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标准[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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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
❖ (4)特殊、重大、新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医 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 (5)请院外专家会诊或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 医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病程记录
❖ 13.手术记录 ❖ (1)由手术者书写,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
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签名(缺手 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丙级) ❖ (2)包括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科别、 病区、床号、住院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 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 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病程记录
❖ (3)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拟诊分析):根据病 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 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 分析
❖ (4)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 (1)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
次,时间记录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 (2)新患者入院后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 ❖ (3)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 状、体征、分析其原因 ❖ (4)记录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病程记录
❖ 7.疑难病例讨论 ❖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及时进行讨论。内容
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和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 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等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未 进行讨论 乙级)
病程记录
❖ 8.抢救记录 ❖ 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
病程记录
❖ 18.手术风险评估记录 ❖ (1)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术

[整理版]病历书写标准与 - 副本

[整理版]病历书写标准与 - 副本

n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n 交接班制度
n 会诊制度
n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n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n 病人知情同意书管理制度
n 手术分级制度
n 转院转科制度
n 术前讨论制度
n 临床药事管理制度
n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n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历书写相关规定 n 核心医疗制度在病历中的体现 n 四川省住院病历评分标准
n 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 n 术前讨论详细内容记入《术前讨论记录本》 n 病历中的术前讨论记录最终讨论结果:术前诊
断及诊断依据、术前准备情况、拟行手术方案 及麻醉选择、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总 结意见、记录人及记录时间等
与手术相关病历的书写要求
n 手术前 n 术前一天有主管医师查看病人的病程记录 n 术前一天有第一术者查看病人的记录 n 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n 术前小结 n 术前讨论(中等以上的手术) n 手术同意书以及麻醉同意书,患者和告知
n 住院医师查房 n 重点巡视重危、疑难、诊断不清、新入院
及手术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 n 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
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n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
查医嘱 n 负责指导实习医师书写病历并予以修改 n 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 n 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
对住院病人加强告知
n 入院须知 n 自动离院责任书 住院期间能否请假? n 委托授权书 n 特殊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 n 医保病人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同意书 n 高价值医疗耗材使用同意书 n 放弃抢救患者近亲属的意见及签名 n 病危通知书、死亡认定书
入院须知
n 您的责任护士是: n 病房护士长是: n 您的主管医师是: n 您的主治医师是:

病历书写标准(整理版)

病历书写标准(整理版)
2010年3月1日实施,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 写基本规范(试行)》废止。
5章38条(4章36条) 六大变化
六大变化(特点)
基本原则:增加“规范”。 病历修改中的签名、写日期的要求有所变化。 知情同意书签署的要求 新增加急诊留观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麻醉
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 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等病历文书。删除了一般 患者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 对病历文书书写提出了一些细节要求。 增加了计算机打印病历的要求。
,一周内讨论;危重者应及时讨论。
(2)经治医师应将讨论情况记入科室疑 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内,并及时记入 病历中。
(3)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 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 见、记录人签名等。
5.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
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
(四)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在入院不足24小时即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 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1、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疗(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 诊断、医师签名等。 2、对已书写了入院记录等的病历,可接在入 院记录或首次病程录或病程(抢救)记录后,按 死亡记录格式和要求完成病历 。 3、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 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 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 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八)日期与时间写法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病历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 日”顺序填写

修复科病历书写要求和实用标准(整理自北医地材料)

修复科病历书写要求和实用标准(整理自北医地材料)

文件一、修复科病历书写要求和标准(整理自北医的材料)一、病历书写总要求1、病历书写自体工整,页面整洁,无自创字,错别字,无严重涂改。

2、病历描述语言通顺,运用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

3、病历附页必须有、病案号、科别及就诊日期。

4、主诉牙(或主诉病)的首诊均按初诊要求书写病历,复诊指住宿呀的继续治疗。

二、病历首页1、、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通信地址、健康状况、初诊科别、日期、邮编及X线片号。

2、药物过敏史(由初诊科室及经治医师负责)3、主诉牙(主诉病)完成治疗后需在病历首页填明日期、科别、诊断、处置。

(1)诊断:部位+诊断名称(2)处置:治疗+(或)辅助检查三、主诉1.初诊主诉:病变部位+主要症状+发病时间修复科主诉的描述不能只写成:“要求修复”,要求描述的是患者的要求和具体部位(如要求修复上颌或下颌左后侧缺失牙或某牙位缺损,若以检查设计为主的初诊患者主诉应写成“上下颌某部位有缺失牙或有缺损,要求作全口检查2.复诊主诉:同一患牙或同一疾病写明治疗后自觉症状四、现病史主诉牙(主诉病)病史的发生、发展、曾经治疗及目前情况。

五、既往史,家族史,全身情况正确记录患者述无述时记录(一)六、检查(修复科)一)依据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三种诊断,检查时不同情形略有不同侧重点:1.正确记录牙体缺损所见。

主诉牙牙体缺损及治疗情况,松动度,牙龈,牙周袋,咬合关系、X线。

非主诉牙健康情况及阳性所见。

2.正确记录牙列缺损所见。

(1)缺损部位,数目,剩余牙槽脊条件,缺牙区近远中和上下垂直向间隙大小,有无骨突骨刺;(2)基牙位置,形态,松动度,倾斜度,咬合关系,牙龈、牙周袋和根分歧病变情况;(3)余牙健康情况及阳性所见。

3.正确记录牙体缺失所见。

(1)牙槽骨吸收情况,黏膜弹性,拔牙创及有无骨尖、骨嵴、隆突情况;(2)垂直距离,上下颌弓对应关系,颞颌关系,颞下颌关节情况二)还需检查记录以下情况:1)正确记录牙合类型正常牙合,深覆牙合深覆盖,对刃牙合,反牙合,锁牙合,偏斜。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也是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法规的完善,病历书写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最新标准规范:1. 病历的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

2. 客观性:病历书写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

医生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

3. 准确性:病历中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日期、时间、药物剂量、检查指标等,以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4. 及时性:病历应及时书写,特别是在患者入院、手术、转科、出院等关键节点,应尽快完成病历的记录。

5. 清晰性: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晰、语言规范,便于其他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6. 保密性:病历中涉及的患者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7. 电子病历的使用:随着电子病历系统的普及,医生应熟悉电子病历的操作方法,确保电子病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8. 病历的审核:病历书写完成后,应由上级医师或病历管理员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9. 病历的保存: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保存,纸质病历应妥善保管,电子病历应定期备份。

10. 病历的法律效力:病历作为法律文件,在医疗纠纷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11. 持续教育: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病历书写的培训,以适应病历书写标准的变化和更新。

12. 患者参与:在适当的情况下,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参与病历的书写过程,特别是对于患者的知情同意部分。

通过遵循上述标准规范,可以确保病历的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医疗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1.病历书写应当准确无误。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written accurately and without errors.2.病历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疾病情况。

The medical record should includ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atient and their condition.3.病历中的诊断、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应当符合医学规范。

Diagnosis, treatment plans, and medication use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adhere to medical standards.4.病历书写应当清晰易懂,以保证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written clearly and comprehensively to ensure the efficiency of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5.病历书写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Medical records should protect patient privacy and should not disclose personal information.6.病历中的特殊治疗和手术记录应当详细描述,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Special treatment and surgical records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detailed to facilitate follow-up and evaluation.7.病历中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资料应当清楚、准确,并与相关医嘱对应。

Laboratory test results and imaging data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clear, accurate, and correspond to relevant medical orders.8.病历中的过敏史、家族史等重要信息应当得到重视,确保医疗安全。

(完整版)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完整版)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门诊病历封面内容按要求需要全部填写)1、西医门诊病历的书写门诊初诊病历(1)主诉:即本次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能导出第一诊断。

(2)现病史:即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及效果。

(3)既往史:包括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及家族史。

(4)查体、辅助检查.(5)诊断(IMP)。

(6)处理(Rx)。

(7)医师签全名并盖章。

(8)整洁有序、字迹清楚、不能涂改。

门诊复诊病历与门诊初诊病历的不同点有:(1)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能明确的须有鉴别诊断内容。

(2)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可省略。

2、中医门诊病历的书写门诊初诊病历(1)主诉:病人最痛苦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现病史:主症发生的时间、病情发展变化的情况、诊治经过及必要的既往病史。

(3)望、闻、切诊:与诊断有关的望、闻、切诊的阳性所见,必要的体格检查等,舌象(舌体、舌质、舌苔、舌底脉络),脉象.(两周岁以下小儿需查指纹).(4)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结果。

(5)辩证分析:归纳四诊所得的主症、阳性体征、舌象、脉象等,扼要分析病位、病因、证候属性、病机转化。

(6)诊断:含中医病(症)名、证名及西医病名。

(7)治法:根据辨证写出指导用药的立法。

(8)方药:运用成方可写方名及加减。

自拟方可不写方名。

每行写四味药,药物名称右上角写特殊煎服法,右下角写剂量“g”或“克”。

(9)医师签全名(右下方)门诊复诊病历记录前一次诊疗后四诊变化情况,如治法及方药发生变动,应做到简要辩证分析.如有上级医师的政治意见亦应记录在案。

3、妇科门诊病历参照以上门诊病历的书写,同时要注意写明月经史等妇科相关检查。

(具体见范文)西医内科门诊病历书写范文(初诊)徐浦中医院内科2011—9-6(主诉)胸闷、气急10天(现病史)患者10天前上感后出现出现胸闷、心悸不适,活动后症状加重。

病程中无发热、胸痛,无咳嗽咳痰;曾在明珠医院就诊,BCG示室性早搏,予以丹参片2#、Tid 口服,无明显效果,今来我院就诊。

病例书写规范

病例书写规范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者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浮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允许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允许书。

患者不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允许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允许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允许书。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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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n 级医务人员
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和争议,建议
n 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n 应当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七)签名要求
n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 员签名。
n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 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 签名。
n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 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八)日期与时间写法
n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采用24小时制记录。 n 病历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 日”顺序填写
n 2010.01.27 2010-03-05 n 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
(六)病历修改
n 1.住院医师、护士修改病 历: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 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 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 、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 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 去除原来的字迹。
n 正确修改例: n ......注意有无 溃疡 出
血...…
n 错误修改例: n ......注意有无■■ 出
n 2010年3月1日实施,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 写基本规范(试行)》废止。
n 5章38条(4章36条) n 六大变化
六大变化(特点)
n 基本原则:增加“规范”。 n 病历修改中的签名、写日期的要求有所变化。 n 知情同意书签署的要求 n 新增加急诊留观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麻醉
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 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等病历文书。删除了一般 患者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 n 对病历文书书写提出了一些细节要求。 n 增加了计算机打印病历的要求。
(二)病历的作用
n 1.医疗档案资料; n 2.体现医疗质量及管理水平; n 3.科研、教学的基础资料; n 4.保护医/患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n 5.培养医务人员的重要途径 ; n 6.珍贵的文物资料。
(三)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n 客观、真实、 n 准确、及时、 n 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制作的工具
(三)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n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 入出院记录。 1、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 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2、对已书写了入院记录等的病历,可接在入 院记录或首次病程录或病程记录后,按出院记录 格式和要求完成病历。 3、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n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
n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n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
n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 项目。
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n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n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
n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 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 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文种、术语
n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 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 、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n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 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 顺,标点正确。
病历书写标准[整理版]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
主要内容
n 一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介 绍
n 二、 处方的书写要求
n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n (2010版)介绍
n 2002年版本是试用版,使用已经7年随着医 学科学和办公自动化的发展,病历制作和 管理理论已经发生了变化
n 在2002年8月16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 行)》的基础上修改而成
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 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n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 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 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n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n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 成。
n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 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 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n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 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 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n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n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13种
n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 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 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 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 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 料等。
n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病历的相关概念
n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 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 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n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 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四)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n 中午12点表示为12:00,中午12点30分记为 12:30
n 午夜12点表示为24:00,夜间12点30分记为 次日的0:30
n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门(急)诊病历组成,首页内容
n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
n 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一)入院记录
1.一般项目 2.主诉 3.现病史 4.既往史 5.个人史 6.体格检查 7.专科检查 8.辅助检查 9.初步诊断 10.修正诊断或/和补充诊断 11.医师签名及书写日期
(二)再(多)次入院记录
n 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在同一医院住院出院不 满一年而再次或多次住院时书写的记录。
n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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