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垦造水田耕地质量评定培训

1、指定作物自然质量分
m
3
wk • fijk
CLij
hn
n 1
k 1
100
计算流程和等别转换
2、农用地自然等 指定作物自然等指数:
评价单元自然等指数:
等间距法(200分)划分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
计算流程和等别转换
3、农用地利用等 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
Yij
Rij
K •
Lj
等间距法(200分)划分农用地利用等
(四)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与要求
8、岩石露头度、障碍层深度和盐渍化程度 受岩石露头度影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韶关和清远; 受障碍层影响的石灰田(有石灰板结层的)、白鳝泥田(白 浆土层)数量极少; 受盐渍化程度影响的酸性硫酸盐盐土、咸田、咸酸田分布在 部分沿海台地。
针对项目工程(例如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等)建设后发生变化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分等因素资料进行搜集,竣工图、 验收资料、土壤分析检验报告、实地调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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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思路
理想
潜力 气候因素 光 热/温 水
耕 作
社会因素
制
度
利
经
用
济
二 耕 地 质
水
水
量
平
平
评
总光光气
产
定
辐 射
合 潜
转换后国家自然等400分1个等、国家利用等和国家经济等200 分1个等,整段划分,下含上不含。
计算流程和等别转换
6、等别划分数轴(下含上不含)
三、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与审核确 认要点
(一)评定前期注意事项 (二)底图和评价对象确认 (三)参数的选取与注意事项 (四)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与要求 (五)土壤取样与布点要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27日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垦造水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计划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二、工作原则(一)按需定垦,稳步推进。
坚持以占定补、以补定垦,按照“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科学制定垦造水田任务计划,稳步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需求。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依据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状况,突出结合精准扶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和农村综合整治等工作,由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先易后难、保证质量。
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
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尽快高质量垦造出一批水田,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工作责任垦造水田工作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
(一)出资主体。
省政府为出资主体,由省级财政出资34亿元,作为垦造水田资本金。
(二)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垦造水田的组织协调、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镇、村切实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随着中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已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广东省的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建设标准。
一、建设目标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的目标是提高耕地的质量,增加水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垦造水田,以期达到以下目标:1、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2、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条件;3、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绿色发展。
二、建设标准1、土地平整:对整治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平整,使其满足种植要求。
平整时要考虑地形、土壤类型和质地等因素,确保土地平整的质量和效果。
2、灌溉与排水:建设完善的灌溉和排水系统,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
灌溉系统应考虑水源、水泵、管道等因素,排水系统应考虑地势、水文等因素,确保农田的水分供应和排水通畅。
3、田间道路:建设良好的田间道路,方便农机的进出和农产品的运输。
田间道路应考虑车辆通行、雨季通行等因素,确保道路的坚实和畅通。
4、农田防护:建设必要的农田防护设施,如围栏、防风林等,以保护农田免受外界干扰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5、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如水渠、水塘等,以满足农田灌溉和排水需求。
水利设施应考虑水源、地形等因素,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6、土壤改良:对土壤进行改良,以提高其肥力和适耕性。
改良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等。
7、农业技术推广: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推广的农业技术应符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作物生长特点。
三、实施措施为了确保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工作。
2、科学规划:在制定建设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因素,确保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

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项目实施流程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共5个阶段环节。
各阶段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等说明如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流程为:项目选址→民意调查→地形测量→照片采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地调查论证。
(1)前期准备①项目选址。
根据地类要求、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地形坡度、水源条件、是否涉及“十二五”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和“十三五”准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实地利用情况等,初步筛选符合条件并适宜开垦、改造的地块。
项目区水源只能选自水库、湖泊、不间断河流,或在项目区修筑蓄水塘、打水井;非项目区内的水塘(鱼塘)、季节性河流不能作为项目区的水源保障。
垦造水田田块连片规模不低于20亩(坡度15°~25°应大于20亩,坡度小于15°应大于30亩)。
2008年由耕地(含可调整)变更为其他地类的地块,以及土地变更调查显示为非耕地但实地踏勘已为耕地的,不得纳入耕地开发范围。
由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开始,由水田变更其它地类,不能做为提质改造项目②民意调查。
调查项目土地权属人对新垦水田或耕地提质改造的意愿,民意调查须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建议80%以上相关土地权属人同意)。
③勘测定界。
在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符合地类要求的项目选址范围开展地形测量(1:500以上比例尺)。
④改造目标预设。
根据项目拟改造类型,参照周边耕地情况,预设新增水田面积、拟提升耕地质量等别。
⑤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水源条件、土壤剖面、现场照片(带坐标、参照物)等信息采集。
(2)方案编制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和《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通过对项目区的充分实地踏勘调查,真实客观的描述项目区自然条件,并重点说明项目区的水资源条件、土壤性状和保水保肥能力,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耕地质量状况和基础设施完善程度。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有序推进我省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加强相关项目管理,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关于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项目名称。
属于未挂钩使用的开发补充耕地进行提质改造的,项目名称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属于除未挂钩使用的开发补充耕地之外的其他耕地(含可调整地类)进行提质改造的,项目名称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其中,“XX年度”指立项年份,各地可根据需要,在项目名称中村的后面添加小地名。
(二)项目管理。
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9号)、《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粤财农〔2012〕490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开发补充水田项目(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统一为“XX年度XX市XX县(市)XX镇XX(等几个)村开发补充水田项目”,其中“XX年度”指立项年份,各地可根据需要,在项目名称中村的后面添加小地名。
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

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垦造水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计划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二、工作原则(一)按需定垦,稳步推进。
坚持以占定补、以补定垦,按照“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科学制定垦造水田任务计划,稳步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需求。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依据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状况,突出结合精准扶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和农村综合整治等工作,由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先易后难、保证质量。
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
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尽快高质量垦造出一批水田,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工作责任垦造水田工作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
(一)出资主体。
省政府为出资主体,由省级财政出资34亿元,作为垦造水田资本金。
(二)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垦造水田的组织协调、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镇、村切实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
(三)实施主体。
省政府委托省建工集团、省水电集团(资本金各17亿元)作为省级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垦造水田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
四、工作要求(一)科学规划和选址建设。
全省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分四期完成,2017年度完成不低于8万亩的首期计划(详见附件),其他年度垦造水田任务根据供需情况另行安排下达。
垦造水田地块原则上要求连片度在50亩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地块地类可以是农用地中的旱地、水浇地和可调整地类,也可以是未利用地、可复垦为水田的建设用地。
2277个省定贫困村垦造水田地块还可以包括非耕地的园地、坑塘水面地类。
鼓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拆除旧房、空心村改造、整村搬迁等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1.1范围 (1)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一般性规定 (2)1.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 (2)1.3.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构成 (2)1.3.3 项目设计图件构成 (3)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2.1项目背景 (4)2.1.1 立项背景 (4)2.1.2 项目简介 (4)2.1.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依据和实施目标 (4)2.2项目区概况 (5)2.2.1 项目区所在县(市、区)概况 (5)2.2.2 自然和资源条件 (5)2.2.3 自然灾害 (6)2.2.4 社会经济条件 (6)2.2.5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6)2.2.6项目区耕地质量现状 (6)2.3项目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8)2.3.1 项目区周边基础设施现状 (8)2.3.2 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现状 (8)2.4项目区垦造水田潜力分析 (10)2.4.1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10)2.4.2项目区质量评价因素提升改造潜力分析 (10)2.4.3垦造水田潜力实现分析 (10)2.4.4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10)2.5项目区建设条件分析 (11)2.5.1规划协调性分析 (12)2.5.2交通环境及电力设施条件分析 (12)2.5.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2)2.5.4风险分析 (12)2.5.5公众参与分析 (12)2.6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12)2.6.1 灌溉水源 (12)2.6.2 灌溉需水量 (12)2.6.3 可供水量 (13)2.6.4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13)2.7项目初步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13)2.7.1 土地平整工程规划 (13)2.7.2 土壤改良工程规划 (13)2.7.3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 (14)2.7.4 田间道路工程规划 (16)2.7.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 (16)2.7.6 其他工程规划 (18)2.8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19)2.8.1 权属调整原则 (19)2.8.2 土地权属现状 (20)2.8.3 调整意愿调查 (20)2.8.4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20)2.8.5 土地权属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 (20)2.9项目工程施工计划 (21)2.9.1 施工条件 (21)2.9.2 工程总进度计划 (21)2.10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23)2.10.1 估算编制依据 (23)2.10.2 主要工程量计算及确定说明 (23)2.10.3 青苗补偿及其他补偿计算及确定说明 (23)2.10.4 投资预算 (23)2.10.5 资金筹措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24)2.11效益分析 (24)2.11.1 社会效益 (24)2.11.2生态效益 (24)2.11.3 经济效益 (24)2.12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分析 (25)2.1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25)2.13.1 组织领导机构 (25)2.13.2 工程建设管理 (25)2.13.3 资金使用管理 (25)2.14结论及建议 (25)2.15项目设计附表、附件 (26)2.15.1附表 (26)2.15.2附件 (26)3 图件编制 (26)3.1项目区现状图编制要求 (26)3.1.1 项目区最新土地现状图 (26)3.1.2 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26)3.1.3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图(局部) (27)3.2项目初步规划图编制要求 (27)3.2.1 项目初步规划图上图要素及要求 (27)3.2.2 项目初步规划图绘制要求 (27)3.3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 (29)4 编排格式说明 (32)4.1设计报告编排格式 (32)4.1.1 报告构成 (32)4.1.2 封面 (33)4.1.3 扉页 (33)4.1.4 项目工程特性表 (33)4.1.5 报告正文 (33)4.2工程初步设计图册编排格式 (35)4.2.1 图册构成 (35)4.2.2 封面 (36)4.2.3 扉页 (36)4.2.4 图册 (36)5 附件 (37)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行)1 总则1.1 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图件编制的内容和要素、文本格式及一般性要求。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1.总体要求开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以旱涝保收为标准,田块平整,排灌顺畅,道路通达,开发出的地块符合农业耕种的要求。
2.土壤质量2.1土层厚度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40cm,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15㎝。
2.2表土层有机质含量水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5%,旱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1%以上。
2.3土壤酸碱度表土层PH值在5.0~8.0之间。
2.4土壤质地表土层质地为砂质壤土至粘土。
3.工程质量3.1土地平整3.1.1田块布置平原地区田块布置有利于灌溉、排水、防风及农业机械作业的需要,田块形状规整,边与边尽量平行;丘陵地区田块布置需满足治理水土流失的要求梯田长边沿等高线布设形状呈长条形或带形。
3.1.2平整程度1水田格田田面高差在±5㎝以内;旱地田面坡度在l:500以内采用淋灌、喷灌或滴灌的田块对田面坡度要求可适当降低。
利用园地改造为耕地的,6°以下(不含6°)的坡地不需要修筑梯田,坡度6~25°的需修筑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或隔坡梯田。
3.2灌溉与排水3.2.1灌溉水源项目区有可靠的水源保证,干旱缺水地方修建山塘、蓄水池、陂头或抽水站,配套完善的引水渠。
3.2.2排灌标准水田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旱地灌溉保证率在70%以上;排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地下水控制在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深度。
3.2.3排灌设施排灌渠道满足项目区灌溉和排水要求,各类沟渠布局合理,形成网络,坡度适宜,便于排灌。
桥、涵、闸、放水口等配套设施齐全。
3.3田间道路3.3.1道路布局田间道路布局合理,满足小型农业机具通行、运输、作业的需要;与周边道路、村庄相连接,方便生产生活。
田间道路分为田间道和生产道两级,连片面积50亩以下的项目可不设置田间道。
3.3.2道路质量田间道路面宽度3米~4米,路基采用密实度好的土压实填筑,两边衬砌护坡或挡土墙,路面铺填碎石、石渣、炉渣或硬底化,厚度210厘米~20厘米;生产道宽度1米~2米,路基采用密实度好的土压实填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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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数的选取
4、确定所在的省级二级区及其分等因素权重体系(七个省级 二级区) 根据《广东省耕作制度分区表》可查到所在的省级二级区 ,根据《广东省二级区分等因素指标体系》可获取所在二级区 的分等因素权重。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1、地形坡度 可参考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并结合项 目竣工资料,实地调查数据等进行修正。若地形坡度的取值与 年度更新评价成果不一致的,须提供地形图或DEM图或地形坡 度量算依据等佐证材料。 2、田面坡度 通过实地勘察确认。水田的田面坡度应为1级。每个图斑 都应提供垦造后的实地景观照片。 3、地下水位 可参考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或根据现场 实测数据,结合地下水位分布图确定地下水位的取值。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8、岩石露头度、障碍层深度和盐渍化程度
u受岩石露头度影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韶关和清远; u受障碍层影响的石灰田(有石灰板结层的)、白鳝泥田(白
浆土层)数量极少;
u受盐渍化程度影响的酸性硫酸盐盐土、咸田、咸酸田分布在
部分沿海台地。 项目区的限制性因子可参考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并根据实地调 查确定。限制性因子的修正系数为0.4-0.8。
经济等/综合等指数 经济水平修正 Kc 利用等指数 Kl 土地利用水平修正 光温/气候条件修正 土地自身的特性:土壤、地形等 分等评价单元图 自然质量等指数
自然等别 利用等别
α
农用地质量分
β
产量比系数转换
标准耕作制度 记分规则
三、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技术要点
(一)底图的确认 (二)参数的选取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u
u
u
提供剖面照片、改造后的实地景观照片和相关工程照片(土 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照片等)
四、成果编制注意事项
u根据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2018年下发的第一期《广东省耕地
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简报》,“项目整治前后耕地质 量对比表”进行了调整。
平均等别应通过平均等指数转换得来,平均等指数应通过 面积加权算出,而不是算术平均。
四、成果编制注意事项
u评定成果由文本、附件和数据库三个部分组成,包括纸质资
料和电子数据,具体的要求参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 步规范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 100号)的附件。
u不受项目工程建设影响的分等因素,若参考最新的耕地质量
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存在赋值或逻辑错误的情况,应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定时进行修正,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如耕地坡度级与地形坡度取值不一致、限制性因子取值有误 、有效土层厚度大于障碍层距离地表深度等)
谢 谢!
理想 潜力
气候因素 热/ 温 光 合 潜 力 光 温 潜 力 水
光
耕 作 制 度 气 候 潜 力 产 量 比
社会因素 利 用 水 平 Kl 经 济 水 平 Kc
总 辐 射
土壤修正
土壤 因素
自然质 量分Cl
土 地 生 产 力
土 地 自 然 等
土 地 利 用 等
土 地 经 济
4、有效土层厚度 由野外实地剖土获取。提供剖土的近景和远景照片各一张 ,其中近景照片能看清楚标尺刻度和剖面情况,远景照片能看 清地块情况。剖面照片应带坐标拍摄或提供剖土点坐标。 5、土壤剖面构型 建议由农业或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出具盖章或签 字的证明文件。 6、土壤有机质含量、pH值和表土质地 通过土壤化验检测获取,须提供化验机构资质和经营范围 证明文件。表土质地化验结果为美国制的,须提供转换为卡庆 斯基制的结果说明,并加盖化验机构公章。表土质地也可通过 野外实地调查获取,但检测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提 供检测人员信息和相关材料作为佐证。
(二)参数的选取
2、指定作物光温潜力指数 根据整治中心下发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指标字典表 》,查询广东省各县光温潜力指数。 粤北山地丘陵区海拔大于600米的高寒山区查中稻潜力值。 3、土地利用、经济等值区系数 根据广东省统一制定的土地利用、经济等值区系数表,查询项 目所在镇区的水田利用、经济等值区系数。
-3-
一、依据与工作基础
工作基础:
Ø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Ø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Ø项目相关资料
针对项目工程(例如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等)建设后发生变化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分等因素资料进行搜集,竣工图、 验收资料、土壤分析检验报告、实地调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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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评定基本思路
(二)参数的选取
1、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确定
u标准耕作制度
水田:薯-稻-稻(两年五熟) 稻-稻 (一年两熟)
粤北山地丘陵区海拔大于600米的高寒山区一季稻(一年一熟)
u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
晚稻为我省的基准作物,指定作物为早稻、冬甘薯,粤北山地 丘陵区海拔大于600米的高寒山区采用中稻。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 等别评定
王秋香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2018.9 广州
-1-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中有关耕地 质量等别的评定
一、依据与工作基础 二、耕地质量评定基本思路与主要过程 三、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技术要点 四、成果编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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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与工作基础
依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 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60号)中制度保障里明确规定:建立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制度,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在竣工验收阶段,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工作,不开展的不予验收。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国土 资利用发〔2017〕100号)明确了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是耕地质 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基础,旱改水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在项目验收前, 项目实施单位须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价。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7、灌溉条件和排水条件 根据项目区灌排工程建设情况,结合周边水源情况、灌溉 条件和排水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需说明项目区建设前的灌排情况、项目区水源以及是否能 满足项目区灌溉需要、项目区所做的灌溉工程、项目区地势以 及项目区排水工程建设情况等。 应提供项目区的竣工图,并在图上标注项目区水源点,若 项目区范围太大,应提供分片区的竣工图。
(一)底图的确认
将垦造水田项目范围与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叠加, 提取出耕地地类图斑作为评价对象。 若工程建设导致项目范围内的现状耕地(水田)与最新的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中的耕地图斑不一致(多个耕地〈含可调 整耕地〉图斑合并成一个耕地图斑或一个完整的耕地图斑分为 多个耕地图斑等情况),也可使用竣工范围线作为项目的评价 底图。(需向地籍部门确定验收后的耕地地类变更与评价底图 的图斑一致)
四、成果编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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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造后水田的耕地质量等别(省利用等、国家利用等)可能 会比垦造前旱地的等别低,这是因为项目区所在镇区的水田 利用等值区系数比旱地利用等值区系数低。 图斑的评价面积应为竣工验收的面积。若是做图的原因导致 的细长狭小的细碎图斑,实地确认不是水田的,应剔除。 土壤分析检验报告须提供原件。若报告无法一一与评价单元 对应,须附上化验报告与评价单元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