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营养餐各项制度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合理调配营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小学生。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经营者应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安全、饮食健康、科学营养。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保健知识培训。
第五条学校应定期进行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饮食习惯的教育,提倡健康饮食。
第七条家长应合理安排孩子的饮食,不得携带高糖、高脂肪、高盐零食进入校园。
第二章学校食堂管理第八条学校食堂应配备食品卫生合格证,并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九条学校食堂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原料进货检查,不合格的食品材料一律禁止进入学校食堂。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准确计量食品、食材,做到合理用料,杜绝浪费。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制定食谱,合理搭配食品,保证学生的膳食多样性。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做好分膳餐管理,确保学生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配备食品质检员,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清洗、消毒工作,保持食材的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存储管理,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使用新鲜食材,杜绝使用过期食材。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在就餐环境上进行清洁卫生管理,保持整体卫生。
第四章营养健康餐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需要,合理调配食材,制定科学的营养餐。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的每日营养餐应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肉类或豆类、乳制品等。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合理搭配食物,保证学生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的摄入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制定合理的供餐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就餐。
学校营养餐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营养餐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保障学生的营养需求,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营养餐是为学校师生提供的重要膳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施。
第三条学校营养餐由学校食堂负责管理,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学校食堂必须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保证餐品种类多样,营养均衡,符合学生的膳食需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优先采购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障食品质量。
第七条学校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学生、教师合理搭配营养餐。
第二章营养餐的供应第八条学校食堂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制定每日菜单,并确保菜品的种类和数量充足。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和膳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调整菜单。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制定合理的餐饮计划,保证学生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制作餐品,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保证餐品新鲜,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食材。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定期组织学生食品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
第三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餐饮服务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库存管理制度,避免食品浪费。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的售餐制度,有效防止食品浪费。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自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的食品贮存和加工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做好储存食品的防护工作。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需对食品安全负一切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二)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体教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____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学校食堂及食品存放库房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蚊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5.直接从事营养餐工作的学校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参加工作。
6.直接接触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学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7.学校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切实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采购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腐烂变质、污秽不洁、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使用无碘盐,严禁无质量保证的食品及原辅材料进入学校。
8.坚持做好全县学生营养状况的监测工作,学生监测率达____%以上,监测次数一年不低于一次。
学生营养餐工程发放管理制度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课间操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
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组织学生并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5、其它事宜参照《学生营养餐食品发放与食用制度》。
五、台帐管理:1、学生签字确认。
每周周五,学生对一周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营养餐管理制度

营养餐管理制度营养餐管理制度十一篇营养餐管理制度篇1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每学期要召开2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
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明码标价,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8、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营养餐管理制度篇2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文明经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相对独立。
学校营养健康管理规章制度7篇

学校营养健康管理规章制度7篇学校营养健康管理规章制度7篇一、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班主任老师、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二、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三、学校食堂应遵循零利润的原则,学生“营养餐” 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从业人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
做给学生的饭菜要确保数量和质量。
四、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五、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六、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八、学校不准购买四季豆、野蘑菇、发芽的马铃薯给学生食用。
一律杜绝凉拌菜。
九、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或专职会计和一名兼职出纳,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设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学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存学生食堂账户,超过1000元现金必须开票入账。
三、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
购物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并由2人同时采购。
发票必须有售货人或单位签章及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
四、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学校生营养餐的管理制度

学校生营养餐的管理制度学校生营养餐的管理制度1学生营养餐工作食品验收、储存制度为确保蛋奶面包储存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订立以上制度:1、学校设置专用的贮藏室,配备好储存设备,确保食品贮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乐观认真的完成好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需认真检查,不能有破蛋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面包入库。
入库的物品应认真登记,必需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需由供货商供应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需及时留样。
6、出库食品必需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7、加强对贮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贮藏室。
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8、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蛋奶面包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9、做好对贮藏保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乾净。
管理员必需每天清扫库内卫生,定时对贮藏室进行消毒。
10、加强值班,防止非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生营养餐的管理制度2一、发放对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一节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合: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五、帐目管理: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
学校生营养餐的管理制度3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体老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学校的营养餐也成为了教育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就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目标、原则、内容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目标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需求,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业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提供安全、卫生和有营养的餐食: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餐食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要提供符合学生营养需求的餐食,保证学生获得均衡的营养。
2. 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的饮食行为,培养学生养生的意识和能力。
3. 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注意力:通过提供有营养的餐食,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注意力,促进学生的身体和智力发展。
4. 预防和控制学生的营养性疾病: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提供符合学生营养需求的餐食,预防和控制学生的营养性疾病,如肥胖、贫血等。
三、原则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食品安全原则:学校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2. 营养均衡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生理发育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食材和烹饪方式,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
3. 科学合理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偏好,科学合理地搭配餐食,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
4. 个性化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餐食服务,如特殊饮食要求、过敏食品等。
5. 宣传教育原则:学校食堂要开展饮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内容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采购管理: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并进行定期的食品质量监测和评估。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范文一、管控营养餐供应商1.制定采购管理规定学校应制定采购管理规定,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和供应商的信誉。
采购管理规定应明确以下内容:(1)食材的标准和要求:规定食材的品质、种类、产地等要求,确保食材的新鲜、健康和不含有害物质。
(2)供应商的选择原则:明确供应商选择的原则,如供应商的信誉、食材质量保证、供应能力等。
(3)进货检验流程:规定进货检验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检验项目、抽样方法和检验标准等。
2.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学校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供应商评估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食材质量检查: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材符合标准要求。
(2)服务评估: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估,包括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
(3)信誉评估: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口碑、客户满意度等。
二、确保营养餐的菜品质量和合理搭配1.设计营养菜单学校应设计合理的营养菜单,确保各类食物的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菜单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均衡膳食:保证每餐营养餐包含主食、蔬菜、肉类、水果等不同食物类别。
(2)适量搭配:合理搭配各类食物,保证膳食中营养元素的平衡。
(3)季节性选择:结合季节变化,选择适应季节的食材,确保膳食的多样性和新鲜度。
2.监督菜品制作过程学校应加强对菜品制作过程的监督,确保菜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监督菜品制作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1)食材检查:对使用的食材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2)烹调操作:监督烹调人员的操作规范,确保烹调过程的卫生和规范性。
(3)储存管理:确保食材和菜品的储存合理、安全,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三、加强学生营养餐宣传和教育1.宣传营养餐的重要性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增强他们对营养餐的重视和认知。
宣传营养餐的重要性应包括以下内容:(1)饮食习惯的重要性:宣传良好的饮食习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如合理搭配食物、不挑食等。
(2)营养均衡的必要性:宣传营养均衡对学生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性,如各种营养素的作用和补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陈家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扎实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立营养餐早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马荣福(学校校长)副组长:丁永强(学校副校长)赵海(教导主任)营养专干:马宏武成员:马如燕袁雪君马金钰张彩霞闪晓娟二、管理办法1、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形成由膳食委员会监督,层层把关、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2、供餐办法。
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食堂供餐。
实行实名制签名,并要求教师监督食用,做到安全食用和不浪费,保持环境卫生。
3、学校对学生营养餐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做到接受、领取、储存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
实施营养早餐必须做到每日一登记,做好与供应商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
并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坚持每周一次伙房大扫除和消毒,使食堂干净、整洁、无异味。
4、物品要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库存不得超过两周。
3、财务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资金专款专用,分账管理,专人负责,同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开账务。
4、严格采取实名制制度。
每学期初核实学生人数,并公示无误后如实上报,不得多报、漏报。
5、加强监督保证安全运行,每学期安排数次小火房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膳食安全。
6、实行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在工作人员进入时,对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感冒等疾病者,应停止其工作,等康复后再恢复工作。
7、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每餐应指定专人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并做好记录。
8、全面落实责任。
权责分明,凡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都要明确责任,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而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律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库房管理制度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和物资进出建帐登记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工作原则,并按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月末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登记。
四、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货物入库登记,坚持货物领用签字登记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六、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
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七、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食品试尝、留样制度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ml/1000ml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保洁柜,防止细菌浸入。
七、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八、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从业人员晨检及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个人健康状况是否良好,若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六、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八、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十一、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负责人须经常对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一、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主管领导以及具体管理人员。
二、学校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对负责管理责任的人员应当追究管理责任。
2、未设立在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的。
5、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
6、对卫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7、瞒报、迟报、漏报食品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态扩大的。
8、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品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9、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变质、变味及非正常损耗的。
10、食品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危害或经济损失的。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若发现师生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校长现场指挥,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第一时间将事件报告教体局、当地政府、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