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人物潘恒球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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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恒球报道Word 文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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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古稀走南闯北普法路上老当益壮2014年4月19日南闸镇泾河村的潘恒球,不顾年老体弱接受柏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的邀请,冒雨前来为七十多名学员(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19日清晨,柏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的两个辅导老师在站里就忙碌起来,洒水的洒水,扫地的扫地,还有的进行书写欢迎标语,他们为何像过年一样这么忙,原来这个辅导站请来了“普法路上故事王”“江苏省十佳普法宣传员”“江苏省十大法制人物”“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淮书传承人潘恒求老先生来站讲座,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今天天公不作美,大清早就下起不大不小的中雨,这给潘老这年逾古稀的人出了难题,因为他家在泾河村,离柏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有十几里地,自己没有小汽车也没有摩托车,只有自行车,自行车因下雨不能骑,只有在路上达乘便车,真是困难重重。

而潘老人老心不老,责任心没减当年。

让辅导站的老师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没忙停当,潘老就站在辅导站的门口,这让辅导站的老师们不知所措,不知说什么好,孩子们见了潘老前后围着他,嘴里一个劲的喊潘爷爷好,潘爷爷好,还争着让潘爷爷为他们签字留言,潘爷爷慈祥可亲,为孩子们一一地签名,而且是笑得那么的爽朗。

难怪孩子这么熟,在学校他们见过潘爷爷,在辅导站每年也都见到潘爷爷,提到荣登中国好人榜的潘爷爷他们能不高兴吗?南闸柏庄村校外教育辅导站建站已有八年时间,潘老多次亲临辅导站,为辅导站的孩子上法制教育课,这一次他从百忙中抽出时间,而且是冒雨踏着泥泞的道路走了十几里地为辅导站的70名孩子上了一节有实在意义的辅导课,这真让辅导站的师生感动不已,潘老图什么?辅导站本来就是清水衙门,因为辅导站的老师也都是无私奉献,所以潘老到这儿讲课也是无私奉献啊,就连一杯水他都没喝啊。

更不肯再这儿吃一顿工作餐,这让站长实在不好意思,站长只好用车讲潘老送回家。

这次讲座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他那深厚的评话艺术功底说笑逗唱的表演才能给辅导站的师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特别是他的执着的追求,默默的奉献、不图名,不求利这种精神在辅导站的孩子们的心中播下了金色的种子,明年就要开花结果……2014年4月20日。

法院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法院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法院法治人物事迹材料xx年度法治人物潘恒球先进事迹材料他是一个说书人,从16岁开始说书,至今已有51年,只不过前21年说的是历史,后30年说的是法律。

前21年,他面对的是书场中的听众;后30年,他的听众变为校内外的孩子。

前21年说书,他是为了生存;后30年,他则是为了奉献。

他就是潘恒球,淮安市楚州区南闸镇的一个民间艺人,一个一辈子以说书为生、以说书为乐的说书人。

自编自演法制故事60万字潘恒球16岁时拜师学艺,从此,一件长衫、一把折扇、一块止语、一方手绢成了他不能离身之物,走南闯北“赶场”也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说起潘恒球与青少年普法结缘,那还有一段故事。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天,潘恒球赶场去江都说书,车上遇到警察带着两个少年,说书人的好奇让他了解到两个孩子因赌博发展为偷窃,走上了犯罪之路。

这件事对潘恒球触动不小,花季少年沦为囚犯,让他唏嘘不已。

如果把法律知识融入说书之中,编一些青少年学生爱听的“段子”,在传统说书日渐式微的今天,岂不是说书的一条新路?潘恒球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兴奋,并开始了最初的尝试。

他找遍自己能找到的报刊杂志,刻意寻找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编成一个个小故事,作为说书开场时的“引子”,效果居然不错,不少热衷于听书的老年人专门带着孙子孙女来听“引子”。

周围的一些学校听说潘恒球会说“普法书”,便请他去学校说,从此潘恒球告别书场,开始走上青少年普法这条“不归路”。

为别人说法自己首先得懂法,潘恒球只读过二年书,要搞清楚一些法律问题谈何容易。

他的一个邻居在学校做老师,遇到搞不懂的法律问题,他就不分早晚去请教。

他的妻子的文化水平比他高,于是妻子就成为他的老师。

有时候实在弄不明白了,他就记下来,去城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请教,拿着小本一一咨询,直到弄明白为止。

1981年,为了平生第一次正式到学校上法制课,潘恒球花了四个月时间,硬生生地编出了《走上社会》,博得了流均中学1000多名师生的满堂喝彩。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1. 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任总统,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国家,
鞠躬尽瘁,带领美国稳定发展。

2. 约翰·洛克:法国启蒙思想家,提出了法治的基本原则,主
张社会合约和平权利保护。

3. 雅克·德·拉昂:法国法学家,对民法学有深远影响,提出法
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4.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德国物理学家,坚持法治原则,反对
暴政,捍卫人权和言论自由。

5. 纳尔逊·曼德拉:南非反种族隔离运动领袖,坚守非暴力原则,努力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6. 赵丹铮:中国刑事法学家,为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马丁·路德·金:美国民权领袖,倡导非暴力抗议,争取民权,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努力。

8. 安·弗兰克:德国犹太裔法学家,提出法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现代法学产生重大影响。

9. 杨显惠:中国法律工作者,致力于法治进步,为中国民主法治事业付出艰辛努力。

10. 瓦茨拉夫·哈维尔:捷克斯洛伐克政治家,为捷克斯洛伐克
转型期的法治进程作出了杰出贡献。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9篇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9篇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9篇中共中央宣传部于11月19日发布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完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你有什么收获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1从警37年来,潘东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数十年如一日,忠诚履职尽责,忘我拼搏奉献,将毕生精力和心血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

潘东升是忠实工作重要论述的优秀代表,是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时代典范,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

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公安部党委作出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把潘东升先进事迹作为深化学习教育和政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鲜活教材,在政法公安队伍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2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时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潘东升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一线,年仅57岁。

许多民警、群众自发悼念缅怀他:“潘局用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政法干部树立了榜样。

”潘东升常对民警说,执法公正是硬担当,群众危难要敢担当。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总是靠前指挥、奋战一线、临危不惧、担当作为,充分展现出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精神品质。

2016年5月8日凌晨5时许,由于连日暴雨,三明市泰宁县池潭村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一个水电站的施工棚和数十名工人被埋。

时任三明市公安局局长的潘东升接到警情后,立即奔赴事发现场。

在救援的5天4夜里,他与救援人员、参战民警并肩战斗。

饿了,吃碗泡面、垫个馒头继续救援;困了,在车上眯一会儿,爬起来接着指挥。

在没膝的泥浆中,他跑前跑后,不知道走了多少个来回。

从泰宁泥石流的抢险救灾中心,到福州抗击“尼伯特”台风的救援一线,再到福州台江排尾重大火灾现场……潘东升总是冲锋在前、无畏艰险。

潘东升先进事迹心得3他经常教育民警要细算“三本账”——“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叮嘱大家一定要干净做人、清白做事,要敬畏这份职业、珍惜这身警服。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篇1该同志于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

主要表现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_“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

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

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4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

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底28个发展到目前的119个,占应建的96%。

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78个。

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5篇

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5篇

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5篇推荐文章潘东升先进事迹学习心得感想5篇热度:警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十篇热度: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材料小学生(10篇精选)热度:“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1500字热度:少先队员评优先进事迹热度:潘东升同志是践行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政治品质的优秀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

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有哪些?一起来看看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欢迎查阅!潘东升先进事迹有感及心得19月25日上午,一场重要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主席台上,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潘东升的座位却一直空着。

“我就坐在台下,多么希望潘局只是去接电话处理紧急事情,马上就会回来,可他一直没有回来。

”回忆当天的场景,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施玉安数次哽咽,“我一直感觉他没有走,还在指挥我们战斗……”当天12时35分,潘东升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倒在了会议的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7岁。

从警37年,潘东升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1次,2021年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

10月14日,福建省委发布决定,追授潘东升“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毅然选择人民公安事业2019年8月22日,在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桃田村龙山会议纪念馆,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潘东升郑重地在留言簿上写上了一句话——“永葆对党的无限忠诚!”这句话既是潘东升对福州公安队伍的深情寄语,更是他一生的执着信念和动力源泉。

1984年,潘东升以全班第一的成绩,从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软件专业毕业。

“当时,国家信息化产业正处于起步腾飞阶段,不少同学劝他下海经商,老师也劝他出国深造,但他毅然选择了人民公安事业。

”潘东升的大学同学和挚友郭建回忆说。

面对同学们的不解,潘东升说:“是党培养了我,人民警察是为群众做事、保护一方平安的崇高职业,我想加入这支光荣的队伍。

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摘要:一、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定义和意义二、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概述三、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事迹具体分析四、如何成为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五、总结正文: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是我国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批优秀代表。

他们致力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对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大家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定义和意义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是指在法治建设中,通过自身努力,积极投身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他们的事迹具有以下特点:1.忠诚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法学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4.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意识;5.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赞誉。

二、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概述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他们分别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以下为一些典型的事迹案例:1.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如:北京市的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陈燕萍,她深入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受到广泛好评。

2.致力于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如:湖北省的律师张燕,她长期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3.善于调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如:浙江省的调解员陈建民,他成功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4.敢于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如:辽宁省的社区工作者王丽,她在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社区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的事迹具体分析1.坚定信仰,忠诚党的事业。

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始终坚定信仰,全力以赴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

CCTV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主要事迹及颁奖词

CCTV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主要事迹及颁奖词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

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各部委的领导、本届年度法治人物评审委员会委员代表以及四十多家在京媒体,共同见证了这振奋人心的一幕。

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25组候选人公布“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及颁奖礼”今天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检察院派驻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潘志荣、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公诉一处副处长王盛等25组候选人公布。

潘志荣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来,一直扎根边疆草原。

他走遍全旗77个嘎查(行政村),巡访过980多个牧场点、3400多户农牧民,化解近百起矛盾纠纷;悉心倾听群众呼声,写下了万多字的《民情日记》;将专门制作的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发放给5000多名农牧民,并始终坚守24小时不关手机承诺,被百姓称为“贴心一叫通”;主动资助贫困牧民子女完成大学学业,自行贷款帮助牧民渡过发展畜牧养殖业的难关。

潘志荣办理各类案件610余件,无一错案;推动建立惠民项目资金数据库,保障了近10亿专项资金及时安全惠及各族农牧民群众。

王盛从事检察工作近16年来,经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涉案千余人,无一错案。

其中疑难复杂、在当地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占半数以上,包括社会影响极大、案情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300多名被害人、跨境涉台的电信系列诈骗案等。

他严格司法、不枉不纵,近年来依法办理提请抗诉案件6件,经法院审理全部改判;依法办理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或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7件,有效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累计追诉(捕)被告人12名,特别是在办理任某等19人贩卖毒品案时,成功将5名漏捕被告人追诉到案。

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七五普法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许多先进个人在法律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事迹激励着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尊重法律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1. 马怀德:一位执著的律师马怀德是中国辩诉士中第一位胜诉的案件的代理人,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执业律师之一。

他在设法为贫者辩护,运用法律保护其权益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抗日战争期间,马怀德曾经在一次民众大会上,对参加日本军队的少年进行分析,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残酷的侵略本质,引起了民众强烈反响,凝聚了全国抗日力量,大选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他的先进事迹,激励了全国上下更加关注和保护公正,积极参与尊重法律建设。

2. 乔石:一位具有政治智慧的法律专家乔石是中国政治家和军事家,也是一位著名的法律专家。

他在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为稳定政治局面,建立健全法治机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曾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务,是1979年制定并颁布的《反倾销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同时,乔石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也有所贡献,通过政治智慧和法律知识的结合,带领人民为法律建设献出力量。

他的先进事迹,激励了全国上下更加关注和保护法律,并高度重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和建设性。

3. 李秉彰:实现法制与伦理的统一李秉彰是著名的律师,也是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律学者之一。

他以实际行动彰显了自己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伦理情操,充分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

李秉彰在事业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涉及许多领域,如有关犯罪的指导,刑事诉讼中的尽责,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利等等。

他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形象,彰显了法律专业精神。

他的先进事迹,鼓舞着全国各法律从业者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法律工作。

4. 海明:建立法治文化体系的重要推手海明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和思想家,他把中国特色交融到人民的生活和沟通中,成为法治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推手之一。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原创版)目录1.概述2.十佳法治人物的事迹概述3.详细事迹介绍3.1 人物 13.2 人物 23.3 人物 33.4 人物 43.5 人物 53.6 人物 63.7 人物 73.8 人物 83.9 人物 93.10 人物 104.结论正文【概述】法治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法治人物则是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

他们以身作则,坚持法治精神,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巨大贡献。

本文将介绍十佳法治人物的事迹,以彰显他们的崇高品质和精神风貌。

【十佳法治人物的事迹概述】十佳法治人物,他们是一群在法治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他们中既有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也有法学教育家、立法工作者等。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坚定信仰,忠诚法律,不畏艰难险阻,为法治事业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详细事迹介绍】【3.1 人物 1】人物 1,一位在基层法院工作的法官。

他深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了众多疑难案件,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敬。

【3.2 人物 2】人物 2,一位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

他敢于向犯罪分子亮剑,严惩犯罪,维护了国家的法治权威。

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为年轻一代检察官树立了榜样。

【3.3 人物 3】人物 3,一位律师。

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助力社会公平正义。

他擅长运用法律武器,成功为众多当事人维权。

【3.4 人物 4】人物 4,一位法学教育家。

他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法治事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他严谨治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深受学生爱戴。

【3.5 人物 5】人物 5,一位立法工作者。

他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为完善国家法治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深入基层调研,关注民生问题,努力使立法更加科学、民主、法治。

【3.6 人物 6】人物 6,一位行政执法人员。

他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他积极服务群众,热情解答法律咨询,得到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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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法治人物潘恒球先进事迹材料
他是一个说书人,从16岁开始说书,至今已有51年,只不过前21年说的是历史,后30年说的是法律。

前21年,他面对的是书场中的听众;后30年,他的听众变为校内外的孩子。

前21年说书,他是为了生存;后30年,他则是为了奉献。

他就是潘恒球,淮安市楚州区南闸镇的一个民间艺人,一个一辈子以说书为生、以说书为乐的说书人。

自编自演法制故事60万字
潘恒球16岁时拜师学艺,从此,一件长衫、一把折扇、一块止语、一方手绢成了他不能离身之物,走南闯北“赶场”也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说起潘恒球与青少年普法结缘,那还有一段故事。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天,潘恒球赶场去江都说书,车上遇到警察带着两个少年,说书人的好奇让他了解到两个孩子因赌博发展为偷窃,走上了犯罪之路。

这件事对潘恒球触动不小,花季少年沦为囚犯,让他唏嘘不已。

如果把法律知识融入说书之中,编一些青少年学生爱听的“段子”,在传统说书日渐式微的今天,岂不是说书的一条新路?潘恒球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兴奋,并开始了最初的尝试。

他找遍自己能找到的报刊杂志,刻意寻找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编成一个个小故事,作为说书开场时的“引子”,效果居然不错,不少热衷于听书的老年人专门带着孙子孙女来听“引子”。

周围的一些学校听说潘恒球会说“普法书”,便请他去学校说,从此潘恒球告别书场,开始走上青少年普法这条“不归路”。

为别人说法自己首先得懂法,潘恒球只读过二年书,要搞清楚一些法律问题谈何容易。

他的一个邻居在学校做老师,遇到搞不懂的法律问题,他就不分早晚去请教。

他的妻子的文化水平比他高,于是妻子就成为他的老师。

有时候实在弄不明白了,他就记下来,去城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请教,拿着小本一一咨询,直到弄明白为止。

1981年,为了平生第一次正式到学校上法制课,潘恒球花了四个月时间,硬生生地编出了《走上社会》,博得了流均中学1000多名师生的满堂喝彩。

说“普法书”,编“普法书”,从此占据了潘恒球的生活。

他发现中小学生骑车较多,在路上横冲直撞,就主动找公安、交警部门索要有关法规,编写了小故事《梦》,在中小学校广为宣传。

他用《一个苹果》的故事告诫中小学生不要忘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找回丢失的诚实守信。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潘恒球根据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9种不良表现,选取身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带刀》、《逃学》、《一个中学生的早恋》等。

30年来,潘恒球自编自演的法制故事达60多万字,《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多有涉猎。

普法行程超万里
“我不图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累,只盼青少年不犯罪”,是潘恒球荣膺首届“淮安亲情大使”时说的获奖感言。

潘恒球开始青少年义务普法时,只有37岁,他每年200多天奔波于各个学校,家中的责任田及生计只能撂给妻子打理。

妻子为此想不通,书不说了,家中收入只靠几亩责任田和妻子的缝纫手艺,两个孩子读书都成问题。

“能教育好一个孩子,就是对社会和家庭作的一分贡献,也是我的心愿。

”潘恒球说。

家中的事情自然好说,外面的风言风语则让潘恒球心痛。

“他天天都出去,收入一定很可观,不然怎么会这么吃辛受苦?”
“他对家庭不负责任,是游荡心,就喜欢在外面混。


起初,潘恒球并不像现在这样受到各学校的欢迎,他要自己去各学校推介自己。

有时骑了半天车,跑到一所学校,客气的,告知他没有时间安排;不客气的,则把他视为以讲课取钱为目的的推销商贩。

最多时,他跑了6次才给安排。

当年,潘恒球奔波于各学校讲法制课,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辆老式的自行车。

一次,他应邀去楚州区泾口镇蛇丰完小讲课,学校离他家有四五十里地,他早晨七点就起床赶路,途中自行车链条因老化断了,又找不到修车摊点,他硬是推着破车走了10多里土路准时到达。

2016年春天,他去楚州区南闸镇兴庄小学讲法制课,途中过渡船时,他把自行车扛在肩上,因他人碰撞不慎跌入河中,幸好被同渡人救起。

为了不耽误讲课,他向熟人借了衣服穿,准时赶到学校。

有一次讲课让潘恒球至今难忘。

那是2002年的冬天,气温达零下6度,他为了不负所约赶到离家60多里路的博里中心小学讲课,头天下午就骑车出发。

路上下起了雪,风紧路滑。

潘恒球顶风冒雪,天黑了,就借宿于路边农家,第二天天没亮就起身上路,按时赶到学校,并不顾手脚麻木和胡须上的冰雪,坚持在严寒中为该校学生上了100分钟的法制课。

潘恒球每年有一多半时间奔忙于各个学校和村居之间,有时一天要跑七八十里。

多年来,他为青少年义务上法制课,奔走于各学校之间的行程超过万里。

30年义务普法无怨无悔
2016年7月,江苏省召开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潘恒球作为唯一的先进个人代表受邀发言。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做的都是我应该做的,义务普法30年,我无怨无悔。


潘恒球的“无怨无悔”让大家感动,也让他自己释怀,因为他做的事得到了认可,起到了作用。

今年3月,在楚州朱桥中心小学上课后,有两个6年级的女学生对潘恒球说:潘爷爷,听了你的课我们很受教育,回家后,我们要告诉哥哥不要再打游戏机了!
楚州博里中学的一名学生至今还记着潘恒球,因为潘恒球到校上课时听说他与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混在一起,学习成绩很差,家长着急,老师头疼,就与他结成了对子,并互通书信、电话。

后来这名学生学习成绩变好了。

前几年,潘恒球邻村有3个中学生因学习成绩差,对学习失去兴趣,家长管不住,老师难管理。

潘恒球不顾老伴的阻拦,主动与他们讲道理,谈危害。

经过多次的促膝谈心及学校与家长的教育,3个孩子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对学习文化知识有了新认识。

“取身边事,育身边人,功在课堂,利在社会。

”3名学生的老师事后给了潘恒球这样的评价。

多年来,潘恒球每到一所学校,都向老师提出与后进学生结成帮扶对子,至今已与20多名学生结对。

今年7月,还有一件事让潘恒球觉得兴奋,就是他传统说书“说淮书”被列为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把说淮书传承下去,又把青少年普法这件事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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