沟通, 65. 34%的居民反映偶尔沟通或不 沟通。 (三)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限制 首先, 在老城区居民参与中存在经济限制。 政府确定了与居 民合作改造其房屋的费用分担比例为 3: 7, 30%的费用由政府补 贴, 70%由居民自己支付。在老城区低收入群体居多、 建材劳工 价格不菲的今天,势必有一部分居民难以承担全部更新费用的 70%, 这种经济限制就将那些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仍承受不起的 居民家庭排除在公众参与之外。 其次, 更新区外其他市民的参与 欠缺。 虽然老城区居民是改造中利益密切度最高的人群, 但老城 区 5. 1km2 的占地面积、 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对整个扬州市发 展的社会影响力, 决定了它既是居民的, 又是市民的, 所以其更新 方向仍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倾听他们的心声, 然而实际过程 中这并不包含在内。最后, 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在国外的老城 更新中, 不乏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参与, 它们能够在整个改造过程 中担当重要的角色, “在促进城市更新中的民主化进程和促进城 市社会、 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 三、 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产生不足的原因具有多样性, 如公众参与立法缺失、 政府民 主意识薄弱、 参与途径单一等, 因此, 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来 解决旧城更新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 公众参与立法 旧城更新公众参与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缺乏法律依 据, 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不明, 因而需要将公众参与立法。主要 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 在现有的 《城乡规划法》 中, 进一步确立 公众参与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将其与规划编制、 审批直接 挂钩, 保证能在宏观和统筹的角度普遍规范各地旧城更新公众参 与的框架, 使其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其次, 各地需要根据自身 实际, 依据 《城乡规划法》 的要求和本意, 出台相应的旧城更新公 众参与法规, 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可行性。再次, 公众参与 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不仅是在城市规划领域。 国 家应制定规范政府行政管理的行政程序法, 将公众参与列为其中 重要一项, 从而能够全方位地保证公众参与的法定化和行政程序 的法制化。 (二) 建构民主的政府 公众参与旧城更新 “归根到底就是一种参政议政的民主权 利, 公众参与规划的问题也就是一个行使公民权的问题。 ” 因而政 府的民主理念对公众参与的影响甚深。任何公共价值都是利益 的载体, 民主也不例外。 民主价值的实现会带来增强政策的科学 性、 可接受性、 利于政策实施、 协调官民关系等诸多利益, 这些利 益的达成又会产生更多其他的利益。如果公众参与是对民主价 值的一种投资, 那么这将是一个长期、 艰巨的投资项目, 同时它的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旧区改造公众参与策略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旧区改造公众参与策略研究
总 体 来 说 , 旧 区改 造 过 程 中 公 众 对
益均 衡 点 .鼓励 利益 相关 者参
与式 管理 以保证 相关 制度 的顺
利 实施 。
关 系到利益相关者 自身利益 的参与 比较 多 ( 如就业 、 住宅 、 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 、 拆迁补偿等 ) 而涉及公共利益方面 ( 如 历史文化和环境的保护 城市道路布局、
j 于改造 。通过这两轮 旧区改造 ,上海拆除了中心城 区大
的 旧住房 , 大地改变了城 区面貌 ,改善了居 民的居住 极
件 ,城市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也得到 了根本性的改善。
与此 同时 ,公众参与进程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在
共参与政策方 面 , 上海逐步走向透 明化和法制化 。例如
:0 3 《 20 年 上海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 制定

必要的听证会启动机制等参与形式和路径 公众参与的博 弈环节缺失 ,公众参与的效果和实际参与程度不高 。
个在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多重 目标共 同实现 的过程。因
此 ,需要建立起一个全民参与 、鼓励竞争 、力争生存、适 应能力强 的组织 , 而有效的承担着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需 从 求的制度供给。利益群体分化引发的不 同部门、不同利益
公 民的利益 ,有利于增加社会财 富,提高社会福利 ,促进 社会发展 ,改善公共环境 ,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 因此 ,政府在制定 旧区改造
公 共政 策时 ,有 必要 进行 利益 相 关者 的细 分和 利益 描述 ,引 入 公众参 与机 制 ,并 且寻 找利
13 . 公众缺 少全过程参与
D c mb r 0 8 5 e e e 2 0


12公众参与缺乏机制引导和操作指南 .

城市更新建设中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城市更新建设中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城市更新建设中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发布时间:2023-01-11T02:30:12.430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第16期第8月作者:白雪1 王峥2 [导读] 最近几年,我国很多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工作,这是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办法。

但是由于顶层设计不到位、资金缺口问题严重,导致城市更新的速度和质量非常一般。

白雪1 王峥21上海中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000 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摘要最近几年,我国很多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工作,这是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办法。

但是由于顶层设计不到位、资金缺口问题严重,导致城市更新的速度和质量非常一般。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城市更新建设中的问题展开全面细致地分析探讨,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为以后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城市更新;问题;改善措施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旧城区的许多隐患和社会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例如旧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全、旧城镇交通设施不完善等,极大地拉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

因此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序实施,提升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城市更新建设中的问题分析虽然我国的城市更新已经有了很长时间,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城市更新依然有很多问题尚未解决,相关内容如下所示:(一)城市更新缺乏统筹规划城市更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旧厂房、旧城镇、旧小区等多方面内容,但是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导致城市更新效率十分低下。

首先,如今旧城镇、旧校区混杂在一起,不同的存量空间资源是由不同部门负责管辖的,例如土地资源由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旧小区由城乡建设部门管理,各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不同的改造计划和审批制度,导致城市更新工作呈现出政出多门、杂乱无章的现象。

然后,城市更新是一项整体性工作,与周围的建筑规划、空间结构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当前城市更新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更新之后的城区与周围地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最终的更新效果也非常一般。

公众参与城市更新的案例

公众参与城市更新的案例

公众参与城市更新的案例一、简介公众参与城市更新,就是通过向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和参与,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来提升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公共治理形式。

公众参与城市更新可以由市政府发起,也可以由社会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发起,具体包括调查、参与、协商等,以及社区共同参与更新等。

公众参与城市更新的案例数不胜数,可以从许多城市政策和项目看到,如城市建设、绿化和文化艺术发展等。

本文将介绍几个典型的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公众参与的案例,以期能够更好地给出公共治理的启示,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二、典型案例1.西安兴庆区古城改造西安兴庆区古城改造是中国最大的文化旅游项目之一,其目的是改善居民生活,提升城市文化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在实施此项目时,市政府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展分组讨论。

市政府首先建立起以居民、学生、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为主要成员的讨论小组。

在小组内,参与者可以提出建议,提出他们对城市改造的想法,而市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想法来进行编制项目方案。

此外,也组织全民在线讨论和调查,以了解居民的需求。

2.成都武侯区改造成都武侯区改造项目的宗旨是通过改造城市来改善居民生活,建设美丽乡村。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政府与居民签署协议,居民将在此次改造中获得收益,有利于居民生活情况的改善。

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居民意见,尊重居民的权利和利益,并将居民进行分组,分享实施项目的各个环节,例如设计、建设、管理等,居民可以参与讨论和选择,以选择民生项目。

3.上海浦东新区闵行大学城改造上海浦东新区闵行大学城改造项目,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政府采取启动的全面参与形式,征集居民意见,组织居民面对面交流,并在公众开放日中提供建筑的设计方案,以供居民进行讨论和投票,最终形成改造方案。

三、结论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公众参与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也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生活。

基于公众参与的旧城改造模式研究

基于公众参与的旧城改造模式研究
图片
即使大家对南京话的观点不尽相同,但还 是有很多南京人希望南京话能够顺利地传 承下去。调查中居民何女士表示,南京话 象征着南京的地方特色,是一种非物质文 化遗产,如果南京话在传承的过程中出现 断层,那么以后的小孩就不知道家乡的方 言,那就太可惜了。无论对于一个城市还 是后代来说,方言流失都是损失。
我国建国以来一直施行的是土地国有政策,20世 纪90年代为适应市场化的转型而采取了土地所有 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多年来的土地划拨制度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遗留下了许多问题,一方 面,完全无视经济规律和土地价值规律,使大量 旧城的功能布局十分不合理;另一方面,“单位 制”内部功能的 “大而全”“小而全”。其引 发的不同部门、不同利益群体。在计划经济条件 下修建的一个个 “独立组团”之间的矛盾,最 终使得旧城改造过程演变为一个讨价还价的利益 博弈过程。
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南京规划局想到用南京高校的智力资源和专业力量,开创了公众参与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新模式。2014年7月,由南京规划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 合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三所高校的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志愿参加,开展南京市秦淮大油坊巷历史风貌区小西湖片区保护与复兴规划研究志愿 活动。 该活动自7月初启动以来,三所高校的48名规划志愿者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历时3个多月,开展了深入、详尽的入户调研及城市设计。不仅对现状产权关系、居民构成、 建筑功能属性、建筑质量、基础设施、居民生活条件、历史文化资源等各类要素进行详细调查与评估;而且在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及历史资源点的基础上,策划完善各类 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及卫生条件,并赋予地段内历史文化展示及利用的功能,并提出分层次、分阶段、强制性与弹性控制相结合的推进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为今后街区、风 貌区的保护与复兴提供新鲜的思路。 比如在更新机制与策略上,规划志愿者们提出了由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转变为上下结合的政府引导、社区共建与公众参与的模式。在更新目标上,也不再仅仅是物质空 间的整治与翻新,而是赋予了深刻的社会、人文内涵。在资金筹措上,也提出了多元化资金筹措的模式,通过政府启动,多元参与的方式带动社区参与,吸引社会投资主体 进入,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杠杆效应,形成资金滚动运转的良性循环。

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 学 论 坛
掰馕
旧城改造 中存在四川 I 省 资阳市 6 4 1 4 0 0 ) 摘 要: 旧城 改造是在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 的必然选择 , 也是城市实现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旧城改造能够不仅 能够改变城市的面貌, 而 且可以提高人 民的生活水平, 增添城 市魅力 。但是 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相关利益处理不当等 原因, 目前我 国的 旧城改造过程中存 在许 多问题 , 给 旧城改 造 工作 带来 了难度和诟病。基于此 , 本 文对 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 , 然后根据这些问题提 出了几 点相关对策, 以期为旧城 改造工作提供…定的

造 还要与城市规划相统一, 避免重复建设 , 要注重对城 市环 境的综合考虑, 节约城市资源。最后 , 旧城改造要按照相关 规划稳步推进 , 要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因地制宜 , 采取分批 、 分期、 综合的改造 方式科学 的推进旧城改造工作 。 ( 二) 注 重 城 市 绿 色 景 观 营 造 旧城 改 造 要 注重 绿 色 景 观 的 营造 ,让 旧城 改造 真 正 的实 现 改 善 人 居 环
四提高公众参与度旧城改造是城市所有人民的事情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应当充分的了公众的需求尊重公众的改造意愿相关负责任和工作小组在旧城改造前期要深入的走访群众认真收集人们关于旧城改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且要将旧城改造精神宣传到位让公众和政府一起参与到旧城改造工作中提高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群众对旧城改造的认同感获得公众的大力支持
参考。
关键词: 旧城改造 ; 公众参与 ; 问题对策
旧 城 改造 是基 于 改 善 人 民的 居 住环 境 、 提 高人 民 的 生 活 品质 和 提 升 城 市服 务功能等角度提 出来的一项惠民措施 , 是建设社 会主义社会 和节约型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举 措 , 但 是 在 实 际 操 作 过程 中 , 存在着改造方法落后、 缺 乏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摘要]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的活动,理应倾听公众的声音,满足公众的真实需求,本文重点阐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探讨健全和完善公众有效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问题;完善途径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在西方国家中逐步发展成熟,并成为城市规划的基本方法之一。

1980年代末才被引入我国城市规划学界,最近十几年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一直是城市规划领域的热点。

尤其是在2008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时,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了法律保障。

但是,在理论研究之外,城市规划在现实中的公众参与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在制度建设上尽管我国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已经提出了规划审批前必须有公示、征询意见等过程的法律规定。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公众作为最切实的受众,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其中。

我国公众对城市规划过程的参与还处于Arnstein的阶梯理论中的最低层次一向“象征性参与”过渡的阶段。

1.国内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现状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尚属自发的个人行为,对规划决策极少产生影响,公众参与几乎流于形式。

城市规划、建设几乎完全由政府部门来执行,公众参与对决策基本上不能产生实质性的效果。

1.1外来制度尚未本土化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制度都是来源于欧美,对中国来说就属于外来文化。

因此在引进城市规划制度的过程中,就面临着如何在本土传统文化与外来制度之间寻找平衡点的问题。

在国外,公众参与是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由于其特殊的文化和城市规划的长期发展,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度,公众参与已经成为现实,且已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一旦被中国当成工具而简单的复制过来,在使用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当它面对当地的具体问题时也难以避免地会出现变形。

法律制度不健全,体系尚未建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确认。

城乡规划法中公共利益与公众参与的研究

城乡规划法中公共利益与公众参与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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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访谈的方式,邀请城乡规划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公 众代表,就问卷调查结果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3、公众参与的机制和程序不够透明和公正,容易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 4、部分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足,有待提高其能力和素质。
参考内容
引言
引言
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公众参与则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能够促进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 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本次演示将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进 行探讨,旨在促进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路径3:建立反馈机制
路径3:建立反馈机制
为了确保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政府和规 划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划过程中予以回应和采纳。同 时,应将规划结果向公众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从而增强公众的信 任感和参与积极性。
实际意义
实际意义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首先,通过公众参与可以进一步提 高城乡规划的质量和可行性,避免规划过程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其次,公众参 与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各方利益均衡,减少因规划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为了证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演示选取了国 内外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例如,英国伦敦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通过引入公众参与 机制,成功推动了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国内某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缺 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导致部分市民对改造方案产生质疑和不满。这些案例表 明,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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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旧城更新改造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摘要: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迅速推进,旧城更新日益成为城市规划所要注目的焦点。

结合近年来旧城更新改造中公众参与的现状特点,在分析旧城更新改造引入公众参与必要性的基础上,初探了旧城更新改造中的公众参与之路。

关键词:城市规划;旧城更新;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样化、利益集团介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它强调公众(市民)对城市规划编制管理过程的参与。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公众参与逐渐成为西方城市规划的重要一环。

西方城市规划主要是一种实施计划管理和空间开发的公共行动,与传统上自上而下、命令式的强制性管理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引入专家咨商论证、相关利益团体和个人之间的对话协商,以求达到各集团利益的协调。

这种做法,日益成为西方国家旧城更新、新区开发等城市建设中主要的操作方式和原则。

19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经济的普遍增长及城市化推进的加快,旧城更新也日益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心,一些特大城市更率先实施了一批有影响的旧城更新项目。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随之浮现,例如城市传统风貌消失、大规模拆迁造成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损失等。

与此同时,公众参与日渐进入我国规划学界的话语圈,这是“以人为本”、强调社会公平和福利经济的现代规划理念在我国城市规划发展进程中的体现,同时也是民主化建设逐步深入的表现。

1. 我国旧城更新改造中公众参与的现状特点1.1 “被动式”的过程性参与多,“主动式”的决策性参与少目前,旧城更新改造中的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更新改造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为了了解现状情况,而在公众中展开询问、座谈等形式的调查;另一则是在设计完成后,专业人员对公众所做的设计宣传、教育等;最后是公众在房产购买时的投资参与。

这三种参与方式按照s.r.安斯汀的观点都只能归为假(非) 参与和象征性参与,所以从本质上说这些只是一种“被动式”的过程性参与,而真正意义上的“主动式”决策性参与——即居民对旧城更新的项目策划、投资、设计、管理等具有一定决策权的参与几乎微乎其微。

1.2 关切到公众自身利益的参与多,而公共利益方面参与少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物质生产还未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居民生活水平总体来看还比较低,而且旧城内中低收入者又比较多。

这就决定了在旧城更新改造中居民的参与首先必然是与他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物质现实(如:就业、住房、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拆迁补偿等),而对一些公共利益方面 (如: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城市道路的布局,旧城更新改造与城市总体发展的关系等)自然关注就少得多。

这一方面虽然反映出历史与现实局限性所导致的我国居民规划素质不高的客观现实,但是不可否认长期以来规划设计者对公众参与的引导不足应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所在。

1.3 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很高,但实际参与的渠道和方法却很少在旧城更新改造中,由于住宅的拆迁、安置、补偿以及就业地点的变更、邻里关系的重组等都会直接涉及到居民自身的物质利益与精神情感利益,因此,居民十分积极地要求参与到旧城更新改造中去。

但是,由于我国的公众参与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无论是从公众参与的立法、制度、机构组织,还是从具体的运行方法来看,都存在着很大的空白。

这就使得公众参与,除了传统的“被动式”参与外,成了无渠之水,自然也就形成了居民参与积极性很高而现实可参与的渠道和方法却很少的尴尬局面。

2. 旧城更新建设引入公众参与的必要性2.1 旧城更新中存在的矛盾2.1.1 城市历史风貌保持和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之间存在的矛盾大多数城市旧区的主体是长期发展形成的旧居住区,它们代表着城市历史文化积淀的部分。

但是这些居住区往往人烟稠密,建筑拥挤,公益设施缺乏,绿化、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条件比较简陋。

如何在保持城市历史风貌延续的前提下,尽可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是一个重要课题。

2.1.2 旧城社会经济网络和房地产开发商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旧城老居住区通常是传统的邻里社区,长期共同生活,邻里关系密切,居民间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纽带,社区中居民的地域归属感强,社会交往网络不仅塑造了社区的情感认同,更起着经济安全网的作用,并承载着城市历史信息的传递,维系着传统市民精神的传承。

然而利益驱动、效率优先的房地产商开发则倾向于以高密度、高容积率的现代型住宅小区来取代旧居住区,这种做法必然会影响乃至破坏多年传承下来的社会关系网络。

2.2 旧城更新中面临的社会公平诉求我国多数旧城居住区在经历了解放初人口的膨胀、文革时期的破坏,1990年代之后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的冲击和城市职工下岗转产的过程之后,拥挤与损毁程度日重。

随着我国居住形态和社会经济的变化,现今仍然生活在旧区的居民多半是没有能力脱离这些地区或是依赖旧区社会经济网络生活的低收入者。

政府实施组织的旧城更新本来应该可以满足他们改善生活环境的愿望,但是现实中的操作行为却往往事与愿违。

旧城更新通常有以下类型:一是功能置换型,改变原有的用地与建筑使用性质,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其改造方式以整体拆迁为主,也有少数对旧街区和建筑进行修理整治,此类案例通常费用较高,不具备普遍的推广意义。

二是保持居住用地性质的提高密度型,采用拆迁方式,通过土地置换和加大开发强度获取利益,这种方式在我国较为普遍。

三是保护修缮型,主要针对历史地段和保护区,以保护为主,进行保护性修复和改善设施。

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地段采用这种方式,如平遥古城。

四是渐进式更新型,采用延续城市发展脉络,维持地区相对稳定发展的小规模整治方式,这方面我国尚无成功实例可循。

国外主要依靠居民、社区以及社会非盈利组织,通过专业设计人员的技术支持,并且得到政府的认可和资助,对社区进行建筑和环境整治,甚至进一步复兴地区经济活力。

我国城市旧区通常占据市中心区边缘的有利区位,随着城市功能的提升及用地功能的调整与置换,市中心区”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旧区地段被拆建为大型商业设施、办公楼、高档公寓和休闲娱乐场所。

旧城结构性调整的结果,无论是采取第一或第二种更新方式,往往使原旧区的低收入居民或失去家园,或因为社会经济网络的断裂陷入生存窘境。

社会关系网络的消失更直接导致了传统社区的毁灭,造成社会历史文化传承的断裂。

3. 旧城更新中的公众参与之路3.1 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关键3.1.1 政府管理者的观念要转变计划体制下旧城更新改造中,政府管理者扮演着“家长式”的角色,旧城内改造的地点、时间、方式均由政府说了算,怎样“公平合理”也由政府定。

但是在市场体制下,实践证明这种单靠发布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仅行不通,而且还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所以,这就要求政府管理者尽快转变观念,树立起市场经济下的“公平自愿”原则,充分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在旧城更新改造中的主体性地位,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3.1.2 开发商的观念要转变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在旧城更新改造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获取商业开发利润自然是开发商的主要目的,但要成为一名以房地产开发为自己事业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商,则应更多地提高自己的素养,加强社会责任感,推动公众参与,在商业利润与公众利益之间谋求合理的平衡。

因为只有“民主化”的旧城更新改造,才能使拆迁安置的矛盾减少到最小,才能得到住户的支持,进而使更新改造的速度加快,最终在保障自己开发利润的同时,使自己的企业有持续发展的前景。

3.1.3 规划设计人员的观念要转变过去,规划设计者一直被当作是理想化的公众代言人,规划设计人员总认为自己是专家,是解决问题的能手。

但是实践表明这种理性化的认为是极其错误的。

因为: 第一,设计过程均由专业人员承担,会使他们不可避免地以自己的价值观来取代公众各种不同的价值观,进而造成不同人、不同群众合理的要求得不到体现;第二,在某些方面,设计人员对现状情况的理解不可能做到象长期生活在其中的居民那样深刻,这就会使一些规划设计方案不能建立在对现状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把握的基础上,进而也就影响了设计的可操作性;第三,从一些实践来看,有些具有创意的设计灵感正是来自于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公众参与的结果。

所以,无论是从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还是从设计创意的激发来说,规划设计人员都不应简单地把公众理解为外行。

此外,规划设计人员还应对规划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进行观念上的转变。

要看到公众参与虽然不可避免地会降低规划的效率,但是更应看到效率是为公平服务的,没有公平,效率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所以公众参与只是降低了“不公平”的效率,实质上则是提高了有效率的“公平”。

3.1.4 公众自身也要进行观念上的转变住房产权的“私有化”宣告了旧城更新改造中居民“等、要、靠”思想基础的瓦解。

这就迫使居民要转换观念,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更新改造中的主体性地位,要明确只有积极参与到旧城更新改造中,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使自己生活的环境得到真正改善。

所以,居民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民主、法律意识、认清自己在旧城更新改造中的权力和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相关的规划设计知识,以提高在旧城更新改造中的参与能力;此外,还应提高自身综合素养,明确公共利益的保障是个人利益得到更好保障的前提,积极参与到与城市公共利益相关的更新改造中去。

3.2 立法保障是根本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来看,可以说从规划编制到规划管理几乎都没有涉及公众参与问题。

这虽有历史原因,但不可避免地使旧城更新改造中的公众参与失去了法律依据,因而也就限制了公众参与的推广与实施。

所以,要使公众参与得到落实根本在于立法的保障。

这一点在英国的城市规划法中明确规定公众参与规划的作法十分值得借鉴。

3.3 机构组织保障是渠道旧城更新改造中,一方面由于涉及的面大、问题多,因此,不可能完全做到每个人都能参与到更新改造中去;另一方面,由于单个居民对更新改造的参与往往也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难形成参与者之间相互合作的良好局面。

所以建立必要的组织来反映群众心声,代表群众利益十分重要。

但就目前来看,这种组织主要反映在三种形式上: 一是居委会,另一则是住宅合作社,还有就是一些居民自发形成的一些组织等。

由于居委会实质上是政府的一个基层组织,住宅合作社基本上又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自发性的组织又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它们都不是公众参与过程中直接代表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所以为保障公众在旧城更新改造中的有效参与,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组织。

3.4 操作方法保障是落实从目前实践来看,公众参与旧城更新改造的具体运行方法主要有: 诉说与倾听、图表,召开公众听证会,讲解和说服等多种形式,但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有效,还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但是,可以肯定在旧城更新改造中尽可能采用简单明了和通俗易懂的方法应该是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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