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面营改增(金融业小规模纳税人)
金融业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要点

金融业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要点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对2016年5月1日起,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各项具体政策予以明确,同时对现行的关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的部分增值税规定进行了调整。
继前两期税务评论分别从36号文的整体内容以及房地产业角度对此次营改增政策进行评述之后,本期税务评论我们将就金融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其行业影响作深入解析,谨供金融服务企业参考。
金融服务业之营改增政策要点征税范围36号文将金融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并统一适用6%的税率,金融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文件所称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在税目分类上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其中:销售额贷款服务一般贷款/类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 从达到标准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即允许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2016年7月31日之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8月1日之后开展的业务不得适用上述规定(即有关项目不得扣除)。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该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一、全面推开营改增企业范围及日期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业“全覆盖”。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3、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以上规定外,税率为6%。
5、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征收率四、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风险及应对

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或者因虚开增 值税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19
虚开税款数额 50 万元以上,或者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 30万元以上的;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单位犯上述之罪的,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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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期
纳税辅导期既是一种管理规定,也是一种税收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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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增值税法规依据
24
纳税人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 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有特殊规定。
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不动产和自然资源使用权遵循属地原则。
境外 公司 境外 自然人
代扣代 缴对象
对组织结构的影响
为了税负和现金流的平衡,可能从行政减少
同业分公司的存在,或从申报体系对分公司 职能进行调整; 实行扁平化组织构架,减少同一业务类型的
分公司,将项目部转为本部直属项目部;
保障纳税申报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可能增加 财务人员; 从税由筹划的角度,可能增加专业分公司,
如材料设备销售分公司等;
房地产业
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
11%
6%
跨境应税行为 0% 免征增值税 老合同 老项目
特定行业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
4
《营改增税率表》2016年5月1日实施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依法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2016年6月1日起,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申报期限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
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提供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5月1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介绍及营改增基本知识20160519
![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介绍及营改增基本知识20160519](https://img.taocdn.com/s3/m/365fbfecbb4cf7ec4afed090.png)
• (五)其他建筑服务。 •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 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 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 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 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 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三)修缮服务。 •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 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 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 (四)装饰服务。 •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 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 程作业。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二、异地预缴规定 •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 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 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 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 报。 •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 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 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 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 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第六部分 纳税地点 • 一、基本规定 •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其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 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 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 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 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的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
二、纳税申报期有何特别规定?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据工作实际情况,省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有何规定?
(一)试点实施前后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
(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3 月 1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
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
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 11%,怎么还出来了 3%,
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
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
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
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
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
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
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1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0160324_19225 15.html2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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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7、国家助学贷款 8、国债、地方政府债 9、住房公积金指定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10、统借统还中不高于金融机构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一、政策解读
6、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试点前已缴纳营业税,试点后发生退款的,应向原 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试点前业务在营改增实施后需要补税的,应补缴营 业税,应向原地税机关补缴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年免税销售额达到500万,也需要登记一般纳税人
属于免税项目的,无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享受该免税政策
同一企业,所有业务要么都按一般纳税人,要么都按小规模 ,不存在说业务A上是一般纳税人,业务B上是小规模。
一、政策解读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 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 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 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 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既从事金融保险业,又从事房产租赁,咨询服务要分开核算 分别适用相关税率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 税人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一、政策解读
Q:什么是金融、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
金融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货币和信用授受及与之相 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代开方式 网上代开 门前代开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注意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 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 请退还。
三、申报
1、申报类型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为按 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保险公司按月申报 小规模的保险公司仍为按季申报 每季首月税期内申报上一季度增值税 (1月、4月、7月、10月)
三、申报
1.2、正式申报
申报方式 网上办税大厅申报(推荐) 门前申报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三、申报
2、扣税
欠税影响:
产生滞纳金:逾期缴纳税款每天按万分之五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 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办税服务厅内部的自助办税设备:
认证发票、验旧发票、购买发票
四、办税方式
3.门前办税
主管税务机关可办理所有业务,现场咨询 税务登记(新设、变更、重新) 申报征收(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除外) 发票发售、验旧、认证 纳税证明 简易处罚 抄报税和清卡(逾期抄报税除外)
四、办税方式
4.涉税咨询
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网上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各类指引,尤其是网上申报) 各分局的咨询电话 开票系统服务单位
纳税服务公众号
•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 佛山国税法宝 微信公众号 • 佛山国税纳 税服务微信
一、政策解读
Q:为什么要全面营改增 是中央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深化财税体 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 重要举措 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
一、政策解读
Q:金融保险业怎样全面营改增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及其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 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第13号
四、办税方式
网上 办税
办税 方式
自助 办税 门前 办税
四、办税方式
1.网络办税
• 网上办税大厅地址 / • 或者网上搜索“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 可办理申报、缴税、发票验旧等事项
四、办税方式
2.自助办税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
在各分局均有设置,24小时对外开放 提供电脑可登录网上办税大厅 有自助设备:认证发票、验旧发票
三、申报
1.2、正式申报
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 纳税人申报资料每年报送一次纸质资料。在次年3 月份底前报送上年1-12月申报资料。如用数字证书 CA登陆的,则不要求报送。
三、申报
2、扣税
目前,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辖下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以 下三种方式缴交税费:
1、通过电子缴税(费)入库系统(简称 ETS)缴纳税费 。(网上扣缴,网上打印完税凭证) 2、通过刷卡方式缴纳税费。(办税大厅门前办理) 3、通过现金方式缴纳税费。(办税大厅门前、银行)
全面“营改增”试点 涉税业务培训
金融保险业 小规模纳税人
一、政策解读 二、发票使用 三、申报详解 四、办税方式
一、政策解读
Q:什么是全面营改增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 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 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 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不得免税、减税。
一、政策解读
3、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
原营业税 •票面金额(含税金额)×5%=营业税额 改征增值税 •票面金额(含税金额)÷(1+3%)×3%=增值税额 •同样是收到100万的收入 •原营业税100万×5%=5万 •改增值税100万÷(1+3%)×3%=2.91万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关于达标的说明 如果达标后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用小规模申报表申报, 按适用税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达标后不需登记的情况: • 单位或个体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 其他个人(自然人)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按3%,不可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式:按6%,可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式:暂无简易计税项目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关于达标的说明
提供应税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年销售额超过 500万 或者从事工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万 或者从事商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80万 三个条件任意符合一个的,都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如果 纳税人兼营上述三种情况的,分开计算达标销售额,任一项 目达标,都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票使用1.2 、起征点以下
通用机打发票 有百元、千元、万元、十万元等限额
到税局买票后,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上 开具发票
二、发票使用
2 、购买发票
自助购票机(50份以下):只能领购增值税普通发 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带税控设备、购票员身份证 原件 前台窗口:可以领购所有票种,带发票领购簿、税 控设备、购票员身份证复印件、发票申购表
二、发票使用
3 、核销发票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需要验旧发票,核销完毕后, 才能购买新的发票。 网上验旧(推荐) 、自助设备验旧(推荐)、门前 验旧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自行开具普通发票,若需要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可到是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普通发票一样,区别在于增 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可以。 受票方按专用发票票面税额抵扣销项税。
一、政策解读
5、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按月申报少于3万元(含本数)、按季申报少于9万元(含本 数) 免税:1、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 增值税,待实际收到时按规定缴纳。 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3、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 4、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5、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二者均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发票使用
1.1、起征点以上
增值税普通发票 有二联版和五联版 批量转换后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版 购买方不能用于抵扣,只作为入账凭证
二、发票使用
1.1 、起征点以上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没有实体发票 如果需要纸质发票时用白纸打印即可 批量转换的最高开票限额也是十万 可实时网上查询票面信息 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买方不能用于抵扣,只作为入账凭证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 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 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公司等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 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 品转让。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为小 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的,可向税务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年,是指连续滚动12个月,如: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或2015年3月-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