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化工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doc
化工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合理、透明。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化工企业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工资的固定部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风险、贡献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体现员工的个人贡献。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先进工作者奖等,对员工在特定时期内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用于改善员工生活。
第三章薪酬管理原则第十条公平原则:确保薪酬体系内部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
第十一条市场竞争原则:根据劳动力市场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二条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第十三条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适时调整薪酬。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员工绩效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公司特殊需求、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可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七条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
第十八条薪酬发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领取工资,可申请办理工资代发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薪酬方案】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WORD5页)1.doc

【薪酬方案】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WORD5页)1薪酬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01条为建立高效激励的分配机制,建设创新精干的员工队伍,体现公司关于薪酬总额实行宏观调控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02条本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除总经理和特聘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03条员工的薪酬水平主要取决于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两大要素。
其中岗位价值是指员工所在岗位本身在企业内的相对重要性和对企业总体业绩影响的大小。
个人贡献则是指员工在所在岗位上实现的实际绩效。
第04条适当拉开差距:不同职位的薪酬保持相当差距,以保持内部竞争性,避免平均主义倾向第05条具有竞争力:公司的薪酬坚持高于当地(金华地区)平均水平,保持薪酬的外部竞争力,以便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06条与战略适应: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根据对公司经营预测和预算进行调整第三章薪酬构成第07条公司的薪酬体系由以下三大部分构成:1、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福利。
包括内部福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和外部福利(“三险”等)。
3、奖金。
包括年终奖和总经理特别奖。
第08条薪酬总额由集团公司确定。
第09条工资、福利、奖金所占薪酬总额的比例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在《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中体现。
第10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执行。
第11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价值的工资单元。
公司所有职位依据职位评价的结果划分为十二等十级,每个职位对应相应的等级,同时每个职等职级享受相应的薪点数,员工依据所任岗位的薪点数获得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反映个人努力和团队协作而获得业绩和效率的工资单元,由工作的达成结果确定。
月度绩效工资=月薪酬总额—(月基本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总额)所有薪点数之和×岗位薪点数×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第13条福利。
具体按《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14条奖金。
化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厂员工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薪酬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技能水平和工作贡献。
第五条坚持薪酬与企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实现薪酬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六条化工厂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业绩确定。
3. 补助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工龄补贴、高温补贴等。
4.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四章基本工资第七条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技能工资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确定。
第五章绩效工资第十条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当月工作表现和公司经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年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全年工作表现和公司年度经营成果确定。
第六章补助工资第十三条岗位补贴:根据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工龄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确定。
第十五条高温补贴:在夏季高温期间,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确定。
第七章福利待遇第十六条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薪酬调整第十九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二十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岗位变动等情况,可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化工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化工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1通用.doc

化工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1员工薪酬管理办法1目的为使公司薪酬管理更为合理、规范、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活动。
3工作流程3.1薪酬管理的原则3.1.1 公司员工的薪酬是依据其职务性质、责任风险、常识、经验、技能、潜力、实际业绩和未来贡献等要素,结合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来确定的;3.1.2 公司在考虑薪酬时,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给予表现优秀、价值创造大的员工以优厚的薪酬;3.1.3 遵循经营管理的自然法则,合理分布内部分配差距,在价值取向上倾斜优秀员工;3.1.4 薪酬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3.1.5 遵循“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同岗同薪”的原则;3.2员工薪酬结构3.2.1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为: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1)基本工资:公司员工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
据其不同的职务和业绩对应不同的工资级别,实行级序工资制。
详见表(2)职能工资:针对每个岗位不同工作特点、性质、承担责任大小和工作繁重程度不同所设定的工资。
详见表(3)绩效工资:针对每位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效果及激励,所设定的工资。
考核过程中如有超额计划指标部分以奖金方式当月或当季发放,未完成计划任务与指标部分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计算方法按3.4.5第三款执行。
(4)年功工资:按公司职工为公司服务时间进行计算,时间计算:满一年按一年发放(如2007年7月15日入职至2008年7月15日满一年,在2008年8月发放年功工资;同样7月1日入职也按此规定执行;);年功工资规定:为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年功工资为每年10元,至为公司服务第六年起按20元计算;至为公司服务第十一年起按30元计算;公司所有员工年功工资标准为同一标准;最高封顶值为300元;新疆兆日集团新疆方正化工轻化有限公司年功对照表年功分类社会年功本企业年功年限10年以内10-20年20年以上5年以内6-10年10年以上金额(元) 5 10 15 10 10 20(5) 其他与工资相关的内容:A、提成:与经营效益挂钩的部门实行效益提成;计取提成的岗位暂定:销售人员。
化工集团薪酬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化工集团薪酬管理办法1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确定责、权、利相统一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收入分配体系。
(二)建立薪酬增长机制,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四)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薪酬制度,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员工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基本工资制度与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相结合,根据单位不同情况,采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承包工资、经营管理者年薪等不同的薪酬分配形式。
(六)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工资市场化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主体所属部门、单位,各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管理职责第四条组织人事部是薪酬管理的职能部门。
职责为:(一)负责集团公司薪酬的宏观管理和工资总额计划的制定、实施;(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主体的工资分配方案及配套办法,具体组织工资分配;(三)审批各分公司的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总额计划,并对其工资分配和工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宏观调控。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分公司负责编制本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制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办法,具体负责员工的考核和工资分配。
第三章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第六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者实行目标经营责任工资制,按年度考核、支付。
第七条原则:(一)应确立经营管理者是企业重要的资源和资本的思想观念,承认其劳动的复杂性、特殊性及价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二)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定科学的考核指标,落实风险经营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兑现规范,使经营管理者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维护企业和所有者权益。
化工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化工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一、概述工资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的一环,对于薪酬管理相关的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员工薪资的公平、合理性和合法性。
为了规范化工集团公司的薪资管理,完善公司的薪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故制定此制度。
二、工资构成和计算方法1. 工资构成: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组成。
2. 薪资标准: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结果等方面因素,制定不同等级的薪酬标准,并依据员工的实际工龄和职位等级确定其具体薪资水平。
3. 工资计算方法:员工的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津贴- 所得税。
三、薪酬计算时间和发放时间1. 计算时间:公司每月初统计上月工作实际出勤时数,按照薪资标准进行计算。
2. 发放时间:公司每月底将工资发放给员工,并开具工资发放单,员工需当月工作满30天才能领取工资。
四、员工绩效考核公司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作为确定薪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公司每年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F五个等级,绩效考核成绩相应影响员工实际薪资水平。
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员工个人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公司还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需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特殊情况的工资处理1. 员工请假:员工请假不超过3天,工资照常发放。
请假超过3天,根据请假时数扣除工资。
2. 员工出勤不足:员工出勤不足,按出勤时间进行日薪计算。
3. 事假和病假:员工事假和病假,根据请假时数扣除工资。
4. 特殊绩效奖金:员工的业绩突出,公司可以通过特殊绩效奖金的形式进行奖励。
七、管理办法与制度执行1. 管理办法:公司财务部门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管理,并建档存档,确保工资领取的公平、合理、合法。
2. 制度执行: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制度,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守则范例1.doc

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例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使公司薪酬管理有依可循,保证公平公正合理,以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1、营销部以外的各部门适用本方案,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制罐事业部、化工充填事业部、ISO办。
2、营销部按《营销部业务提成及分配方案》执行。
三、管理规则1、公司的薪酬分配除营销部外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2、执行顺德市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450元/月),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3、薪酬分配包括奖金分配,按公司审批程序进行,最后须由主管总经理批准执行,未经总经理批准的任何薪酬项目的支付或承诺,均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4、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提留工资另作其他用途。
5、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度,具体规定见第三章工作时间规定。
6、销售业绩奖、加班费对员工都是起激励的作用,两项薪酬不同时享有。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适用对象一、定额岗位工资制: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制罐事业部品质科与技术科、化工事业部品质科与技术科、ISO办、两大事业部车间主管采用定额岗位工资制。
定额岗位工资制分为两种情况:1、无加班费人员工资工资=岗位标准工资+销售业绩奖+特别奖+各类津贴+其他2、有加班费人员工资工资=岗位标准工资+加班费+特别奖+各类津贴+其他二、计件工资制:印铁、制罐、化工车间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
工资=计件工资+特别奖+各类津贴+其他三、各类人员可享受的薪酬范围见附表一《薪酬适用人员参考表》。
第三章定额工资实施细则一、岗位标准工资1、岗位标准工资定义岗位标准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考核工资按照员工从事岗位的工作难度、强度、工作环境、责任性、所含技术性、技能等因素,结合员工学历、经验、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等制定岗位标准工资,见《附表二:岗位标准工资定等定级对应表》和《附表三:岗位序列与工资级别对应表》,特聘人才的工资定级主要结合市场与行业的情况而定,可不受限于本薪酬管理制度,特聘人才的待遇决定权属于总经理。
化工企业工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企业工资分配秩序,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企业工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四)与企业发展同步原则。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企业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等;(二)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岗位的劳动强度、技术含量、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三)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四)技能工资: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等确定;(五)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六)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夜班津贴、高温津贴、出差补贴等;(七)其他工资: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以及其他原因给予的工资。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一)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等级、岗位系数、地区工资指导线等因素确定;(二)工龄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技能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等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标准:(一)绩效工资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员工绩效等因素确定;(二)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具体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津贴补贴标准:(一)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性质、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二)夜班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三)高温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四)出差补贴:根据出差地点、时间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工资支付与调整第八条工资支付:(一)企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二)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三)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某一日,具体日期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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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化工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新华信管理顾问公司制作
200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适用范围(2)
第三章薪酬结构(2)
第四章基本工资(3)
第五章附加薪酬(4)
第六章保健薪酬(6)
第七章绩效薪酬(7)
第八章试用期薪酬(8)
第九章工资特区制(8)
第十章兼岗工资(9)
第十一章岗位工资级别确定(9)
第十二章薪酬调整(9)
第十三章工资支付(10)
第十四章薪酬组织与发放(11)
第十五章附则(11)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客观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进而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综合考虑薪酬水平的地区性因素和行业性因素,确保薪酬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和地区领先水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神木化工所用员工,主要包括:
(一)管理系列: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术系列:从事技术改造、研发等工作的非管理岗位技术人员;
(三)生产操作系列:从事生产操作的工人;
(四)勤务系列:司机(其他勤务岗位将通过社会化外包实现)。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员工薪酬由以下四大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酬部分:包括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资历工资;
(二)绩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奖、季度奖、年度奖、以及其它奖金项目;
(三)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夜班津贴、行车津贴、伙食补贴等;
(四)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有毒有害保健工资、带薪休假等。
第四章基本工资
第一节岗位工资
第六条岗位工资级别共分30级,划分为四个系列:管理系列、技术系列、生产操作系列和勤务系列。
第七条管理系列分为五类,由高到低依次是:部长(11级—5级)、副部长(15级—10级)、主管(20级—15级)、主办(27级—20级)、办事员(30—25级)。
第八条技术系列分为五类,由高到低依次是:副总工(6级—1级)、主任师(11级—7级)、副主任师(16级—12级)、主管师(21级—17级)、主办师(27级—22级)。
第九条生产操作系列分为五类,由高到低依次是:高级技师(18级—15级)、技师(21级—18级)、高级工(24级—21级)、中级工(27级—24级)、初级工(30级—27级)。
第十条勤务系列分为一类(30级—21级)。
第十一条岗位工资与岗位系数的对应关系参见附表一:《岗位工资等级表》。
第二节司龄工资
第十二条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计算,以年为单位。
第十三条员工进入公司前5年内,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20元/月。
第十四条从员工进入公司第6年开始,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30元/月。
第十五条司龄以日历年计算。
第十六条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5年后不再增加。
第三节资历工资
第十七条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学本科毕业;双学士毕业且工作经验少于3年,600元/月;
(二)双学士毕业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经验少于2年;中级职称,800元/月;
(三)国家注册师类视同中级职称(本岗位相关专业,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经验少于2年;高级技术职称,1000元/月;
(五)博士研究生毕业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1500元/月;
(六)正教授级职称,2000元/月;
(七)国家院士,5000元/月。
第十八条资历工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若员工的学历工资高于职称工资,则按学历工资发放,反之亦然。
第十九条为鼓励公司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对于任职期间取得更高学历或职称的员工,应按新的学历(职称)发放学历/职称工资。
第二十条作为资历工资发放基础的学历(职称),学历以国
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且公司聘用的职称为准。
第五章附加薪酬
第一节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原因和预计加班时间,并交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事后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实际加班时间再次签字确认。
特殊情况可口头申请。
第二十二条员工加班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延长工作日时间加班工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二)法定公休时间加班工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150⨯⨯月规定平均上班小时数
月岗位工资实际加班小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