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融资-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工程项目融资各种方式的比较分析

工程项目融资各种方式的比较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在不断涌现,这些项目需要资金的投入才能得以完成。
在融资的方式上,现代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选择。
本文将会从传统融资方式到新型融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以期让读者更好的了解每种融资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传统融资方式借贷融资借贷融资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
借贷融资具有资金量大、速度快等优势,适用于企业需求短期、周期性、小额或者急用的资金。
但是,由于借贷融资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向股东出售一定比例的股权份额作为融资手段。
股权融资具有资金量大,可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但这也意味着企业需要分配一部分权益给投资者,不良股东和控股权转让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成本。
债券融资具有利率相对较低、还款期限长等优势,适用于企业需要大量综合性融资的需求。
然而,企业必须具备较高还款能力和信誉度以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
新型融资方式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大量投资者募集资金以扶持新型项目。
众筹融资相对于传统融资具有减少中间环节、资金来源广泛等优势,但是也存在着产业链长、资质不统一、获得投资金成功率较低等问题。
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由企业向私人投资者出售不超过200名的股份。
与股权融资相比,私募股权融资操作难度较高,但是可控制股权的流通和出售方式,降低了不良股东和主权交易等风险。
物业类众筹债权融资物业类众筹债权融资是指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多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购买物业类债权。
这种方式对于融资主体资产流动性弱和财务稳定性差的项目而言,尤其适用。
小结通过对传统和新型融资方式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每种方式都有其优势和劣势。
传统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获得资金速度、资金量上具有优势,而新型融资方式则有中间环节少,资金来源广泛等优势。
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_项目融资的几种方式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_项目融资的几种方式项目融资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被引进我国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不同,它以项目为向导,依靠项目自身的经济强度作保证,可用较少的资本金获得巨额的贷款。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项目融资的几种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项目融资的几种方式(1)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
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2)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
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
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企业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建设⼯程项⽬投融资的⽅式有哪些⼯程建设的项⽬融资是⼀种项⽬为资产来进⾏的⼀种投资,当然在进⾏投资之前会有⼀定的预期收益的估算。
但是在选择投资⽅式的时候有多种多样,那么,建设⼯程项⽬投融资的⽅式有哪些?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产品⽀付产品⽀付是针对项⽬贷款的还款⽅式⽽⾔的。
借款⽅式在项⽬投产后直接⽤项⽬产品来还本付息,⽽不以项⽬产品的销售收⼊来偿还债务的⼀种融资租赁形式。
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拥有项⽬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折现后的净值。
产品⽀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油、天然⽓和采矿项⽬融资中应⽤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来源是项⽬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有效⽣产期;贷款⽅对项⽬经营费⽤不承担直接责任。
2、融资租赁是⼀种特殊的债务融资⽅式,即项⽬建设中如需要资⾦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
由该⾦融机构购⼊此设备,租借给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
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型电⼒项⽬中也可采⽤融资租赁。
3、BOT融资BOT融资⽅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种⽅式。
BOT⽅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般称其为“特许权”。
以BOT⽅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个⽅⾯:⾸先,减少项⽬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有资⾦不⾜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些基建项⽬。
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对地⽅政府有重⼤战略意义的项⽬进⾏投资。
4、TOT融资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经投产运⾏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年内的收益,⼀次性地从投资者⼿中融得⼀笔资⾦,⽤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

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承包模式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方通过吸引投资者和签订承包合同来获得资金,并委托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承包模式。
一、投融资模式1.自筹资金:项目方通过自有资金或借贷等方式筹集资金进行建设项目。
这种方式能够保障项目方的独立决策权,但存在资金压力大、风险高等问题。
2.政府公共投资:政府提供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共需求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这种方式能够减轻项目方的资金压力,但需要满足政府的规划和要求。
3.股权合作:项目方与投资者共同组建公司,投资者提供资金,项目方提供项目资源,并共同分享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这种方式能够吸纳外部资金和管理经验,但需要项目方与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
4.债权融资:项目方通过向金融机构借贷获得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这种方式能够解决项目方的短期资金需求,但需要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的支持。
二、承包模式1.总包模式:项目方将整个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部委托给一个总包商,由总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这种模式适用于项目方希望将项目整体交给专业承包商进行管理的情况,但需要确保总包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和技术经验。
2.分包模式:项目方将项目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小项目,并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分包商进行承揽。
这种模式适用于项目方希望在不同领域选择最适合的承包商进行专业化管理的情况,但需要确保分包商之间的协同配合和项目整体的一致性。
3.建设-运营-转让模式:项目方将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进行,并通过转让或租赁方式将项目转交给专业的运营方。
这种模式适用于项目方希望在建设完成后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运营和日常管理的情况,但需要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同配合。
4.BOT模式:项目方通过建设-运营-转让的方式,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全部委托给一个承包商,并根据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权转让或租赁方式,获得承包商支付的补偿。
项目融资主要模式及主要原则

由出租人承担,大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 提供补足。 一般为20%-40%。 购置成本的借贷部分称为杠杆。
提供租赁的出租人
专业的租赁公司 设备制造商和一部分专业性租赁公司 项目发起人以及与项目发展有利益的第
三方
对项目发起人和项目公司具有以下优势
担保受托方——贷款银行要求的东道国境外的资信较 高的中立机构开设项目公司资产与收益账户,从而避 免项目公司违约或转移资产。本项目为美国纽约一家 银行。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主要承担分散一部分项目风险 的工作,本项目中,国内机构向保险公司投保,而贷 款银行向国外机构投保政治风险,进出口银行承担了 保险公司的角色。
基本参与者
项目发起方(或项目主办方)是项目公司的投 资者与股东 ——国家电力公司与一些地方企业
项目公司是为了项目建设和满足市场需求而建 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Pagbilao发电有限公司。
借款方在多数情况下就是项目公司,但是项目 的承建方、经营公司等也可以成为借款方—— 本项目为项目公司。
特许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许权范围:权力的授予、授权范围、特 许期限——文件的核心内容
项目建设方面的规定 融资及其方式 项目经营及维护 收费水平与计算方法——关键点 能源供应 项目移交 合同义务的转让
我国的例子——泉州刺桐大桥建设项目
我国运用 BOT方式尚在探索和试点阶段,其中采用这种方式 将国内私人资本引入基础设施领域的一个成功范例是泉州刺 桐。
东道国政府——作用是间接的,但却很重要。本项目 中,政府出示了履约担保,支持国家电力公司的信誉 与信用。
东京、花旗 银行
政治风险担保 进出口银行
还款 纽约一家银行
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

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在建设工程中,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是关键的因素之一。
选择合适的投资和融资方式,不仅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提高投资回报率。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进行探讨。
一、项目投资方式1. 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是指由项目发起方自身筹集所需资金完成项目。
这可以包括项目发起方的自有资金、股权融资以及各种贷款和信贷方式。
自筹资金的优势在于可以保持项目发起方的控制权和独立性,同时也可以减少债务压力。
然而,自筹资金也可能面临资金不足、风险承担过多等问题。
2. 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是指通过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借贷方融资来实现项目资金需求。
债务融资的形式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
债务融资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满足项目需求,但同时也要承担利息、贷款偿还等风险。
3.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通过向投资者出售公司股份来融资。
这对于有实力和潜力的公司来说,是一种有效的资金筹集方式。
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融资可以减轻公司的负债压力,但也将分散投资者的股权。
二、项目融资方式1. 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项目融资中最常见的方式之一。
这种融资方式通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如信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
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利率相对较低,但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贷款条件和还款期限。
2. 政府金融支持政府金融支持是指通过政府提供的资金和政策来支持项目的融资。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补贴和优惠贷款,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和银行参与项目融资。
这种方式可以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并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
3.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中,以获取项目成功后的收益。
这种融资方式通常适用于初创企业或有创新性项目的融资。
风险投资的优势在于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战略指导,但也要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
总结起来,建设工程中的项目投资和融资方式有多种选择,包括自筹资金、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商业银行贷款、政府金融支持以及风险投资等。
项目融资的模式
(4)经营阶段
股本参 加者
股本投 资收益
项目税 务亏损
项目公司
租赁 费 合伙制结构
产品
资本性 开支
债务偿还
生产费用 项目
债务参加者
(5)中止租赁阶段
项目投资者 合伙制结构
付款
相关公司 出售项目资产
所有权
项目
11.7.4案例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的波 特兰电解铝项目,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以杠杆租赁为基础安排的 追索项目融资模式. 中信公司为了具体参与到该合资项目中来,成立了中信澳大利亚 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澳公司”),代表总公司管理项目的投资,生 产,融资,财务和销售,承担总公司在合资项目的经济责任.经过认 真分析,中信公司决定将在该项目听投资份额设计成一个以杠 杆租赁为基础的有限追索的融资结构,为此,又成立了由中信澳 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单一目的公司-中信澳(波特兰)公司直接 进行该项目的投资.
2.特点
(1)项目公司仍拥有对项目的控制权 (2)可以实现百分之百的融资要求。 (3)较低的融资成本 (4)可享受税前偿租的好处。 (5)债务偿还较为灵活。 (6)融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 (7)融资模式比较复杂。 (8)重新安排融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杠杆租赁融资模式的运作
杠杆租赁项目融资结构的运作需要包括五个阶段:项目投资组建( 合同)阶段,租赁阶段,建设阶段,经营阶段,中止租赁协议阶段.
9.1.2项目公司融资模式
1.含义 是指投资者通过建立一个单一目的项目公司来安排融资的一种模式.Leabharlann 2.类型项目投资者
合资项目
股本资金 项目子公司
担保支持
贷款资金
债务偿还
贷款银行
关于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的报告
关于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的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多样,包括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参与、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
对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对于推动工程建设、提高投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将对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领域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当前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的现状1.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是工程项目投融资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在我国,政府投资主要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
中央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战略性工程项目,如高速铁路、重大水利工程等,而地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
政府投资具有规模大、资金充足、政府背书等特点,可以有效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但也存在政府债务风险、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
2. 社会资本参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资本在工程项目投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会资本参与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基金、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形式。
政府引导基金主要由政府引导设立,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而PPP模式则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社会资本参与可以有效整合资金资源,提高项目的融资效率,但也存在监管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
3.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工程项目投融资中常见的融资方式之一。
工程项目通常需要巨额资金,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能够为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融资支持。
通过银行贷款,工程项目可以获得资金支持,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但银行贷款也存在利率风险、抵押物权利保障不完善等问题。
1. 多元化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方式也将更加多样化,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参与、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将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2. 风险共担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是风险共担。
在过去,工程项目投融资往往由单一主体承担所有风险,而未来则更趋向于风险共担,政府、社会资本、银行等不同主体将共同承担工程项目的投融资风险,提高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工程项目融资概述
工程项目融资概述
思路清晰
工程项目融资是指针对大型或宏观经济研究、规划、建设投资的高额
融资服务。
工程项目融资涉及资金规模大、融资期限长、投资风险大等方
面的金融业务。
工程项目融资也是指把该项工程所需的资金从投资者、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而来,最终由被融资者支付,以实现对该项工程的
资金投资,在充分利用融资者的资金和获取最优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实现融
资者的资金回报的金融工作。
工程融资的宗旨是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合法、可靠、有效的金融服务。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融资的形式可以分为公开发行、政府贷款、债权
投资、贷款融资、抵押贷款、保证金融资、政府补贴等。
1、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由被融资者向投资者出售证券、债券或
其他金融产品,以实现对该项工程的资金募集。
证券、债券发行提供了一
种实现融资长期性的金融机制。
2、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是指政府给工程项目融资者提供的贷款,贷
款期限一般比一般的金融资金贷款期限更长,具有较低的利率和较低的服
务费用。
政府贷款是最常见的工程融资形式,但当前政府贷款的风险较大,它只能满足一定程度的项目融。
工程项目投融资方案
工程项目投融资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蓬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庞大。
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制定一套有效的工程项目投融资方案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二、项目概述本次工程项目投融资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解决工程项目融资难问题,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2. 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和顺利完成;3. 保障投资方利益,确保资金安全和回报率。
三、投融资方案1. 资本市场融资(1)发行债券:企业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形式,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项目投资,获得所需资金。
(2)赴境外上市:针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工程项目,可以考虑在境外上市,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项目,并且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
2. 银行贷款(1)与银行合作贷款:积极与多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获得贷款支持;可按照项目需求申请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2)拟定详细的贷款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资金需求,与银行共同拟定详细的贷款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3. 合作与合资(1)引入合作伙伴:寻找有经验、有实力的合作伙伴,与其合作共同投资,减轻自身负担,降低风险。
(2)合资建立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吸引多方投资者参与,并共同承担项目风险与收益。
4. 政府支持(1)政府项目基金支持:申请政府项目基金,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和项目支持,增加项目收入。
(2)政府担保:与政府合作,获得政府担保,提高项目的可信度和吸引力。
四、风险管理1. 市场风险:通过严格的市场调研和风险分析,评估工程项目在市场中的可行性,避免因市场原因导致的投资风险。
2. 技术风险: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
3. 财务风险: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和资金流量分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回报率。
4. 法律风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核对项目合规性,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五、项目效益1. 经济效益:实现投资回报,提高项目收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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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一)BOT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主要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或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如包括公路、桥梁、自来水厂、发电厂等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
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
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实际上BOT是一类项目融资方式的总称,通常所说的BOT主要包括典型BOT、BOOT及BOO 三种基本形式。
1.典型BOT方式投资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项目所在国政府授予的特许期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并获得一定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这是最经典的BOT形式,项目公司没有项目的所有权,只有建设和经营权。
2.BOOT方式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与典型BOT方式的主要不同之处是,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政府允许项目公司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内,将项目资产以融资目的抵押给银行,以获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从而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降低,但特许期一般比典型BOT方式稍长。
3.BOO方式BOO(Build—Own—Operate,建设—拥有—运营)方式与前两种形式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项目公司不必将项目移交给政府(即为永久私有化),目的主要是鼓励项目公司从项目全寿命期的角度合理建设和经营设施,提高项目产品/服务的质量,追求全寿命期的总成本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使项目的产品/服务价格更低。
除上述三种基本形式外,BOT还有十余种演变形式,如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BTO (Build-Transfer-Operate,建设—移交—运营)等。
这里简要介绍一下BT融资形式,所谓BT,是指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或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投资建造项目不同的是,政府用于购回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来支付);民营机构是投资者或项目法人,必须出一定的资本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其它资金可以由民营机构自己出,但更多的是以期望的政府支付款(如可兑信用证)来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BT项目中,投资者仅获得项目的建设权,而项目的经营权则属于政府,BT融资形式适用于各类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出于安全考虑的必须由政府直接运营的项目。
对银行和承包商而言,BT项目的风险可能比基本的BOT项目大。
(二)TOT方式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运营—移交),是从BOT方式演变而来的一种新型方式,具体是指用民营资金购买某个项目资产(一般是公益性资产)的经营权,购买者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该资产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后,再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原产权所有人(一般为政府或国有企业)。
TOT特别受投资者青睐,在发展中国家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该模式为政府需要建设大型项目而又资金不足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还为各类资本投资于基础设施开辟了新的渠道。
1.TOT的运作程序TOT的运作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制定TOT方案并报批。
转让方须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TOT项目建议书,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现行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国有企业或国有基础设施管理人只有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授权才能实施TOT方式。
(2)项目发起人(同时又是投产项目的所有者)设立SPC或SPV(SpecialPurposeCorporation或SpecialPurposeVehicle,翻译为特殊目的公司或特殊目的机构),发起人把完工项目的所有权和新建项目的所有权均转让给SPC或SPV,以确保有专门机构对两个项目的管理、转让、建造负有全权,并对出现的问题加以协调。
SPC或SPV通常是政府设立或政府参与设立的具有特许权的机构。
(3)TOT项目招标。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TOT项目的受让方,其程序与BOT方式大体相同,包括招标准备、资格预审、准备招标文件、评标等步骤。
(4)SPV与投资者洽谈以达成转让投产运行项目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经营权的协议,并取得资金。
(5)转让方利用获得的资金建设新项目。
(6)新项目投入使用。
(7)转让项目经营期满后,收回转让的项目。
转让期满,资产应在无债务、未设定担保、设施状况完好的情况下移交给原转让方。
2.TOT方式的特点与BOT相比,TOT主要有下列特点:(1)从项目融资的角度看,TOT是通过转让已建成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来融资的,而BOT是政府给予投资者特许经营权的许诺后,由投资者融资新建项目,即TOT是通过已建成项目为其它新项目进行融资,BOT则是为筹建中的项目进行融资。
(2)从具体运作过程看,TOT由于避开了建造过程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和矛盾(如建设成本超支、延期、停建、无法正常运营等),并且只涉及转让经营权,不存在产权、股权等问题,在项目融资谈判过程中比较容易使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并且不会威胁国内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与国家安全。
(3)从东道国政府角度看,通过TOT吸引社会投资者购买现有资产,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缓解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通过经营权的转让,得到一部分社会资本,可用于偿还因为基础设施建设而承担的债务,也可作为当前迫切需要建设而又难以吸引外资或民营资本的项目;转让经营权后,可大量减少基础设施运营的财政补贴支出。
(4)从投资者角度看,TOT方式既可回避建设中的超支、停建或者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债务等风险,又能尽快取得收益。
采用BOT方式,投资者先要投入资金建设,并要设计合理的信用保证结构,花费时间很长,承担风险大;采用TOT,投资者购买的是正在运营的资产和对资产的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也不需要太复杂的信用保证结构。
(三)ABS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80年代首先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资产变现方式,它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过程。
1.ABS融资方式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
该机构可以是一个信托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它独立法人,该机构应能够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较高级别的信用等级(AAA或AA级),由于SPV是进行ABS融资的载体,成功组建SPV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2)SPV与项目结合。
即SPV寻找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
一般来说,投资项目所依附的资产只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带来现金收入,就可以进行ABS融资。
拥有这种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企业(项目公司)成为原始权益人。
这些未来现金流量所代表的资产,是ABS融资方式的物质基础。
在进行ABS融资时,一般应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稳定、可靠,风险较小的项目资产。
而SPV与这些项目的结合,就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原始权益人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SPV,转让的目的在于将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割断。
这样SPV进行ABS方式融资时,其融资风险仅与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而与建设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无关。
(3)进行信用增级。
利用信用增级手段使该组资产获得预期的信用等级。
为此,就要调整项目资产现有的财务结构,使项目融资债券达到投资级水平,达到SPV关于承包ABS债券的条件要求。
SPV 通过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之后委托资信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确定ABS债券的资信等级。
(4)SPV发行债券。
SPV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经过SPV通过信用担保,由其它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5)SPV偿债。
由于项目原始收益人已将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权利让渡给SPV,因此,SPV 就能利用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量,清偿其在国际高等级投资证券市场上所发行债券的本息。
2.BOT方式与ABS方式的比较具体而言,ABS与BOT融资方式在项目所有权、运营权归属、适用范围、对项目所在国的影响、融资方式、风险分散度、融资成本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1)项目所有权、运营权归属。
BOT融资方式中,项目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是属于项目公司的,在特许期经营结束之后,所有权及与经营权将会移交给政府;在ABS融资方式中,根据合同规定,项目的所有权在债券存续期内由原始权益人转至SPV,而经营权与决策权仍属于原始权益人,债券到期后,利用项目所产生的收益还本付息并支付各类费用之后,项目的所有权重新回到原始权益人手中。
(2)适用范围。
对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或包括国防项目在内的敏感项目,采用BOT融资方式是不可行的,容易引起政治、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问题;在ABS融资方式中,虽在债券存续期内资产的所有权归SPV所有,但是资产的运营与决策权仍然归属原始权益人,SPV不参与运营,不必担心外商或私营机构控制,因此应用更加广泛。
(3)资金来源。
BOT与ABS融资方式的资金来源主要都是民间资本,可以是国内资金,也可以是外资,如项目发起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但ABS方式强调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这一方式筹集资金,这是ABS方式与其他项目融资方式一个较大的区别。
(4)对项目所在国的影响。
BOT会给东道国带来一定负面效应,如掠夺性经营、国家税收流失及国家承担价格、外汇等多种风险,ABS则较少出现上述问题。
(5)风险分散度。
BOT风险主要由政府、投资者/经营者、贷款机构承担;ABS则由众多的投资者承担,而且债券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变现能力强。
(6)融资成本。
BOT过程复杂、牵涉面广、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多而增加;ABS则只涉及原始权益人、SPV、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无需政府的许可、授权、担保等,是民间的非政府途径,过程简单,降低了融资成本。
(四)PFI方式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私人主动融资)是指由私营企业进行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从政府方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在运营期结束时,私营企业应将所运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