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高考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四川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四川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四川国家专项计划指的是为了培养和选拔特殊人才而设立的计划,包括四川大学国家专项计划、西南交通大学国家专项计划、电子科技大学国家专项计划等。
这些专项计划一般针对高考成绩优秀、具有特殊才能或特长的学生。
四川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一般符合以下原则:
1. 综合考量:录取时综合考虑学生的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特殊才能或特长等综合素质。
2. 高考成绩优先:高考成绩是考生参加四川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基本条件,一般要求高考总分达到一定分数线。
3. 特长加分:特殊才能或特长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
4. 面试或考核:为了对学生的特长或综合素质进行细致的评估,一些高校可能还设置面试或考核环节。
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和专项计划有所不同,建议学生在准备申请时详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录取规则。
2020各省高考加分政策汇总(下)

2020各省⾼考加分政策汇总(下)我国的⾼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1978年前主要实⾏“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加分录取”政策。
今天⼩编在这给⼤家整理了2020⾼考加分政策,接下来随着⼩编⼀起来看看吧!2020⾼考加分政策河南:2020年⾼考加分政策规定43.特殊类型招⽣志愿投档时,根据⼊选资格考⽣(含⾼校专项、⾼⽔平运动队和⾼⽔平艺术团)⾼考成绩总分、⾼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校模拟投档线进⾏投档。
44.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校不得规定男⼥⽣录取⽐例。
⾼校不得对报考⾮外国语⾔⽂学类专业的考⽣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45.有下列情形之⼀的考⽣,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达到⾼校投档条件的,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烈⼠⼦⼥;(2)在服役期间荣⽴⼆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
46.下列考⽣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达到⾼校投档条件的,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主就业的退役⼠兵;(2)归侨、归侨⼦⼥、华侨⼦⼥、台湾省籍考⽣、侨眷(⾹港、澳门特别⾏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
47.少数民族考⽣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达到⾼校投档条件的,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8.第45条、第46条、第47条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只按加分较多的⼀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须经过本⼈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考试机构审核并逐级公⽰后⽅予认可。
⾼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到考⽣所在班级。
未经公⽰的考⽣及其加分项⽬、分值不得计⼊投档成绩并使⽤。
49.下列考⽣在与其他考⽣同等条件下由⾼校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的⼦⼥,⼀⾄四级残疾军⼈的⼦⼥,因公牺牲军⼈的⼦⼥,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类以上岛屿⼯作累计满20年的军⼈的⼦⼥,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作累计满10年的军⼈的⼦⼥,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最⾼年限的空勤军⼈的⼦⼥,从事舰艇⼯作满20年的军⼈的⼦⼥,在航天和涉核岗位⼯作累计满15年的军⼈的⼦⼥。
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5篇)

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5篇)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篇1】申报流程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
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序: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篇2】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篇3】下列四川考生,四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35分,其汉族考生加分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20分,其汉族考生加分210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
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四川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020年四川单招加分政策

2020年四川单招加分政策一、加分对象1.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川招考委〔2015〕66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1)取消体育尖子生加分规定。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规定。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规定。
(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规定。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加分规定。
2.保留以下5项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73号)规定的加分分值执行。
(1)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
(3)烈士子女加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
二、加分分值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具体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考录取时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地方性加分项目5项,具体为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优先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原高考加分政策中保留的退役军人在高校投档时的优待加分项目,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川高考国家专项填报流程

四川高考国家专项填报流程一、提前准备在填报前,考生应提前了解国家专项计划的相关政策和条件。
了解各个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录取标准等,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
二、登录网上填报系统在填报时间开始时,考生需登录四川省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
填报系统通常会提前公布登录时间和填报时间段。
考生可通过四川教育考试院官网或相关渠道获取填报系统的链接和个人账号登录信息。
三、填报个人信息四、选择国家专项计划在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前,考生需先选择报考的专科门类。
四川省一般设置了免费师范生、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次等专业门类供考生选择。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门类。
五、填报志愿顺序考生在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时,需要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填报。
一般来说,填报系统会规定志愿顺序的先后关系。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愿和考试成绩等情况,合理安排志愿顺序。
通常,考生会将自己最感兴趣、最希望报考的专业填在前面。
六、详细填报志愿信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时,考生需填写志愿的具体信息,包括专业名称、学校名称等。
在填写学校名称时,填报系统会提供相应的学校选择框。
考生可根据系统提供的学校信息,选择自己希望报考的学校。
七、确认提交在填报志愿信息完成后,考生需要对填报信息进行确认和审核。
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填报系统会要求考生确认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志愿顺序等。
考生需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正确无误。
八、等待录取结果填报结束后,考生需等待高考录取结果的公布。
在四川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填报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常会在高考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
考生可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填报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和相关信息。
总结起来,四川高考国家专项填报流程主要包括提前准备、登录填报系统、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国家专项计划、填报志愿顺序、详细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提交和等待录取结果等步骤。
考生在填报时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并在填报结束后耐心等待录取结果的公布。
凉山州汉族高考加分政策

凉山州汉族高考加分政策凉山具体加分情况如下: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
凉山高考加分政策: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立功退役军人加20分。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
.烈士子女考生需要到民政部门审核,然后到公安部门开具子女关系的证明,最后到县级招考机构进行申请加20分。
归侨、华侨及子女仅限于经过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华侨及子女。
加10分。
国家照顾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对所处欠发达地区,受教育条件差等难以避免的情况,通过加分的办法,使之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
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体现对创新人才的倾斜,或者对于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照顾。
下列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西区的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可享受照顾加分。
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给予理解和支持。
①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五县的苗、彝族考生加20分。
④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攀枝花市东、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其它院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一条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已公布

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已公布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已公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已公布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为确保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确保高考安全万无一失强化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要把试题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作为工作重点,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
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0号)的要求,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紧密配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高考照顾分是什么

高考照顾分是什么
高考照顾分是为了给那些身体有特殊教育需求或者残疾的考生提供公平的参加高考的机会而设立的一种政策。
照顾分是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的特殊情况而减少相关考试要求的分数,使其能够通过降低分数线的方式获得录取资格。
照顾分的政策适用于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如肢体残疾、视力、听力或言语障碍等。
这些考生可以在高考报名时申请照顾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的照顾分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根据情况而定。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各高校会根据考生的照顾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如果考生符合相关条件并申请了照顾分,高校会将其分数线调整至相应的照顾分数线上进行录取。
这样,一些在常规考试中可能无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因为照顾分的帮助而得以参加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照顾分并不是额外的加分措施,而是对考生普通高考成绩进行调整,以满足他们参加高考的特殊需求。
同时,高校对照顾分的使用也是有限制的,以保证高考录取的公平性和正常的选拔机制。
高考照顾分的设立,旨在为身体有特殊教育需求或残疾的考生提供公平的参加高考的机会。
通过适当的分数调整,能够让这些考生能够平等地参与高考录取,实现他们进入高等教育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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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针对不同的照顾对象,公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进行申报,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
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
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其申报程序如下:
(一)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选择是否申报专项计划。
(二)选择申报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拟报考的相应专项计划类别,按本市(州)要求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申报表》)或《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地方专项申报表》)。
申请兼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填报《国家专项申报表》和《地方专项申报表》。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2019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实施范围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是否申报以及申报办法,由县(市、区)招考办周知考生。
考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高考报名确认前,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按本市(州)规定的时间确认并打印《国家专项申报表》或《地方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持相关印证材料,原则上于高考报名确认时交本人高考报名点。
考生申报后,县(市、区)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对申报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可以参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办法,按相应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本县考生进行审查。
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深度贫困县考生(如宏志班),拟报考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均须由本人在3月4日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报。
以上各类别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合格名单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
公示无异议,市(州)招考办分类汇总本地合格考生名单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即学籍所在学校)和班级、本人户籍及连续年限、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城镇或农村)、族别。
三、经申报可以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获得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考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烈士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自行向规定部门主动申报的同时,还应向高考报名点主动申报,由报名点进行申报公示。
各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报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
名单逐级下发至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
四、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一)保送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保送生资格的五类考生,由本人向有关部门、所在中学申请,并经有关部门、中学审核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
公示内容包括保送生的姓名、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
(二)自主招生录取考生
试点高校须将入选考生名单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相应录取要求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确定或收到入选考生名单后赓即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将入选考生的名单及时书面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相应录取要求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
生所在中学、相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确定或收到入选考生名单后赓即在中学、相关高校网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入选高校。
五、公示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市、县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
六、其他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开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有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