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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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与年休假获得资格为“连续”不一样的是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为“累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累计工作”又如何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释明“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职工只需提供有效材料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由各次工作年限相加之和即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来说:a员工2016月6月20日进入b公司,其该年度年休假天数为5天,则其在b公司可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95÷365)×5=2.67,得出a员工该年度在b公司可休年假为2天。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折算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的天数为小数的只取整数部分。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

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

国务院: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国务院: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务 工 人 员在 学 子 女 纳 入 金 秋助 学 救 助 范 围 。
( 姜 明)
联 合 发 布 的 中 国 农 民 工 “ 生 存感 受”2 0 1 3 年 度 报 告 显 示 ,去 年 农 民 工 生 存 状 况 有 较
大提 高 ,但进入 城市 的孤 独感 、疏 离感等 ,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加 强 职 工 休 息 权 益方 面 的
“ 这 里 的 校 舍 很 漂 亮 , 老 师 很 好 ,上 学
特 别快 乐 。” 今 年 上 小 学 五 年 级 的 王 锐 ,3 f i : 前 随 父 母 从 山 东 来 到 天 津 ,转 学 到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一 所 公 办 小 学 就 读 。 在 天 津 ,像 王 锐 这 样的外来工子女有 1 4. 7 7 万 人 ,他 们 在 工 会 、
中 国 基 于 户 籍 身 份 的 公 共 服 务 供 给 体 系 , 从 制 度 上 加 大 了农 民工 参 与 城 市 社 会 交 往 的 渠 道 ,减 少 其 在 城 市 的 无 力感 和 失落 感 。
( 2 1 世 纪经 济报 道 )
得 到 落 实 , 城 乡居 民旅 游 休 闲 消 费 水 平 大 幅
法 律 援 助 。在 放 假 时 间 总 量 不 变 的情 况 下 , 高 等 学 校 可 结 合 实 际 调 整 寒 、暑 假 时 问 , 地 方 政 府 可 以探 索 安 排 中小 学 放 春 假 或 秋 假 。 这 是 政 府 部 门 首 次 明 确 提 出 落 实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制 度 的 时 间 表 。 同 时 ,通 知 还 鼓 励 企 业 将 安排 职工旅 游休 闲作 为奖励 和福 利措施 , 鼓 励 旅 游 企 业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方 式 给 予 旅 游

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

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

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2020年新劳动法休年假最新规定 劳动法新规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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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劳动法休年假最新规定劳动法新规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硬性规定了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婚假、产假、年假、病假问题是:你知道自己享有哪些休假的权利吗?你又知道该怎样"保卫"自己的假期吗?快来跟三思教育网学习吧!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假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20xx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1.2 年休假计算方式1.3 年休假起始时间第二条: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2.1 申请条件2.2 申请流程2.3 批准程序第三条:年休假的安排和使用3.1 年休假安排原则3.2 年休假调休安排3.3 年休假请假流程第四条:年休假的补偿和待遇4.1 年休假工资支付标准4.2 年休假加班补偿4.3 年休假福利待遇第五条:年休假的特殊规定5.1 职工入职、离职的年休假处理5.2 职工调岗的年休假处理5.3 职工休哺乳假、陪产假等其他特殊假期的年休假处理第六条:年休假的监督和管理6.1 年休假制度的执行监督6.2 年休假情况的记录和报告6.3 年休假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七条:年休假的变更和解除7.1 年休假制度的变更7.2 年休假的解除条件7.3 年休假解除的程序第八条:年休假的争议处理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的处理程序8.3 法律途径的提起第九条:年休假的合同终止9.1 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处理9.3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工资支付第十条:年休假的补充规定10.1 适用范围10.2 特殊情况处理10.3 未尽事宜的补充第十一条:年休假的培训和宣传11.1 培训内容11.2 培训方式11.3 宣传途径第十二条:年休假的信息化管理12.1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12.2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12.3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故障处理第十三条:年休假的保密规定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义务13.3 泄密处理第十四条:年休假的附则14.1 合同生效时间14.2 合同的有效期14.3 合同的修订和废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每人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规定:
1.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增加年休假的天数。

2. 年休假的使用方式: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将年休假分成两次或者多次使用;但其中一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天。

职工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年休假的使用计划,并经用人单位批准。

3. 年休假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不得扣除工资,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

4. 年休假的结算: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对职工的年休假进行清算,并将未使用的年休假按照工资支付给职工。

未支付的年休假不得转让或者折算为工资。

5. 年休假的补偿:在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支付未休假的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简要概括,具体的条款和规定可以参考该条例的正文或向专业人士咨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2020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20年颁布,2020年正式执行的。

如果条例有变动,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20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2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2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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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

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1、年休假的概念及享受的条件。

年休假制度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

劳动者必须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虽满一年但不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都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不能必然享受带薪年假,因为,《劳动法》第45条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即是年休假的天数也应由国务院制定。

但是,国务院至今对此没有做出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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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政策,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
以上,在本公司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连续工作时间指工作时间连续,期间无间断的天数。

(2)如有间断的天数则重新计算工作时间,如无间断的天数,
但是在不同的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连续工作。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
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本制度所称的累计工作是指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
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的期间,
不考虑中断因素。

累计工作时间的核定参照本制度第六条第1项的规定处理。

3、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职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员工按规定休产假、看护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三、享有年休假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在本单位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9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8个月的。

2、离职员工符合以下情况的,离职前应当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主动离职且没有第四条第1项情形的;
(2)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双方不愿续订合同的;
3、员工在离职前提出休年休假的,公司应当安排年休假。

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当年度未休满年休假的,公司将在一个月内安排年休假。

4、离职员工申请休年休假,公司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离职员工休年休假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员工当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公司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当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除正常工资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

2、未休年休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的,不再扣回。

3、员工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第六、带薪年休假的核定
1、工作时间的核定:根据员工的档案记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综保缴费记录、劳动手册、离职证明、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核定员工
的工作时间。

员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构,则将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2、年休假天数的核定: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自员工入职之日起,根据入职天数核定本年度在公司享有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新进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跨年年休假天数的核定:根据员工所符合的年休假条件分段进行折算。

计算公式为:临界日前年休假天数÷365×临界日前的工作天数+临界日后年休假天数÷365×临界日后的工作天数。

4、离职年休假天数的核定:符合本制度第四条第2项条件的离职员工,离职前年休假天数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第七、员工休年休假的申请
1、员工申请年休假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劳动关系的本公司的全日制员工;
(2)员工符合本公司享受年休假的标准;
(3)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经核定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超过一天的;
(4)申请年休假需提前5天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2、员工年休假必须填写《员工年休假申请登记表》,本部门领
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备档方可年休。

3、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当按时到行政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公司年休假的安排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核定年休假天数并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年休假,行政人事部将每季度末统计一次年休假的天数,并通知员工自行安排进行年休假。

2、年休假的安排原则上应不影响股市交易、工作任务完成,视各部门的运营、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档。

跨年休年休假的,天数折算方法按本制度第六条第3项的规定处理。

4、原则上年休假由员工自愿主动申请,公司负责审核调控,但员工申请后,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申请后,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同一职位的员工,不得两人同时进行休假。

5、员工可用年休假天数抵充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如需抵充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充的病假、事假需在公司能够安排年休假的时间段内;
(2)用年休假抵充病假、事假的,应在得知本次年休假天数后3天内提出,并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

2、各部门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人事部门(劳资)备案。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十、其他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但本公司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除外。

2、本制度中规定的假期天数、假期福利待遇超过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本制度为依据。

3、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公司行政人事部们负责解释。

附件:
员工年休假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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