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分析[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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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 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 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一、引言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之间通过租赁、承包、合作等方式对土地进行交易和利用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土地流转在中国农村地区越来越普遍。

本文将探讨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以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农村土地流转在中国农村地区有着广泛的应用。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1亿亩。

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包括农户之间的互换、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合作等。

这种流转方式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也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尽管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一些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农户对土地价值和市场行情了解不足,容易被资本方低价收购。

其次,土地流转也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环境问题。

一些农民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过度开发土地,导致土壤退化和水资源污染。

此外,土地流转还可能导致农村人口流失和农业生产能力下降。

四、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土地流转为农村地区引入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其次,土地流转还为农村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了农村劳动力的闲置。

此外,土地流转还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五、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对策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土地交易的能力。

其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服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需要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结论农村土地流转在中国农村地区发展迅速,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研究的开题报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研究的开题报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集体所有的农村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经营、出租或抵押等行为。

这一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解决了农民土地流转难的问题,给农民增加了收入。

另一方面,则加速了城乡发展的一体化进程,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农民作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者,其收益应该得到合理的分配;同时,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权的规范,相关政策的制定也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机制和政策等问题,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因此,本研究拟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相关建议,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二、研究目标和内容本研究的总体目标是探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机制和调控政策,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收益和土地利用效率。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 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和分析,探究现阶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2. 从政策层面上探究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框架和主要政策工具。

3. 分析农民土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定位,探讨如何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

4. 从土地流转市场、土地评估、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等方面探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问题。

5. 通过对已有城市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案例分析,总结流转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

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和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相关的文献材料。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开题报告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开题报告一、论文选题的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益。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群众自发进行制度创新的产物,其以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包产到户为契机,而后中央经过试点、完善、推广,逐步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集体的或者国有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其特点是农户承包的土地按人平均,面积较小,地块分散,宜于自主种植,独立单干。

三十年来,这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大幅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粮食产量,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温饱问题,繁荣了农村经济,维护了农村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已成当务之急,对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势在必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对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局限性、制约性越来越突显,农村土地流转在这样的现实要求下应运而生。

但由于土地流转是新生事物,其与已经成熟、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势必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并且由于缺乏专门的政策、制度和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引发了许多纠纷。

本文针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力图理清在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亦即农民的基本权益的基础上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行为的思路,为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提供其土地载体的可能的路径。

二、该问题的研究现状现在,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及规章,主要有2003年3月1日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部门规章,即于2005年3月1日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目前,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以上两部法律、法规有关条文的解析及对具体案例或者法律适用的分析、争论和建议。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课题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土地流转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

但是,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如承包期限的界定、转让的价格和方式、权利人对土地的实际控制力等。

因此,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的福利水平。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地位;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问题;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限制;4.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价格和方式;5. 相关案例分析。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文献法主要是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和文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政策、案例和实践经验等;实证研究则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所在。

四、可行性分析本研究的可行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数据来源丰富。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个体农民等,数据来源广泛,质量可靠;2. 研究方法科学。

本研究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分析方法全面合理;3. 研究内容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4. 研究时间和经费充足。

本研究拟定时间为1年,根据实际情况,预计经费充足。

五、研究意义本研究能够深入剖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参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推进农业现代化。

对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和优化,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 增强农民收入。

规范土地流转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农村土地流转开题报告一、引言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的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流动的过程。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土地流转已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影响因素、现状和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背景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需求,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另外,农村人口外流和农民增加非农收入的趋势也促使土地流转的发展。

三、影响因素1. 政策因素:政府的土地政策对土地流转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土地流转,提供流转的保障和支持。

2. 经济因素: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产品价格、市场需求等经济因素会影响土地流转的程度和方式。

3. 土地资源因素:土地质量、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状况等也会对土地流转产生影响。

四、现状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在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流转的方式也日益多样化。

一方面,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也促进了农业产业链的形成,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五、问题尽管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存在不平等现象,一些小农户难以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导致土地资源利用不均衡。

其次,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此外,土地流转还可能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失,影响农业生产。

六、对策建议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1. 完善土地流转政策,确保流转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和能力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3.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4. 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以减少农民因土地流转而失去生计的风险。

农村土地流转的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的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的开题报告1. 研究背景与意义土地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土地流转作为土地利用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流转合同缺乏保障、流转规模不够大、承包期限不可延长等,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与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以期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借鉴。

2. 研究目标与内容2.1 研究目标本文的研究目标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原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推动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研究内容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与特点•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原因探究•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文将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3.1 文献研究通过对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现状、问题与解决方案,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3.2 实证分析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案例的调研与分析,采集相关数据,比较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深入分析其问题与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4. 研究进度安排本文的研究进度安排如下:1.阅读相关文献,熟悉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现状和问题(预计完成时间:1周)2.进行实地调研,采集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数据(预计完成时间:2周)3.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与总结,撰写研究报告(预计完成时间:2周)4.完成开题报告,准备正式研究工作(预计完成时间:1周)5. 预期研究结果与推广应用本文的预期研究结果是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与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为例的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为例的开题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为例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

承包经营制度的实行为农村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土地资源和农业生产活力,也为广大农村家庭创造了经济收入。

然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土地流转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政策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山东省是我国农业大省之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施时间较早,土地承包经营面积广,土地流转非常活跃。

因此,研究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发展的最新情况,也有助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分析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状,包括流转面积、方式、类型等。

2.总结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如土地流转利益分配不合理、土地抵押融资难等。

3.研究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政策策略,包括土地流转市场化、土地流转的金融支持、土地流转权利保障等。

4.分析政策实施的效果,包括政策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的影响。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文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演变。

通过对山东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困难。

结合实际案例,探讨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政策建议,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四、研究预期结果本研究预期将深入剖析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推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而原有的农地使用权成为市场上的稀缺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农地使用权流转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它可以使得农村土地资产有效流转,从而发挥其最大价值。

然而,当前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仍存在很多问题,如使用权流转价格不透明、流转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合同约束力不足等,这给农民、流转者以及政府带来了诸多困扰。

因此,探究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选题意义和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通过对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及其问题进行研究,探究其机制、产生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改革建议。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及其现状,包括政策法规、流转主体、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情况分析。

2.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包括使用权流转价格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合同约束力不足等问题的分析。

3.农地使用权流转的解决方案,拟就前述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并根据我国国情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规划本课题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相结合的研究方式,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实践资料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与现状、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同时,结合实地调研对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前述研究内容进行实证性的分析和升华。

本研究计划在6个月内完成,时间安排如下:第一至第二个月,开展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工作,梳理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与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第三至第四个月,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实际情况,收集资料并加以整理和分析。

第五个月,总结前期研究成果和资料,撰写研究报告。

第六个月,完成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和准备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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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题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分析——以滕头村为例一、选题的背景、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户依法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行处置,获得收益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重要的物权变动行为,它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地流转,对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一)土地经营没有统一规范的流转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流转程序,流转多发生在农户与邻村的农户及亲戚之间,流转时签订合同的比例较少,大多数情况下是口头约定。

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形式主要是土地的转包,并且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显著差别。

(朱震宇(2009))在一些调查的数据来看,在实施农村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会出现流转规模小,流转操作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流转合同不完善,承让方没有后盾支援,少数流转土地改变用途等现象,给流转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困难。

(陆冬妹唐康元陈爱平文克莲(2010))在流转过程中则会出现多数农地流转无书面合同,流转的主题不明确,合同部规范,同时存在流转市场化程度低,耕作的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主开发资金匮乏。

(甑靖(2010)(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大,范围不广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我们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从1984年的2%发展到2002年的4.8%。

据统计,广东、江苏、湖南、安徽4省的流转耕地占各自耕地的比例均较低,但不同省份流转规模又有差异,主要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规模要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广东省耕地流转比例比安徽高出近10个百分点。

其中广东、江苏、湖南、安徽等4省土地流转存在着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土地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但是同时也看出4省的土地流转基本上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的,如湖南省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的比例达到85%,其他省份的比例也在70%左右。

但是,流转户占承包户的比例是很低的,最高的是广东省,也只有25.3%。

这说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是在一个较低层次的水平上,农村土地流转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规模化。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着分户承包经营与产业化集约经营、征地的强势性与农户保护土地弱势性、流转的自发性与土地收益的不确定性等矛盾。

(李瑞记2010)在农村土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情况下,同时存在着农民恋土情深,不易流转,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滞后,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中介服务,少数领导干部执行政策存在偏差,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等相关问题。

(乌志华2010)(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约因素1、法律和各种制度与机制的不健全现阶段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国内的很多研究者有一些共识,首先是法律和各种制度的不健全,导致有些行为不能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文新(2009)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在立法层面政策不完善。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从该规定看,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所有。

这里的“集体”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结合《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集体”一共有3种: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村集体、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可以说,这种集体主体的虚拟和多样性,导致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不清,导致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事件时有发生。

王仲修(2009)同样认为法律范畴不健全,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普遍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以及土地流转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都是当今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阻碍着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提出除了土地流转本身法律保障不足以外,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也是阻碍因素之一。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

现阶段在我国农村,土地还发挥着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

李毅、赵兴罗(2009)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土地流转困难,同样提出制度不健全阻碍土地流转。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而在农村社会保障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土地充当着社会保障的角色,发挥着社会保障的效用,当农民兼业从事非农生产时,尽管失去非农就业机会,农民仍可返乡从事农业生产以获得农业收入,这时,农村的土地成为他们最后的也是最基本的保障。

刘晓霞、周军(2009)也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和有序的管理,出现了损害农民利益等各种问题。

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在完备流转手续、规范流转程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致使不少农户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很难进行调节。

2、主权无法得到保障在一些调查的数据来看,在实施农村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会出现流转规模小,流转操作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流转合同不完善,承让方没有后盾支援,少数流转土地改变用途等现象,给流转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困难。

(陆冬妹唐康元陈爱平文克莲(2010))在流转过程中则会出现多数农地流转无书面合同,流转的主题不明确,合同部规范,同时存在流转市场化程度低,耕作的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主开发资金匮乏。

(甑靖(2010)我国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主权不明确;农村土地产权缺乏保护,侵权现象严重;缺乏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

(吴钦,高超,陈翔2006)(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1、从法律角度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有益尝试。

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陈亚文2010)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有益尝试。

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陈亚文2010)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法律地位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些具体问题。

依据物权法原理,物权具有支配性,物权权利人有权对物权标的或者物权本身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相关权能。

既然农村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是财产权利,那么当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死亡后,承包权理所当然地成为遗产,成为继承的标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可见《继承法》并不排除承包权的继承,只是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法律明文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此条规定满足了《继承法》第4条关于“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

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权。

其次,依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只要具有财产属性,其标的为财产,就应该可以作为继承法上遗产的继承内容之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象为土地财产,属于“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应该可以继承。

(石胜尧2010)同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永久分离。

改“承包制”为“永包制”关于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经历了1984年中央提出一般在5年以上、1993年《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规定土地承包期15年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保持不变、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等四个发展阶段。

从发展的趋势看,中央是要将“承包制”改为“永包制”,赋予农民永久的土地使用权。

3、改革“普惠制”的惠农政策,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杨海钦2010)明确承包土地的财产权,界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范围,使土地流转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大力培植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

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机制。

形成市场化的土地流转价格。

在法律制度的保证下,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

坚持政策原则。

确保土地规范流转。

规范和完善土地流转合同。

搞好服务,促地土地流转。

(乌志华)2、加快其他产业及各类公共设施基础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抓好主体培育,拓展土地流转渠道。

应当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与利用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农村土地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陈亚文2010)唐凤娥则提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则应该做到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模式,改善土地流转的外围环境,加快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唐凤娥2003)加强对土地流转后的监管、协调工作各地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相互协调和共同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严格合理的各种农业用地的规模指标和结构,特别是对一些休闲观光农业和旅游度假区等的建设要严格审批和监管并控制总体规模。

建立农业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成效及流出户的利益保障最终取决于流人户是否有持续的经营能力和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创新土地流转方式,积极推进农地股份制试点。

(方文2010)3、保障土地流转下农民的利益农业经营风险与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目前,土地流转主要是委托村委或经联社等组织流转。

一旦发生农业企业租金支付困难而集体组织又无力垫付的情况时,就往往会使基层政府的工作非常被动。

因此,建立土地流转的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宏观调控也是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问题。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各地在土地流转后,农业企业能吸收和安置部分剩余劳动力,但所占比例并不高。

如果不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和社会保障问题,就会影响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方文2010)三、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一)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通过研究滕头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分析,造成滕头村土地流转的因素的研究,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如何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更好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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