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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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甘发改高技[2020]71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创新体系,促进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18〕3号)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考核评价办法》(甘发改高技〔2017〕433号),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年申报认定工作(一)申报原则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旨在以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申报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可择优申报不超过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兰州市、白银市可申报3家。

(二)申报条件1、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申报2020年度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管理办法(试行)》和《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的资助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发挥高校、院所科研优势,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符合“两个办法”规定的企业和高校院所申报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申请组建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1.《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申请书》。

2.申请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仅限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企业提供)3.校企、院企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双方合作协议。

二、相关要求1.各申请单位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上报,申请书封面须盖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公章。

2.申请书审核意见栏须盖企业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3.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并上报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兰州市科技局成果科曹挺,电话8847167,邮箱*********************。

附:兰州市组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申请书兰州市科技局2020年4月17日。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发展全省技术要素市场,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64号)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为技术转移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包括独立法人机构和独立法人的内设机构。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1.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4.提供中试、工程化设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5.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法律诉讼等服务;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创新驿站、网络等;7.其它有关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活动。

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可靠的技术转移项目来源,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2.有符合条件的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3.有从事技术转移的专职人员,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4.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5.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

独立法人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法人内设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的合同额为准)。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公示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公示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0.09.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关于对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
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公示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9月11日市科技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对本次拟立项的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进行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兰州市科技局反映,并对具体问题做出真实清楚的表述,同时提供事实证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受理。

如不存在影响立项的问题,公示结束后将按有关程序办理立项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924
邮编:730030
附件:兰州市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公示表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1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兰科字〔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之年。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紧抓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时代兰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积极探索构建“大兰州、大科技、大创新”工作格局,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助推兰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预期目标:力争2020年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全市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77%,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75亿元,新建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基地15家以上,培育重大科技研发项目20项以上,转化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开发新产品80个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90家以上,新增创新平台80个以上,引进及培育创新创业团队80个以上,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以上,新建各类新型众创空间10家以上,“兰州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兰州科技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完成年度投资额3亿元以上。

围绕以上思路和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提供科技支撑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1.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兰州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报告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兰州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报告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兰州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9.08.02
•【字号】兰科字〔2019〕83 号
•【施行日期】2019.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推荐兰州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报告
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甘科高〔2019〕4号)要求,为做好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我们现场查看,并对企业涉税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同意推荐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等64家企业申报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请予审核。

附件:兰州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名单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兰科字〔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区(县)科技局,兰州新区科发局、兰州高新区经科局、兰州经济区经发局,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争创兰州综合型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基础,激发我市科技创新活力,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市落地转化,发挥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良好开局,现就做好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一)市级科技重大专项。

包括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院地院企合作专项、医疗卫生专项、生物医药专项、民生科技专项、引进外国专家专项,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将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贯穿于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全链条、全过程,聚焦十大生态产业,重点支持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

工业领域重点支持航空航天装备、石化特种装备、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高性能金属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化工中间体及建筑新材料开发应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综合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物联网、自动控制技术研发等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兰科字[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有关单位:2018年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以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为指引,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兰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重点聚焦重大科技计划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科技金融突破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工作。

通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推兰州创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为提高项目的组织效率,统一开展2018年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征集、初审、实地考察、评审等工作。

项目的组织过程中,一是要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导向,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在重点领域加强技术创新,攻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育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二是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骨干企业、深化智力引进、解决民生难题,加强和改善科技供给;三是要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的改革重点,以项目为引导,努力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绩效评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环节取得突破。

项目组织要综合市场需求导向和政府目标导向,按照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的要求,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凝练“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等支持计划,集中经费支持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产业化项目,适度压缩对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减少项目总体支持数量,突出支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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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0.05.07
•【字号】兰科字〔2020〕32号
•【施行日期】2020.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
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兰州新区科发局、兰州高新区经科局、兰州经济区经发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动一批先进适用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市落地转化,现就开展2020年度“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效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创新能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

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度高,并已完成研发、中试阶段,具备实施产业化的人才、技术装备和产业基础等条件,能够形成先进技术成果在兰落地应用的项目。

二、实施内容
(一)聚焦十大生态产业、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领域,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技术、5G网络、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方向征集。

(二)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及时梳理重大技术需求,根据需求不断优化科技成果供给的质量及结构,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成果平台发布的先进技术,做好需求与供给的精准对接。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研究项目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相关部署,开展了先期征集工作,此次不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征集。

三、组织实施
(一)“十大科技项目”和“十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2021年。

项目承担单位需为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按照“两头严、中间松”原则,对项目立项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对项目中间执行阶段充分放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二)提升项目评价评审工作水平。

按照《甘肃省科技评价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试行)》和《甘肃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参与项目评审专家行为,建立评审专家对评审意见终身负责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项目立项评审
和管理运行水平。

(三)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

项目申报单位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

企业申报项目总投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农业类要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项目自筹经费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超过70%以上,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相关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

(四)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每单位限申报1项“兰州市10大科技项目”或“10大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在不同科技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同一项目。

2.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

3.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牵头申报的项目。

4.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项目中期督查的项目。

5.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6.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7.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初审推荐、审核受理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或直接访问
http://61.178.109.102/login2.jsp),注册成功后,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计划类别选择“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申报。

2.初审推荐。

项目初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

企业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县(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在兰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其它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兰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初审推荐。

“三区”和各县(区)可分别推荐4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其他单位可推荐1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

3.审核受理。

市科技局规划科负责统一审核受理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

4.材料报送。

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在线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可自行组织)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

报兰州市科技局规划科,地址:兰州市名城广场4号楼0924室。

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6月7日,未能按期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撤销立项申请。

五、申报监督及技术支持
兰州市纪委第四综合派驻纪检组负责项目组织过程的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4608515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47961
兰州市科技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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