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思考
美国宪法的起源与制定过程

美国宪法的起源与制定过程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被誉为现代宪政的典范。
它的起源和制定过程是美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于理解美国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起源:独立战争与英国宪政传统的影响美国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
独立战争的胜利使得美国摆脱了英国的统治,为建立一个新的政治体制铺平了道路。
然而,战后的美国面临着许多挑战,如政治分裂、经济困难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的政治领袖们开始思考建立一个更为稳定和有效的政府体系。
在制定宪法的过程中,英国宪政传统对美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英国的宪政体制强调权力制衡和法治原则,这些思想在美国的宪政设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例如,美国宪法中设立的三权分立制度,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分支机构,就是受到英国宪政传统的启发。
二、制定过程:宪法会议与权力博弈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1787年,美国各州代表齐聚费城,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即宪法会议。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修订美国原有的政府章程——《联邦条例》,以建立一个更为强大和统一的中央政府。
宪法会议的代表们是当时美国政治和社会的精英,他们代表了各州的利益和观点。
会议期间,代表们就权力分配、选举制度、财政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和协商。
这个过程中,各州之间的权力博弈和妥协是不可避免的。
最终,宪法会议在1787年9月17日通过了一部新的宪法草案,即现行的美国宪法。
这部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度、三权分立、人民主权等基本原则,成为美国政府和社会的基本法律依据。
三、宪法修正案:保障公民权利与民主发展美国宪法的制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一个活的文书。
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民主的发展,美国宪法自成立以来已经进行了27次修正。
其中,最著名的是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论、新闻、宗教、集会等自由权利。
宪法修正案的制定过程同样需要通过国会的通过和各州的批准。
这个过程需要广泛的公众讨论和政治协商,以确保修正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美国1787年宪法

联邦法院 司法权
评价1787年宪法
地位: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作用:
① 防止绝对权力,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 ③ 较好地调和了各种矛盾…(用宪法内容说明?)
局限性:种族歧视
探究
解决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南方与北方的矛盾 中央内部的矛盾
三、1787年宪法的生效及其实践:
总统
①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不对国会负责; ②他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的总司 令;③有权任命政府官员,但要经国会同 意;④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 决权。
哪些是美国总统享有的权力?
1、布什总统任命赖斯为美国国务卿,并 取得了参议院的同意。
2、2003年,布什总统不经国会同意 就下令对某国发动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邱吉尔对美国 总统富兰克林· 罗斯福说: “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 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 困绕。而另外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绕, 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 持。”
探究:美国总统制和 英国君主立宪制有何 异同?
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四、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完善(阅读) ——两党制
形成过程: 联邦党
1816年
解体 民主党 自由党
19世纪 30年代
19世纪 50年代
民主党
民主共和党
北方
共和党
“驴象之争”
共和党 美国的两党之争又 被称作“驴象之争”, 你是如何看待这种 “驴象之争”的? 民主党
“驴象本一家”
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孟德斯鸠
二、1787年宪法:
1.目的: 强化中央政府权力,巩固独立战争果实 2.内容:
美国宪法的产生

美国宪法的产生摘要:美国宪法是最早的成文宪法,历来被世人认为是宪法的楷模。
其中一些特色的内容与该宪法的产生背景有密切的关系。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制定最早的成文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此宪法于1787年通过,1789年生效。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适用时间最长的宪法,历时已有200多年。
以美国宪法为支柱的美国民主政体,历来被视为民主制度的典范,美国宪法所贯彻的分权与制衡原则等内容,无不与美国宪法的产生背景有关,其在产生过程中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
一、美国宪法先于国家产生一般人心目中的建国程序是先建国后制宪的,而在美国却恰恰相反,是先有宪法然后才有国家,至少宪法与国家是同步的。
美国人的建国经历了一场战争,就是著名的“独立战争”。
胜利后的美国人并没有立即建立起他们的联邦政府,战争胜利4年后,即1787年,美国各州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
又过了两年,即1789年,宪法才被通过,联邦政府才开始工作,美国人民也才选出他们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
直到这时,一个在我们看来“像模像样”的国家才算是真正建立起来了。
所以我们说,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
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不是国家创造了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
这一宪政精神在美国的建国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美国也因此成为地地道道的宪政国家。
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防,作为立宪的楷模。
二、美国宪法是被“逼”出来的当代资本主义与民主制共存的稳定局面,以至于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与民主是与生俱来互为表里的。
事实上并非如此。
财产私有制与民主制的矛盾,由来已久,一直难以调和。
美国制定宪法的动机首先是为了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
因为革命时期的美国还是个农业国,居民的大多数为小农,农民以及城市平民是反英运动和战争的主力军。
为了赶走英国统治者,富人们不得不去借助民众的力量。
独立战争前后形成的民主浪潮,使参政权利扩大到大多数普通民众身上。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读后感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读后感暑期里只花了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易中天先生的《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这种厚度的书可以说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可见其可读性很强,读到有意思的地方我还会不禁会心一笑。
掩卷沉思,总的感觉是收获颇丰,受益良多,就此谈谈自己读了这本书之后的一些粗浅体会和心得。
1787年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回味和学习借鉴的。
可以说这是一部恰到好地地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宪法,也是一部最能体现宪政和共和精神的宪法。
历史教材中《美国178年宪法》这一课我很喜欢很有感触,尤其是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
宪法将国家权力既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
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
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
而且,总统对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
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虽然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
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人或哪个机构可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
从而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保护了民主。
同时这部宪法还协调了中央和地方、大州和小州、南方和北方的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由于它有着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共和制度和宪政精神,这个国家在不过一二百年的时间内,迅速由一个大西洋沿岸狭长地带的松散邦联,崛起为举足轻重的超级大国。
其影响之深远,已让许多历史悠久的大国望尘莫及。
而且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尤,相继制宪,并以此作为自己立宪的参照系甚至楷模。
而且还很神奇的是,如易中天先生对美国宪法的介绍: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联邦宪法》,堪称惜墨如金,一共只有七条。
评《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评《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方先苗
三分时间读《要义》,一分时间读《反思》(简称,下同),对后者有一种“读英文”的感觉。
这要说到一个历史名人,前清遗老、国学耆宿辜鸿铭老先生。
有一次辜老坐在伦敦的公共汽车上,在看一份英文报纸,却招来满车讥讽和鄙夷,有人小声嘀咕:“这个中国来的文盲“猪仔(pig-tail)”,报纸都拿倒了,还冒充斯文”。
不想被辜老听得真真切切,马上用英文大声回敬道:跟中文相比,你们英文太简单了,没有味道,倒着读反而才有些意思。
全车顿时戛然并投以敬佩和讶异的目光。
没有辜老那么高的英文造诣,也没有贬低老易的意思,只是借用这个典故来形容一下风格之异。
不论老易在书中的观点如何,敢说会讲、通俗直白、易于为我等凡俗接受是其所长,非如此,便不是易中天。
老易笔下美国宪法诞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反思更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但在老易
老易
演绎得竟如此生动:听之,如诉家常事,如言身旁人;鉴之,可善国家、企业、部门/项目等之法律、规章、流程制定及个人工作、家庭生活诸事。
关于美国宪政的思考

关于美国宪政的思考姓名:汪伟康学号:136340076 从第一批欧洲移民将“现代文明”带到北美大陆到现在,不过也就是二三百年的时间。
而正是在这两三百年中,美国从无到有,从一个英王的殖民地变成现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国。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她骄人的成绩不得不让所有国家和民族折服!美国之所以强大,我想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从表面上所看到的所谓的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所谓的资本主义剥削等,肯定还有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
这“深层次的东西”之一,便是美国的“法治社会”。
而在美国的法治社会中,最光辉夺目的还应当是它的宪政制度。
美国宪政生成之路带有明显的渐进性。
一般来说从1739年马里兰人民自由权利法案至北美首部成文宪法即弗吉尼亚宪法,从邦联宪法至1787年联邦宪法,再至1789年的10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的不均衡至马歇尔大法官通过处理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而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先后达半个世纪之久。
学界将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所导致的司法审查制度的诞生作为美国宪政生成的最终标志。
理由在于,1789年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虽然标志着成文法和基本的宪政制度的诞生,但成文宪法对美国宪政的目的和手段规定得并不完善。
美国宪政的目的是个人权利保障,而宪法中虽然规定了对某些基本权利的保障,但缺乏一个基本的权利法案;宪政实现个人权利保障的主要手段是限权政府,达此手段的主要机制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美国宪法只规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制度和框架,而没有规定司法审查制度。
这样,司法权弱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使三权之间的制衡无法完全实现。
1791年生效的权利法案则弥补了美国宪法中所规定的宪政制度的第一个不足,而于年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所诞生的司法审查制度则弥补了美国宪法中所规定的宪政制度的第二个不足,而更重要的是司法审查制度还是宪法的实施和发展赖以实现的有效机制。
因而美国宪政的最基本的制度的生成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创造司法审查制度时才得以基本完成。
美国1787年宪法的诞生

华埠中学 苏爱香
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 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 其中包含着一个精巧的设计, 正是这个设计创造了一种既民主又共和的体制, 并充分体现了宪政与法治的精神, 从而使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 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
——易中天《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事出有因:1787年宪法制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松散的“邦联”体制
经济问题 债务问题 安全问题
加强中央集权 废除《邦联条例》
制定宪法
争辩与妥协——明智的选择
1787年5月25日~9月17日,费城制宪会议
联邦政府集中一定的权力,各
体 验 探
如果请你们来州调保和留“一中定央的集自权主派权”。与“地方 自治派”之间的矛盾,你们会如何调停?
宪法出台的背景: 邦联体制使美国遇到诸如经济、
债务、国家安全等种种问题
宪法的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
美 国
及制宪原则
制和中央政府的权力结构 制宪原则:中央集权、分权与制
衡、民主
政治上:有利于美国长期稳定,
年
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
宪 法
进步意义
经济上:
推动了资本主义经 济的发展
宪法的评价
军事上:保障了国家的安全
局限性:没有废除奴隶制,打上了种族
【课堂延伸】
有人说,政治的奥秘就在于 妥协。政治是妥协、让步、 宽容与和解的艺术。结合本 课的学习,谈谈你是如何理 解1787年宪法的诞生是一种 “伟大的妥协”?这对于我 们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为人 处世有着怎样的启示?
【课外推荐阅读书籍】
美国制宪会议 记录辩论[上、下]
究
美国宪法的起源与宪法的精神内涵

美国宪法的起源与宪法的精神内涵美国宪法之父约翰·加尔文在《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一书中,作者约·爱兹摩尔在一开始就引述美国学者史密斯博士的话说:如果问一个普通的美国人,究竟谁才是美国国父、我们伟大共和国的真正创始人,他可能一下子回答不出来。
而如果他听到德国著名历史学家兰克(RANKE)的回答,他肯定要大吃一惊——这位当代思想最深奥的学者说:“约翰·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创始人。
”中国人都喜欢喜欢把建国的功劳归诸沙场征战,因此本文对这本书作者的话略加修正,本人以为加尔文为美国宪法之父。
19世纪美国历史学泰斗班克罗夫特本人不是加尔文主义者,但他有一句话很有名:“一个不尊重历史、不尊重加尔文的影响的人,对美国自由的起源知之甚少。
” 学者洛兰·伯特纳考证:据估计,在美国革命时期的300万美国人当中,90万人有苏格兰或苏格兰——爱尔兰血统,60万是英国清教徒,40万属于德国或荷兰改革宗。
此外,圣公会教徒在他们的“三十九条信条”中也承认加尔文主义;许多法国胡格诺教徒也来到这个西方世界。
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大约三分之二的殖民人口受过加尔文派的教育。
那么,加尔文改革宗作为一种神学体系,与宪法和政府的组建究竟有什么关系呢?大有关系。
因为加尔文主义和其他神学体系一样,都包含有对世界和人性的看法。
而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人性观决定了现实中其对政府的选择。
正如亚当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中所说:“政府本身不就是人性的集中体现吗?”那么,我们不免要问,在加尔文改革宗对世界和人性的看法上,有哪些地方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宪法呢?1、人性的完全堕落加尔文主义者强调人性的完全堕落——人类天生有罪,无法取悦于上帝,更无法靠自己以学识、善行、克己等方法彻底去除。
人类存在罪行这一事实当然并不意味着人无法行善。
上帝将他的普遍恩典赐予了人类,并通过人类的理性和良心彰显出来。
但加尔文主义者认为,产生这种内在正义的东西极为复杂,因此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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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思考
任何宪法的诞生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它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
其形成因各自不同的国情与背景而多样化,从而导致各国宪法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而美国宪法最具典型性,其超稳定性机制及长久生命力就在于其本身的自我完善、自我更新和自我适应机制。
一、美国宪法诞生的历史轨迹
(一)“阶梯式”的建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的产生是由来自外部的压迫与内部对自由市场渴望以及联邦各州之间共同利益的需求所角力形成的。
17-18世纪,拥有“日不落”之称的英国战胜其他殖民者的势力,横跨大西洋在美洲东海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
随着北美殖民地工商业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英国通过制定印花税条例与“唐森德税法”{1}等一系列手段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经济控制和掠夺直接限制了北美殖民地经济的发展。
随着双方之间矛盾的日益激化,导致了北美独立战争的爆发。
从波士顿倾茶事件演变到莱克星顿的枪声再发展成《独立宣言》的发表直至《凡尔赛和约》的签订标志着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美洲大陆呈现。
(二)“有限约束”的联邦条款
美国宪法的诞生是其本土长期而渐进立法进程的产物。
独立后的美国在获得自由之后各州开始着手联合组成同盟。
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款,确定美国“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
由于此条款赋予邦联政府的权力有限导致其不是一个完整统一的中央政府,尤其各州之间的联系是松散的。
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对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十分迫切的。
(三)“民主雏形”的制宪会议
制宪会议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制宪会议中提出的主张与方案奠定了美国宪法最原始的雏形。
由于联邦条款的约束力有限,1787年2月21日各州代表在邦联国会邀请下于费城召开修改邦联条款的会议。
而以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首的部分代表则希望无需修改联邦条款直接建立一个新政府。
在长达4个多月的激烈争论,以华盛顿为代表的美国开国先驱们提出弗
吉尼亚方案、平克尼方案、新泽西方案、康涅狄格妥协,在会议中顺利成型,最终南北双方代表达成妥协。
制宪会议根据妥协方案制定了宪法草案并由37名与会代表签字通过。
(四)“人权法案”的胜利批准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美国宪法不仅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法律基础还把它把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树立了典范对后世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发展与拓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
1787年美国宪法草案公布后,联邦议会将宪法交由各州审批。
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尽管存在着某些争议大多数民众希望建立起治理美国的基本架构,在此基础上第一届美国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第一至第十条修正案世称“人权法案”。
二、宪法的三大逻辑起点
美国宪法制定与诞生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多元性与独特性,其所设计的政治制度与美国今天的发达和强大具有不可否认的密切关系。
其逻辑起点是奠定宪法精神最核心的基石。
(一)民事权利——价值起点
1.洛克的理论
洛克的《政府论》中的理论是美国宪法产生的重要理论基石之一。
其著作中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依照洛克的理论思维,他认为人们进入法权社会创造与获得权力的目的是保护其自身的民事权利其最核心的是财产权。
法律一经制定,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必须平等地服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任何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容侵犯的。
因而可以显见民事权利是洛克《政府论》中重要理论阐述点。
2.杰斐逊和麦迪逊对洛克理论的继受和发展
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杰斐逊在其《独立宣言》中提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
追求幸福的权利。
”可见他将属于民事权利的某些内容更加清晰化与合理化。
而麦迪逊在设计美国宪法和宪政时,也是从民事权利出发,并且也以财产权保护为主。
他认为,人因能力的多样性导致其创造财富的差异性,政府需要认可其存在性并加以保护。
统一的政府的合法范围的界定者是:民事权利保护。
3.宪法的规定
美国宪法开篇就明示了:“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此话提到的福利与幸福尽管没有明言其与民事权利与内在联系性,根据事物的性质与逻辑性是可得出的。
(二)民主——制度起点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美国人民对民主有着不一样的体会,从摆脱殖民统治那一刻起民主思维与观念已深深地植入人心中,独立后不久各州都已建立一套相对健全民主制度。
鉴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美国宪法制定者与开国先驱者们在制度空间变通性不大,只能在民主程度与模式上加以创新。
以麦迪逊为代表的宪法制定者们提出联邦政府的制度模式为:“共和政体”,民主政府是可以保障大多数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一切权利且在自愿的前提下赋予一些人在一定期间一定职权进行管理,而民主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
(三)偏私——人性起点
人性,即人类天然具备的基本精神属性;利己,是人最终的根本属性。
以人性恶或人性的偏私估价为人性起点是美国宪法制定者们设计宪法时最原始的动机与思想根源。
按照洛克的理论他认为:“当权力慢慢无节制地集中到某一个人或者少数人手中时,因人本身具有必可避免的人性弱点会使他们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法律进而攫取权利,给整个社会带来无可估量的破坏性,这是违反民主社会的目标的。
”而孟德斯鸠是从一个相当灰暗的关于人性的观点开始论述的。
他认为“自私、骄傲、妒嫉是人与生俱来的,人性恶是一种很常见的普遍趋势,防止专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野心对抗野心。
”洛克与孟德斯鸠关于人性偏私的观点为宪法制定者们提供了一种理性价值思考,正因如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美国宪法的合理性。
三、美国宪法的历史地位与贡献和我们的反思与借鉴
(一)历史地位与贡献
作为世界近代法制史上有着重要价值的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美国宪法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与巩固树立了一个典范,也奠定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同时有效防止了独裁专制维护与保障了美国民主。
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强而有效的权力巩固了国家政权稳定性与衔接性。
宪法中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运用在中央与地方政权构建上,既体现横向平衡性与纵向层次性的和谐统一,也有效地调动联邦与地方施政的灵活性与积极性,促进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建立了联邦制总统共和制,开创了近代政体新形式,既确保了共和,又加强了主权。
“这部宪法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政治体制,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联邦制、政府权力制衡及人民主权等抽象理论变成了现实”。
这部宪法包含着主权在民、有限政府、分权制衡的宪政精神对世界各国的发展与进步有着重要借鉴价值。
(二)我们的反思与借鉴
作为立国之法的美国宪法,不仅使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开始就依宪建立,而且使其依宪行使,从而使宪法立于一切权力之上,既保证了其相对独立性又促使其权利的相互制衡。
从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出发,作为美国宪法重要精髓之一的分权制衡原则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就我国而言,政治体制中也存在一定程度权利制衡约束机制,国家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是相对独立的互不存在隶属关系。
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对触犯法律的国家公职人民有权进行独立审查与审判。
但是这种制衡与美国强调的三权分立原则相比更多地体现在权力设置之间,制衡上缺少有效的统一性与协调关系。
如,司法机构对地方在财政上有一定的依附关系其独立审查与判案上或多或少受到一定人为与外部压力的影响使其公正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因而,借鉴美国宪法分权制衡原则中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审查权对我国当代的法治建设很有探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