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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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主要政策依据
除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目前,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按其不同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三大类:
企业产权转让的实质通常是股权转让,如果不考虑国有企业的性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改制企 业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补偿。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及其历史原因,如果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导致转让 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则需要对职工的国企工龄进行买断,向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
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方式
(二)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黑政发(XX)8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再就业。方式:存续企业招聘、职工自谋出路、纳入失业保险。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一)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标准,在岗职工按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下岗职工及上岗职工中平均工资低于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确定。
理中心管理;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元),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
(二)、职工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本企业负责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企业或属地人社局相关单 位。社保关系转入个体的,由个人按规定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三)本方案需在上级主管单位及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讨论通过,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并经属地—批准后实施。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 由企业承担。
但是,产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不适用《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应特别适用财企 [xx]117号《通知》第七条规定,即企业重组涉及产权转让的,应当支付、缴付或者预提的各项职工安置费用,在资 产评估之前不得从拟转让的净资产中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应当从产权转让收入中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发展的进程,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必然趋势。

然而,国有企业改制往往伴随着大量职工的下岗和失业问题,对社会稳定和个人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制定一个完善的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至关重要。

二、安置原则1.精准安置原则:根据职工的年龄、技能、工作经验等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安置计划,使每位职工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2.公平公正原则:在安置过程中,遵循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安置机会的公平分配,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腐败和人为干扰。

三、安置内容1.转岗安置: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将其转岗到其他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

这需要进行相关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满足新工作的需要。

2.创业安置:对有一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

支持创业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和相关政策。

3.再就业安置:对一些年老或技能不适应转岗需求的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

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职工提供推荐和介绍服务,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4.培训安置:对一些需要提升技能的职工,通过培训来提高其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等。

四、安置程序1.调查评估:对待安置的职工进行个人调查和评估,了解其技能、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就业意愿,为安置方案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

2.安置方案制定: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方案,明确安置的内容、时间和具体措施。

3.实施安置措施:根据安置方案,进行转岗、创业、再就业或培训等具体的安置措施。

确保职工能够顺利转岗或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4.跟踪评估:对安置过程进行跟踪和评估,了解职工的安置情况和满意度,及时调整安置策略和措施。

五、安置保障1.经济补偿:为下岗职工提供经济补偿,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社会保险:为职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023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_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

2023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_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

2023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1. 引言企业改制是指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开展需要,通过重组、兼并、分立、倒闭等形式对企业组织结构、产权关系、经营管理等进行调整和优化的过程。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涉及到职工的生计问题以及社会稳定因素。

本文档旨在规划和实施2023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确保职工合理安排就业,维护其合法权益。

2. 目标和原那么•目标:确保企业改制后的职工能够顺利就业或接受再培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那么:–公正、公平:按照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安置,遵循公正、公平的原那么。

–尊重权益:充分尊重职工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灵巧配套:根据不同企业改制情况,因材施教,灵巧采取配套措施。

–优先就业:为职工提供优先就业时机,帮助职工尽快找到适宜的工作。

3. 职工安置方案3.1 确定职工安置方式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公开竞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让职工参与竞争,选择能力较强的职工来进行安置。

公开竞聘要求公正、公平,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尊重职工和用人单位的选择权。

•再培训:对于技术熟练但不符合新岗位要求的职工,提供再培训和转岗培训时机,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提供更多就业时机。

•外包转岗:将企业改制职工转岗到外包单位,维持职工的经济来源和工作稳定性。

•创业支持:为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支持,包括启动资金、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等,促进职工自主创业。

3.2 职工安置流程职工安置流程遵循以下步骤:1.企业改制通知和解释:及时向所有受影响的职工发布企业改制通知,并解释改制原因和安置方案。

2.职工信息收集:调查收集职工个人信息,包括工作经验、技能特长、培训需求、创业意愿等。

3.匹配职工需求和岗位:根据职工信息和企业改制情况,对职工进行需求匹配和岗位分配。

4.安置方式确定:根据安置情况和企业政策,确定职工的安置方式,灵巧配套。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导语】国有企业建⽴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个员⼯安置⽅案呢?以下是⽆忧考整理的企业改制职⼯安置⽅案,欢迎阅读!【篇⼀】企业改制职⼯安置⽅案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鹭⽂具⼚进⾏国有企业改制⼯作。

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了新的变化。

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00]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01]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交、商贸企业改⾰的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安置⽅案。

⼀、企业职⼯情况 1、截⾄2004年5⽉30⽇,企业职⼯⼈数为255⼈。

2、离退休⼈员109⼈,全部为退休⼈员。

3、在职职⼯146⼈,其中在岗⼈员107⼈,不在岗⼈员39⼈。

其中1986年9⽉30⽇前参加⼯作的职⼯113⼈,1986年9⽉30⽇后参加⼯作的职⼯33⼈。

4、内退职⼯5⼈。

5、特殊职⼯1⼈,是⼯伤职⼯。

6、职⼯遗属3⼈。

⼆、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略 三、职⼯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安置的原则 职⼯安置实⾏充分尊重职⼯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

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主体发⽣变化,原企业与职⼯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付经济补偿⾦;新企业与原企业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政主管部门进⾏鉴证。

(⼆)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实⾏双向选择,对不进⼊改制企业的职⼯,由企业按国家规定⽀付职⼯经济补偿⾦、⽣活补助费或⼀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解除劳动关系。

对进⼊改制企业的职⼯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可在职⼯⾃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的调整和改制也随之而来。

在一次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问题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合理地安置职工,能够维护职工权益同时保证企业运行顺畅,是企业改制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2. 职工安置原则•知情权原则: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应当及时了解企业的改制方案,并对其有权提出建议。

•合理性原则: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合理的安置安排,要根据职工岗位技能和工龄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

•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应该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公开透明,使职工能够清楚知晓企业的安置方案。

•优先就业原则:企业在安置职工时应优先考虑职工的就业问题,尽量让职工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3. 职工安置方式采取以下安置方式:3.1 聘用应试人员企业向外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使用改制前的职工作为应试人员。

3.2 再就业岗位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于技术老员工,企业可以考虑将他们安置到技术岗位上,对于其他岗位的职工,企业也可以将其安置到相对应的岗位上。

3.3 鼓励创业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职工,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包括资金支持、技术引导等方面。

4. 职工安置细则4.1 职工安置的程序企业改制后,应当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通报企业的改制方案,并设立安置小组,负责进行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2 安置方案的公示企业应制定并公示安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岗位安排、补贴标准、培训安排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4.3 安置补贴的标准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职工进行安置补贴。

安置补贴应按照职工在企业中的实际工龄、工作能力和工作付出等方面进行补贴。

4.4 安置后的支持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维护职工的职业发展。

对于有就业困难的职工,企业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

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关注和服务,帮助职工顺利度过转岗难期。

5. 总结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问题属于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企业应遵循职工安置的原则制定相关的安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置,保障职工的权益和企业的顺利运行。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摘要:2023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

在这一过程中,职工安置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方案旨在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改制顺利进行。

方案包括四个主要方面:职工福利保障、再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实现职工安置的有序转移,确保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一、职工福利保障1. 在职工被安置前,企业将向他们提供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并及时足额支付。

2. 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龄和贡献等因素确定一定的补偿标准,并与职工协商确定离职方案。

3. 对于有困难的职工,企业将提供一次性经济援助,并协助他们解决再就业或创业过程中的困难。

二、再就业培训1. 企业将组织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素质水平,以增加他们的再就业机会。

2. 企业将与相关培训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帮助他们适应市场需求。

3. 企业将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就业指导,帮助职工理清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增加就业成功的可能性。

三、创业支持1. 企业将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2. 企业将与金融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贷款和融资渠道,降低创业风险。

3. 企业将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职工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四、社会保障1. 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2. 企业将与当地相关机构合作,帮助职工解决各种社会保障问题。

3. 企业将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获取政策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总结: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旨在确保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稳定。

该方案包括职工福利保障、再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实现职工的有序转移,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创业,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同时,企业还将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取政策和金融支持,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方案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

具体如下: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1、在岗职工2、退休职工3、内部退养职工4、工伤待遇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五、安置标准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

发放标准为:(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XX元,其中:(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xx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方案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为了更好促进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的发展,保证XXX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精神和XXX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XXXXXXXX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XXX发[2014]112号文件)精神。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赐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1)企业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状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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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篇一: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txt始终相信,这世间,相爱的原因有很多,但分开的理由只有一个--爱的还不够。

人生有四个存折:健康情感事业和金钱。

如果健康消失了,其他的存折都会过期。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劳动关系,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平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进程,确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安置原则1、企业改制后,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接收原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入股,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企业职工,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

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实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本人不愿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的,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

本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1992年7月1 日后参加工作),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且1992年7月1 日后参加工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l?4级),可办理因病、残提前退休手续。

每提前一年,养老金递减2%。

6、符合退职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均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职手续。

退职生活费,按现行职工因病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和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

7、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混岗职工。

凡被国有企业招用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或调入国有企业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应视为国有企业混岗职工。

集体企业职工被派遣到国有企业混岗工作,不视为国有企业混岗职工。

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在企业改制时,参照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办理。

8、国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在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之内,履行招工手续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企业改制中,与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7号)支付经济补偿金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1、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在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现金形式支付。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但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

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人或企业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8%计发。

3、职工有下列情况可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1)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制前的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职工因企业合并、兼并、合资、企业改变性质、法人单位变更名称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职工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调入企业,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职工有下列情况,不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1)停薪留职期间;(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3)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的时间;(4)挂名、挂靠劳动关系的人员。

六、工伤人员的补助办法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工伤保险补助:1、工伤1?4级人员,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2、工伤5?10级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按规定一次性为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其标准是:(1)伤残补助金:1997年12月31 日前发生工伤的,按照五级每月22元、六级每月20元、七级每月18元、八级每月16元、九级每月14元、十级每月12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到平均寿命的费用。

1998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的,可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的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伤残补助金。

社会保险机构已支付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2)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上年市社平工资计算,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3)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计算,五级28个月、六级24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4)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提前4年、3年、2年、且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3、工亡遗属人员,由企业按当前遗属生活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本人。

子女计算到18周岁,父母\配偶计算到平均余命,年龄超过平均余命的,按5年标准计发。

七、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1、养老保险(1)改制企业应将已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支付统筹内各项养老保险待遇。

(2)企业改制后,新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继续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改制前后职工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在原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改制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1)医疗保险接续。

失业人员可在解除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弃保。

失业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后,可持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本人自理;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按政策规定报销。

(2)离退休人员的医疗。

改制企业为己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和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离退休的人员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离休干部按当前离休人员缴费标准,缴纳5年(每年按10%递增);退休人员以全市退休人员人均支付医疗费为基数,每人按平均余命(余命内每年按10%递增)缴纳。

一次性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按当年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到余命。

4、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管理(1)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在职工档案中录用表上加盖解除劳动关系专用章;(2)改制企业将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托管,并按规定标准缴纳管理费。

劳动保障代理中心负责代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退休审批等服务项目。

八、实施步骤1、制定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改制批复,改制企业应制定具体职工安置方案。

主要内容有:职工分流安置办法;人员竞争上岗办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偿还办法;特殊人员的处理办法等。

2、搞好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的测算。

根据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分别测算出经济补偿金、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代理费及偿还职工债务等所需费用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并在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3、做好职工安置的基础工作。

改制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

要准确地掌握职工人数、参加工作时间、在岗工作年限、职工工资水平、工残病残人员情况。

离退休人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情况、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职工的劳动技能、身体状况和就业愿望等情况。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九、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改制企业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作为改制中的重要内容来抓。

要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测算好安置职工的所需资金,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既要保证大多数职工能够实现再就业,又不能因改制损害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解决好与职工的利益相关的问题。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企业,搞好调查研究,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为企业改制创造宽松的环境,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

2、成立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改制企业主要领导和劳资、财务、宣传、保卫、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根据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职工监督。

改制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地征求职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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