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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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1•【文号】国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本文梳理了10部法律或文件的有关要求或规定,欢迎补充。

主要是国家有关政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民事法律。

包括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非粮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二条第三款,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4日)内容摘录:(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内容摘录:一、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一)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国发〔X〕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农计发〔X〕9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X省农委X省国土资源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的通知》(X农计〔X〕4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0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1.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提升,但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的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依然艰巨。

划定“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农产品有效自给的重大举措。

2.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3.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建设。

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

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

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的划定,保障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具体规定如下:
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原则:
(一)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肥沃,适宜作物生长;
(二)粮食生产历史悠久,种植面积大,生产技术成熟;
(三)粮食生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粮食安全保障有重要意义。

二、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原则:
(一)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具有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消费者认可度;
(二)生产技术熟练掌握,质量稳定可靠,供应能力较强;
(三)该地区的农产品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护该地区的农产品有助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程序和方法:
(一)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气候、土壤、生产实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包括田块调查、作物生长状况评估、生产技术评估等;
(三)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农业政策,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制定划定方案;
(四)公示划定方案,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五)最终确定划定方案,并进行公告和备案。

四、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后的保护和管理: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
(三)加强监管和执法,保护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秩序;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农业发展和农产品保护的认识和支持。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要求,全面做好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提升,但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依然艰巨。

划定“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农产品有效自给的重大举措。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建设。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务、统计、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两个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131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X政字〔X〕19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区”划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根据XX市下达我区的任务,全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共计25万亩,全部为玉米。

结合我区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布局和各镇乡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了各镇乡的划定任务。

镇乡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

按照国务院“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X年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X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

X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

三、划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及《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和《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和要求。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民以食为天,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在当今全球化和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两区”划定工作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基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长远规划。

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消费结构升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同时,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等问题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划定“两区”,可以实现对优质耕地的特殊保护和精准管理,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划定“两区”,首先要明确其范围和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粮食生产功能区。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则主要包括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在划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种植传统、生产能力等因素,确保划定的区域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和良好的基础条件。

那么,“两区”的划定是如何进行的呢?这需要一系列严谨的步骤和科学的方法。

第一步是开展调查摸底,对现有耕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地理位置、土壤质量、种植现状等。

第二步是进行科学分析,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确定“两区”的初步范围。

第三步是实地勘查,确保划定的区域边界清晰、准确无误。

第四步是公告公示,让广大群众了解“两区”划定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两区”划定后,并非一劳永逸,还需要加强建设和管理。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大对农田水利、道路、电力等设施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在科技支撑方面,要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效益。

同时,要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防止耕地污染和退化。

为了保障“两区”划定工作的顺利推进,还需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支持。

比如,加大财政投入,对“两区”内的农业生产给予补贴和奖励;创新金融服务,为“两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两区”的保护和管理。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2023最新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2023最新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一、引言该文档旨在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相关内容和指导原则,以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生产保护,确保粮食和农产品的供应、质量和安全。

二、背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应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质量,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三、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⒈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目的和意义⒉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原则和方法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标准和级别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程序和部门职责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效益和影响评估四、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⒈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目的和意义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原则和方法⒊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标准和级别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程序和部门职责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效益和影响评估五、其他相关事项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措施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监测与评估⒊划定期限和调整机制六、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但不限于: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图表或地图⒉相关数据和统计报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粮食生产功能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划定的具有农田集中连片、农产品生产集约化程度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区域,用于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区域。

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划定的具有农产品生产重要性、农产品品质安全需求高的区域,用于保护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区域。

八、结束语本文档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帮助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生产的质量与安全。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文档的要求,积极开展划定工作,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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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长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构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战略保障线
——韩长赋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
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董峻)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1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

差别化、定向化扶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五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本质上是把种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优势区域相对固定下来,以生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为功能,实施差别化、定向化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有三方面考虑: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为重点,以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在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划定并建立“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核心品种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两区”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和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积极性。

“划、建、管、护”:确定“两区”建设四大抓手
“两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抓手、最核心的工作任务,韩长赋概括为“划、建、管、护”四个字。

划——3年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扣除复种、重叠面积,“两区”耕地面积10.4亿亩,占现有耕地面积20.3亿亩的51.2%,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6亿亩的67.3%。

建——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到“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形成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种植结构全国“一张图”,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护——通过加大对“两区”的政策支持,增加基础建设投入,完善财政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形成有力度、有约束的政策体系,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农抓粮不吃亏、得实惠。

韩长赋表示,争取用3年完成划定工作,“两区”内的粮食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种植全部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用5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9亿亩和2.38亿亩:着眼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划定
《意见》提出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并明确了科学合理划定“两区”的标准。

韩长赋说,这主要是着眼于贯彻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供需形势预判和生产形势分析进行划定的。

按照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稻麦两大口粮自给率100%和玉米、水稻、小麦三大谷物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为目标,测算了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划定面积,其中,6亿亩用于口粮生产。

即,划出现有稻麦用地面积83%,实现保障95%的口粮产量;划出现有三大谷物用地面积80%,实现保障90%以上的谷物自给率。

加上“两区”之外的产能,“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就有充分保障。

同时,按照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种植结构、稳定农民收益的思路,测算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可确保现有供给水平不降低。

其中,大豆保护区1亿亩、油菜保护区7000万亩、棉花保护区3500万亩、糖料蔗保护区1500万亩。

支持和保护:确保“两区”用途不变化
韩长赋说,《意见》明确在大力推进“两区”建设和加大对“两区”政策支持两方面发力。

在推进“两区”建设上,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骨干水利工程等大中型工程建设,配套完善田间工程、节水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上,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两区”所属县(市、区)的人均财力保障水平,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资金整合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在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上,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全覆盖。

为了确保“两区”的用途不变化,《意见》明确要求“两区”耕地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严控对“两区”的占用;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相关
政策支持挂钩,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农民种植目标作物;加强监测督察,保障“两区”用途;落实管护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逐级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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