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存条件书写
保管物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

保管物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协议书日期:[协议书签署日期]本协议由以下陈述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为“乙方”)就保管物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与目的1.1 甲方与乙方为此协议签署之前双方之间具体合约项下陈述人。
1.2 甲方拥有某一特定物品/货物(以下简称为“物品”),拟将其交由乙方保管,并要求乙方遵守一定的存储条件和要求。
二、存储条件和要求2.1 温度和湿度乙方同意在存储物品时,维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具体要求如下(请在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温度范围:[填写温度范围]湿度范围:[填写湿度范围]2.2 通风乙方同意保持所存储区域的良好通风,并确保物品不受潮湿、尘埃或异味污染。
2.3 安全措施乙方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物品在存储期间的完整和安全,以防止任何物品丢失、损坏或盗窃。
2.4 存储期限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物品,并严格遵守存储期限。
超过存储期限,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并确认进一步的行动。
2.5 审计和记录乙方同意定期进行库存审计并记录物品数量和状况,并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报告。
三、责任与违约3.1 责任限制甲方同意,对于因不可抗力、天灾或不可预见的事件导致的物品损失或损坏,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3.2 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要求妥善保管物品或者违反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修复或替换物品。
四、解约与争议解决4.1 解约双方同意,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提前通知期限]。
4.2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受[填写适用的法律管辖区域]法律的约束。
双方同意在任何争议发生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提交到适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的最终裁决。
五、协议生效与修改5.1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前述双方之前可能存在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5.2 修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形式生效。
(药典)药品贮存条件及湿度

(药典)药品贮存条件及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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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5、2010年版《中国药典》
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系指2~10℃;
常温,系指10~30℃,凡贮藏项未规定贮存温度的系指常温;
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贮藏。
干燥处:系指贮存和保管药品的处所不潮湿,没有水分或水分很少,即药品贮藏处的相对湿度应在45~75%之间。
GSP规定的相对湿度45%-75%之间是强制规定(上下限含45%、75%),这两个值是临界值。
(药典)药品贮存条件及湿度

根据2005、2010年版《中国药典》
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系指2~10℃;
常温,系指10~30℃,凡贮藏项未规定贮存温度的系指常温;
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贮藏.
干燥处:系指贮存和保管药品的处所不潮湿,没有水分或水分很少,即药品贮藏处的相对湿度应在45~75%之间。
GSP规定的相对湿度45%-75%之间是强制规定(上下限含45%、75%),这两个值是临界值.。
食品贮存要求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贮存是食品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对保证食品质量、延长食品保质期、防止食品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食品贮存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1. 食品分类存放食品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类型的食品应分别存放,如生食与熟食、易腐食品与不易腐食品等。
2. 仓库条件食品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流通,避免潮湿、霉变。
(2)温度、湿度适宜,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3)地面、墙壁、屋顶等无裂缝、渗漏。
(4)设有防鼠、防虫、防霉设施。
3. 食品包装食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
(2)包装结构合理,防止食品污染。
(3)包装标识清晰,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4. 食品摆放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顺序摆放,先产先销。
摆放时应注意留出一定的空间,便于检查和通风。
5. 食品检查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气味、色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最高法律,对食品贮存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2.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贮存设施、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仓库、冷库、周转库等。
3.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食品经营者的贮存设施、设备提出了要求,如仓库、冷库、周转库等。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贮存提出了要求,如防止污染、防止吸潮、防止挥发等。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设备、人员等提出了要求,包括食品贮存环节。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模版(三篇)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模版1. 一般要求1.1 在合理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并定期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2 储存区域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1.3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并设有警示标识和警示语。
1.4 储存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和火灾扩散。
1.5 储存区域的地面应平坦、无裂缝,防止泄漏物流入地下水和土壤。
2. 储存容器和包装要求2.1 储存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2.2 储存容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以防止泄漏和破损。
2.3 储存容器上应标示明确的化学品名称、危险性等级、储存日期等信息。
2.4 储存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定期检查,如有破损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2.5 储存容器应妥善密封,以防止挥发、泄漏或产生可燃气体。
3. 储存区域布局和通风要求3.1 储存区域应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和数量进行合理的布局,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2 储存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证室内空气和外界空气的流通,减少有害物质积聚。
3.3 储存区域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应对火灾风险。
3.4 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清理和处理废弃物和泄漏物。
4. 储存管理要求4.1 储存区域应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相容性进行分类储存。
4.2 储存区域内应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责任制度,并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4.3 储存区域内禁止吸烟、打火机等明火,并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4.4 储存区域内应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5 储存区域内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定期检查、清点和盘存,确保数量和状态的一致性。
5. 紧急应急预案和措施5.1 储存区域应制定健全的紧急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置措施。
5.2 储存区域内应提供紧急电话号码和急救设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联系并处理。
5.3 储存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急救培训,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化学药品注册标准中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

化学药品注册标准中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审评四部郑国钢参照制剂通则,根据药品性状下的描述,结合稳定性试验结果,确定合适的包装和贮藏条件,以避免或减缓药品在正常贮存期内变质。
贮藏项下的规定,系指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
但审评中发现,部分质量标准对贮藏条件的书写不规范,有时易引起混淆。
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制剂通则中对各类制剂均作了贮存规定,见下表:中国药典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避光(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2~10℃)、常温(10~30℃)。
根据药典的上述规定,书写贮藏条件的原则一般如下:一般原料药可写“密闭保存”;液体药品,易吸潮、风化或有挥发性的药物,以及遇湿能引起变质的药品采用“密封保存”;直接制备成注射用无菌粉末地原料药,以及需要减压或充氮保存的药品,用“熔封或严封保存”。
对光不稳定药品需在前面加“遮光”等字样,不要使用药典中无明确规定的“避光”字样。
为充分保证药品稳定性,药典中较多品种规定了遮光要求;遇到空气易氧化变质的药品需在前面加“充氮”等字样;部分气体药品需在前面加“置耐压钢瓶内”等字样;部分液体药品需注明指定贮存容器,如稀盐酸和醋酸贮藏均规定为“置玻璃瓶内,密封保存”。
有些药品需增加对贮存环境的要求,则在“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与“保存”之间添加要求,如“在干燥处”、“在阴凉处”、“在阴凉干燥处”、“在凉暗处”、“在冷处”等。
冷处场地要求条件较高,选用应比较慎重,药典收载的品种也较少,如卡莫司汀及注射液分别采用“遮光,严封,在冷处保存”和“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生物制品及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温度习惯规定为2~8 ℃(参照USP 附录中Preservation, Packaging, Storage, and Labeling规定Cold— Any temperature not exceeding 8℃. A refrigerator is a cold place in which the temperature is maintained thermostatically between 2℃and 8℃.),虽在冷处(2~10℃)范围内,但不采用冷处表述,需严格注明贮藏温度,如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的贮藏为“遮光,密闭,在2~8℃保存”。
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

发布日期20070719栏目化药药物评价标题化学药品注册标准中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正文审评四部郑国钢参照制剂通则,根据药品性状下的描述,结合稳定性试验结果,确定合适的包装和贮藏条件,以避免或减缓药品在正常贮存期内变质。
贮藏项下的规定,系指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
但审评中发现,部分质量标准对贮藏条件的书写不规范,有时易引起混淆。
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制剂通则中对各类制剂均作了贮存规定,见下表:中国药典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避光(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2~10℃)、常温(10~30℃)。
根据药典的上述规定,书写贮藏条件的原则一般如下:一般原料药可写“密闭保存”;液体药品,易吸潮、风化或有挥发性的药物,以及遇湿能引起变质的药品采用“密封保存”;直接制备成注射用无菌粉末地原料药,以及需要减压或充氮保存的药品,用“熔封或严封保存”。
对光不稳定药品需在前面加“遮光”等字样,不要使用药典中无明确规定的“避光”字样。
为充分保证药品稳定性,药典中较多品种规定了遮光要求;遇到空气易氧化变质的药品需在前面加“充氮”等字样;部分气体药品需在前面加“置耐压钢瓶内”等字样;部分液体药品需注明指定贮存容器,如稀盐酸和醋酸贮藏均规定为“置玻璃瓶内,密封保存”。
有些药品需增加对贮存环境的要求,则在“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与“保存”之间添加要求,如“在干燥处”、“在阴凉处”、“在阴凉干燥处”、“在凉暗处”、“在冷处”等。
冷处场地要求条件较高,选用应比较慎重,药典收载的品种也较少,如卡莫司汀及注射液分别采用“遮光,严封,在冷处保存”和“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生物制品及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温度习惯规定为2~8 ℃(参照USP附录中Preservation, Packaging, Storage, and Labeling规定Cold— Any temperature not exceeding 8℃. A refrigerator is a cold place in which the temperature is maintained thermostatically between 2℃ and 8℃.),虽在冷处(2~10℃)范围内,但不采用冷处表述,需严格注明贮藏温度,如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的贮藏为“遮光,密闭,在2~8℃保存”。
原料贮存条件及贮存期

原材料的贮存条件要求及贮存期一、关于各种原材料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总则1.1包装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标准代号、质量等级、生产批号、净重、生产日期等字样。
1.2运输:运输装卸时要求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污染和破损。
运输中应防止雨淋和日光暴晒。
1.3贮存条件:产品应按等级、分类、分批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免日光直射,严禁与可发生反应的物品接触,并注意防潮。
1.4贮存期:粉料类2年,油脂类1年、化工、溶剂类1年、助剂类2年。
1.5注: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原材料都应遵守以上规则。
超过贮存期限时,由仓储车间、使用单位进行统计提出检验申请,当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有疑问,应由R&D相关研究室试验确认无影响后方可使用。
二、细则粉料类1、铅铬黄产品应按等级、分类、分批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严禁与可发生反应的物品接触,并注意防潮。
2、二氧化钛二氧化钛应按等级、分类、分批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要着地堆放,需放在木架上以防受潮,不可露天堆放,严禁与可发生反应的物品接触。
3、氧化铁红、氧化铁黄、氧化铁黑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禁与酸、碱物品接触。
按上述贮存条件,未开包装的颜料有效贮存期为三年。
4、立德粉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接近高温,未拆封的立德粉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5、铁蓝应枕垫堆放,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免接近高温,严禁与碱性物品接触,不可与易然性物质堆放在一起,远离火源,保持清洁完整。
6、酞青蓝产品应按等级、分类、分批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严禁与可发生反应的物品接触,并注意防潮。
7、红丹应放在干燥处保存,严禁潮湿,要与酸碱物品隔离存放。
8、氧化锌(间接)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严禁与酸碱物品接触,按上述贮存条件,未拆封的氧化锌有效贮存期为半年。
9、大红粉应枕垫堆放,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免接近高温,不可与易燃性物质堆放在一起,远离火源,保持清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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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注册标准中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
化学药品注册标准中贮藏条件的规范书写
审评四部郑国钢
参照制剂通则,根据药品性状下的描述,结合稳定性试验结果,确定合适的包装和贮藏条件,以避免或减缓药品在正常贮存期内变质。
贮藏项下的规定,系指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
但审评中发现,部分质量标准对贮藏条件的书写不规范,有时易引起混淆。
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制剂通则中对各类制剂均作了贮存规定,见下表:
中国药典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避光(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2~10℃)、常温(10~30℃)。
根据药典的上述规定,书写贮藏条件的原则一般如下:
一般原料药可写“密闭保存”;液体药品,易吸潮、风化或有挥发性的药物,以及遇湿能引起变质的药品采用“密封保存”;直接制备成注射用无菌粉末地原料药,以及需要减压或充氮保存的药品,用“熔封或严封保存”。
对光不稳定药品需在前面加“遮光”等字样,不要使用药典中无明确规定的“避光”字样。
为充分保证药品稳定性,药典中较多品种规定了遮光要求;遇到空气易氧化变质的药品需在前面加“充氮”等字样;部分气体药品需在前面加“置耐压钢瓶内”等字样;部分液体药品需注明指定贮存容器,如稀盐酸和醋酸贮藏均规定为“置玻璃瓶内,密封保存”。
有些药品需增加对贮存环境的要求,则在“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与“保存”之间添加要求,如“在干燥处”、“在阴凉处”、“在阴凉干燥处”、“在凉暗处”、“在冷处”等。
冷处场地要求条件较高,选用应比较慎重,药典收载的品种也较少,如卡莫司汀及注射液分别采用“遮光,严封,在冷处保存”和“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生物制品及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温度习惯规定为2~8 ℃(参照USP 附录中Preservation, Packaging, Storage, and Labeling规定Cold—Any t emperature not exceeding 8℃.
A refrigerator is a cold place in which the temperature is maintained thermostatically between 2℃ and 8℃.),虽在冷处(2~10℃)范围内,但不采用冷处表述,需严格注明贮藏温度,如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的贮藏为“遮光,密闭,在2~8℃保存”。
常温为05版药典新增贮存条件,各论中许多品种尚未采用,如甲硝唑栓的贮藏原规定为“遮光,密闭,在30℃以下阴凉处保存,新版药典规范为“遮光,密闭,在30℃以下保存”,而未进一步修订为“遮光,密闭,常温保存”。
注射液的分装容器如安瓿或西林瓶等、眼用制剂的容器均为该制剂的组成部分,不同于片剂或其他制剂的包装容器,因而在贮藏项下对包装的要求,可写为“密闭保存”等,而不再采用“熔封”或“严封”等字样。
药典各论中有部分品种采用“冷冻”保存,如酒石酸长春瑞滨和硫酸长春地辛的贮藏均为“遮光,密封,冷冻保存”,药典凡例及制剂通则中均未规定冷冻温度,可参考执行美国药典贮藏规定的冷冻温度范围-25℃~-10℃(Freezer— A place in which the temperature is maintained thermostatically between 25℃ and 10℃);部分需冷冻保存的品种也可采用规定具体冷冻温度方式表达,如重组人胰岛素规定为“遮光,密闭,在-15℃以下保存”。
2005版药典中已对部分旧版药典中的不规范的贮藏描述进行修订:如氧烯洛尔和盐酸依米丁的贮藏修订为“遮光,密封保存”(原:置避光容器内,密封保存);磺胺醋酰钠滴眼液的贮藏修订为“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原:密封,避光,在凉处保存);磺胺嘧啶银软膏的贮藏修订为“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原:遮光,密闭,在凉处避光保存);磺胺嘧啶银乳膏的贮藏修订为“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原:密闭,在凉处避光保存)。
申报注册标准中常见的不规范描述有“遮光,在干燥处保存”、“在干燥处保存”、“遮光,密封,在凉处保存”、“密封,避光,干燥处保存”等,需引起申报单位注意。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交流指正。
作者:cde 发布时间:2007-7-24 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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