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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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法英文案例及答案

国际商事合同法英文案例及答案

国际商事合同法英文案例及答案In a recent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ntract law case, two companies, on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other from China, found themselves in a dispute over the terms of a contract for the supply of raw materials. The American company alleged that the Chinese company had failed to deliver the agreed-upon quantity of materials, while the Chinese company argued that the American company had not fulfilled their payment obligations in a timely manner. 在最近的一起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中,美国一家公司和中国另一家公司因供应原材料合同条款发生争端。

美国公司声称中国公司未能按约交付约定数量的材料,而中国公司则称美国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Upon careful review of the contract terms, it became apparent that there were ambiguities in the language used to describe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the raw materials to be supplied. The lack of specificity in the contract language had led to misunderstanding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ultimately resulting in the failure of the contract. 经过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显而易见的是,合同中描述供应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语言存在歧义。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案例: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的合同纠纷事件背景:2010年5月,中国公司A与美国公司B签署了一份合同,合作开发一款新型智能手机。

合同约定,A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B公司提供生产资金和市场推广,双方共同享有产品利益。

根据合同,产品研发周期为18个月,投产后A公司获得60%的利润份额,B公司获得40%的利润份额。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5年。

事件发展:2012年11月,A公司完成了产品的研发工作,准备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然而,在此时,B公司却拒绝继续合作,并表示了解约的意愿。

B公司主张,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前景不明朗,无法承担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A公司对此情况感到非常愤怒,认为B公司违约,拒绝履行合同。

2013年1月,A公司通过自身努力,与一家新的投资方达成合作协议。

新投资方提供了所需的额外资金,使得A公司能够继续生产新型智能手机。

然而,由于B公司的突然终止合作,A公司在市场推广和销售方面遇到了重大困难。

2013年6月,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后A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B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表示双方本来就没有最终达成合作的意向,因此不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程序:根据仲裁合同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了由3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此案。

2014年3月,仲裁庭正式召开听证会。

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对各自的主张进行了辩护。

A公司提供了合同签订的文件、研发进展报告、市场推广计划以及与新投资方的合作协议等证据。

B公司则指出市场前景不确定、研发成果不理想等问题,并提供了相关市场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作为证据。

2014年9月,仲裁庭作出了裁决。

仲裁庭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作内容和期限,并且A公司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实力和条件。

B公司无正当理由突然终止合作,构成违约行为。

仲裁庭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A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一、案例背景。

想象一下,有一家来自法国的时尚公司(我们就叫它“法尚”吧),他们特别擅长设计高端的女士手袋。

还有一家来自中国的皮革供应商(简称“中皮”),他们生产的皮革质量超棒。

二、合同订立过程。

法尚和中皮打算合作,法尚要中皮给他们供应特定品质的皮革来制作新一季的手袋。

双方开始谈合同,就像两个人在讨价还价买菜一样,不过这个“菜”可是价值不菲的皮革呢。

他们在合同里规定了皮革的种类、颜色、质量标准(比如皮革的柔软度、厚度之类的详细要求),还约定了交货的时间、地点以及价格。

三、出现问题。

可是呢,天有不测风云。

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中皮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

他们的一个主要皮革原料供应商出了问题,导致他们不能按照原计划的时间把皮革交给法尚。

这可把法尚急坏了,因为他们的手袋制作计划全被打乱了,如果不能按时推出新一季的手袋,那可就损失惨重了。

四、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这时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就登场了。

关于中皮不能按时交货这个问题,通则里有关于不可抗力或者艰难情形的规定。

中皮就想,自己遇到这种原料供应问题,是不是可以算是不可抗力呢?但是法尚觉得,中皮应该有一些备用的方案或者风险应对措施,不能这么轻易就免责。

按照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如果要认定为不可抗力,中皮得证明这个事件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

中皮就开始搜集证据,像原料供应商的停产通知啊,自己为了寻找替代原料所做的努力但还是无法满足交货时间的记录等等。

同时,关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通则也给出了一些指引。

如果双方都不想彻底解除合同,那么是不是可以协商变更交货时间或者调整价格呢?因为中皮为了找到合适的替代原料可能成本会增加,而法尚如果能接受稍微晚一点交货,也许还能挽回一些损失。

在双方扯皮的过程中,他们就参考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来判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说,通则里对于诚信和公平交易有要求,双方都不能故意利用对方的困境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法尚不能因为中皮的暂时困难就狮子大开口要求不合理的低价,中皮也不能毫无根据地拖延交货还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关键信息项:合同双方:抵押人姓名或公司名称、受益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房产信息:房屋地址、产权证明编号抵押金额:具体金额抵押期限: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抵押目的:贷款用途或其他目的权利义务:抵押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抵押物管理:房产管理及保养责任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解除条件:抵押解除条件及程序保险条款:房产保险要求法律适用: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抵押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信息抵押人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该房产的产权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房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土地。

抵押金额本合同所涉及的抵押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金额为抵押人所借款项的担保金额。

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

抵押期满后,抵押人如未能按期清偿贷款,受益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抵押目的抵押人为获得贷款,向受益人申请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旨在确保抵押人履行借款合同下的还款义务。

权利义务5.1 抵押人的义务抵押人应确保在抵押期间内按合同规定使用及保养房产,保持房产的良好状态。

抵押人不得将房产出售、转让、出租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置,除非事先得到受益人的书面同意。

5.2 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内有权对房产进行检查,以确保房产未受损害。

若抵押人违反合同义务,受益人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抵押物。

抵押物管理违约处理7.1 违约情况如抵押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受益人有权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际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分析A国某玻璃公司向B国某百货商场发出售卖500件价值50万元的玻璃工艺品的要约,其要约内容完整,形式合法,并注明对方应在2个月内承诺,且承诺时应表示违约者需支付5万元违约金。

百货商场在收到要约后第10天,发回承诺表示购买该工艺品并表示同意违约金条款,但承诺中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

玻璃公司接到百货商场承诺后称:“货物已售他人,无货供应。

”百货商场以玻璃公司对承诺未表示异议,双方合同关系已建立,玻璃公司将该工艺品售与第三者构成违法为由,起诉要求赔偿因玻璃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玻璃公司则辩称百货商场在答复中附有条件,已构成反要约,合同并未订立,玻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问:(1)A国某玻璃公司与B国某百货商场之间的购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B国某百货商场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依德国法办绝,其结果会如何?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成立。

百货商场在遵照玻璃公司的要约中的要求在承诺期内发回承诺,虽然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但不属于实质性条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成立。

2、依照“德国法”判决?本人不了解德国法的具体规定,无法作答。

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百货商场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因玻璃公司在百货商场未回复承诺且承诺期未过的情况下,私自与工艺品公司订立合同,侵犯了百货公司的权利,该合同应属无效。

故法院应判决玻璃公司与工艺品公司的合同无效,玻璃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给付货物,并给付5万元违约金,且如果百货公司能够举证其在此期间因玻璃公司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则玻璃公司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国际商法案例之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案例1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

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

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距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国际商法案例 2

国际商法案例 2

国际商法案例国际商事组织【案例一】斯密斯先生是某合伙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与其他三个合伙人一起被授权参与经营管。

1999年5月,他在没有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擅自与一企业签订了一项合同,结果使得该事务所遭受损失,承担了一笔债务。

同年10月,他退出该事务所。

12月,债权人要求该事务所支付这笔债务。

遭到拒付,其理由是其他三个合伙人对此不知情;债权人要求斯密斯先生支付,也遭到拒付,理由是他已经退出该事务所。

斯密斯先生和该合伙事务所的拒绝是合理的吗?【解析】:根据合伙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时所做出的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都具有约束力。

所以在本例中,该合伙事务所不能用不知情来对抗第三人从而拒绝支付债务,斯密斯先生的行为对合伙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均有约束力,该合伙事务所必须支付这笔债务。

此外,根据合伙法的规定,当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后,他对于其作为合伙人期间企业所负的债务必须负责。

所以,在本例中,斯密斯先生不得以其退出合伙事务所来对抗债权人,他必须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共同支付债权人。

当然,对于斯密斯先生的疏忽,合伙事务所有权要求斯密斯先生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案例二】1996年4月,被告甲与其他人一起成立了“便民油漆队”。

五人每人出资1000元,作为油漆队的经费,买了一些必要的工具,五人商定大家一起劳动,收入合理分配。

经区工商局批准后即开始营业。

一次,承揽了给化工厂油漆管道的工作。

工作后不久,甲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扔到一堆麻袋中,引起火灾,给化工厂造成损失上万元。

化工厂以便民油漆队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甲的行为给工厂造成的损失应由便民油漆队赔偿还是应由高某本人赔偿?【解析】:根据合伙法的规定,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是个人合伙。

根据这一规定,便民油漆队应属于公民个人合伙性质。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甲乱丢烟头引起火灾,不是合伙的“经营活动”,属于个人过失性的不法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不是合伙的债务,而是其个人的债务。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分析(3篇)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合作协议,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电子产品。

在货物出口过程中,B公司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发现,这些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B公司遂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涉及国际法律商法中的产品责任法律问题。

二、案情分析1. 案件事实(1)A公司作为出口商,有义务保证出口产品的质量,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2)B公司作为进口商,有义务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3)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中,并未对产品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2. 法律依据(1)国际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根据《联合国产品责任公约》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等均应承担产品责任。

本案中,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

(2)国际合同法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其出售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包括质量、数量、包装等。

本案中,A公司未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违反了国际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责任?根据国际产品责任法律制度,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

首先,A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其次,A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存在过错。

2. A公司是否违反了国际合同法?根据国际合同法,A公司有义务保证其出售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案件判决(1)甲国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责任,赔偿B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遭受的损失。

(2)甲国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B公司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四、启示1. 跨国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产品责任问题,以避免纠纷。

2. 跨国公司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产品符合国际标准,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3. 跨国公司在面临产品责任纠纷时,应积极寻求国际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合同法(一)案例一、我某进出口公司向美国一厂商发出要约.出售芝麻制品一批,限对方在5 月底以前答复有效,5 月10 日我公司接该厂商电传,称“你5 月8日电悉,报价太高无法接受,请考虑降低价格”。

半月后芝麻制品的市价明显上涨。

5 月26 日.该商再次发来电传:“你5 月8 日电接受,我方将开出信用证”.对此,我公司也已悉芝麻制品行市看好,以高价卖给他人。

1.我公司接到的5月10日的电传是什么?我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2.假设双方成立合同后,我方运去的芝麻质量与合同轻微不符.根据英国法和美国法、公约、中国法对方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案例二、甲国制糖公司向乙国农贸公司发出电报,要求立即给自己发出100吨甘蔗,价钱FOB每吨250美元,货到后付款。

农贸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回电说:按你方意见办。

农场发货后,甘蔗运抵制糖公司,该公司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收。

试问:1、该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请按CISG和中国法分析)2、假如双方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后来没签订。

乙农贸公司发货后,甲国公司接受货物,后来甲公司没有付款,乙提起诉讼,甲辩称合同未成立,你认为呢?(请按中国法分析)案例三、2003年5月1日,甲地某商场向乙地某纺织厂发出信件,请求该厂在一个月内提供两万米纯毛布料,价格每米100元,由供方送货到需方。

5月2日,纺织厂收到信件。

5月8日,纺织厂发回信件,提出每米价格120元。

5月12日商场收到信件后,回信:同意,请按时送货。

信件于5月15日到达纺织厂。

试问:(按英美法、大陆法、公约、中国法进行分析)1.甲地某商场与乙地某纺织厂间的合同是否成立?试述本案中要约和承诺各是什么?2.合同如果成立,成立时间和地点是什么?3.假设纺织厂于5月8日发出信件后欲撤回要约,应符合什么条件?如果欲撤销要约,又应符合什么条件?4.假设商场于5月12日发出信件后欲撤回,可以吗?理由?5.假设5月15日信件送达后,发现市场上有对该商品的投诉,要撤销订货可以吗?案例四、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就某农产品报价,在发盘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 b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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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
案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
事实概述:
甲方是中国某贸易公司,乙方是美国某进出口公司。

甲方在与乙方达成合同后,从乙方购买了一批服装。

合同商定,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且货物应符合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甲方发觉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的商定,且有肯定数量的货物缺失。

甲方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乙方拒绝了甲方的要求,并表示此次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导致的。

法律问题:
1. 对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合同违约?
2. 对于货物的缺失问题,乙方是否需要赔偿损失?
3. 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是否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事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的商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依据国际商事惯例,货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合同的商定,并且货物的交付应当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假如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商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货物的缺失问题,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假如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与合同商定的数量不全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乙方无法以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由于依据CISG的规定,交付货物的义务在乙方完成交付时就应当履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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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法律建议:
1.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方可以向乙方供应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商定的证据,以及货物缺失的证据。

2. 对于货物的缺失问题,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方可以向乙方供应货物数量不全都的证据,以确定赔偿的金额。

3. 对于乙方所言的运输过程中的事故,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供应相应的证据。

假如乙方无法供应清楚的证据证明是事故导致了货物损失,那么乙方无法以此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依据以上的法律分析和建议,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货物缺失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乙方无法以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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