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15页)
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骡马市项目物资采购行为,使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范围是指由建设方自行采购的建设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方式1、招标选择供应商。
主要适用于大宗的的材料和较重要的或较昂贵的大型机具设备。
2、询价选择供应商。
即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的标的物进行询价,对其报价经过比较后选择一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3、直接订购。
主要适用于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只能从一家制造商获得,或是关键性部件只有一家制造商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三、骡马市项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原则1、对工程中使用的金额较大的大型机电设备均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金额较大是指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单项工程中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2、对大宗材料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大宗材料是指批量大、价格较高的材料,大宗材料的招标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批量建筑材料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产品,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
4、对采购的材料、设备具有专卖性质或唯一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另外从资金考虑,在供货单位付款条件比较优越的情况下,并认定供货单位的产品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也可采用直接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骡马市项目采购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骡马市项目的采购权集中在公司,任何人自身没有采购的权利,采购人员是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并按公司的要求完成采购过程所承担的任务。
2、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或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采购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并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内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对外询价、业务洽谈、提供采购方案、拟定协议合同等业务。
采购材料管理办法(最新)

采购材料管理办法(最新)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内部采购材料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高效性,保障公司的利益和顺利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部门或项目组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交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需包括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理由等必要信息。
2.2 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供货能力、价格等方面的情况。
如果需要开展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的标准和流程。
2.3 采购方案制定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采购部门制定采购方案,包括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供货周期等。
采购方案需经过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审批。
2.4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合规。
采购合同应包括双方约定的物料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5 采购执行根据采购合同,采购部门组织物料的采购、验收、入库等操作。
物料的采购过程应符合公司相关规范和程序,确保采购资金使用合理、物料性能符合要求。
2.6 采购记录及归档采购部门应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存档。
采购记录应包括采购申请单、供应商评估结果、采购合同、采购执行过程等相关资料。
3.采购材料的管理3.1 材料库存管理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材料库存管理制度,做好材料的分类、标识、存放和保管。
对于重要的材料,应进行定期盘点和验收,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一致。
3.2 材料消耗控制各部门应按照实际需求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浪费和损耗。
建立材料消耗台账,及时记录和统计材料的消耗情况。
3.3 材料质量控制采购部门应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和检验,确保材料符合公司要求和标准。
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解决方案。
4.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抽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2 评估与改进采购部门应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采购流程、供应商绩效等。
工程项目主材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主材采购管理办法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主材采购质量及效率,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直管项目部主要材料及服务的采购活动,均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其他项目部的采购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主要材料”是指沥青、水泥、钢筋、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土工材料、砂石、石灰等工程用材;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沥青混合料及水稳混合料的运输。
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工程项目主要材料及服务采购的指导及监督。
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公司工程部作为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直管项目部成立采购小组,负责本项目主要材料及服务采购的实施。
项目采购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项目部材料负责人作为采购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实施。
采购方式普通采用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金额较大且条件许可时应采用公开招标,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均不得少于3 家.各种采购方式的合用范围如下表:采购方式合用范围公司工程部定期发布合格供方名录。
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 谈判进行采购的,应在合格供方名录的范围内发布邀请书;采用其他方式 实施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如不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项目部采购小组需对潜 在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对于信誉、供货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评定信誉 良好的供应商,上报公司经审批后增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由项目部采购小组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变更采购方式。
项目部在进场后 30 日内,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确定主要材料的采购时间,拟定本工程的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各项采购原 则上应依照采购计划执行,如因工期调整较大,需另行向工程部上报调整后 的采购计划。
项目零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零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项目零星材料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的零星材料采购工作。
3. 采购需求确认在项目开始阶段,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确定需要采购的零星材料,并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应包括以下内容:•零星材料名称和规格•需要采购的数量•预计采购时间•预算金额4. 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需求和预算金额,确定采购方式。
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材料只有一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材料市场供应商竞争激烈,需要通过谈判选择供应商•竞争性招标采购:材料市场供应商众多,需要通过招标选择供应商5.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应该考虑以下因素:•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供应商的价格和服务•供应商的交货时间和能力6. 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零星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采购金额和支付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7. 采购过程管理在采购过程中,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监督供应商的交货进度和质量•确认收货,并及时登记入库•审核和支付采购款项8. 采购记录和报告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和报告采购活动。
采购记录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需求的确认和变更记录•供应商选择和评估记录•采购合同和付款记录•采购过程管理的记录和报告9. 采购验收和评估在供应商交货后,进行采购验收。
采购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供应商支付款项10. 违约与解决争议如果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要求供应商补救违约•解除合同并寻找替代供应商•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现采购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11. 审计和监督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材料采购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过程的合理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材料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本文档制定了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二、定义与术语1.建筑材料:用于建设工程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沙石、木材等。
2.供应商:指提供建筑材料的企业或个人。
3.采购单位:指进行建筑材料采购的业主或承包商。
4.集中采购:指将建筑材料采购集中进行,以实现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的采购方式。
三、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流程1.需求确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所需要采购的建筑材料种类和数量。
–采购单位编制建筑材料采购计划。
2.供应商筛选阶段:–采购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制定供应商评价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集中采购阶段:–采购单位按照计划进行建筑材料的集中采购。
–采购单位对所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供应链管理阶段:–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采购单位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四、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的优势1.规模效应:通过集中采购,可以实现大规模采购,从而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2.统一标准:集中采购可以统一选用标准化的建筑材料,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率。
3.简化流程:集中采购可以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4.便于管理:集中采购能够集中管理供应商,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评估。
5.降低风险:通过合理分散采购风险,避免集中采购风险。
五、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的注意事项1.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范围、数量和质量要求。
2.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供货能力。
3.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
4.对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包括工程材料、设备、劳务、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采购范围:(一)工程材料: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配件等;(二)工程设备: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仪器等;(三)劳务:主要包括施工、安装、调试等;(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工程项目;(二)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强、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时间紧迫、技术要求较高、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计划编制:(一)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范围、方式、时间、预算等;(二)采购计划应经建设单位内部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采购公告发布:(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应通过政府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公示采购信息。
第八条投标、报价:(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开标、评标:(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应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评审。
第十条中标通知书:(一)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二)中标通知书应在中标人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
第四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一条采购合同签订:(一)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完整篇.doc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7第2页和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以及可批量组织生产的地材等,主要包括:一类物资:构成工程实体并对工程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主要物资。
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钢轨、道岔、轨枕及轨道配件;桥梁及支座;光缆、各类电线电缆、钢芯铝绞线、接触线及承力索;属于预算清单列由甲方供货或由甲方控制招标以外的物资和用外资采购的物资。
二类物资:对工程实体质量有较大影响或数量较大的物资。
如土工材料、粉煤灰、锚固件、砼垫块等;构成工程实体的“四电”工程材料,包括电杆、铁塔、钢柱、支柱、支架、横担及支撑、接触网配件、绝缘子等;火工品、油料等物资以及可集中组织生产的大宗砂石料。
项目物资招(议)标中占资金量较大的物资,单品类采购金额1000万元以上物资采购,也应在公司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严禁化整为零,分散采购。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15条基本准则15.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铁股份物[2008]218号)、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一项目[2007]58号)、集团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监督暂行管理办法(中铁一监[2007] 140 号)文件。
发挥专业物资公司集中采购供应的专业服务优势,为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5.2物设部牵头与子(分)公司、指挥部和物供中心组织成立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为指挥长(项目经理),成员为物设部、纪委监察部、法律事务部、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物供中心、施工单位物资部门相关人员担任,评标专家由专家库抽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5.3物资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与厂家批量团购议标为辅的形式进行,在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选择。
第16条物资采购:16.1指挥部、子(分)公司应按时编制《工程项目物资需求计划》、《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申请表》、《合格供方名单》报物设部。
16.2 物设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或委托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委托采购的由物设部下达委托招标采购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水平,明确材料采购责任,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确保质量为目标,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材料采购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各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材料采购组织结构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具体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其他参与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的采购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参与相应的材料采购流程。
第八条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配合项目方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材料采购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具体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采购、材料评审、合同签订、验收收购等环节。
第十条需求确认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材料清单和需求计划,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采购招标活动,明确采购方式、标准和条件,并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
第十二条材料评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验收收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所购材料进行验收,并及时结算完成采购款项。
第四章材料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监管,防止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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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部门备案。
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
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
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准负责进行。
评标标准: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
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
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
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
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招标邀请书:中建三局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招标人: (公章)年月日中建三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承建单位(招标人)四、工程概况五、所需物资情况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须知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
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
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
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
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
逾期概不接待。
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联系人:联系方式: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7、提供产品样品: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
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招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年月日中标通知书: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
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
顺祝商祺!招标人:年月日中建三局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编号: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