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贸易方式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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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贸易方式讲义

特殊贸易方式讲义

特殊贸易方式填制规范一、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物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有: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资源开发等业务。

主要涉及监管方式有“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是指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企业为承包国外建设工3422):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不包括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设备、物资包括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等。

)的设备、物资运回国内,包括外方抵):指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3410 “一般贸易”申报。

但不包括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购买运回的设备物资,我国劳务人员工资的实物。

要按填制规范:、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报关时贸易方式申报“其他”,属非贸易品。

1 2、报关单上须注明企业与境外签订的项目合同号、相关文件号,备注栏注明经营资格证书号。

而非“承包工程进口”退运货物”,、3对于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复运进境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48项为全免,备注栏须注明是否附有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

如出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检疫及其它管制的出口商品,4、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需提供许可证件,口报关前需办妥有关手续。

审核要点:《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号关于印发、海关总署外经贸合发[2001]5791、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物资,海关凭企项下出口设备材料的工作规程的通知》、相关文件验放。

业与境外签订的项目合同(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对于对外承305号《关税征管司关于承包工程退运货物征税问题的批复》、依据税管函〔2005〕2。

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包工程项下复运进境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全的,可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征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进口税收。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可准予出口退税。

3:二、退运货物(4561)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关键要素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各个国家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惯例,以确保贸易公平、有效地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

1. WTO与自由贸易世界贸易组织(WTO)是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国际机构。

WTO 的成立旨在通过建立和监督国际贸易规则,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各成员国通过参加WTO并遵守其规则,享受与其他成员国之间平等和互惠的贸易待遇。

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贸易中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根据该原则,一个国家将其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待遇扩展到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确保平等和非歧视的贸易关系。

3.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常常被用来限制进口货物的流入。

关税是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而非关税壁垒则包括配额、进口许可证、技术标准等其他限制。

各国在设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时应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以避免不当限制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

4. 贸易救济措施在贸易中,如果某一方认为遭受了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可以向WTO提起贸易救济诉讼,寻求补偿或实施贸易限制措施。

其中一种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为反倾销,即对倾销价格过低的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

5.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就贸易事务达成的协议。

协议通常包括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等内容。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可以促进双边或多边贸易的发展,并提供更好的市场准入机会。

6.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指解决贸易纠纷的一套程序。

各成员国在WTO框架下,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贸易诉讼,并进行相关调解和裁决。

这有助于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保护各成员国的贸易利益。

7. 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是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重要途径。

各国通过谈判形成共识,解决贸易争端、制定共同的贸易规则和标准。

多边贸易谈判通常由WTO主导,成员国通过协商和对话,达成贸易合作的共识。

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分析

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分析

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分析一、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国际贸易机制是指国际贸易的基本模式,包括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市场准入和协议制定等。

而国际贸易规则则是指国际贸易各方在贸易过程中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旨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有效和可持续的贸易。

因此,了解国际贸易的机制和规则对于开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二、贸易方式贸易方式是国际贸易的最基本的形式。

现代国际贸易主要分为两类,即实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实物贸易包括货物贸易和商品贸易,即通过进出口的方式交换物品。

而服务贸易则是指各种非物质性贸易,如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物流服务、电子商务等。

此外,国际贸易还可以根据交易方式进行分类,主要包括自由贸易、保护主义和关税同盟。

自由贸易是指国际贸易没有任何障碍的贸易方式,不对进出口商品征收任何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保护主义是指各国采取保护性政策,如征收高额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国内市场的外来竞争,以保护本国产业。

而关税同盟则是指同一地区的国家,通过相互协定,采取相同的关税政策,形成贸易区域,以增强安全感和经济利益。

三、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用于支付货款的方式。

目前主要有现金交易、信用证交易和银行承兑汇票交易三种方式。

现金交易是指在交付货物时直接支付货款的方式,适用于紧急情况和小额交易。

信用证交易是指采用银行信用证作为支付货款的方式,银行在收到出口商提供的单据后,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将货款支付给出口商。

银行承兑汇票交易是指银行承兑进出口商开具的贸易汇票,为进出口商提供融资支持,并由银行代为支付货款。

四、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指国际贸易各方对于市场进入的限制和规定。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市场准入有不同的政策和标准。

主要包括进口许可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身份认证和其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

进口许可证是指国家对于某些进口商品采取的特殊许可证规定,以达到管理和控制进口的目的。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21.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填报“后续补税”(代码“9700”)。
三、上述填制规范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仍按现行规定填报。
二○一○年四月一日
15.区内企业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出境的成品返回区内退换的,填报“进料成品退换”(代码4600)。
16.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检测、维修货物,以及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检测、维修货物,区内企业填报“修理物品”(代码1300)。
17.区内企业将来料加工项下的边角料销往境内(区外)的,填报“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将进料加工项下的边角料销往境内(区外)的,填报“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不得再使用“5200”填报。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7.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物资,填报“设备进出区”(代码5300):
(1)区内企业从境内(区外)购进的自用设备、物资,以及将上述设备、物资从特殊区域销往境内(区外)、结转到同一特殊区域或者另一特殊区域的企业,或在境内(区外)退运、退换;
(2)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自用设备、物资,申报进入境内(区外)。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与法规解读

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与法规解读

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与法规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概述1.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适用范围1.2 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变化1.3 新术语与旧术语的对比分析第二条:2024年国际贸易法规解读2.1 国际贸易法规的基本框架2.2 2024年国际贸易法规的主要变动2.3 我国国际贸易法规的适用与遵守第三条:FOB、CIF、CFR、DDP等贸易术语解读3.1 FOB术语的定义与责任划分3.2 CIF术语的保险责任与费用承担3.3 CFR术语的运输责任与费用承担3.4 DDP术语的交货义务与风险转移第四条:国际贸易支付方式解读4.1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操作流程4.2 托收支付方式的流程与风险4.3 汇付支付方式的优缺点分析第五条: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与责任5.1 海运运输方式的操作流程与责任5.2 空运运输方式的操作流程与责任5.3 多式联运方式的操作流程与责任第六条: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与步骤6.2 调解解决争议的方式与步骤6.3 仲裁解决争议的方式与步骤第七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7.1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7.2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与救济7.3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维权第八条:国际贸易中的税收与关税问题8.1 国际贸易中的税收政策与优惠8.2 关税的计算与缴纳方式8.3 贸易便利化与关税减让第九条:国际贸易中的环保法规9.1 国际贸易中的环保法规概述9.2 环保法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9.3 环保法规的遵守与应对策略第十条:国际贸易中的检验检疫规定10.1 国际贸易中的检验检疫概述10.2 检验检疫的流程与责任10.3 检验检疫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应对第十一条: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管理11.1 汇率风险的类型与影响11.2 汇率风险的管理策略与工具11.3 汇率风险防范的实际操作第十二条: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管理12.1 信用风险的评估与防范12.2 信用保险的应用与操作12.3 信用风险管理的实践案例第十三条:国际贸易中的合规与道德规范13.1 国际贸易合规的基本要求13.2 反贿赂、反洗钱等合规问题13.3 企业社会责任与道德规范第十四条:国际贸易中的信息安全与保密14.1 国际贸易中的信息安全问题14.2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合规14.3 信息安全与保密的实践操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概述1.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适用范围1.2 2024年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变化本合同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是根据2024年最新版的通则确定,双方应遵循最新版通则的规定进行货物买卖。

特殊贸易方式讲义

特殊贸易方式讲义

特殊贸易方式填制规范一、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物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有: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资源开发等业务。

主要涉及监管方式有“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3422):是指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企业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不包括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设备、物资包括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等。

)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3410):指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设备、物资运回国内,包括外方抵我国劳务人员工资的实物。

但不包括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购买运回的设备物资,要按“一般贸易”申报。

填制规范:1、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报关时贸易方式申报“其他”,属非贸易品。

2、报关单上须注明企业与境外签订的项目合同号、相关文件号,备注栏注明经营资格证书号。

3、对于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复运进境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而非“承包工程进口”。

如48项为全免,备注栏须注明是否附有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

4、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需提供许可证件,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检疫及其它管制的出口商品,出口报关前需办妥有关手续。

审核要点:1、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外经贸合发[2001]579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的工作规程的通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物资,海关凭企业与境外签订的项目合同(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相关文件验放。

2、依据税管函〔2005〕305号《关税征管司关于承包工程退运货物征税问题的批复》,对于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复运进境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

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全的,可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征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进口税收。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可准予出口退税。

二、退运货物(4561):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解读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

解读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

解读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解读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简称INCOTERMS)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种规范,旨在明确买卖双方在交付货物时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解读国际贸易合同中的INCOTERMS规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规则。

一、INCOTERMS规则的概述INCOTERMS规则是由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ICC)制定和发布的。

该规则首次出现在1936年,目前最新版本是在2020年发布的第九版。

INCOTERMS规则通过规定交付货物的方式,明确了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转移,从而避免了因合同缺乏明确条款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二、INCOTERMS规则的分类INCOTERMS规则根据交货地点的不同分为11个术语,其中7个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4个术语适用于特定的运输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1. EXW(离岸价,即卖方工厂)EXW即离岸价,表示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并且是所有其他术语的基础。

2. FCA(装运人货运交货地,即装运人工厂)FCA即装运人货运交货地,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装运人,并承担了运输至装运地点之前的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同样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3. CPT(到达运输目的地,费用平均分摊)CPT即到达运输目的地,费用平均分摊,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人,并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4. CIP(到达运输目的地,保险费平均分摊)CIP即到达运输目的地,保险费平均分摊,与CPT类似,但卖方还需负责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用。

贸易标准合规法律法规

贸易标准合规法律法规

贸易标准合规法律法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贸易合规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贸易合规旨在确保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防止非法商品流通和贸易壁垒等。

本文将介绍贸易标准合规的法律法规。

一、贸易标准合规的定义和重要性贸易标准合规指的是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

贸易标准合规对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保护消费者权益贸易标准合规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 促进公平竞争贸易标准合规可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和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1.3 防止非法商品流通贸易标准合规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1.4 全球贸易壁垒贸易标准合规作为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可以对进口商品实施一定的限制和监管,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和国家安全。

二、国际2.1 国际贸易组织的法律法规国际贸易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许多与贸易合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统一国际贸易规则,保障贸易的公平、自由和有序进行。

2.2 国家级法律法规各个国家也存在着与贸易标准合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中国为例,中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定了贸易活动中的标准合规要求。

2.3 行业标准和自愿性认证体系不同行业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认证体系,如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

企业可以通过遵守这些标准,提升自身的合规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贸易标准合规的实施与挑战3.1 实施机制贸易标准合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实施机制,包括建立质量检测、安全监控、环境保护等制度和机构,确保各个环节的合规性。

3.2 挑战与应对在贸易标准合规的实践中,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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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贸易方式规范解读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经常会对一些特殊贸易方式的通关要求理不清头绪,单据提供不齐全,从而导致通关效率低。

因此,针对常见的几种特殊贸易方式(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物资)的申报要点进行总结和归纳,通过系统的解读,以帮助进出口企业规范申报,降低通关成本。

规范解读之一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物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资源开发等业务。

在海关业务中主要涉及监管方式有“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监管代码3422,是指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企业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不包括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其中设备、物资包括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等。

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监管代码3410,指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设备、物资运回国内,包括外方抵我国劳务人员工资的实物。

填制规范及要点:1、劳务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属非贸易品,报关时监管方式应申报“其他”(监管代码9900)。

2、援外成套项目出口的货物应根据无偿援助或者贷款援助,报关时监管方式分别申报“援助物资”(监管代码3511)或“一般贸易”(监管代码0110)。

3、对外承包工程结束后,原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资复运进境时,监管方式应申报为“退运货物”。

企业可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征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进口税收。

申报时应在报关单备注栏须注明相关证明文件号。

4、对于边境地区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如果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其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包括在外购买及换回的)运回境内时,监管方式应申报为“边境小额贸易”(监管代码4019)。

5、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和属于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商品,出口报关前需办妥许可证件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其他商品报关单上须注明企业与境外签订的项目合同号、商务部批准相关文件号,备注栏注明经营资格证书号。

6、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可准予出口退税。

规范解读之二退运货物退运货物,监管代码4561,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设备、租赁不满一年、免税品和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退运出境除外。

填制规范及要点:1、以下监管方式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时适用“退运货物”这种监管方式:2、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退运的货物,监管方式应申报“直接退运”(监管代码4500)。

3、加工贸易货物退运报“来料料件退换”、“进料料件退换”、“来料成品退换”,“进料成品退换”;加工贸易设备退运报“加工设备退运”;免税品退运报“其他”,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退运出境报“区内设备退运”。

此外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被更换的原货物退运出境报“其他”。

4、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因此,报关单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退运原因,关联报关单号栏注明原进口或出口报关单号。

视退运原因及时间间隔征免性质可对应一般征税或其他法定。

货物退运进口时的时间间隔,取放行之日到进境申报日期计算时间间隔。

案例:一票货物2008年3月21日申报出口并于3月23日放行,2009年3月22日因品质原因退运进境,并于当日向海关申报,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

5、退运出口货物不得签发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退运进出口货物可签发进口收付汇报关单证明联。

对于出境货物退运进口时,如出口已签发退税证明联,应凭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办理退运进口手续。

退运出口货物需要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号。

6、对于进口转关货物,企业在指运地海关办结货物放行手续后申请退运的,申报“退运货物”。

企业在进境地海关办理了转关放行手续,但未在指运地海关办结放行手续之前申请退运的,可按“其他(9900)”监管方式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先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均填报“其他(9900)”,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7、退运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按规定应予检验检疫的退运货物,应出具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规范解读之三租赁贸易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的货物。

在海关业务中,租赁贸易主要涉及的三个相关监管方式:租赁贸易、租赁征税、租赁不满一年。

租赁贸易(监管代码1523),是指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租赁征税(监管代码9800),是指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分期办理征税手续时,每期征税使用该监管方式;租赁不满一年(监管代码1500),是指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

填制规范及要点:1、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监管代码0110)。

2、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为“加工贸易设备”;补偿贸易租借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补偿贸易”。

3、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期满复出(进)口,报“退运货物”;租赁不满一年期满复运出口或进口时监管方式报“租赁不满一年”,退运出境时贸易方式申报“其他”。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货物进口,首次申报时应填制两份报关单:一份监管方式为“租赁贸易”(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或“租赁不满一年”(租期在一年之内且分期支付租金的特殊情况)。

申报总价栏申报货物总值,征免方式为“保证金”,对货物总值交纳保金。

另外一份监管方式为“租赁征税”。

申报总价栏填报合同约定的首期租金,征免方式为“照章”,“关联报关单号栏”填报其对应的“租赁贸易”或“租赁不满一年”的报关单号,对租金缴纳税款。

此后每期支付租金缴纳税款时,监管方式均申报“租赁征税”,适用海关每次接受其申报手续之日的税率和汇率。

5、国内企业以租赁贸易方式运往境外的货物,如出境时已按租赁贸易方式申报,且手续完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复运进境时,可凭国内税务机关出具的未办理出口退税或已退还出口退税证明,免征进口税收。

6、租赁贸易(监管代码1523、1500、9800)进口货物属于有条件对外付汇范畴,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付汇报关单证明联;租赁贸易(监管代码1523、1500)出口货物须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7、租赁贸易(监管代码1523、1500)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应向海关提供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8、租赁进口货物一次性支付租金,经营企业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清税款;分期支付租金时,企业应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前向海关申报,否则海关按照第15日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征收相应税款,并自第16日起按日加收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租期届满后需留购、续租的,应当在届满后30日内办理,否则自第30日起海关加征滞纳金。

规范解读之四其他其他,监管代码9900,是除具体列明的监管方式外其他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该监管方式是作为兜底使用的“篮子”监管方式代码,涉及内容比较广泛,常见的情形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1、非贸易品;2、除监管方式代码表中列明的18种可申报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外,其他没有具体监管方式规定的退运货物;3、其他境内结转的免税货物或不需征收进出口关税的货物。

填制规范及要点:1、在规定数量范围内,外国驻中国使馆运进的公用车辆和外交代表、工作人员运进的自用车辆,监管方式填报“其他”,征免方式申报“特案”,享受免税待遇,可不需提供许可证件。

2、对于驻外使领馆人员离任时携带回国的自用车辆,监管方式申报“其他”,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进境的自用车辆免征进口关税,但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征免方式申报“特案”,可不需提供许可证件。

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和外国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以及持有长期居留证件和来华定居的引进专家等进口自用汽车,报关时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备注栏要注明车辆生产年代、行驶公里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公用物品申请表》海关审批编号,可不需提供许可证件。

4、从货运渠道进出境的个人行李物品,监管方式申报“其他”,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征免方式填报“全免”。

5、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使用在农业部备案的远洋渔船,在公海或有关协议规定的国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将符合规定的捕捞品种申报进口时,监管方式填报“其他”,征免性质为“远洋渔业”,征免方式为“全免”,原产地填报“中国”。

6、对于进口转关货物,企业在进境地海关办理了转关放行手续,但未在指运地海关申报,或者虽在指运地海关申报但未办结放行手续之前申请退运的,需分别填制一出一进两票报关单,先申报出口、再申报进口,报关单监管方式均申报“其他”,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7、对于以下几种进口货物的退运,申报时监管方式均可填报“其它”,它们是:进口的低值辅料退运出境、进口免税品退运出境、“租赁不满一年”进口货物租期未满退运出境、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

8、各银行总行及其授权分行调运进出境的人民币、外币现钞,监管方式可申报“其他”。

调运外币进出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印制统一编号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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