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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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机械或其他装置,对物体进行搬运、装卸、吊装、移动等作业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操作。

起重设备设施指用于起重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建筑设施。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进行安全管理。

本文介绍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

2.确定负责起重作业的班组长或监工,并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牌。

对于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做好起重机的限速、限位维护管理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

6.禁止在起重机下方和吊物旁边进行作业和通行。

7.必须对起重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并及时记录。

8.在作业现场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应急预案。

9.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清楚掌握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3.对于精度较高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定。

4.对于起重设备设施的升降、滑动、旋转部位,必须做好润滑保养工作。

5.起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6.关于临时安装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7.必须按照规定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保护和限制。

8.起重设备设施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进行更换和维护保养。

9.进行起重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总则1.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管理。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3.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4.对于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目标:确保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毁损的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责任: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承担起重吊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并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设备选择等内容。

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七条设备检查:起重吊运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没有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并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第八条动态风险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区域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地点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作业人员: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通风、照明、标志:作业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示作业区域和禁止的区域。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作业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事故预案: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设备。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任何发生的起重吊运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进行物体搬运、吊装和堆垛等作业。

为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明确起重作业的责任分工,确保人员到岗、设备状态等。

2. 监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起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3. 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起重作业,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三、资质要求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熟悉起重机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

四、操作规范1. 操作前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各项安全装置、制动、起重机械的结构等进行全面检视。

2. 确定吊装物品的重量、尺寸、中心重心等参数,选择适当的吊具,确保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操作人员必须在专用操作室或指定区域内进行操作,不得将非相关人员靠近设备作业现场。

4. 不得超载或超过起重设备额定起重能力,严禁越位操作或无证操作。

5.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与指挥员或监控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配合。

五、风险防控1. 在高风速、大雨雪天气或电力设备维修期间,暂停起重作业,避免风险增加。

2. 起重作业中的拆除、拆解等工作必须做好专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3. 悬吊时严禁人站在吊物下方,以防万一产生坠物风险。

六、应急处置1.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上级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和送医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教育培训1. 对从业人员进行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起重作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评估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八、违规处罚1. 对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降职、辞退等。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并维护工人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管理规定制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起重作业。

3. 工程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4.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证书及合格的技术能力。

5. 起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配备完善的安全措施。

二、起重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起重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设备的使用说明,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擅自改变设备结构。

4. 每日开机前,要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正常。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5. 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或进行酒后驾车。

三、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起重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人员绕开危险区域。

2. 建立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工作场所等。

3.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等。

4. 禁止工人在起重设备下方或负荷上方通行或作业,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5. 所有起重作业必须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起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证书,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2.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3.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满足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4.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

5.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参与工地的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做好日常安全记录。

五、安全奖惩制度1.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罚款等。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起重作业是指使用机械设备进行货物起升、吊装和搬运的工作。

由于起重作业涉及到重型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2. 起重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起重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起重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制定详细的起重作业方案,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指挥,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起吊物体的重量、形状、尺寸等,确保起重设备的承载能力;•确保工作现场无人员和障碍物,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

3. 起重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在进行起重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稳定性,避免设备倾覆或滑动;•使用合适的起重工具和吊具,确保吊装物体的稳定性;•确保吊装物体与设备、建筑物等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损坏;•严禁超载操作,确保起重设备不超过其承载能力;•确保工作人员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限制和控制工作区域的人员进出,避免人员被起吊物体砸伤;•在需要时,设置安全警示线或围栏,确保安全作业区域的划定;•定期进行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在起重过程中,严禁进行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确保工作人员的状态良好;•在起重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4. 应急救援措施尽管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但意外事件仍然可能发生。

为了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急救援措施:•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应急报警装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人员熟悉应急逃生通道;•设置紧急停机开关或按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配备合适的急救设备和器材,如急救箱、担架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急救培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和操作方法。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起重机械是在工业生产和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的重要设备,其安全操作管理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各国普遍制定了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规定和实践经验,总结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要点,以供参考。

一、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基本原则1. 设有专职的操作人员:起重机械的操作应有专职的操作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 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或违反规定。

3. 勤检查、勤保养:起重机械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禁止超载:严禁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进行使用,必要时应进行进行计算和验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严格禁止酒后操作:操作人员在作业前禁止饮酒,以确保操作的高度集中和安全。

二、起重机械操作的安全措施1. 操作前准备。

(1)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2)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设备,如钢丝绳、卷筒、制动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3)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可靠,如限位器、制动器、挡滑器等。

(4)核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1)确认吊物的重量和重心,确保合理选择吊带、吊钩等设备,并采取安全系数合理的计算和选择。

(2)严禁超载操作,根据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和工作条件,合理确定起重物的重量,及时进行计算和验证。

(3)操作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指挥人员或监控中心进行联系,确保操作的协调和安全。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将作业区域设置为禁止通行区域,确保作业安全。

(5)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机械稳定,防止晃动或抛物的发生,确保吊物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操作后的安全措施。

(1)及时清理和整理作业现场,将起重机械和吊钩停放在安全固定的位置,并锁好起重机械的控制台和电源。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重、搬运作业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预先计划:在进行起重、搬运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计划和风险评估。

确定合适的起重设备、工具和人员数量,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

2. 培训和证书:工作人员参与起重、搬运作业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合适的证书。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和维护、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

3. 安全检查:在进行起重、搬运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符合操作要求。

还要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地面平整度、设备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等。

4. 合理装载与固定:起重、搬运时应根据货物重量和尺寸合理选择起重设备,并使用合适的装卸工具。

在搬运过程中,要确保货物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斜或坠落。

5. 通知与标志:起重、搬运作业进行时,应事先通知相关人员,并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标注禁止入内、危险区域和起重作业标志,保持作业区域的安全。

6. 安全指挥:起重、搬运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指挥,并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确保指挥人员与操作人员之间的语言和手势指令清晰明确。

7. 防护装备:需要从事起重、搬运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眼镜等。

根据需要还应佩戴呼吸器、防护服等特殊防护装备。

8. 安全距离:在起重、搬运作业进行时,其他人员应与作业区保持安全距离。

设立安全隔离区域,确保没有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9. 紧急救援计划:起重、搬运作业时,应有紧急救援计划,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并且,工作人员应接受急救培训,能够快速处理突发事故。

10. 定期检查和维护: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需根据不同场所和工作条件进行制定。

同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也是保障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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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油田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伤害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适应油田安全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中石化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611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

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以及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起重作业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通过起重吊钩或其它吊具进行物料的起升、下降、装卸、运移、安装或通过吊篮等专门辅助工具进行物料输送的工作过程。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及油田区域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分包商)的起重作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资产设备(装备)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或参与油田起重机械的购置、使用、改造、维修、报废的管理,起重机械操作规程的编制,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起重作业施工安排、施工方案审批、施工作业等起重作业管理。

第七条人事劳资部门职责:负责油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资格证: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司机、起重司索工、起重指挥)的培训取证、定期复审。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 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注销、停(启)用、报废和定期检验工作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二)负责大型起重作业的吊装方案监督、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审查及起重机械安全性能检查;(三) 负责对承包商资格证的办理和承包商制造、安装、改造和检维修施工单位、制造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备案。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第九条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资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起重机械出厂监检报告。

第十条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安装、修理、改造后的起重设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建立的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改造方案、告知书、审批表等)应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检查(日检)、经常性安全检查(月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年检),对在检查(检验)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由取得维修保养资格证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维)修处理,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案;要做到“一勤、二检、三不开”(一勤是:给卷扬机的各润滑部位要勤注油;二检是:检查齿轮啮合是否正常,检查卷扬机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的钢丝绳是否垂直于卷筒中心线;三不开是:信号不明不开,卷扬机前第一个导向滑轮及快绳附近有人不开,电流超载不开)。

第十三条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进行存档。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四章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吨至100吨)和小型(40吨以下)三个等级。

第十五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司索和起重操作;第十六条起重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区域、环境和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并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以下作业环节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起重作业安全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1、大、中型设备、构件的吊装作业;2、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作业;3、吊装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4、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5、两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进行的起重作业应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起重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十八条起重作业安全措施1、起重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起重作业前应进行无负荷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起地面20-50cm 停止提升,检查全部机具、支撑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必须按照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5、指挥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下降信号,随时指挥负载运移路线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6、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

7、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九条起重作业安全监督人员职责1、起重作业监督人员应通过起重指挥培训,持证上岗;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安全监督应对施工现场起重指挥、操作、司索人员进行资格确认;3、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5、对吊装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6、核实天气情况;7、制止、纠正违章作业等。

第二十条起重指挥职责1、严格执行起重作业方案,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信号统一指挥;2、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3、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地面)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4、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5、确保起重作业时吊臂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于200mm,吊钩滑轮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于50mm;6、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7、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起重操作人员职责1、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方能开始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起重设备、设施处于非完好状态时,禁止进行起重操作。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造成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12、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第二十二条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根据重物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合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与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4、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其他物体连结在一起的重物。

7、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就位。

8、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第二十三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并做好记录备查。

5、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第五章起重作业许可证管理第二十四条起重作业许可证实施分级管理起重作业许可证分为三级: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100吨;2、吊装工艺为新工艺或多台吊车抬吊同一工件;3、卧式安装长度的直线长大于70m;4、立式安装高度大于60m;5、工件结构的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工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二级起重作业许可证: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100吨;2、卧式安装长度的直线长大于40m至小于等于70m;3、立式安装高度大于等于30m至小于等于60m;4、吊装物体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等特殊作业。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三级起重作业许可证:1、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第二十五条起重作业许可证办理1、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办理并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设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二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基层负责人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办理并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设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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